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中心 康磊晶 李一帆
重大预研项目多单位合作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中心 康磊晶 李一帆
重大预研项目主要指背景型号、重大系统级和单项技术预研项目以及演示验证项目。近年来,重大预研项目的研发呈现出探索性强、技术难度大、系统复杂、风险高、多学科交叉融合、竞争激烈、协作配套面广等特点,为确保项目研发成功,快速占领市场,赢得竞争优势,重大预研项目在研发模式上大多采用总体牵引、强强联合、集智攻关、利益共享的“小核心、大协作”开放式协同研发模式,这种模式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多家单位联合攻关的过程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分工模糊、界面不清、成果归属标的不明确等因素导致的利益分配不合理、核心技术管控不利和知识产权流失等风险,是近年来知识产权管理者关注和研究的热点。
1.现状
在重大预研项目研发过程中,总体单位或者抓总单位需要与国内优势单位密切合作,合作方式通常采取签订合同以及签署随合同附带任务书的形式,并以此约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和任务书文本中,除明确标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等内容之外,还要针对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创造、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合作双方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等方面起到了保护作用,避免了因权属不清和使用、转让不当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2.存在的问题
在现行多家单位合作过程中,虽然在合同文本中约定了知识产权相关事项,但从重大预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知识产权管理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乏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规划。在重大项目开展多方合作之前,总体单位或者抓总单位缺乏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规划,项目的关键技术图谱梳理不到位,往往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策划:
◆ 哪些技术属于前瞻性和开拓性的,需要着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占位性与及时性;
◆ 哪些技术属于核心技术范畴,需要着重加强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布局;
◆ 哪些技术具有推广应用价值,需要着重加强以知识产权为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成果的经济效益;
◆ 哪些技术的知识产权应独自创造、独自享有,哪些应与合作方联合创造、权益共享等。
二是成果未以知识产权形式采取有效保护。由于合作各方沟通协调不够充分,对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创造的预见性和关注度不够,导致其中一方未经其它合作方许可便公开发表合作成果的论文,使相关技术成果丧失了新颖性,从而影响了后续专利申请。
三是缺乏对知识产权全过程的有效管控。在多方合作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使用的全过程管控;在合同验收时未将在合作期间的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转让等事项纳入验收工作,致使对知识产权管控不到位。
四是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在多单位合作过程中,往往一项成果既包含了总体单位或者抓总单位的设计思路、技术指标要求以及提供的原始数据和技术资料,又包含了合作单位按照总体思路、技术指标要求完成具体任务的方法、技术等成果,有些技术成果难以界定双方的分水岭,导致在知识产权创造、使用或转让过程中存在权属和利益分配争议,一旦出现纠纷,也难以追究责任。
重大预研项目在多单位合作过程中,应从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完善合同的知识产权条款、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监管3个方面实施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1.开展重大预研项目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在重大预研项目立项论证阶段设立知识产权专员,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管理。具体任务包括:
一是综合考虑市场定位、技术发展态势、竞争对手的能力水平等因素,分析知识产权状况,制定涵盖方案论证、样机研制、演示验证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战略,绘制技术图谱,明确前瞻开拓技术、核心技术和有转化前景技术的知识产权布局,作为指导项目后续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二是依据项目知识产权战略编制各年度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转化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三是跟踪市场和技术2个维度的发展变化,完善技术图谱,动态调整知识产权布局。
2.完善合同的知识产权条款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知识产权专员应参与知识产权条款的制定,明确约定知识产权标的内容。具体包括:
一是明确合作双方的背景知识产权在任何时候都是各自专有财产,不因本合同的执行而改变;
二是对于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双方应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协商确定知识产权申请权的归属问题,哪些是一方独享的,哪些是双方共享的,以及采取的相应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三是明确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式,哪些知识产权是可以许可、转让的,以及许可、转让的方式等;
四是约定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利用本合同成果及后续知识产权申请权的归属问题;
五是明确争议的解决方法,一旦双方因知识产权产生争议或纠纷,应采取协商、行政或法律手段等解决方式。
3.强化知识产权的过程管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作各方应对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预见,特别是对于存在竞争激烈的项目更要尽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保护的及时性。重点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进行梳理,及时沟通、协商确定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如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
二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结合技术协调以及合同的节点检查等活动,对知识产权约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双方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条款;
三是在合同验收时,要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事项作为验收工作的必要环节;
四是在合同验收后,应跟踪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如果其中一方计划同第三方订立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合同,应事先征得合作方同意,并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和计价工作,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应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分配原则。
重大预研项目多单位合作研发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过程。因此,应高度重视重大预研项目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正确处理好多单位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创造、权利归属、运用和利益分配等问题,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从而确保重大预研项目高效推进和圆满完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最终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