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标准。据悉,为了提升北京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该市教委通知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20小时,食堂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40小时。此外,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考核和聘用制度,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及以上考核。有食堂集中供餐的学校应配备一名专(兼)职校园营养师。努力提高中小学食堂供餐比例,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有条件的学校或新建改建学校应尽量在校内开设学生食堂。寄宿制学校要100%建设规范的学生食堂。所有食堂力争实现明厨亮灶。学校要建立健全膳食委员会,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在校就餐相关工作主动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