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杰
评程光炜先生对莫言《白狗秋千架》的解读
李玉杰
在莫言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的研究中,程光炜的《小说的读法》或许是影响最大的一篇。但实际上,这篇文章在语文、知识、研究方式和思维等很多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当然,这些问题恐怕并不仅仅存在于这篇文章中,它们其实能够折射出当前学术风气的一个侧面。
程光炜 《小说的读法》 学术问题
《白狗秋千架》是莫言的一篇短篇小说代表作,在对这篇小说的众多研究中,著名学者程光炜先生的长文《小说的读法——莫言的<白狗秋千架>》(以下简称《小说的读法》)恐怕是影响最大的一篇。这篇文章首发于《文艺争鸣》2012年第8期。根据中国知网显示的数据,《小说的读法》自发表之后,截至2016年9月,已被下载1600多次,被引用26次。但是这篇影响甚大的文章,其实存在很多问题。清代的张竹坡认为:“做文如盖造房屋,要使梁柱笋眼,都合得无一缝可见”[1]。这无疑会为文的最高境界,做文者虽不能至,也应心向往之。然而《小说的读法》这篇文章的“梁柱笋眼”,不仅没有合得“无一缝可见”,甚至随处皆有“缝”可见。这里希望以举例的方式,将其中最为显而易见的一些“缝隙”指出来,以使其他借鉴者有所知晓。
先谈语文层面的“缝隙”。语文包括很多方面,但包括学术论文在内的任何文章,都要避免出现太多字词和标点使用错误,应该是对为文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然而在这最低限度的一点上,《小说的读法》就难以差强人意。由于这个问题原本就不值得作为问题提出,所以只举一个例子:
莫言对这种军民同欢、唱红打黑的场面带着某种戏谑性心理,但当时他恐怕也像我和暖一样为这激动人心的场面充满期待吧。
虽是短短一句话,在字词和标点上都值得商榷。
先看字词。以上引文所说的“场面”,在《白狗秋千架》中具体指的是:“我十九岁,暖十七岁那一年,白狗四个月的时候,一队队解放军,一辆辆军车,从北边过来,络绎不绝过石桥。我们中学在桥头旁边扎起席棚给解放军烧茶水,学生宣传队在席棚边上敲锣打鼓,唱歌跳舞。”但用“唱红打黑”来形容这种“场面”,真是不伦不类。“唱红”是有的,因为“我们”对着解放军唱了《看到你们格外亲》之类的“红歌”。至于“打黑”,《白狗秋千架》则是连丝毫的暗示都没有,不知程光炜从哪里看出了这一点。用“唱红打黑”这个具有特定政治含义的当代词汇修饰当年的“军民联欢”,很不恰当。
再看标点。《白狗秋千架》采取的是第一人称叙事,讲述了男主角“我”和女主角暖的故事。正常情况下,研究者在评述作为主人公的“我”时,必须把这个“我”加上引号,否则人们就有可能认为这里的“我”指的是研究者自己。然而程光炜在文中所有的地方无论是提到自己还是提到男主人公,都不加区分地使用不加引号的“我”,并因此造成了很多混乱。像上述引文中“他恐怕也像我和暖一样为这激动人心的场面充满期待吧”中的“我”,到底是指男主人公呢,还是指程光炜呢?就需要读者费一番思量了。
实际上,在《小说的读法》中,包括用词错误和标点错误在内的语文问题是很多的。但正如前面所说,因为语文问题根本就不值得作为问题提出,所以这里才只举一个例子,其他就不再赘述了。
在这样一个学科已经细化到“隔行如隔山”的时代,任何人写文章都会犯点知识性错误,然而像程光炜这样的著名学者在《小说的读法》中犯的很多知识性错误,仍然让人匪夷所思,像下面这句话:
对我个人来说,当代小说的阅读视野里应该有一个中国改革三十年的框架,加上前三十年,即是完整的当代六十年,是一个甲子年的历史框架。仅仅如此还不行,得把民国(大陆部分)二十几年包括进来,把北洋十几年包括进来,还应该把晚清七十年包括进来。
程光炜在这里说民国(大陆部分)只有二十几年,实在让人不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大陆部分”的中华民国,从1912年到1949年,存在了长达37年,中间虽然出现了短暂的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但怎么也不至于只有二十几年吧。原来,程光炜把“北洋十几年”排除在民国之外了。但是北洋政府执政时期,并没有改变中华民国的国号。实际上,北洋政府就是当时的民国政府。在这篇文章后面的段落中,还有这样一句话:“晚清、北洋和民国的历史对我却是遥远的”。看来,程光炜确实认为“北洋”和民国属于不同的朝代了,而且好像还认为“北洋”早于民国。不仅如此,作为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的著名学者,程光炜在中国现当代文学方面竟然也经常出错:
例1:它(《白狗秋千架》)七千来字……采取倒叙手法,写一个“读书人回乡”的故事,鲁迅的《故乡》、《闰土》,沈从文的《湘西散记》,萧红的《呼兰河传》等,都是这样的故事类型,这种手法并不新鲜。
这段话至少存在三个问题:第一,《白狗秋千架》绝对不止七千来字。为谨慎起见,我将这篇小说全文录到WORD中统计了一下,连同标点,共一万两千多字,即便去掉标点,恐怕也有一万来字。《小说的读法》是专门研究《白狗秋千架》的,结果连小说的字数这一最基本的问题都能出错,如此研究怎么让人信服?第二,鲁迅虽然有一篇叫《故乡》的小说,但从来没有一篇叫《闰土》的作品。所谓“闰土的故事”,只是《故乡》的一部分内容。这应该不是笔误,因为在后面,程光炜又一次提到了“鲁迅的《闰土》”;第三,任何一个读过《呼兰河传》的读者都应该知道,《呼兰河传》中根本就没有“读书人还乡”的情节,当然也就不属于“读书人回乡”的“故事类型”。如果非说《呼兰河传》也是“还乡故事”,那也只能说是作家的“精神还乡”,但在“故事类型”上与《故乡》《湘西散记》《白狗秋千架》并不相同。
例2:“负疚”与“忏悔”是(《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的基本旋律,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以来几乎所有农村题材小说的基本旋律。因为从这乡村中走出去的作家如鲁迅、台静农、王鲁彦、柔石、沈从文、萧红、师陀、孙犁、赵树理、李准、马烽、浩然、路遥、贾平凹、莫言、张炜等一干作家,都进城当了老爷、小姐,换上教授、官员、记者、作家和军人等高等社会身阶。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乡土小说数量最多,主题、风格等方面也最为复杂多样。说“负疚”与“忏悔”是“几乎所有农村题材小说的基本旋律”,实在将成千上万的乡土叙事简化了。在程光炜列举的作家中,至少李准、马烽、浩然等人在1950—1970年代所写的配合主流意识形态的那些农村题材小说,就不是“负疚”和“忏悔”的。李准和浩然如果真对农村“负疚”和“忏悔”,也就不会写出《不能走那条路》和《金光大道》了。此外,即便在程光炜所列举的这十几位作家中,也并不是“都进城当了老爷、小姐”并拥有了“高等社会身阶”。像萧红,“半生尽遭白眼冷遇”,在31岁即“不幸短命死矣”,说她是具有“高等社会身阶”的“小姐”,真是厚诬了这位苦命的弱女子。
例3:新时期文学初期,作家高晓声的《李顺大造屋》、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张一弓的《犯人李铜钟的故事》等小说对此愤怒声讨和大加挞伐,都证明大陆土改运动是对世界发展潮流的倒行逆施。
土改运动是不是“对世界发展潮流的倒行逆施”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留给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去探讨。但程光炜所列举的以上三篇小说,都不能“证明”土改是“倒行逆施”的,而且这三篇小说也都不是为了“证明”这一点而写的。简单说来,这三篇作品批判的都是1950—1970年代一系列的极“左”错误,都没有对土改进行丝毫否定。像《李顺大造屋》,甚至明确赞扬正是由于土改“分到了田”,才让李顺大“翻身”了。
做文要“合得无一缝可见”,更重要的是,还是如胡适所说,要“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要“有一分证据,只可说一分话”。而程光炜的这篇《小说的读法》,就非常缺乏胡适提倡的这种精神。很多时候,都是“假设”(观点)很大胆,但因“求证”不严,出现了很多“缝隙”:
例1:她(暖,引注)与哑巴是无爱的婚姻,经常被后者暴打。
这“经常被后者暴打”,属于程光炜自己的猜测或发挥,在小说中找不到依据。《白狗秋千架》虽然写了哑巴丈夫强迫女主角暖吃糖的情节,也写了暖自己对丈夫的评价:“要亲能把你亲死,要揍能把你揍死……我随便和哪个男人说句话,就招他怀疑,也恨不得用绳拴起我来”。但无论如何,都和程光炜所说的丈夫“经常”“暴打”妻子不同。
例2:可以确定的是,《白狗秋千架》的“决定性结构”是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反感。这决定了莫言三十年来的小说,为什么会是现代派小说的形式,农村题材小说的内容。
能否“确定”《白狗秋千架》的“决定性结构”是“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反感”不论,但说是这种“反感”才“决定”了莫言三十年来的小说选择了“现代派小说的形式,农村题材小说的内容”,非常武断。其实莫言之所以选择“农村题材小说的内容”,是因为二十年的农村生活是他最刻骨铭心的经验,也是他最重要的“财富”,“我创造了这个‘高密东北乡’实际上是为了进入与自己的童年经验紧密相连的人文地理环境”[2]。如果说得再堂皇一点,那是因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3],选择“农村题材小说的内容”,能够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中国经验”。至于莫言选择“现代派小说的形式”,原因就更复杂了,但主要还是想为当代小说探索一种新的写法,不能说是缘于“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反感”。否则,按程光炜的说法,贾平凹、张炜等也都反感合作化,但他们的作品为什么就不是“现代派小说的形式”呢?
例3:暖的哑巴丈夫模型来自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对莫言确实影响很大,但若说《白狗秋千架》中哑巴丈夫的模型来自这部小说,就属于想当然了。《百年孤独》在中国初版于1984年,莫言当时根本就没有读完,“当年我读了《百年孤独》的一个章节后就把书扔掉了,我心中想:这样写,我也会!”[4]仅仅读了《百年孤独》的一个章节,就连塑造哑巴这样一个人物形象都要借鉴,这种说法难以服人。程光炜在这篇文章中,总想证明《白狗秋千架》受到了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的影响,但又从来不提供任何证据。再如,文章还说《白狗秋千架》的“冷峻色调、视角和笔法,还有12、13、16等自然段插入回忆的叙述,可能都来自鲁迅的《闰土》”。又说小说“高潮”部分“酷似鲁迅的《祝福》的开头”。同样都是“大胆的假设”,也都缺乏“小心的求证”。莫言被程光炜视为“杰出的小说家”,《白狗秋千架》被其视为“不可多得的作品”,如果这“杰出的小说家”的“不可多得的作品”在色调、视角、笔法、人物、段落等很多方面都来源于其他作品,《白狗秋千架》还有什么价值呢?莫言之为莫言的地方又在哪里呢?
最后,谈谈程光炜对《白狗秋千架》“决定性结构”的认识。程光炜认为“可以确定的是,《白狗秋千架》的‘决定性结构’是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反感。”在做出如此斩钉截铁的论断之后,其他很多论述都是以此为立论基础展开。于是《白狗秋千架》中的很多细节、情节、场景、人物性格,等等,都被阐释为“对五六十年代大陆强迫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化运动之恶举的全面否定”了。连最后暖希望与“我”交媾,也成了“是作家莫言借这可怜妇人对农村合作化运动滑稽败局饱含眼泪的最尖刻的嘲弄”。问题并不在于这种解读是否过度阐释,而在于程光炜对“《白狗秋千架》的‘决定性结构’是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反感”的论断,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他的证据是“在许多对话和访谈中,莫言都直言不讳地表达了他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深恶痛绝”,然而从他列举的对话和访谈中,其实是看不出这一点的,比如下面两条:
我这篇小说(笔者按:指《透明的红萝卜》),反映的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一段农村生活。刚开始我并没有想到写这段生活。我想,“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农村是那样黑暗,要正面去描写这些东西,难度是很大的。
这恐怕与我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年有关系。尽管我骂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我没有办法割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
上述两条证据,第一条,莫言谈的是《透明的红萝卜》的内容、“文革”期间农村的苦难、小说的写法。第二条,谈的是对农村爱恨纠葛的情感。但两条引文确实都没有“直言不讳地表达了他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深恶痛绝”的内容,不知道程光炜从哪里读出了莫言的“言外之意”。
既然证据不足,程光炜为何不容置疑地断定“《白狗秋千架》的‘决定性结构’是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反感”呢?事实上,与其说这种“反感”是《白狗秋千架》的“决定性结构”,不如说是程光炜的“决定性结构”。也就是说,程光炜是用他自己的“批判农村合作化”这个先验的社会学观念去“套”《白狗秋千架》了。这是典型的理论先行。在这篇文章中,程光炜多次强调社会学知识对自己、对文学研究的重要,并认为自己这篇文章是“新批评与社会学的结合”。但程光炜不是通过新批评的微观解读很“自然”地得出社会学的宏观结论,而是为了阐明自己先验的社会学观念才去“利用”新批评方法。结果,文学作品就成了研究社会问题的材料,这也就是程光炜所说的“小说,不过是当代中国社会多层化结构中的一个部分”。于是才会出现如下现象:
在我看来,贾平凹、莫言和阎连科等新时期农村题材小说创作的“起源性”东西也在这里,这就是他们在合作化时期痛苦而屈辱的青少年生活经历。三十多年来,他们之所以笔耕不辍,辗转不安,废寝忘食以至深情寄托,也都源于此。应该说,我正是在这个维度进入《白狗秋千架》的阅读的。
问题已经很清楚了,程光炜首先认为莫言在合作化时代经历了痛苦屈辱,接着就认为他的作品一定都是为了批判这个时代而写的。而且不仅莫言这样,阎连科、贾平凹等也都是如此。这种简单的推论方法,其实仍旧是传统的庸俗社会学批评,不过打上了一个新批评的幌子。
在《小说的读法》的最末,程光炜提供了如下附注:“2012.3.17北京亚运村、2012.4.29再改、2012. 6.6定稿。”一篇文章修改了这么多次仍有这么多问题,怎么解释呢?还是借《白狗秋千架》中暖的话回答吧:“有一千条理由,有一万个借口,你都不要对我说。”
[1]侯忠义,王汝梅编.金瓶梅资料汇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56.
[2]莫言.神秘的日本与我的文学历程[J].作家,2000(7).
[3]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6.
[4]莫言.翻译家功德无量[J].世界文学,2002(3).
(作者介绍:李玉杰,南阳师范学院文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国当代乡土叙事)
本论文为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成果,项目名称及编号:新世纪文学中的‘乡下人进城叙事’研究”(2015-QN-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