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瑞龙
群众信赖的土地承包仲裁员
——记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翁大钢
■吴瑞龙
翁大钢同志,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奉贤区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
自2007年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连续四届被区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的翁大钢同志,一直在调解仲裁工作中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地工作着。这些年来,翁大钢同志仲裁审理的案件多达37件(占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立案审理案件91件的41%),其中担任首席仲裁员的达33件,担任仲裁员4次,最终裁决的有27件,庭中调解的有10件。调解的纠纷案件更是高达百件之多。在群众心目中,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
由于仲裁员翁大钢同志的出色工作,在2010-2011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先进个人,他所在的单位也在2010-2011年、2012-2013年连续获得了农业部先进单位称号。
自2007年上海市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成立至今,通过区镇村三级受处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066件,其中合同纠纷数198件、流转纠纷数540件、权属纠纷数313件。在这么多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中翁大钢同志功不可没,他以良好的个人修养、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素质,在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中默默践行着一名仲裁员的承诺——“敬业、认真、负责;依法、公正、处事”。
一般来说,能到区仲裁办来申请仲裁、调解的,案件大多往往是多年未决、多次调解无效的难案、重案。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也是往往带有一丝的不满和抱怨。面对这样的案件和当事人,翁大钢同志始终做到“依法公正讲政策、和颜悦色说道理”。
翁大钢同志在办理每一个仲裁案件时,都要把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研读一遍,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注意找准关键所在,认真查明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政策,办案过程讲究精益求精,力争所办的每一件案件都能依法、公正、公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体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宗旨。记得有一次区仲裁办公室接到一个镇的服务站要求,对其下属园艺场由于历史原因而长年被一农户无偿占用,利益受到侵害,多次协商调解不成,故请求仲裁。作为担任首席仲裁员的翁大钢同志,在审阅申请材料时发现,该园艺场的土地所有权存在归属不明的疑问,要求服务站补充相关证据,但这时服务站也无法提供该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依据。无法肯定归属,这就直接关系到申请主体是否合法,但所有权属的确认证据取得不易。为此,翁大钢同志带领仲裁庭其他人员去相关部门取证,最终确认了该土地所有权是确实属于该服务站的。庭审中双方就诉求及事实依据进行了质证及辩论,许多客观事实均遭否认。由于本案所涉及到的园艺场,多年以来被申请人已擅自额外投入,被申请人及其律师态度强硬,且提出许多无理要求。二次开庭、多次调解均告失败,最后仲裁庭作出了依法、公正的裁决。裁决书作出后,被申请人在裁决结果生效前,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裁决;被申请仍不服,又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同样是审理后判决维持原裁决。
在翁大钢同志调解的上百件纠纷案件中,他善用“切脉、查根、断诊”的调解技巧,避免当事人矛盾的激化,并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能让双方在调解后握手言和。“切脉”就是对当事人诉求仔细倾听;“查根”就是对造成当事人纠纷的根本原因、来龙去脉进行仔细调查;“断诊”就是在“切脉、查根”的基础上找出解决纠纷、进行和解的良方。记得有一次,为调解一起来仲裁办申请调处的纠纷上访案,虽然涉及金额不足500元,但他分别到镇、村了解情况5次,实地调查2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6次,这种严肃、认真、公正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动了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同行中,翁大钢同志被大家亲切地称为翁老师、老法师。每当村里发生土地承包纠纷难以解决时,每当村干部需要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法律时,每当镇里对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把握不准时,他们首先会想到的就是要咨询一下翁老师、老法师。面对他们的请求,翁大钢同志都会不厌其烦地给予答复帮助,通过电话、上门解答的,几乎每周都有;需要到现场处理、指导的,几乎每月都有。无论严寒酷暑,他都会亲自带领一些仲裁员或调解员下基层实地了解情况,及时调处。在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翁大钢同志始终做到明政策、摆事理、重分析、讲公信,让纠纷双方甚至关联方都能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白事由的真相,自知己方存在的不足或问题,打破了认知上的思维定式或固化模式,为纠纷的顺利调处打下充分基础。同时,他善于分析,采用合适恰当的方式因势利导消除各方的“怨气”,使纠纷双方在相互理解中得到和解,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于面向农民的法制宣传工作,翁大钢同志认为,既要做到内容上简单、通俗、易懂,又要做到形式上喜闻乐见、新型独特,农民才能喜欢听、喜欢看。2011年,当时正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发布三周年之际,为了让本地区的广大农民朋友都能了解这些政策法律,翁大钢同志亲自策划,凭着他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丰富经验,以奉贤区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精心挑选了两个真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典型案例,亲自编剧、亲自主演,分别做成《虾塘风波》和《协议到期之后》两个小品节目,又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艰苦排练,成就了“模拟仲裁庭进农村”演出小品。2011年6月上旬,首场“模拟仲裁庭进农村”法制宣传活动在奉贤区青村镇北塘村文化活动中心正式拉开帷幕,300多名农民群众观看了演出。有声有色的案例演示,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范,让农民群众从文化形式的感染、文化氛围的营造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政策讲解,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演出小品,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了当农村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不仅可以找当地和事佬、村干部、镇干部进行调解,还可以通过区仲裁庭进行仲裁。首场演出的成功,不但农民群众十分欢迎,而且各级领导也给予高度肯定,称赞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创新之举。之后,“模拟仲裁庭进农村”在各镇、开发区巡回演出,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连续巡演9场,观看群众达2000多人次。不少现场群众在观看了小品演出后也是感慨万分说:“演示的案例就像发生在我们村里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现在我们知道了应当如何来处理、如何来保护、如何来解决”。
翁大钢同志的这个创新之举,不仅受到奉贤地区农民群众和领导干部的欢迎和赞扬,也受到上海市、农业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和赞美。随后制作而成的“模拟仲裁庭进农村”演出小品VCD碟片,不仅被建议发放上海市全郊区范围内的镇村播放,翁大钢本人也受邀在农业部仲裁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介绍。
为了做好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他认真研读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主动学习了解掌握农村土地历史和沿革,经常深入农村了解掌握当前的农村土地经营状况,主动分析矛盾和纠纷发生的变化趋势,不断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翁大钢同志还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不仅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仲裁员、调解员,更需要一支团结协作的工作队伍。在日常工作中,他努力构建多个平台,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方法和途径,毫无保留地传送自己在仲裁实践中获得的宝贵经验、技巧和体会,努力提高仲裁人员队伍特别是镇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为此,翁大钢同志每年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土地承包管理人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培训,让每一个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同志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让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解决纠纷的人员及时掌握新政策、新动态,能有效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的处理。每一年由他培训的人员不下500人次。他还经常以案说法,培养了仲裁员、调解员们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除此之外,翁大钢还常到镇、村,有针对性地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专题宣传,让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直接知晓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以及如何规范调处等。经验丰富的他,还应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市农经处(站)的邀请,对全国或本市的仲裁骨干、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课。
2008年8月,由翁大钢同志在区仲裁委工作会议上提出倡议后,奉贤区率先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机制,实现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快速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创新之举。联动调处工作机制由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三方组成,打破了各部门封闭运作、各自为战的调解堡垒,形成了全区范围内快速、便捷、高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预防、预警和化解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使纠纷当事人在多部门联合调处过程中对自身权利义务的掌握与政策法规的判定上,有了更强的信服力,提高了调解效率,降低了调解成本。联动调处工作机制除了定期、不定期召开案情联评会议外,还相互通报各方工作情况,分析纠纷案件产生原因,讨论和评议有关案件处理政策与法律条款的应用等工作。翁大钢同志作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三方联动调处工作机制的联络员,经常对有争议的土地纠纷案件,组织联调人员下基层到镇(社区)进行现场联合办公,听取镇、村工作人员对案件的介绍,联调人员结合自身业务知识,针对问题分别从法律政策及化解方案角度进行指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时间。
为提升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形象,翁大钢同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关法律和规章,指导窗口接待人员规范来访接待,并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较浅的特点,提出区仲裁办在每个工作日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的政策咨询或信访,且实行首问负责制。还提出了在受理过程中要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椅子”热情接待,做好登记,耐心细致做好法律和政策解释。对于需立案的,接待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注意事项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的仲裁程序指导,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无论是对一些特殊的久劝无效、怨声重重、情绪激动的来访人,还是对一些漫骂、威胁、耍狠、耍赖的当事人,翁大钢同志总是敢于直接面对,以公正平和的心态,耐心接待,不急不燥,善于换位思考,善于释法说理,善于做当事人的工作,使来访人员激动的情绪变得较为平和,从而提高平息纠纷的概率。由于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接待窗口的出色工作,从2008年至今年年都被评为区级“文明窗口”。
为保证每一个仲裁案件能依据法律、客观公正的结案,翁大钢同志无论有多忙,都要对每一宗案件进行质量把关。对每一件案件的申请要件、每一个事实依据的有效性、关链性是否经过质证,最终裁决的法律依据和结论,他都要严格审核,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调解书、裁决书等,特别是对在审理中严格进行笔录原文的摘录和笔录原意的审查,确保仲裁与调解依据充分,确保仲裁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对于一些案情复杂、当事人双方利益冲突较大,其他仲裁庭人员意见发生较大争议前来咨询时,他都能做出准确判断,给以指导。
作者单位:(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