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涵
“小三角”视角下的“以A为B”结构
王一涵
“以A为B”结构无论是在古代汉语还是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都比较高,说明这一结构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用“小三角”理论对其进行不同层次的分析,全面深化认识这一结构。
“以A为B”结构 语表形式 语里意义 语用价值
“以……为……”是汉语中存在时间较长,使用频率比较高的一个结构,它不但在文言文中大量使用,而且在现代汉语中仍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因此也逐渐凝固为一种特殊的框式结构[1],我们简称为“以A为B”结构。语法研究中的“两个三角”理论是由邢福义先生提出了的,“小三角”是两个三角中的第一个三角。任何语法事实都存在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三个角度,“小三角”指的就是三者所构成的“表——里——值”三角。本文主要以小三角理论为研究基础和展开方法,对“以A为B”结构进行考察。
据谭世勋先生考察,“以A为B”这种结构在甲骨文、金文中均没有出现。《左传》、《论语》、《孟子》等作品中很常见,所以他推测出春秋初期是“以A为B”结构的萌芽期。先秦时期“以A为B”结构占优势,到了汉代“以为AB”逐渐取代“以A为B”式而成为主要形式。刘景农提出:“这‘以……为……’式在文言里也习见,可是现代汉语里同样没有和它相当的。”吕叔湘先生认为:“有一类‘以……为……’等于‘把……作为’或‘认为……是……’”通过前人的研究和统计可以看出“以A为B”结构在现代汉语中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表”是“语表形式——语表”的简称,指显露在外的可见形式。语表形式是我们在语法研究中比较容易观察到的、较为基础的部分,而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需要结合语表形式进行分析。在“以A为B”结构中,动词“以”和“为”是结构中的固定项,“A”和“B”是变化项,下面分别对“A”和“B”的成分进行分析。
(一)A的成分分析
1.A为词
A可以是名词、代词、动词、数量词等。例:
(1)搞好应试教育,一则工作好做:以分数为硬指标、铁证据,省心、省力,好做工作,如果搞素质教育多麻烦啊。
(2)第三节教育的历史发展以此为主要依据,我们可将教育的历史发展分为三大时期。
(3)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4)本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
例(1)中“分数”是名词,(2)中“此”是代词,(3)中“普及”是动词,(4)中“四年”是数量词。
2.A为短语
A可以为名词性短语、动词性短语、主谓短语、数量短语等。例:
(1)环境(即包括教育在内的环境)对人的身心发展的影响,可表述为:以遗传提供的个体发展的可能性为基础,把发展的可能性变成发展的现实性,最终决定个体发展的方向、内容。
(2)应试教育指脱离社会发展需要,违背人的发展规律,以应付升学考试为目的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行为,是教育工作所存在弊端的集中表现。
(3)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解决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
(4)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分头访问众多的当事人,与通常口述的史学,以一个人、一个事件或一个村庄等为视角还有区别。
(二)B的成分分析
1.B为词
B可以是名词、动词、形容词等。例:
(1)正如李大钊说的:“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
(2)但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汉族的先进的经济和文化迫使满族学习汉语,所以入关后情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
(3)今草资料,存世者以晋代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帖最为著名,代表作如王羲之的《太常司州帖》和王献之的《中秋帖》。
2.B为短语
B可以为名词性短语、动词性短语等。例:
(1)但文章的传达情思究竟以密切实际为第一要义。
(2)我国集成电路总产出量刚刚突破一亿块,而美国、日本则以六亿块为发展的初始规模。
以上对“以A为B”结构中的A、B的成分进行了分析,不是所有的词都能进入这一结构,根据例子我们发现体词性并具有指称性质的词或短语能进入A,还有部分动词和主谓短语也可以充当A的成分。能进入B的主要成分是名词,还有部分形容词、动词以及名词性或动词性短语等。
“里”是“语里意义——语里”的简称,指隐含在内的不可见的关系或内容。古汉语中,“以A为B”结构有表行为活动和意念活动的用法。在表示行为活动时,A和B一般都是名词或名词短语,可译为:1.把……当作(看作)……如:始吾以君为天下之贤公子也。《战国策·赵策》2.用……作为……如:以五年为期,必复之全之。《病梅馆记》3.用(拿)……做……如: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触龙说赵太后》4.任命……做……如:以周瑜、程普为左右督,将兵与备并力逆操。《赤壁之战》5.由……变……如: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隆中对》在表示意念活动时,译作“认为……(是)……”表示一种主观的活动,如: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秋水》
语言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现代汉语是对古代汉语的继承和发展,现代汉语“以A为B”结构存在客观成为和主观认为两层意义。例:
(1)今年的政府工作,要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
(2)中国象棋采取两军对战的形式,而以一方攻入对方堡垒捉住“将军”(主帅)为赢棋。
(3)本军队是中国人民的军队,一切以中国人民的意志为意志。
(4)过了河,他把大家散开,约定下午二时在树林深处集合,以老鹰啼叫为号。
例(1)和(2)中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一方攻入对方堡垒捉住“将军”(主帅)”是一种客观上把某某当做。例(3)和(4)中的“中国人民的意志”和“老鹰啼叫”是主观上的把某某作为。
“值”是“语用价值——语值”的简称,重视在比较中考察研究对象的语用效应,回答它到底有何价值的问题。邢福义“小三角”理论认为,一个语法单位能够在语言系统中存在,在语言交际中传承,必定有其语用价值上的根据,否则便会被淘汰。
(一)话语标记作用
文章开篇提到,“以A为B”结构是一种框式结构,根据鉴定框式结构的标准[2],有的研究者认为“以A为B”结构具有整体性的语法意义,这种结构和“把”字句、“被”字句等一样均为“有标识性词的句式”。由此可见这一结构具有话语标记作用,根据认知上的“完形结构”,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一看到“以”这个标记,就会联想到后面有一个“为”这个标记。标记通过配合以后常常有一种特定的配合义,不了解这一点,就是知道了它的词性和一般的语法意义,也不一定能搞清楚句式的意义。只有了解了这种带有特殊语法作用的标记配置是个整体结构,才知道从配合关系、语法范畴等方面去体会它的意义,得到正确的理解。“以A为B”就是一个整体结构,人们往往在看到这一结构时,知道存在“以……为……”这个框架,自然就会把A与B联系起来,至于“以”和“为”的意思是什么往往就忽略了。
(二)焦点标记作用
焦点是新信息的核心,是说话人由于表达的需要通过强调最想让听话人注意的部分,是一句话中说话人传给听话人的最重要的信息,往往也是听话人最关心的部分。在“以A为B”结构中,“以”会很不自觉的充当焦点指示语的作用,并使得A成为话语重心,在句中往往以重音出现。受众会及时的注意信息焦点,以便更好地达到交际目的。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A位置的“改善民生”是全局的重音,使听话人明白社会建设的重点是什么。“以”在句中使话题焦点更加明确显著的语用功能不容忽视。
(三)使用语体特点
对现代汉语的语体系统进行分类,可首先分为口头语体与书面语体两大类,书面语体内又可再分为政论语体、科技语体、文艺语体和事务语体,这四种语体内部还可再分出不同的分语体。“以A为B”结构具有明确性和说明性的特点,这种特点比较符合科技语体、政论语体以及事务语体中的公文体的庄重、科学、简约等特点,所以它更容易进入科技语体、政论语体以及事务语体中的公文体,较难进入讲求生动形象的文艺语体。以上说明这一结构具有强烈的书面语色彩,据罗主宾统计,《毛泽东选集》中“以A为B”结构出现高达400例,近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130例。另一方面,这一结构也适合口语语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这样的句子:学生应以学习为主。
从古代发展到现代的“以A为B”结构,无论是结构形式还是句式意义都是在历时中逐渐形成的,本文在吸收前人重要研究观点以及自身语言学知识的基础上,从“小三角”的视角对这一结构进行不同层次的探讨,仍有不全面不成熟的方面,这一结构还有待语言研究者进一步深入研究。
[1]邵敬敏.汉语框式结构说略[J].中国语文,2011(3)
[2]刘景农.汉语文言语法[M].北京:中华书局,1994
[3]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4]罗主宾.现代汉语“以A为B”句探究[D],2010
[5]邢福义.语法研究中“两个三角”的验证[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5)
[6]李婷婷.《毛泽东文选》中“以A为B”构式浅析[J].西江月,2012(14)
注释
[1]框式结构的概念是邵敬敏(2008)提出的:“典型的框式结构,指前后有两个不连贯的词语相互照应,相互依存,形成一个框架式结构,具有特殊的语法意义和特定的语用功能。如果去除其中一个(主要是后面一个),该结构便会散架,使用起来,只要往空缺处填装合适的词语就可以了,这比起临时组合的短语结构具有某些特殊的优势。”
[2]鉴定框式结构的三个标准:一是框式结构由不变成分和可变成分组成,二是具有整体性的特殊语法意义,三是与语境结合紧密,具有特定的语法功能。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