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老年保障探析

2016-04-05 02:24柯龙山

柯龙山

(1.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2.福建中医药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22)



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老年保障探析

柯龙山1,2

(1.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2.福建中医药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22)

摘要:关于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老年保障问题媒体报道较多,而学术界却鲜有关注。根据诸多媒体的调研报道,目前大多数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比较困顿。虽然社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帮扶,但是没有彻底解决其老年保障问题。因此,应该从实施主体、保障项目、保障供给三个方面重构其老年保障,切实保障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安度晚年。

关键词:老年保障;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社会优抚

为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我国在组织各种纪念活动的同时,也加大对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的关怀力度,包括向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这次补助金的发放对象覆盖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向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生活补助,使得近几年来备受关注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再次走进大众视野。而当隆重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的喜庆气氛尚未消褪,反映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存状况窘迫的新闻又见诸报端。2015年9月7日,腾讯大闽网题为《卫国者迟暮》的图片新闻报道福建众多抗战老兵无处安放风烛残年的情景,其生活之窘迫令人揪心落泪。毫无疑问,改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生存状况,切实保障其老年生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界定及其老年保障研究评析

曾经参加抗日战争的国共军人,即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8月15日侵华日军投降期间服役于国民党或者共产党军队的军人,目前大部分已经离世,健在的为数不多且年数已高,因此都可以归结为抗战老兵。本文所要探讨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指的是抗战期间以士兵或中下层军官身份服役于国民党军队、目前仍然在世且生活在中国大陆的高龄老人。该群体因生活较为困顿,对其救助较为急切,而屡见报端。

在民政部、财政部2015年8月下发的《关于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中,具体发放对象分为四类,第三类为“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第四类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1]对于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在称谓表述上,既承认其属于抗战老战士、抗战老同志,但又区别于原属国民党军队、后来起义投诚加入解放军的军人。这种称谓区别颇有意思,是否约定俗成以示区别不好考证,但是潜意识下却难免存在厚此薄彼的涵义。大众的口头称呼、媒体的新闻报道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为了更好地叙述,以“老兵”称谓指代原国民党抗战军人。但是作为官方文件,应当更为严谨客观,不应当有所偏好倾向或歧视,不能因其老而冠以“老兵”称谓,建议统一以抗战军人称谓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比较合适。

关于我国国民老年保障或者养老保障问题,学术界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缘于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特点,现有针对国民养老保障的群体研究也分化为城乡二元格局,集中表现为对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村农民的二元研究。而具体到特殊群体,城乡都具有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独生子女家庭、低保户等群体,这些共有群体也因城乡差异而存在质的差异。除此之外,城市视角主要研究灵活就业群体、城市边缘群体、非正规就业群体等,农村视角主要研究失地农民、农民工等群体。但是,学术界对于抗战老兵或者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几乎为空白,鲜有涉及。是对象人数稀少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还是意识形态缘由而有意回避,抑或调查难度颇大而选择性放弃,具体原因很难查证。无论如何,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从其特殊性或者弱势程度都在现有的研究群体之上,应当认真审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养老保障状况,让这一特殊群体能够安度晚年、老有所终。

二、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人生轨迹及其生活现状

考察诸多媒体的个案报道,大部分抗战老兵文化程度较低,是没有接受正规教育的文盲或半文盲,基于吃饱肚子穿暖衣服的生存动机加入国民党军队。(全面抗战八年,国民党军队伤亡达三百二十多万人,当时战时环境艰难困窘,国民政府吏治腐败,主要通过“拉壮丁”的方式来补充严重的战斗减员,实际增补兵员人数为一千二百二十三万多人。[2]征兵入伍的也多为城镇平民和乡村农民。)抗日战争胜利后,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因不同的人生选择,而导致了迥异的命运归宿。抗战胜利后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大概可以归纳为三类人生经历。

第一类老兵在解放战争中被俘或投诚(解放战争时期,俘虏国民党军官兵达四百五十万人,其中1946年7月-1949年7月,俘虏达四百一十五万,而俘虏中又有二百八十万变成了解放军。[3]),经过改造后加入人民解放军。这类老兵虽然在建国后的政治运动中遭受冲击(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总共发动了67次政治运动,有些政治运动巩固了社会主义政权,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而大多数政治运动误判了世情和国情,脱离了客观实际,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给人民带来巨大伤害。[4]),但是之后基本上都获得平反,尤其有些因参加抗美援朝战争而获得政治认可,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免于劫难。目前健在的都享受离退休待遇,获得功勋认可,有家人子女照顾,安享晚年。第二类老兵在抗战期间脱离部队(八年抗战期间国民党军队因伤病逃亡消耗者高达一百三十多万人。),或者抗战胜利后直接退伍返乡务农,因身份为人所知,在历次运动中备受摧残,蒙受冤屈,而且连累妻儿,儿女在招工、入伍、转正、提干等机会面前因政审而被拒之门外,导致亲子关系紧张,遭受子女埋怨。后经平反重新就业,正常退休,有份保障生存的养老金。还有小部分老兵刻意隐瞒抗战军人身份和抗战经历,尤其目睹战友在历次运动的遭遇,对自己的过往更是守口如瓶,甚至连配偶和子女都不知情,大多务农或者务工,生活较为拮据。直到民间机构寻访方透露身份,被确认为抗战老兵。第三类老兵一直服役于国民党部队,解放战争后任滞留大陆,或者兵败台湾后,又因信念或家庭等种种原因逃回大陆。这类老兵在政治运动中要么锒铛入狱,被剥夺自由,要么接受隔离审查,成为被批斗的对象,背负“历史反革命”“国民党反动派”、“潜伏特务”等罪名。很多没有成家立业,以务农孤老终身,因为缺乏谋生技能,土地收益低下,只能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另外,还有少数老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身陷囹圄,部分目前还在服刑中,这属于特例,不在民间组织寻访以及媒体报道范围。

上述几类老兵除了第一类生活较有保障外,其余老兵老年状况堪忧。尤其是那些在战争中落下眼瞎、断手脚、半身不遂等伤病的老兵情况更加不容乐观。根据媒体的报道,大陆目前仍然健在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约有2万名[5](国家没有开展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普查,老兵的寻访认定工作通常由民间机构组织,因寻访认定难度较大,目前没有健在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确切数目。虽然随着认定工作的深入,抗战老兵的数量会增加,但是老兵离世的速度也在加快,因此健在老兵数量下降是必然。),平均年龄在90岁以上(九一八事变后,国内要求施行征兵制以备战事的呼声高涨,1933年至1936年国民党国民政府先后颁布《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暂行条例》,确立了征兵的制度基础。法律规定服兵役为中华民国男子应尽的义务:“凡中华民国年满二十岁至二十五岁之男子经检验合格者服常备役”;“年满十八岁至四十五岁,在不服本法所定之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单以抗战全面爆发年份1937年为起点来推算抗战老兵年龄,不计抗战前入伍当兵或不符合年龄条件为了应征入伍而虚报年龄等情况,要符合入伍年龄标准最低要求的话,现今健在的抗战老兵最低年龄区间为88~96岁。从生理年龄来界定,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已步入老年。),在意识形态高压时期,老兵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抗战成为了老兵们挥之不去的梦魇。更遑论政府能给予一些救济与帮助。如今许多经历了战争浩劫和伤病考验的老兵未能得到足够关怀,因为生活在农村,52%的老兵无子女、无工资、无医疗保障。[6]很多人曾被劳改二、三十年,释放之后已难以成家,成为孤寡老兵,生活贫苦无人照料,虽然年事已高也要为生计奔波。[7]

三、社会和政府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帮扶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爱心人士、志愿团体和公益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寻找帮扶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爱心人士通过“互助抗战老兵论坛”、“关爱抗战老兵网”等平台倡议关注帮助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积极帮扶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包括云南“关爱抗战老兵”计划项目办公室、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在内的民间机构,与企业、慈善总会或政府部门合作,发起了“寻找抗战老兵”、“老兵回家”、“老兵关爱计划”等系列活动,寻访并认定抗战老兵,了解老兵生活状况,为其颁发奖章并提供帮助。同时通过各种途径与政府部门沟通为老兵争取权益,2013年还推动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关于优抚抗战老兵的建议案,并且得到了民政部的正式回复。

政府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帮扶政策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1951年,原内务部就发文规定,九一八事变以来在对日作战中负伤致残的国民党军队指战员,当地群众公认其与国民党断绝关系且没有反人民罪行的,可以被认定为革命残废人员,享受《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的抚恤待遇。1958年,内务部又指出,对辛亥革命和国民党部队抗日阵亡士兵可给予烈士称号。另外,民政部1983年的文件也重申了追认国民党军人为革命烈士的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作为国家公民,自然成为相应的保障对象,享有相应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权利。2005 年,胡锦涛在抗战胜利 60 周年的纪念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国民党军队在正面战场的积极作用。2013年至今,民政部多次强调将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规定了帮扶救助工作的原则和方式,要求地方政府参照抗战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标准,在政治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关心和照顾。同时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来开展关爱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活动。2014年,民政部公布了在抗日战争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大量的国民党抗战将士都在名录之列。去年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中,政府组织的系列优待抗日军人活动,包括走访慰问、发放生活补助金以及邀请参加纪念活动等,活动对象都包括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参加过抗日战争的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地方政府在既定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帮扶的政策措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些地方民政部门着手为黄埔老兵等群体发放生活补助,通过低保救济等政策解决特困人员的生活问题。全国各地民政部门、慈善总会、以民革为主的民主党派相继启动了关爱救助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行动,开始关注抗战老兵的生存状况。近年来,湖南、江苏等地都出台过针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进行经济补助的政策。长沙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抗战老兵关怀计划”项目,资助生活困难的抗战老兵,组织志愿者定期上门陪伴,之后又启动“抗战老兵身后安抚计划”,解决老兵百年之后的安葬问题。山东省则全面启动改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待遇,在优抚范围上实现重大突破,相关政策涵盖养老、医疗、住房等多个方面。云南省政府则投入专项资金,由民间专业机构来认定老兵身份,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优抚政策,同时支持社会组织投身帮扶抗战老兵的公益事业。

帮扶历程也是认知发生变化的过程,反映了社会对历史的尊重,反映了共产党对战时对抗思维的摒弃以及对不同党派的包容之心。考察社会和政府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帮扶历程可知,民间组织更加了解国民党老兵的生存状况,在关怀老兵的同时积极推动政府出台帮扶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中央政府侧重在追认阵亡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帮扶伤残的抗战老兵,在社会力量推动下政府帮扶政策也发生很大变化。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虽然尚不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优抚对象范围,但是相较2010年在乡抗日老战士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不包括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而言,去年发放对象覆盖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这是个很大的进步。即便如此,如上文所述,部分国民党老兵的生存状况仍然不够理想,其老年保障问题并没有彻底改观。

四、切实保障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安度晚年

一个国家如何对待浴血奋战的保家卫国者,彰显这个国家的道义良心与历史责任。侵华日军老兵每月有日本天皇的“恩给”,相当于日本普通工人工资的 1/3。台湾抗日老兵被尊称为“荣民”,有“终生俸”。[8]从苏联到继承其衣钵的俄罗斯,其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二战老兵的关心和照顾从未减少,体现在从精神到物质的各个方面。[9]而抚恤英烈、优待遗族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褒扬为国捐躯的将士,善待其配偶及后嗣为历代王朝所继承和推崇。近代以来,优抚军人的观念及做法也逐渐实现从君主恩赐向政府责任的转变,社会优抚成为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被纳入社会保障的制度范畴。[10]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颁布相关政策法规,设立专门教养管理机构,开展“虽残不废”运动,通过发放抚恤金、优待军属遗族等措施抚慰伤亡、残疾军人,加强对抗战军人的优抚与优待。称谓因战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抗战军人为“荣誉军人”。

鉴于当前政策措施未能有效保障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老年生活,因此应当重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老年保障,切实保障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安度晚年。一是在实施主体方面,由政府部门牵头,民间组织配合。政府牵头既有利于纠正当前个别民政部门和公职人员对原国民党官兵存在的偏见,保证帮扶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又能够更好地引导、鼓励和监管民间公益机构的帮扶行为。改变当前民间主导、政府支持的老兵身份认定方式,由政府部门牵头全面排查,专家学者介入,指导专业志愿者,逐个核实认定。原国民党参加抗战的中下级军官和士兵在史料中难以查到,其保存的实物材料几乎丧失殆尽,个人的回忆录和坊间传说又常不被认可,因此甄别是比较困难的。可以从档案记录、证件文书等客观材料,认定对象有关入伍信息、部队番号、武器装备、军衔职位、部队去向、退伍或失散缘由经过等口述内容,把回忆录与史实相互印证,综合判断是否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正确对待甄别认定行为,适当简化甄别程序,应该秉持重在供养高龄老人的担当,抛弃甄别失真就会犯政治错误的顾虑。政府在认定后建立系统档案,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政策,组织以及引导民间机构开展救助活动。二是在保障项目方面,以社会优抚为主,社会救济为辅。现行政策规定,在抗战中牺牲的原国民党士兵可以被追认革命烈士,而在世的国民党抗战老兵却无缘成为优抚对象,从关爱抗战老兵的制度设计初衷而言,追认烈士与纳入优抚应当是一脉相承,既然可以追认牺牲的原国民党抗战士兵为烈士,就不宜把在世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排斥在优抚范围之外。更何况,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虽然与其他社会群众一样,享受相应的城乡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但是因高龄、独身、多病等缘故,仍有部分人员生活还比较困难。不论是从老兵的历史贡献还是从其现实的迫切需要来看,年事已高、生活困苦的老兵们都应该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关怀。应当抓住当前两岸关系和谐互动的良好契机,展现宽阔大度的政治胸襟,发扬实事求是的务实精神,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优抚对象范围,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在这基础上,对于那些疾病缠身、生活困难的老兵进行社会救济。三是在保障供给方面,政治认可优先,保障支持同步。普通老年群体的养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而对抗战老兵而言,除了需要上述三者资源的支持与满足之外,更迫切的需要是政治上的认可,需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曾经为国家和民族所做的历史功绩的充分认可和尊重。首先,政治上强化对抗战老兵的历史认同,肯定其抗战功勋,给予相应的政治荣誉和称号,消除抗战老兵害怕被人遗忘的担忧,保障其应有的尊严和地位。其次,经济供给、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步进行。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根据老兵意愿选择养老方式,发挥社会团体与民间公益组织的力量为老兵提供长期志愿帮扶服务,走访、慰问和照料抗战老兵,确保他们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逝有所葬。

另外,在关爱老兵立言立行的同时要及时引导舆论,积极解释宣传。2013年部分媒体报道内容发生偏差,社会公众因信息不对称、知识不完备而误以为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一直游离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导致社会舆论哗然。要预防和杜绝出现类似事件,避免恶意夸大或者歪曲描述老兵生存状况的行为。虽然寻访抗战老兵、录制抗战口述史等行为是与时间赛跑,但也要尊重老兵意愿,不宜影响老兵老年生活。惩治打着关爱之名、实则利用老兵牟利或者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参考文献

[1]民政部,财政部.向部分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EB/OL].(2015-08-11)[2015-09-02].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mzyw/201508/20150800862331.shtml.

[2]仲华.试论抗战时期国民党军队的兵员征补[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6,22(3):82-85.

[3]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346-347.

[4]胡鞍钢.中国政治经济史论(1949-1976年)[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560-567.

[5]李泽伟.50志愿者团队将寻抗战老兵[N].北京青年报,2014-09-03(A08).

[6]本报综合消息.民政部重申对原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福利保障政策[N].团结报,2013-07-06(01).

[7]孙春龙.对抗战老兵的亏欠已无法弥补[J].南方人物周刊,2013(23):24-30.

[8]刘斌.“历史是不可以造假的”两万“国军”抗战老兵的社保难题[N].南方周末,2014-07-25(A31).

[9]汪嘉波.俄二战老兵:日子过得很精彩[N].光明日报,2015-06-05(12).

[10]孙扬.优抚抗战老兵彰显国家历史责任[N].光明日报,2014-09-05(02).

(编辑:佘小宁)

Research on security of the former Kuomintang Anti-Japanese war veterans

Ke Longshan1,2

(1.CollegeofEconomics,FujianNormalUniversity,Fuzhou350117,China;2.CollegeofManagement,FujianUniversit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Fuzhou350122,China)

Abstract:The living condition of the former Kuomintang Anti-Japanese War veterans is widely reported by the media, while it is rarely concerned by the academic circles. According to many media' research reports, at present, most of the former Kuomintang Anti-Japanese War veterans live in poverty. Although the society and the government have been committed to help them, their problem has not completely solved.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reconstruct the guarantee system for the old from aspects of implementation subject, security items and ensuring supply to assist the former Kuomintang Anti-Japanese War veterans to spend their twilight years in comfort.

Key words:Guarantee system for the old; Former Kuomintang Anti-Japanese War veterans; Social compensation

中图分类号:D6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16X(2016)02-0120-0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4AGL007)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13CGL02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3YJA630007)

作者简介:柯龙山(1981-),男(汉),福建泉州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养老保障方面的研究。

收稿日期: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