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三转” 切实履行高校纪委监督责任

2016-03-29 03:30刘术学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7期
关键词:监督责任三转

刘术学

(长春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32)



积极落实“三转”切实履行高校纪委监督责任

刘术学

(长春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32)

[摘要]如何按照中纪委“三转”要求,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是当前高校纪委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当前形势,进一步分析了高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指出了高校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

[关键词]“三转”;高校纪委;监督责任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当前全党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执政党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高等院校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的重要使命,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当前,高等教育改革逐步深入,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在新形势下,高校纪委如何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是各高校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高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高校自身掌握的资源逐渐增多。高等教育性质特殊,高校内部权力较为集中,同时缺少有效的监管,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导致发生各类腐败问题,有些腐败案件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形势,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某些高校纪委监督责任弱化是产生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针对当前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高校纪委必须充分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明确主业,创新方法,转变作风,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进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位,为高校健康、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二、高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

学校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机关,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许多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出现了职能错位,承担了大量本该由学校党委甚至其它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在大量的监督监察工作中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运动员,结果导致工作缺位、错位、越位甚至不到位现象的出现。党的十八大后,纪委要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必须明确定位、明确监督职责,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减少全过程参与、减少常规监察,将工作重点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上。

(一)明确高校纪委的角色定位

依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高校纪委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即“高校纪委负责学校党的纪检工作,是党在高校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能。”在现实工作中,高校纪委长期以来角色定位混乱,对于哪些工作应该参与、哪些工作不该参与并没有严格、明确的规定。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纪委工作的外延不断扩大,全程参与监督许多工作,导致工作战线过长、范围过广,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处在疲于应付的工作状态中。纪委工作定位混乱、职能泛化、主业弱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需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使纪委进一步认清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督工作责任。在新常态下,高校纪委必须解决好应该“干什么”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学校监督监察工作的重点应针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后勤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严格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检查,预防权力风险,进而为学校营造风清气正的健康育人环境。

(二)明确高校纪委监督的内容与形式

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高校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在具体工作中,纪委应秉持“检查后的再检查、监督后的再监督”原则,加强对相应职能部门行使权力、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而绝不是配合或代替职能部门自己负责的业务监督工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应该把监督重点放在监督职能部门依纪依法规范用权、规范履责上来,从而使监督监察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另外,在具体参与方式上,纪检监察部门应由原来的全过程参与监督转化为决策参与式监督、报备抽查式监督以及建言提醒式监督,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式监督,进一步约束、规范职能部门的权力行使,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三、高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

高校纪委负有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在从严治党总方针的统领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高校纪委要及时向高校党委传达、汇报中央、中纪委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协助党委落实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建议。高校纪委要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协助党委制定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好监督检查与测评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纪委还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努力提高权威性并增强组织协调力度。同时,纪委还要协助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教育和管理,加强监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应责任。

(二)深化“三转”,创新方式方法

高校纪委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属于自身主业的工作交出去,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商会商、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等工作机制,使业务工作与监督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管、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制度,推动业务管理制度与监督约束制度的有机衔接,用制度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强化监督监察,规范行使权力

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监察,督促职能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强化作风建设,全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突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找准权力风险点,制定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四)加大办案力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高校纪委要把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认真分析、研究问题线索,增强对信访举报、案件线索的敏锐度和洞察力;进一步学习信访件处理及案件查办相关知识,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查办案件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纪律审查作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案件,对于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腐败案件和问题,该处分的处分,该移交的移交,绝不姑息。必须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功能,有效遏制贪腐之风,给广大师生员工以决心和信心,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五)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是责任落实的保障。高校纪委要依据具体情况,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务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逐步完善责任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倒查追究问责的完整流程,真正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腐败问题的有关单位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追责、问责。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纪检监察干部肩上的担子将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高校纪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和“忠诚、责任、担当”的要求,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加强有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维护纪律、查信办案、依法执纪的能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开展工作,勇敢地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广大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敢做敢为,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信任,努力做到忠诚履职、廉洁为民。

总之,高校纪委要进一步结合当前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努力探索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按照中纪委“三转”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全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扎实履行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高校健康、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刘勇.落实高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

[2]姜颖.高校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问题探讨[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3]黄德安.敢于担当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06-24.

[收稿日期]2016-01-18

[作者简介]刘术学(1969- ),男,长春师范大学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从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602(2016)07-0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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