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菊香(新疆伊宁县人民医院,新疆 伊犁 835100)
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结局的临床分析
韩菊香
(新疆伊宁县人民医院,新疆 伊犁 835100)
目的 探讨分析临床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结局。方法 选取我院2015年2月~2016年2月收治的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4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患者的实际病情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0例。观察组: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对照组:晚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比较两组妊娠患者的肝肾脏功能变化情况、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顺产率、剖宫产率、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事件情况以及胎死率。结果 观察组妊娠患者的不良发生率、剖宫产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新生儿不良反应发生率、胎死率也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检测观察两组患者的谷丙转氨酶(ALT)、谷氨酰转肽酶(GGT)、谷草转氨酶(AST)、尿酸、肌酐及β2微球蛋白水平,观察组患者的各项指标水平均高于对照组,且孕周≤32周的患者指标水平要低于孕周>32周以上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经临床分析,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患者的妊娠结局明显会受病情的严重程度的影响,导致母儿均出现较多的不良反应事件,且剖腹产率极高,并且根据病情特征,适时对患者进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结局
子痫前期属于妊娠期内一种重度高发性疾病,严重威胁母儿生命健康,且常伴有较高的新生儿不良反应事件,重则可直接导致胎内死亡,甚至直接危及母体的生命安全。目前临床大多的学者认为,在孕34周前发病的子痫前期重度可称之为早发型,同时也认为早发型子痫前期的病情更为严重,病情进展速度快,治疗也比较棘手。为了探讨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患者的妊娠结局情况,回顾性分析我院选取子痫前期重度患者40例的临床资料,深入分析患者的临床病症特点,以及妊娠结局情况,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5年2月~2016年2月收治的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4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患者的实际病情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0例。观察组: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对照组:晚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观察组患者年龄23~36岁,平均年龄(29.3±2.1)岁;初产妇17例,经产妇3例;发病时孕周为25~34周,平均孕周为(31.2±0.6)周。对照组患者,年龄22~35岁,平均年龄(28.2±1.1)岁;初产妇16例,经产妇4例;发病时孕周为34~38周,平均孕周(37.5±0.7)周。两组患者的年龄、经产次数、发病孕周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意义(P>0.05)。
1.2 方法
先嘱两组患者卧床休息,再根据病情给予合理治疗措施。①解痉治疗:应用硫酸镁进行治疗(首剂:25%硫酸镁20 mL混合0.9%氯化钠液100 mL,30 min内快速滴注;继之25%硫酸镁40 mL混合5%葡萄糖注射液500 mL,以1~2 g/h的速度持续滴注,血镁浓度维持在1.7~3.0 mmol/L);②降压治疗:当血压≥160/100 mmHg时,应用硝酸甘油、硝苯地平等进行治疗,血压应维持在140~150/90~100 mmHg;③镇静治疗:当患者精神紧张或焦虑时,给予地西泮或苯巴比妥口服治疗;④利尿剂:对于出现早期心功能衰竭或严重全身水肿的患者,可使用利尿剂进行治疗;⑤扩容治疗:对重度低蛋白血症患者可使用白蛋白扩容,扩容前后应适当给予利尿剂配合治疗,以避免加重患者的心脏负担。
1.3 观察指标
主要观察肝肾脏功能变化情况、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顺产率、剖宫产率、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事件情况以及胎死率,并检测两组患者的ALT、GGT、AST、尿酸、肌酐及β2微球蛋白水平。
1.4 统计学方法
釆用SPSS 19.0软件对本次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的妊娠不良发生率、剖宫产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新生儿不良反应发生率、胎死率也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检测观察两组患者的ALT、
GGT、AST、尿酸、肌酐及β2微球蛋白水平,发现观察组患者的各项指标水平均高于对照组,且孕周≤32周的患者指标水平要低于孕周>32周以上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子痫前期是妊娠结局不良的危险因素,如不及时治疗,子痫的发生概率会明显增大,会严重影响母儿的生命健康,甚至可造成胎死宫内等后果,而且对母体的各功能器官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而重度子痫前期是严重的妊娠
疾病,临床应给予高度重视,制定最合理的治疗方案,预防母儿发生损伤。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患者发病时机早、病程进展快、常伴各种并发症并且妊娠结局较差。经本研究结果显示,患者的发病孕周较早,早发型患者的并发症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晚发型患者,而且表明早发型子痫前期妊娠患者的病情也更加严重。由于早发型患者的临床发病孕周较早、并发症发生率也较高,最终导致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时间也较早,平均终止孕周的时间为(31.5±2.5)周,一般均<34周,故新生儿窒息、胎内死亡事件也明显增多。
综上所述,由于早发型子痫前期重度病情会严重影响患者的妊娠结局,临床应尽早对此类患者给予高度重视,并在治疗过程中更应谨慎,以降低不良反应事件及剖腹产率,对病情特殊患者适时进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也尽量提高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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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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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803.2016.03.131.02
吴 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