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慧
(长春师范大学 《昭明文选》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32)
论魏晋时期诔文由重述德向重哀情的转化
——以《文选·王仲宣诔》为视角
张铁慧
(长春师范大学 《昭明文选》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32)
诔从产生之初到魏晋时期,其体式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变化。诔文最初的功用是重在述德,春秋时期开始对传统体式进行突破,述德写哀并举。及至汉末魏晋,寄托个人哀思成为诔文的主要功能。萧统《文选》诔文首篇为曹植《王仲宣诔》,此诔写哀情明显突出,个人主观色彩浓厚,显示诔文在魏晋时期抒情性与文学性大大加强。诔文这种重心的转变,外在原因是诔文作者与诔主关系的私人化,内在原因则是文学化进程的体现。
述德;写哀;文学自觉;文学化进程
用来悼念死者,铭记死者功德,表达生者哀伤的文体谓诔,在先秦时期已具雏形。诔文应用于丧祭场合,起着“累其德行,旌之不朽”的功用,至汉代则确立了诔文“述德写哀”的基本体式。萧统《文选》诔文入选八篇作品,首篇为曹植《王仲宣诔》。虽然曹植仍然遵循述德写哀的规范体式,但与述德相比,写哀明显突出,个人主观色彩浓厚,显示诔文在魏晋时期抒情性与文学性大大加强。本文以曹植《王仲宣诔》为视角,对魏晋时期诔文由重述德转向重写哀的现象加以分析。
古时述德写哀的文体称诔,起源于西周丧葬之礼的赐谥制度。据《礼记》记载,周代开始给死者制定谥号,谥是为避讳而加给逝者的美称。吕逸新在《汉代文体研究》一书中援引《春秋谷梁传注疏·恒公十八年》范宁注,指出周代赐谥制度的内涵,即“天子崩,太史假称上天读诔并赐予天子谥号,而在卿大夫丧葬仪式上,太史负责读诔文并奉王命赐给丧者谥号。”[1]从内容上看,诔文即累列死者生前功德;从其功用看,诔文为丧葬礼仪上的应用文。古时专门作诔之人即大祝。《周礼·春官·大祝》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其六曰诔。郑玄注:“诔谓积累生时德行以锡之命,主为其辞也。”刘勰《文心雕龙·诔碑》中也对诔进行了详尽的表述,记载了诔产生的时代:“周世盛德,有铭诔之文。”“诔者,累其德行,旌之不朽也”,即累列死者生前的德行,加以表彰,使其不朽。周代的礼法制度使诔确立了一定的规范,即“贱不诔贵,幼不诔长,在万乘,则称天以诔之。读诔定谥,其节文大矣”,即低贱的人不能给贵族作诔文,小辈的人不能给长辈作诔文。天子崩,只能假称上天读诔并确定谥号,这在礼仪上是非常重要的。周代士是无诔的:“周虽有诔,未被于士。”士之有诔,是从春秋鲁庄公开始的:“自鲁庄战乘丘,始及于士。”诔开始有哀婉的文辞,始自鲁哀公为孔子作诔。“逮尼父之卒,哀公作诔,观其慭遗之切,呜呼之叹,虽非睿作,古式存焉。至柳妻之诔惠子,则辞哀而韵长矣。”《孔子诔》中有“呜呼”的叹息,虽然不是什么高明的作品,但古代诔文的格式由此保存下来了。柳下惠之妻为柳作诔文,文辞悲切而韵语深长。刘勰对诔的记叙可谓详尽,可见诔最初的功用是重在述德,春秋时期开始对传统体式进行突破,述德写哀并举。
诔从产生之初到魏晋时期,其体式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变化。先秦时期,由于封建社会等级差别观念,诔主和作者之间是公对公的关系,诔文的对象是君王、王公贵族、士大夫。从礼法上讲,晚辈与前辈、下级与上级、私人与私人的关系,都不合作诔的礼制[1],这决定了诔文最初的体式重在记录死者生时德行与言辞,以担负起丧葬场合表彰的应用功能。至诔及士,诔文的体式也随之发展。先秦时期的《孔子诔》和《柳下惠诔》都出现了哀婉而情切的言辞,如《孔子诔》的“旻天不弔,不慭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柳下惠诔》的“嗟乎惜哉,乃下世兮。庶几遐年,今遂逝兮。呜呼哀哉!魂神泄兮,夫子之谥,宜为惠兮”,都出现了“呜呼哀哉”的个人哀叹之辞,真切朴素地表达个人情感,语言也体现了由无韵散文向四言韵文的发展进程,初步形成先述德后表哀的四言韵文的文体结构特点。至汉代,诔文创作兴盛起来,诔文也最终完成“述德写哀,四言韵文”的规范体式,刘勰谓其基本体制为“选言录行,传体而颂文,荣始而哀终”。汉代虽然确定了诔文的基本体式,但也出现了一些变体。如杜笃《大司马吴汉诔》先表哀再述德;崔瑗《司农卿鲍德诔》只述德不写哀,其《和帝诔》只写哀不述德。及至汉末魏晋,随着人的生命意识的觉醒,诔文定谥功能开始削弱,寄托个人哀思成为诔文的主要功能,写哀的比例不断扩大,使诔文走向抒情性与文学性的道路。
如果说东汉是诔文体式的定型时期,魏晋则可以称得上是诔文的转型时期。这种转型的突出代表就是曹植的《王仲宣诔》。
王粲,字仲宣,建安七子之一,与曹植交谊甚笃,不但有诗赋往来赠答,更常常在一起饮酒欢宴。王粲因病而逝后,曹植为表达悼念之情而作《王仲宣诔》。从体式来看,这篇诔文基本合乎规范。开篇为序,表达哀伤之情和作诔的意图:“呜呼哀哉!皇穹神察,哲人是恃,如何灵祗,歼我吉士!谁谓不庸?早世即冥,谁谓不伤?华繁中零,存亡分流,夭遂同期,朝闻夕没,先民所思。何用诔德?表之素旗。何以赠终?哀以送之。”正文仍然采取先述德的范式,首先述其三代皆功名显赫,“远祖弥芳,公高建业,佐武伐商。爵同齐鲁,邦祀邦绝亡,流裔毕万,勋绩惟光”,说明王粲的家世渊源。其次述王粲德行才智,赞其“既有令德,材技广宣。强记洽闻,幽赞微言。文若春华,思若涌泉。发言可咏,下笔成篇”;又哀其征行途中不幸病亡,“寝疾弥留,吉往凶归,呜呼哀哉!”与以往的诔文相比,曹植这篇诔文似乎依然循前人之诔制——述德行,赞才智,表哀伤,但接下来曹植把笔墨重点放在个人情绪的宣泄之上,叙其与王粲相交甚深。“吾与夫子,义贯丹青,好和琴瑟,分过友生”。曹植与王粲交往密切、感情深厚在文献中是有记载的,如《三国志·魏书·王粲传》:“始文帝为五官将,及平原侯植皆好文学。粲与北海徐幹字伟长,广陵陈琳字孔璋,陈留阮瑀字元瑜,汝南应玚字德琏,东平刘桢字公幹并见友善。”曹丕《又与吴质书》也印证了这份友情:“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已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王粲与曹植更有诗赋往来。他写了一首《杂诗·日暮游西园》赠与曹植:“日暮游西园,冀写忧思情。曲池扬素波,列树敷丹荣。上有特栖鸟,怀春向我鸣。褰衽欲从之,路险不得征。徘徊不能去,伫立望尔形。风飚扬尘起,白日忽已冥。回身入空房,托梦通精诚。人欲天不违,何惧不合并?”其时王粲归附曹操,同大多数文人志士一样,王粲胸怀远大的理想与抱负,立志在仕途上有所建树并希望得到曹植的帮助。曹植得诗后,就拟王粲原诗写了这首《赠王粲》来劝慰他:“端坐苦愁思,揽衣起西游。树木发春华,清池激长流。中有孤鸳鸯,哀鸣求匹俦。我愿执此鸟,惜哉无轻舟!欲归忘故道,顾望但怀愁。悲风鸣我侧,羲和逝不留。重阴润万物,何惧泽不周。谁令君多念,自使怀百忧。”诗中运用比兴手法,表达了自己对朋友的诚意。“我愿执此鸟,惜哉无轻舟!”喻自己没有权势,无法重用王粲,对其希冀能在自己麾下一展才华的愿望表达了歉意。二人以诚相见,互吐心声,可见关系十分密切。交谊至深的朋友不幸死于征吴途中,而且是英年早逝,对于曹植而言,这种痛楚与哀伤自然是深入肌肤,情感的表达也自然炽热而强烈:“思荣怀附,望彼来威,如何不济,运极命衰。寝疾弥留,吉往凶归,呜呼哀哉!”一个“呜呼哀哉”表达了作者失去挚友之痛。接着作者又用了一个“呜呼哀哉”表达悲痛之情:“翩翩孤嗣,号恸崩摧,发轸北魏,远迄南淮,经历山河,泣涕如颓。哀风兴感,行云徘徊,游鱼失浪,归鸟亡栖,呜呼哀哉!”忆起昔日友情:“吾与夫子,义贯丹青。好和琴瑟,分过友生。庶几遐年,携手同征”,想起二人昔日宴会上曾经的戏言:“予戏夫子,金石难弊”,作者更是感叹“人命靡常,吉凶异制”,情感也更加强烈。“傥独有灵,游魂泰素。我将假翼,飘飖高举,超登景云,要子天路”,表明丧友之痛至深!曹植的《王仲宣诔》虽然并没有脱离以往的诔文规范,但让我们看到了一种与以往诔文体式不同的情感表达。作者用真挚的语言表达了极其强烈的哀伤之情,诔文的重心由述德转向写哀,使诔文的抒情性与文学性大大增强。
《王仲宣诔》是魏晋时期诔文转型的代表作,这种转变不仅体现在个人情感的抒发,还体现在人称的转换方面。早期诔文担负着作谥功能,应用于丧祭场合,并在汉代确立了述德写哀的内容规范。诔文作者和诔主常常是官方关系,诔文也常常带有公文的性质,这使得诔文在叙述人称上主要采用第三人称。但这种人称的使用在《王仲宣诔》中发生了变化。王粲是曹植好友,二人交往甚多,王粲的英年早逝令曹植深感痛惜,这种情感在诔文中逐渐加强,最后达到情感高峰。故诔文开始仍然固守规范,使用第三人称述其祖上功德:“倚欤侍中:远祖弥芳。公高建业,佐武伐商。爵同齐鲁,邦祀绝亡,流裔毕万,勋绩惟光。”接着作者用第二人称“君”颂其近祖:“自君二祖,为光为龙……伊君显考,弈叶佐时”,赞王粲也皆以第二人称“君”为叙述口吻,且在文中多次与“我”对举,表达与王粲的亲近关系。表达哀悼之情时,作者的丧友之痛已不断强化,自然而然以第一人称“我”来抒发哀伤之情,感情浓郁,极具感染力。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体现着作者情感由弱变强的变化过程,而这种人称的转换正是哀情愈来愈强带来的必然结果。[2]
诔文在产生之初由于其实用功能而重在述德,应用文体特点突出。汉魏六朝时,诔文由重述德向重写哀转变,个人抒情色彩强烈,彰显浓厚的文学意味。产生这种转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作者与诔主关系的私人化。先秦时期,诔文作者与诔主之间等级关系明显。天子崩,“称天命以谥之”,太史要假上天之名读诔赐天子谥号;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卒,则“受谥于其君”。这种作诔的等级关系是封建社会重视等级差别的反映。诔文作者与诔主的关系并不一定亲密,可以说是公对公的关系。其实用性也要求诔文履行述诔主之德的职能,以达到“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的目的。但是先秦这些作诔规章在春秋时期已初显不合礼制的端倪,基于私人关系的诔文开始出现,语言朴素、情感真切,同时诔文先述德后写哀、四言韵文的体式特点也初步形成。汉末魏晋以来,诔文的对象由天子、诸侯、卿大夫转向普通人,诔文作者与诔主的私人化关系使诔文开始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感情色彩,抒发的情感也多样化:可以是亲情,可以是友情,也可以是夫妻情。虽然诔文仍然是述德与写哀并举,但写哀比重明显增多。
诔文在先秦时期的规范体式是重在述德,其产生于赐谥制度,故遵循当时的礼法规定,因而有“贱不诔贵,幼不诔长”之说,说明诔文的体式明显受到礼制的束缚。但是随着诔主和诔文作者关系的私人化,写哀成了诔文表达情感的必然要求,关系亲密的友人或亲人逝去,这种哀伤的情感必然浓厚,这时候礼制已很难束缚诔文作者,深切的哀伤之情急需渲泄,而诔文正是最好的载体,作者可以尽情地抒发思念感伤之情。魏晋时期正处于人的自觉时代,诔文的重写哀情正是这种人的自觉的体现。
二是文学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吕逸新在《汉代文体问题研究》一书引言中援引王蒙《文体学丛书序言》说:“文体是文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文体是个性的外化,文学观念的变迁表现为文体的变迁,文学个性的成熟表现为文体的成熟,文体是文学的最为直观的表现。”这段话很值得深思。它一方面说明了文体和文学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只有从文体出发才能真正去考察文学。诔文由重述德到重写哀的转化,由实用功能到审美功能的转化,也正是发生在人与文学皆处于自觉时代的魏晋时期,加上诔文是一种非常适合表达哀情的文体,它走向重写哀的过程也体现了魏晋时期文学发展的进程。诔文文体的变化,正是魏晋时期文学个性化最直观的体现,所以也就有了陆机的“诔缠绵而悽怆”、吕延济的“诔叙哀情,故缠绵意密而悽怆悲心也”之说。选入《文选》的八篇诔文,也是抒情性与文学性相结合的作品。
[1]吕逸新.汉代文体问题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11:67,68
[2]马江涛.试论曹植诔文的新变[J].新疆社科论坛,2008(3).
2016-05-17
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昭明文选》文体研究”(2013B205)。
张铁慧(1970- ),女,副教授,硕士,从事《文选》学研究。
I206.2
A
2095-7602(2016)09-0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