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寻找救赎的力量

2016-04-04 18:21严蓓雯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互助宗教伊丽莎白

严蓓雯

(中国社会科学院 外国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寻找救赎的力量

严蓓雯

(中国社会科学院 外国文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摘要]美国当代女作家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在她的作品中主要描摹了新英格兰地区缅因州人民的日常生活,其中充满了对宗教意识、宗教情感的思考。如何在宗教淡化、迷茫失落的当代世界获得拯救自己、帮助他人的救赎力量,斯特劳特以作品中人与人之间充满慈悲、同情与理解的互助与扶持给予了回答。

[关键词]伊丽莎白·斯特劳特;缅因 ;宗教; 慈悲 ;互助

1956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当代女作家伊丽莎白·斯特劳特(Elizabeth Strout)迄今为止发表了五部长篇小说,其中,处女作《艾米与伊莎贝尔》(AmyandIsabelle,1998)获得该年福克纳笔会奖,第三部作品《奥丽芙·基特里奇》(OliveKitteridge)荣获 2008年度普利策小说奖。斯特劳特擅用回忆与现实交织、人物与情节内在呼应的手法描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某种程度上与前几年刚刚获得诺贝尔奖的加拿大作家艾丽丝·门罗非常相似。纵观斯特劳特的创作,有两个方面非常突出,一是她非常关注母女关系,处女作即以这一关系为主题,而最新作品《我叫露西·巴顿》(MynameisLucyBarton,2016)又回到了对母亲与女儿之间“爱与嫉妒的纠缠”的书写。*斯特劳特曾说:“母亲问题非常重要,我会一写再写。”Carrie Tuhy, “Mothers and daughters: what’s a novelist to do? ”, in Publishers Weekly, 7 Dec. 2015.另一个斯特劳特反复书写的内容,便是她的出生地缅因。在她作品中频繁出现的缅因小镇“雪莉瀑谷”(Shirley Falls),就如同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它的风景、它的人文、它对小说主人公的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使得它及其所在的新英格兰缅因州,几乎也成了斯特劳特笔下的角色之一。

在这两个显著的特色之外,有一个与它们密切相关且贯穿斯特劳特整个创作的潜在主题,一直没有受到评论界足够重视,那就是斯特劳特对宗教意识、宗教情感、宗教力量的思考。《艾米与伊莎贝尔》中,单身母亲伊莎贝尔一直努力想获得她的公理会教友的尊重与“青睐”,但最后,是在天主教徒女工同事那里,她收获了友谊、扶持与爱;《主啊与我同在》(AbidewithMe,2006)的主人公即是神职人员,这位缅因西安尼特镇的牧师在年轻妻子去世后经历了信仰的怀疑、崩溃与重建;《伯吉斯家的男孩们》(TheBurgessBoys,2013)则描绘了雪莉瀑谷因移民涌入而遭遇的宗教文化的冲突与和解。此外,跟宗教有关的背景、人物、心理活动也在由十三个内在相关的故事勾连而成的《奥丽芙·基特里奇》里比比皆是。斯特劳特对宗教主题的显性或隐性的书写,既源于她所成长的缅因及其家庭的浓郁宗教氛围,也是出于她对人与自我如何相处、人与人如何相处、人与世界如何相处的不懈思考。通过自己的作品,她不断追问在这样一个宗教式微、人心浮动的当代世界,该从哪里寻找安身立命之锚,该从哪里获得拯救自己、帮助他人的救赎力量。

斯特劳特对宗教主题的关注,几乎是从她从小生活、成长的缅因直接生发出来的。缅因在美国的东北尽头,是美国大陆最孤僻、最边缘的一个州,也是新英格兰地区面积最大的一个州。当年“五月花号”登陆美洲,怀抱重建新社会理想的英国清教徒最先登陆的就是新英格兰这片土地。他们在此建立了六个以新教公理会*公理宗起源于16世纪的英国,它不赞成设立统管各教会的上级领导机构(教区制度),仅允许设立各教会自由参加的联谊性机构。全体信徒对教会事务行使平等权力,民主选举执事,聘任牧师。发展不久,便形成称为公理会的新宗派,里面成员多为文化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士。为官方宗教的殖民地,缅因就是其中之一。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历史流传,都使这个地区的人民天然受宗教情怀的影响,身上深深印刻着宗教意识的痕迹。

缅因被称为“松树之州”,境内森林密布,湖泊点点,景色优美。著名文人亨利·戴维·梭罗在《缅因森林》里称这里是“处女般的原野与天神的花园”,“森林中大片大片的常绿植物挺拔耸立,深深打动着我。”*[美]亨利·戴维·梭罗:《缅因森林》,任伟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第105页。东边则靠海,广阔绵长的海岸线与肃穆的黑褐礁石令人顿生庄重沉郁之感,斯特劳特描写自己小时候“常会在松林溪流间独自漫步几小时,沿着海岸线捡海螺”。缅因的这份优美、沉静、宽阔,一直让成年后前往纽约居住的斯特劳特念念不忘,就像她笔下的鲍勃·伯吉斯感叹的,“就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那片广阔的野草地,除了新英格兰的阴冷天空,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想要。”*[美]伊丽莎白·斯特劳特:《伯吉斯家的男孩们》,严蓓雯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第22页。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随文标出该著首字及页码。

但是,优美的风景只可欣赏,严寒的气候、广漠的土地并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且地广人稀,屋舍之间相隔遥远,清教徒祖先来到这里时,并非到了“应许之地”,相反,生活十分艰难、孤独。斯特劳特曾描绘缅因有种居民是“夏季居民”,他们并不算真正的缅因人,真正的缅因人是“度过了缅因四季的人”。因为纬度很高,缅因地区夏季比较凉爽,因此有许多外省人来此短期消暑,甚至置业,便于常年往返。可是,凉爽宜人的夏季过后,虽有短暂的金秋,但接下来便是几乎长达半年的白雪皑皑的漫漫长冬,这才是缅因人一年中所面对、忍受的大部分时间。美国诗人玛丽·萨顿曾在缅因的海边小屋住过三年,她在这个“梦寐以求的理想居所”写下了不少诗篇,其中常见的主题便是“孤独”、“缄默”、“冬日”。*May Sarton, Letters from Maine, W.W.Norton&Company, 1984. 比如“The Cold Night” “After a Winter’s Silence” ”Cold Spring”.恶劣的天气、阴郁的氛围令缅因祖先的生存举步维艰,“坚忍”成了唯一的应对:“在这里,矗立着几代人顽强的生命力,河边早至17世纪的古老墓碑可以证明这点:母亲失去了一个又一个婴儿,有些还没来得及取名就落葬了,有的活了下来,取了‘信念’‘经验’‘耐心’这些名字相伴一生……有块墓碑上的名字即为‘印度朗斯*即忍耐(Endurance)。·蒂贝茨’。”*[美]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十六岁的夏天》,严蓓雯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第166页。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随文标出该著首字及页码。这本小说原名《艾米与伊莎贝尔》,行文中仍然使用该著原名。在《奥丽芙·基特里奇》里,斯特劳特同样描绘道:“奥丽芙家族的第一代人来自苏格兰,签了七年的劳工协议。他们果敢好斗坚韧耐劳,在现代人无法想象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剥头皮的威胁,食物匮乏的寒冬,谷仓遭闪电而起火,孩子们一个个夭折。”*[美]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奥丽芙·基特里奇》,张芸译,南海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150页。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随文标出该著首字及页码。斯特劳特的书写是符合历史的。移民到美洲后,面临的是原始森林和成群的野兽,印第安人对他们来说就是威胁他们生命的野人。有数据显示,最早建立的英属殖民地弗吉尼亚(也在美国东北部),人口存活率不到10%。详见张媛:《美国基因——新英格兰清教社会的世俗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11页。所以,缅因人的性格里普遍遗传着某种坚韧、顽强、忍耐的特征。虽然今年收成不好,“农夫们也有疑虑,但懂得什么是耐心,工人也一样,他们早就学会了忍受生活中不怎么容易忍受的时期。”(《十》:167)。作为缅因人,他们知道自己“生来就要忍受糟糕的冬天,或汽油的价格,或变坏了的孩子”(《伯》:153)。

“缅因的荒凉与孤独,深深影响了我。”*LadetteRandolph, “About Elizabeth Strout”, in Ploughshares, vol.36, No.1(Spring, 2010), p.176.斯特劳特说道。缅因的荒凉与孤独,也让那里的人油然而生对宗教的渴求,希望在信仰中获得上帝的恩慈、护佑与赐福,从而能在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里存活下来。同时,早期清教徒的落地生根,也使得那里的宗教气氛十分浓郁。此外,缅因北部与加拿大接壤,早年有不少法籍加拿大人沿河南下,或一路耕种,待上几月,又一路回途收割;或来缅因的工厂上班,有些就在缅因待了下来。他们大部分都是天主教徒,虽然与新教清教徒有些认识、仪式上的差别,但总体都属于基督教。生活在这里的不同信仰、不同民族的居民,面对同样的严苛环境,作为生存支柱的宗教信仰、宗教意识、宗教氛围代代流传。有种说法是,“上帝在英格兰关上的门,在新英格兰打开了”*Carl Bridenbaugh, Vexed and Troubled Englishmen:1560-1642,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38.。而英国历史学家西蒙·沙玛这样描绘新英格兰骨子里对宗教的关切与执着:

有一个夜晚,在穿过康涅狄格州*康涅狄格州也是英国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的六个殖民地之一。曾被称为美国“黄铜之都”的沃特伯里市的旧址时,突然看到耸立于高速公路旁的山顶射出一束淡黄色的灯光。拐了一个弯后,我才发现那光是一个30英尺高的十字架形霓虹灯发射出来的——事实上,它是当地一位律师于上世纪60年代建成的“美国圣地”的遗迹。我们都很熟悉宗教主题的公园,这个圣地似乎也很容易被归为迪斯尼乐园式的天主教主题公园。但是,它的朝圣山之名,它所负载的虔诚使命,以及为在新英兰南部重建耶稣受难时的地理环境而作的不懈或者说笨拙的努力,都让它无愧于最后的sacro monte(圣山)之名。*[英]:西蒙·沙玛:《风景与记忆》,胡淑陈、冯樨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16页。

因为这种骨子里对宗教信仰的依恋与坚持,新英格兰人民,或者说,具体到斯特劳特笔下的缅因人民,他们常常能在日常事物中感受到上帝的存在,感受到安慰和坚持下去的力量。漫长的冬天过去后,春天来了,花朵开了,伊莎贝尔感到“上帝在此,在她的后门廊间,在她郁金香花圃的最后一块光斑上,在沼泽里不断传来的嘶哑的啁啾声中,在散发着方向的湿润泥土里,里面包裹着雪割草和玻璃苣稚嫩的花根”。(《十》:124)只有这地区的人民,经历过寒冷的长冬,才能体会到春暖花开的幸福,伊莎贝尔为此深深感谢上帝。普通人是这样,神职人员更是如此,“每一束光影在柳枝上的摇曳,每一次让苹果树下的草丛偃伏的微风的呼吸,每一片温柔掉落在地的银杏叶,”都让《主啊与我同在》里的主人公泰勒牧师情不自禁地感到“上帝就在此地”。*Elizabeth Strout, Abide with Me, Pocket Books, 2007, p.15. 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随文标出该著首字及页码。来到美洲大陆的新教的清教徒,秉持的信念是“原罪论”和“预定论”,即人生来就是有罪的,他们对公正的上帝所犯的罪,应受永远的惩罚,而人类能获救,完全是出于上帝的仁慈。至于谁被上帝救赎、谁被弃绝,全由上帝预定,只有上帝的“选民”(chosen people)才能得救,并产生信心而称义,只有自律、节俭、辛勤工作才能赢得上帝的恩宠和挑选。因此,得到上帝恩典的人,上帝允诺他永生与幸福,而人的责任只有一点,就是信仰,即“因信称义”。上帝引导人,不是《旧约》里描绘那样直接而突然地显灵,而是通过一些普通的渠道或蕴藏在日常的事件中间。这也使得牧师的日常工作非常重要,牧师是上帝在人类社会用来启示众人的方式。详见张媛:《美国基因——新英格兰清教社会的世俗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20-27页。所有这些关于清教徒的知识与表现,都在斯特劳特的这几部小说中有所反映。正如美国文学批评家汤姆·卢茨在评价“地区主义作家”薇拉·凯瑟和福克纳时所说,某一地区的“景色、风俗、道德是笔下人物认识世界、认识彼此的重要框架”*Tom Lutz, “Cather and the regional imagination”, in Leonard Cassuto (et al. ed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Novel,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 439.,新英格兰独有的地理环境、宗教传统也成为缅因人民世界观的底色,是贯穿斯特劳特宗教书写的最根本的基础。

斯特劳特多次在不同小说中写到她笔下人物的祖先在缅因生活了七代或八代,这其实是她真实家庭的写照。跟《伯吉斯家的男孩们》里的伯吉斯家一样,斯特劳特家族在缅因也生活了八代。毫无疑问,缅因人基因和血液里的宗教信仰、宗教情感、宗教意识也在斯特劳特家族中绵延。在美国文学杂志《犁头》的编辑拉迪特·伦多夫看来,伊丽莎白·斯特劳特对宗教的认识是“刻骨的”*LadetteRandolph, “About Elizabeth Strout”, in Ploughshares, vol.36, No.1(Spring, 2010), p.176.。斯特劳特的父母都是公理会教徒,父亲是研究寄生虫学的大学老师,母亲在大学学院和高中教语文。他们秉持教义,性格严厉,斯特劳特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她还有个兄弟。在斯特劳特眼里,这个家庭某种程度上有种自我隔绝的特征,“我们的父母不仅传统保守,而且相当严格,他们让我相信,世界很危险,每扇门背后都潜藏着邪恶,等着要战胜美德。”*LadetteRandolph, “About Elizabeth Strout”, in Ploughshares, vol.36, No.1(Spring, 2010), p.176.

充满宗教气息的缅因和宗教氛围严格的家庭让斯特劳特又爱又恨,总在逃离,又总被吸引回去。跟伯吉斯兄弟一样,斯特劳特成年后也离开了缅因,这对他们家族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斯特劳特一面觉得自己是“背叛者”,是“家里表现不佳的孩子”,她借《伯吉斯家的男孩们》里的叙述者“我”说:“我去了纽约,父母对此并不高兴:这是对一个新英格兰家族的背叛,我们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父亲说,我的先人分散各地,大部分存活了下来,但他们从来没有踏足纽约这个‘大染缸’”(《伯》:13);一方面她也深深感到,“无论离家多远,对那个地方,总有种强烈的忠诚感”*LadetteRandolph, “About Elizabeth Strout”, in Ploughshares, vol.36, No.1(Spring, 2010), p.176.。正是在这种强烈忠诚感的驱使下,“背叛者”斯特劳特在作品中反复书写缅因这片土地,它的环境,它的气候,它的坚忍、孤独、强硬的人民;*缅因在文学方面的名人有诗人朗费罗,还有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得普利策诗歌奖的女诗人艾德娜·圣文森特·米莱。斯特劳特在《艾米与伊莎贝尔》及《主啊与我同在》里多次提到米莱的诗,在前者,米莱的诗甚至是主人公艾米坠入爱河的缘由之一。这从另一方面表达了斯特劳特对这块土地的深厚感情。也是在深入骨髓的宗教意识下,斯特劳特准确动人地描摹了那个地区及其人民与宗教不可分解的纠缠、在宗教思想影响下有意识无意识的心理状态、行为模式,甚至在他们的痛苦中,找到了宗教的根源。

基督教信仰中,人生来就有原罪。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违背与上帝的约定,偷吃了分辨善恶的禁果。这种“与生俱来、洗脱不掉”的罪行由此带来了罪恶感和羞耻感,它深埋在信仰和灵魂深处,在斯特劳特笔下人物身上时时闪现,哪怕不是虔诚的教徒,也难以摈除这种耻感。这是对僭越、对背弃、对欲望的罪感。《艾米与伊莎贝尔》里,雪莉瀑谷的居民对16岁少女艾米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姑娘“常常怀着一种隐隐约约、令人困扰的羞涩感”。其实,仔细分析,可以捕捉到这种“令人困扰”的羞涩感的来源。艾米有一头漂亮的长发*曾有评论说这部小说就是一部现代版的“长发公主”。童话中的长发公主美丽动人,却被女巫锁在了高塔;艾米这位长发公主某种程度上也被单身母亲伊莎贝尔锁在了只属于她们俩的小世界中。,但她总爱把脸藏在长发后,仿佛不愿见人,因为她知道自己普普通通,没什么地方吸引人,只有这头头发,是她的闪亮点,那些讨人喜欢的女孩有时候也会在厕所里说,“哦,上帝,艾米,我真羡慕你那头头发”;但另一方面,她心里也隐隐明白,这头长发对人充满了一种(性的)吸引力,新来的数学老师罗伯森先生一看到她,就对她上了心,在课堂里当众说,“你的头发相当打眼。”(《十》:37)虽然后来他又私下对艾米说,“亲爱的,只有上帝,会只因你是你而爱你,而不是你金黄的头发。”(《十》:42)但罗伯森显然不是上帝,也显然被她的金色长发所吸引。艾米从小就知道母亲不喜欢陌生人碰她女儿,议论她的头发,这是艾米对羞耻的最初记忆。这份羞耻里包含了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她母亲头发稀疏晦暗,那这头金黄的长发肯定是继承自小镇居民从来也没见过的她的父亲,因此,她的头发便是她母亲罪恶的标记;其次,还是小婴儿的艾米却喜欢别人伸手摸她,她会把头冲着手伸来的方向,这种对讨人喜欢、对抚触欲望的追求,便是艾米的原罪。背负着这一原罪的艾米,果然被自己年轻的欲望所捕获,被老道的罗伯森先生所诱惑;而母亲,看着自己年轻一幕的重演,一怒之下用剪子绞了艾米的头发,仿佛要把自己的罪恶与艾米的罪恶一起剪除。因此,在母女冲突的背后,是各自的羞耻感在斗争,而这种对自身投降于欲望的羞耻背后,则是宗教信仰中深深埋藏着的原罪意识。

基督教对于(过分的)享乐也持否定与摈弃态度,七宗罪里的“贪婪”“色欲”“暴食”等都是指超出应有的额度,因此,在基本需求之外的所有享受、所有欲求都带有罪恶的印迹。斯特劳特说,因为家庭对“娱乐持怀疑态度”,上高中之前她从来没有看过通俗读物,只看过两部电影,而且家里“没有电视,没有报纸,没有派对”,也“没有约会”。《伯吉斯家的男孩们》里,吉姆和鲍勃兄弟俩谈起鲍勃的双胞胎妹妹苏珊怎么那么显老,原因就是“缅因女人认为用护肤品是堕落,所以到了四十,她们的脸看起来就像男人一样”(《伯》:188)。留在缅因、离婚后和独子一起生活的苏珊,身上保留了新英格兰教徒克制、寡欲、压抑的特征。她和她母亲一样,从不饮酒,而且,向医生撒谎要安眠药对她来说几乎就是犯罪。苏珊的独子往清真寺里扔了一个猪头,要按联邦法律的“仇恨罪”论处,虽然她焦虑得整晚睡不着,但还是不敢吃安定。吉姆妻子海伦不理解为什么苏珊把安眠药看得像海洛因似的,鲍勃解释说:“这是清教徒思想。听上去有点疯,但这出自我们的清教徒祖先……他们确实有些疯狂,精神太不正常了,所以在英格兰待不下去。清教徒有很多耻辱……我们清教徒不相信音乐和戏剧,因为它‘刺激感官’……清教徒只有喝醉了才会唱歌。”(《伯》:140-141)

因此,荒凉孤独的缅因让人油然而生的宗教情感,在基督教信仰的约束与克制下,渐渐演化成对人的心性、人的自由的束缚,天生的罪感让人成为“自我厌憎的清教徒”(《伯》:53),宗教情感无意识中成为他们痛苦的一部分根源;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基督教宗教信仰在当代普遍衰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教的传统教义和社会伦理思想,受到世俗主义、怀疑主义以及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问题的冲击,主流教派日形衰落,信徒人数逐渐减少。在一个越来越世俗化的社会,摆脱不掉的原罪耻感意识,与追求自由(某种程度上即追求快乐、追求享受的自由)的天然愿望,让当代人陷入情感的紧张、冲突乃至迷失之中。对缅因人民来说更是如此。虽然“羞耻”是斯特劳特描绘缅因人常用的词,但即便在缅因这样宗教气氛浓郁的地区,当代人也越来越想摆脱宗教的束缚。去教堂的人少了,有些人只在圣诞节和复活节去,而就算在教堂里听牧师布道,脑子里也不是和上帝的交流,艾玛“假装在听诵经,心里猜测伊莎贝尔坐在后面什么地方,带着理直气壮的尊严,一副受冒犯的模样”,而佩格坐在丈夫身边,想起“杰拉德·巴罗斯的脸埋在她两腿之间,心里涌起一阵激动”(《十》:327)。哪怕是教民们十分热爱听他布道的泰勒牧师,也会发现人们在听讲时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腿撞到椅背啦,钱包打开又啪哒合上啦,有人不断咳嗽,有人在擤鼻子,而他自己,曾经那么自豪布道词都是亲手写就,而且总是脱稿演讲,也发现慢慢只能味如嚼蜡地朗读了。对宗教的淡漠乃至反感,在缅因普通人心中蔓延。奥丽芙·基特里奇甚至拒绝去教堂,让药剂师丈夫亨利罕见地尖叫起来,而奥丽芙啐道:“你压根儿不知道我有多累……而你,你这个虚有其表、哗众取宠的头号好好先生,还想让我牺牲星期天的早晨,去和一群讨厌鬼坐在一起!”(《奥》:7)在奥丽芙心里,教友都是“讨厌鬼”,宗教已经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和她丈夫一样“虚有其表”。可以发现,在斯特劳特笔下,几乎所有人都因为这种信仰的衰落、信念的迷失、当代社会各种价值观和文化的冲突,而感到痛苦、失落、迷茫。就这样,斯特劳特借宗教底蕴极其深厚的缅因人为当代人的心灵状况书写了一幅“上河图”。

虽然在斯特劳特笔下,信仰淡化、迷茫失措的当代人有的沉溺于饮酒(鲍勃),有的沉溺于金钱地位(吉姆),有的沉溺于色欲(《主啊与我同在》里的查理),但他们还是挣扎着想要找到人生的方向和意义,而不少人寻求帮助的对象,是跟牧师十分相像的心理医生。心理医生也像牧师那样倾听种种烦恼,但不同于牧师单纯让人从信仰上帝中寻求支持与救赎,心理医生借助所谓科学、理性等现代客观知识来实际“解决问题”。斯特劳特对科学本身并无反感,她的父亲就是“心胸宽广”的寄生虫学家,他的实验室常常让斯特劳特觉得分外安心,而她本人在从法律学校辍学后,又拿了一个老年医学的学位,曾说“如果我不当作家,就想当医生,我想倾听身体的烦恼”*SeeCarrie Tuhy, “Mothers and daughters: what’s a novelist to do? ”, in Publishers Weekly, 7 Dec. 2015.。但对于心理医生这种借助科学解决“心灵烦恼”的“科学牧师”,斯特劳特十分抵触,几乎在所有作品中,都可以看见斯特劳特对这一职业的讥讽与批评。

在斯特劳特看来,心理医生的最大毛病就是过分热衷所谓精神分析理论,并套用在每个普通人身上,忽视了个体与个体的差异,缺乏对每个人的心理苦痛的真正体验与有效应对,因此无法成为宗教情感的替代支持,也无法为当代人提供救赎的力量,绝不是离开宗教支持后的转向选项。泰勒牧师的年轻妻子忽然患病去世,留下一个五岁的女儿凯瑟琳和一个尚在蹒跚学步的女婴。年轻的泰勒无法独自照顾她俩,不得不把小女儿放在雪莉瀑谷的奶奶那里。就这样,一瞬间“失去了一半家庭”(妈妈去世,妹妹无法和自己共同生活)的凯瑟琳,在幼儿园里表现出种种异常症状。她不跟人一起玩,学不会字母表,有时候还会不可控制地尖叫,用黑色彩笔画“可怕的”画,甚至有一次说“我恨上帝”。幼儿无法像成人那样迅速理解和接受世界的变化,从创伤中的恢复十分缓慢,但学校却认为凯瑟琳有心理甚至智力疾病,“让凯瑟琳做个(心理和智力)测试是个好主意”。获得心理学学位、自愿来学校给孩子做心理辅导的朗达,对泰勒牧师说了一大堆弗洛伊德的概念术语,努力让泰勒明白所有人都有杀父(母)娶(嫁)母(父)的愿望,而凯瑟琳正是因为这种愿望,认为自己杀死了母亲。*这种万事都从弗洛伊德那儿寻理由的思想也让小镇人民十分反感,他们讥讽地说,“朗达什么都懂——你没注意到吗,弗洛伊德这个,弗洛伊德那个。一切都跟性有关。”(《Abide》:115)正是这种荒诞可笑的分析,让一直与人为善、人生信条就是“先考虑别人”的泰勒忍不住发火了,“没人可以拿我孩子当一个案例来研究,她就是一个死了妈妈的女孩。”(《Abide》:137)

但是,理性、客观的现代人却非常相信这种理论,“一切问题都源于孩童时期的创伤,一切心理障碍都是由性的紧张压力累积而成”。以前人说起看心理医生好像还很不自在,生怕别人以为自己有什么问题,现在的人“都看心理医生,好像也都在吃什么药……也没人对这事儿藏藏掖掖的”(《伯》:11)。可是心理医生要么是朗达那样不分青红皂白、兴致勃勃地乱开药方,要么是艾米好友史黛西的父亲杰拉德·巴罗斯那样,“心里弥漫着徒劳感。没有人能康复,一个也没有”。(《十》:133)病人在那里滔滔不绝回忆与父亲一起钓鱼的少年经历时,巴罗斯医生忍不住好几次看了看钟,而等到那男人说完,他的回答是刻板的:“这让我们有好多可想一想,下次我们会接着谈。”(《十》:134)当然,心理分析及心理治疗要求医生与病人拉开距离,不提倡“共情”,但这种“疏离”的职业态度无助于病人的释然与解脱,巴罗斯医生不但无法帮助那男人,甚至都无法给自己这样一个“逃离评判、休息重整”的一刻。而即便是在斯特劳特笔下难见的带着“无边的善意”的伊莱恩医生,也无法治好鲍勃的心理创伤*鲍勃一直以为是自己拨弄排档导致汽车后滑,压死了走下车道去修理邮箱的父亲。:“她曾经那么努力想治好他,那么友好——没有用。”(《伯》:41)所以听说前妻帕姆在看心理医生并坚持说心理医生告诉她“他们俩之间还有些问题没解决”时,鲍勃说,“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要付钱给一个心理医生和你谈雪莉瀑谷?”(《伯》:328)

作为崇尚理性、知识、科学的现代心理医生,巴罗斯知道来找他看病的人“都很孤独,他们的痛苦真的让他们不安”,但他心里明白,这种一对一的倾诉式治疗并没有用,他经历了“这个行当会带来的沮丧阶段”(《十》:133)。而那边,作为神职人员的牧师泰勒,曾经是神学院的优等生,天生的布道高手,一直以德国信义宗牧师潘霍华*新教信义宗是宗教改革后的重要派别,是以马丁·路德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团体之总称,强调“因信称义”,坚信信仰的力量。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也是位神学家,曾参加反对纳粹的抵抗活动,虽然已获得美国居留权,但仍毅然回到德国,随即被捕,二战结束前被绞死。他在狱中的信札、祷文、诗歌及杂感被集结成《狱中书简》。小说中,这本书是泰勒牧师的案头书和精神支持。为榜样,但在妻子去世后的情绪积压下,有天在讲道坛上忽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像个孩子一样哭泣。对于人内心的痛苦、失落、折磨、冲突,有时候,牧师和心理医生一样束手无策,甚至,他们都无法解决自己内心的矛盾纠葛,无法只靠自己或自己的职业重建信仰或信心。

对生活在缅因、新英格兰乃至世界的这些形形色色的普通人的书写,体现了斯特劳特作为严肃作家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也跟斯特劳特自身骨子里的宗教意识有关。虽然没有材料表明斯特劳特是虔诚的教徒,但清教徒相信“所有人都是有罪的兄弟”,人无论如何不能从他的兄弟身边逃开以躲避责任,而且,“如果他失败了,也不能只顾洗清自己,而把这个世界留给黑暗势力”。详见Edmund S. Morgan, The Puritan Dilemma, the Story of John Winthrop, Scott, Foresman and Company, Glenview, Illinois, England, 1958, p.32. 斯特劳特在清教徒家庭长大,这种责任感也深藏在她的潜意识中。,她探测到他们情感的幽微处,感受到他们身处黑暗中的苦痛,也希望在书写中给当代人提供救赎的力量。她的几部作品,始终如一地在探询人痛苦的根源,思索幸福生活的基础,为失去宗教导航的当代人走出纠葛、冲突、挣扎的内心深渊提供可能的路径。

一方面,宗教虽然式微,但并没有完全失去在这个世俗世界的力量与作用*丹尼尔·贝尔在分析资本主义文化矛盾时给出的人生之锚便是宗教。他在1978年版的前言中说:“意识到探索世界有其界限的那种文化,会在某个时刻回到彰显神圣的努力中。”将近20年后,在1996年版的后记中,他仍然对宗教念念不忘,“对我来说,宗教不是上帝领域,也不是众神领域,它是一种精神,一种关于神圣、关于超越我们的、不能被侵犯的事物的精神,是一种必需的精神。”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严蓓雯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363-364页。,这几十年来,当代世界可以捕捉到一种我们广义上称为“宗教的复兴”的思潮。不过,它并不像丹尼尔·贝尔那样强调“将圣洁从世俗中分离出来,将超验从尘世中分离出来,将神圣从黑暗中分离出来”,也不是单一宗教信仰的发展,而是融合了基督教、东方佛教、伊斯兰教等等宗教资源,被称为新兴宗教运动——“新时代运动”*这种泛宗教化的新时代运动所意图开启的,正是《宗教与20世纪美国文学》里提到的“宝瓶时代”(Age of Aquarius)。Amy Hungerford, “Religion and the twentieth-century American novel”, in Leonard Cassuto (et al. ed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Novel,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 Press, p. 739. “宝瓶时代”是爱与光明的时代,是“心灵真正解放”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精神征兆就是人们对于有关心灵的事物愈来愈感兴趣,相对地便减低了物质主义的价值观。生活素质的提升、关系的改善、慈悲与创造力等等,取代了追求成就和社会地位。。新时代运动藉由重新审视科学、宗教、东方神秘主义、灵修等等思想,逐渐形成了一种崭新的生命观及宇宙观,其中几个重要认识即“万物归一”“一切都有神性”“一切宗教都会归于一统”。人们走出黑暗所求助的神圣力量,已不是某一具体的宗教或宗教派别,而是所有能提升人的神性、灵性的东西,耶稣基督、释迦牟尼、默罕默德都是我们的灵性导师。这种思潮的确能让人走出某些宗教狭隘的桎梏,同时又不丢失宗教情怀的支撑。斯特劳特的创作中也反映及肯定了这样的融合思潮。*苏珊的前夫史蒂夫就一直在练习超验冥想,而且在冥想时会反复念叨印度上师赐予的词“Om”。

而且,斯特劳特予以更多思考的,是一切宗教如何归于一统,不同宗教文化之间如何彼此理解与融合。因为只有在这样的世界里,人才能安身。《伯吉斯家的男孩们》中,缅因镇涌来了不少索马里难民,因为双方信仰的差异,生活中出现了不少冲突。但斯特劳特怀着极大的同情,描绘了难民初到美国的种种失措与迷惑,也从穆斯林的角度去寻找美国文化的病因:“在美国,个人最重要。自我实现。你去杂货店,医生办公室,打开任何杂志,都是自我,自我,自我。但在我们的文化里,重要的是社区和家庭。”(《伯》:318)哈韦雅最后还是要回索马里,便去向一直关心她的一神教牧师玛格丽特告别,看着孤独的玛格丽特,她很想跟她说:“如果你是索马里人,你就不会孤独一人,你会到处都有兄弟、姐妹、姨婶、叔舅,跟你一起。你每天回家,不会回到空荡荡的房间。”(《伯》:319)不同宗教文化间的彼此理解,其路径是了解对方,是还原到普通的个人。哈韦雅这么解释她要回国的原因:“我喜欢信号灯,人们遵守它的规则。但是,是我的孩子,我想要他们成为非洲人。如果待在这里,他们不会是。……我希望我的孩子们不要觉得天赋人权。这里的人们抚养孩子,就是这么教的。如果孩子感觉到什么,他就可以说出来,即便那对长者不敬。”而玛格丽特回答:“我并不觉得情况完全如此,我和镇子里许多家庭打过交道,相信我,这里很多孩子,美国孩子,并不觉得自己天然有权利,甚至并不觉得自己被需要。”(《伯》:318-319)不要以一种概念化的认识去看待彼此的宗教信仰、文化习俗,而是还原至个体的日常经验,从这普遍的日常经验中看到人之同样的困境与苦痛,从共同的体验中生发出彼此的理解与同情,并因此从理解与同情中获得抚慰与疗愈,这是斯特劳特为多元文化时代的当代人给出的药方。只有人与人之间真正地贴近,才是人之于人的真正解救。

因此,斯特劳特在几部小说中都反复书写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扶持、互相帮助,这种难能可贵的友情将人们联结在一起,共同抵抗生命中黑暗时刻的来袭。这种“伙伴之爱”的基础是宗教情怀,但又超越了宗教,因为它还将不同信仰甚至有信仰无信仰的人联系在一起。新英格兰清教徒的信仰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因此人在对方的形象中看到了这种神圣的相似性,不由产生一种兄弟之爱;而重生后的圣徒更是感受到上帝的无尽的爱,同时对他的同胞也产生了类似的情感。*详见张媛:《美国基因——新英格兰清教社会的世俗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28页。在这种同胞之爱的基础上,生发了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帮助意识。虽然当今宗教信仰普遍淡漠,但这种“每个信徒都有在宗教生活中彼此照顾相助的权利和义务”的观念仍然在人们的意识深处,也是当今一种普遍的宗教形式“团契”*团契(fellowship或communion)即伙伴关系,源自《圣经》中的“相交”一词,意思为相互交往和建立关系,是指上帝与人之间的相交和基督徒之间相交的亲密关系。如今团契常用作基督教新教特定聚会的名称,旨在增进教徒共同追求信仰的信心和相互分享、帮助的集体情谊。团契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非常重要的教会生活,所以团契也被称为基督徒团契。的基础。之前提到斯特劳特对心理医生这种治疗方式不太赞同,一个原因可能就是这种一对一的帮助,因为没有相互分享相互帮助的基础,无法形成真正的交流,因而也难以让一方心中的痛苦因在另一方身上找到了共鸣与共振而得以纾解。不过,这种以宗教信仰为基础的相互交流的聚会,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世俗性的“AA”(Alcoholics Anonymous,嗜酒者匿名互诫会)、“AM”(Anger Management,愤怒情绪管理)等形式,也并非是群体互助的良药。奥丽芙·基特里奇去参加了养老院互助小组办的某次互助会,“发现那玩意儿愚蠢透顶,一群蠢人围在一起讲蠢事——包括那个主持聚会的社工也一样蠢,她用甜美平静的声音反复说道:‘对发生的事感到愤怒,是正常的’。”(《奥》:223)斯特劳特通过她的小说让人体会到,互助的形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互助的彼此心中有没有对对方的真心的善意,这种善意,或曰“同情、慈悲”才是人心真正的力量,它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也解救了自己。

对“慈悲”(compassion)的书写并非斯特劳特原创,而是美国小说中的一贯主题。它指出了一种能力:面对别人的烦恼,会倾听,表示同情,可能的话,就提供恰当的帮助,哪怕有时候会危及自身处境。比如《麦田守望者》里主人公对孩子的同情慈悲就表达了这样一种情感:面对他人的苦痛,想要去帮助,去救援。亚伯拉罕·约书亚·赫施尔拉(Abraham Joshua Heschel)指出,最大的情感就是慈悲,最大的力量就是爱和对绝望的藐视;而码头工人哲学家埃里克·霍弗(Eric Hoffer)则说,同情超越于我们内心的善恶斗争。*Thematic guide to the American novel, ed. Lynda G. Adamson.Westport, Conn. : Greenwood Press, 2002,p.322.在斯特劳特的几部小说里,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基于善意的同情慈悲之心,而且,有时候那种自然而然的感同身受,那种愿意解救别人的下意识的欲望与善举,超越了宗教团契的有目的的行为,超越了心理医生的职业性救治,也超越了各种名目的互助小组的形式主义,因为没有善意、慈悲和救助人的真诚愿望,再多的分享交流也无法让彼此真正解脱。

《艾米与伊莎贝尔》里,就描绘了一幅充满了真正慈悲的动人情景,“一屋子身心俱损的女人”彼此倾诉,手纸在她们中间递了一圈又一圈。埋藏了多年的秘密在善意和同情的倾听中倾泻而出,而这份善意和同情,也是因自身的善和慈悲所赢得的。女工多蒂做了子宫切除术后一直情绪不稳,近乎崩溃,她的多年好友胖贝福向身为秘书的伊莎贝尔请假,又拜托她开车送多蒂和她回家。车停在多蒂家门口,伊莎贝尔虽然跟多蒂关系不近,但忍不住摩挲着这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悲痛女人的胳膊:“没事儿,多蒂,你不是一个人,我们都在这里。”正是这下意识的行为与话语,让多蒂心里的什么塞子松了,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说,她要纸笔写下心里的话给她们看。她们找出个信封,多蒂写好后递给伊莎贝尔。“但伊莎贝尔不想僭越贝福的位置,她才是多蒂‘真正的’朋友,所以她确保自己拿信封的方式贝福也看得见。”(《十》:259-260)这种自然而然的善意及体谅,令胖贝福说,“以后不管多难,我都会让你们两个瘦子好好活着。”(《十》:275)

这份友谊来之不易,因为伊莎贝尔已经孤独地过了好多年。当她带着襁褓中的艾米来到谁也不知道她过去*伊莎贝尔的父亲在她年幼时便心脏病发去世,她和母亲两人相依为命,父亲好友坎宁安的来访,为这两个孤寂的女人带来了亮光,而那年正要高中毕业的伊莎贝尔受坎宁安诱惑,怀孕生下了艾米。坎宁安自己有妻女,听说此消息,只表示“有什么困难,他可以帮忙”。母亲帮着照顾婴儿,但也不幸去世,无奈中,伊莎贝尔只好放弃师范大学的学业。的雪莉瀑谷后,勤奋、敬业以及受过高中教育,让她一直做到了女秘书,但她心底里总觉得工厂那些信仰天主教的女工十分粗俗,跟她们几乎不相往来。但最后,就是在这群“粗俗”的女工多蒂、贝福等人身上,她收获了人生最珍贵的扶持。在多蒂丈夫出轨、离家去跟情人生活时,没法一个人留在孤零零的房间里的多蒂向贝福求助,而家里孩子众多的贝福自然想到了伊莎贝尔。她们来到伊莎贝尔家,在那晚,藏在心底里十几年的那个秘密,终于对她们吐露,而她们默默倾听,跟她一起哭泣,让伊莎贝尔“突然有种强烈的渴望,想要成为天主教徒。如果她是天主教徒,她会跪下来,在拥有美艳绝伦的彩色玻璃的教堂里,低头下跪。……她会跪下来,伸出臂膀,拥住艾米,多蒂和贝福。”(《十》:325)真正的救助超越了信仰的差异,给人带来心灵的解脱,“接受别人的好意,让它尽可能地渗入内心,虽然总有些黑暗的裂隙伴随着你,但你知道,总有一天,它们会变得几乎可以忍受。”(《十》:324)

“这份和善是上帝最珍贵的礼物”(《十》:320),它不是后天刻意而成,却因为它的下意识之举而显现出惊人的力量。泰勒牧师在台上忽然发现内心一片空白,说自己“再也无法布道”,继而无声流泪的那刻,沉默中,风琴后的朵丽丝弹起了牧师最喜爱的那首《主啊与我同在》,教众们都站了起来,跟着风琴吟唱,而查理直接向他走去,看着他,“微微点头,像是在说,没关系”(《Abide》:274),然后,搀起他的胳膊,扶他穿过圣坛,下了台阶离开。一直因为牧师不同意添置新风琴(认为不过是追求奢靡)而耿耿于怀的朵丽丝,和自身正遭遇婚姻危机且并不喜欢牧师的拉丁语老师查理,在牧师经历崩溃的那一刻,却自然而然地伸手相助,这是人性的闪光,是斯特劳特一直在作品中呼吁的力量。它从同胞之谊、兄弟之爱、救助之责的宗教信念出发,又超越了信仰的某种狭隘,真正来到每个普通人的身上。在苏珊因儿子面临牢狱之灾而焦虑不已、儿子又害怕得离家出走后,是楼上的房客君特沃特老太太陪伴孤独的苏珊,给她做晚饭;而面对厌食消瘦的陌生女孩,性子生硬、暴烈的退休女教师奥丽芙·奥特里奇忽然开始抽泣,“我不知道你是谁,小姑娘,但你这模样教我心碎,”“她走到女孩身边,停住脚步,迟疑地抬起手,放下,继而又抬起来,抚摸女孩的头颅。她把手滑到女孩瘦骨嶙峋的肩上,女孩紧闭的双眼中淌下泪水,她把脸靠在奥丽芙的手上。”(《奥》:98)斯特劳特的小说中充满了这些的场面、这样的细节,人心的善意与温暖,有宗教精神的底基,也有自然生发的能力,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财富。当《奥丽芙·基特里奇》被拍成电视剧,并夺得2015年第67届艾美奖多个奖项时,斯特劳特很惊讶这部“并不时髦的作品”怎么会在这个时代得那么多奖,其实小说中最后一个故事的温暖一幕就是原因:奥丽芙的丈夫去世后,有次在停车场碰到心脏病发的杰克躺在地上,幸无大碍。后来两位年迈老人开始来往。有天,奥丽芙去看杰克,他躺在床上,“蓝眼睛注视着她,她轻轻坐下,看出了其中的脆弱、祈求与恐惧。她把手掌放在他胸口,感觉到他扑通扑通的心跳。像所有的心脏一样,某一天,它将停止跳动,但此刻,没有人去想这一天,阳光明媚的房间里,只有无声的寂静。此刻,他们在一起,她的身体,她衰老、肥大、松弛的身体,毫无顾忌地渴望与他的身体接触。……躺在这个男人身边,让他的手放在自己肩上、手臂上,年轻人不会懂,他们不会知道,不能随随便便把爱放走。……她闭上眼,一阵阵感恩之情涌遍她疲惫的自我。”(《奥》:285)正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彼此抚慰的力量、友谊、爱,融化了无所不在的孤独与失落。人对他人充满了慈悲,充满了爱,也收获了慈悲与爱,这是人生存下去的力量,是值得感恩的礼物。

2014年,斯特劳特接受《休斯顿纪事报》的采访时说:“我是个快乐的人。我相信总有希望,人们总能为彼此提供点什么。”而她的五部作品,的确充满了希望,充满了人彼此提供的“安慰与爱”,也给当代的读者带来了救赎的力量。在宗教融合的世界里,通过人与人 之间超越信仰的友爱与支持,我们获得了疗愈和救赎。

(责任编辑:陆晓芳)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4-0077-08

作者简介:严蓓雯(1971—),女,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外国文学评论》副编审,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文学。

收稿日期: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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