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茜
公众人物表达自由与网民心理预期的矛盾与协调
——范玮琪阅兵日晒娃被骂引发的思考
刘 茜
[摘 要]自媒体时代,个人表达自由越来越大,微博成为公共事件传播、讨论的重要平台。但是当明星范玮琪于2015年9月3日国庆阅兵日这天在微博上晒出自己孩子照片时,却招来了大批网友的指责、谩骂,斥其不爱国,一时舆论甚嚣尘上,范玮琪不得不做出道歉。此时,公众人物的表达自由和网民对公众人物言论的心理预期产生了矛盾,本文意在分析矛盾的原因,进而协调两者关系,维护网络社交媒体的和谐。
[关键词]自媒体;表达自由;心理预期
[作者]刘茜,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5年9月3日早上,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礼顺利举行,不少文艺界人士如宋祖英、黄宏、成龙、冯小刚等前往现场观礼,也有部分守着电视看直播的明星纷纷在微博上表达激动之情。香港艺人钟镇涛微博说看阅兵太激动,唱国歌激动得哽咽。关之琳更发文大喊“祖国万岁”。当天的微博基本被阅兵刷屏。但是台湾艺人范玮琪却在当天上午晒出双胞胎儿子照片,随后遭到了网民的抨击,斥其不爱国。诸如“都不看阅兵,差评”“今天都在看阅兵,台独你晒儿子,呵呵”等指责,甚至还有更加不文明的谩骂之词。一时间,范玮琪的微博下面被网友的大片谩骂指责所淹没。第二天范玮琪不得不通过经纪公司向网友道歉,并在微博上道歉说:“真是对不起,因为分享一张儿子的照片,让大家不高兴了!”略带酸意不服的口吻引来了更多网友的不满。之后,范玮琪将两条微博均删除。也有网友对此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为范玮琪打抱不平,认为这是在干涉他人言论自由,称不要道德绑架。在重大事件时期,公众人物在微博发布与之无关的个人生活状态,是否就应该被指责为不爱国、没有爱心,是否还是应该尊重公众人物的表达自由,这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
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在他的著作《论自由》一书中指出,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1]。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穆勒的意思很明确,我们只有当为了防止别人伤害他人、保障自我不受伤害的时候才能够干涉他人自由。从穆勒的论述出发,显然,范玮琪有晒娃的自由,也有不融入集体声音的自由,因为她的行为并没有伤害他人,这里所说的是身体上的伤害。而对于范玮琪没有同情心、不爱国的评论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对他人自由的冒犯。
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代社会公民更多地通过网络平台发表自己的言论和情感。微博这个网络时代的产物,在很大程度上给大众提供了一个表达的平台。你可以在上面针砭时弊,也可以支持转发,而更为重要的是,它给大众提供了展现自己、与人分享日常生活的场所。有人通过晒自己和宠物的日常就能够获得大批粉丝,有人通过晒自己的穿衣打扮就可以成为“网红”。对于那些没有在微博上出名的大多数人,翻开他们的微博主页,绝大部分都是个人生活的点滴记录,吃饭、逛街、运动、旅游、学习、亲人、朋友……都是一些最为个人化的事情。
回到此次事件,艺人范玮琪于2015年1月16日早产产下双胞胎男婴。此前,39岁的她与丈夫陈建州通过人工受孕终于有了爱情的结晶,当时范玮琪在微博上宣布这一消息时,得到的是网友的祝福。生产完之后,范玮琪成了一个十足的“晒娃狂魔”,用微博记录分享了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可爱的孩子也赢得了网友的喜爱。可是范玮琪像往常一样,只不过是在9月3日这一天,如往常一样晒了孩子的照片,然而这一次,却引起网友极大的不满,之前晒娃的自由在此刻变成了不爱国的表现。
处于社会转型深水期的中国,各方矛盾复杂,由事关民生、政务、社会安全等问题和各种灾难引发的公共事件频频发生。微博,这一新兴社交媒体,由于其简短的内容、对信息实时播报以及庞大的用户基础,已经成为传播公共事件、引发公众讨论的重要平台。微博上的“大V”们,在公共事件中的表现也越来越积极,甚至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打击拐卖儿童的事件中,姚晨、赵薇等公众人物均在微博上转发号召大家的关注。在北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温州动车事故、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中,“大V”们都纷纷表达自己的态度,为遇难者祈福。渐渐地,在公共事件中,“大V”们越来越多的出场,发挥他们的影响力,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收获了大众的好感和信任。
公共事件中,公众人物的出席表态,已经被大多数网民认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当9月3日中国举行声势浩大、彰显国家形象的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的大阅兵时,网民的心理预期是普天同庆,所有的中国人在这一天都应感到骄傲、自豪,与祖国同在。特别是在很多公众人物已经在微博上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阅兵的内容后,网民们更加觉得公众人物不可以在这件事情上缺席,否则就是在伤害他们的爱国情感。于是,当新浪微博上拥有超过4000万粉丝的艺人范玮琪没有发布关于阅兵的内容时,便和网民们的心理预期产生了矛盾,激发了网民的不满,于是对其大加批判。
同样的一幕又发生在了两个月之后的巴黎恐怖袭击事件中。当天,范玮琪又一次在众多公众人物发微博为巴黎祈福中缺席,选择做她的“晒娃狂魔”,结果又是一顿狂轰滥炸式的指责谩骂。范玮琪随后马上发布了祈福巴黎的微博,但却被网友指责为太假。显然,这一次,范玮琪的做法又和网民对于公众人物的心理预期发生了矛盾。
首先,微博的发展,迎来了“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尤其是在突发事件之后,微博上更是出现“信息大爆炸”的局面。微博“大V”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行为会很大程度地影响微博的传播环境和社会舆论,事关重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公众人物的公共影响力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他们在公共事件中表现的期待。而当人们的期待与事实不符时,就自然会引发冲突。
其次,中国是一个崇尚集体主义的国家,这种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当重大事件发生时,中国人的集体心、同族心尤为明显,天灾人祸时,“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口号不绝于耳。中国人同宗同源的心理也非常重,只要是华人,不管你是哪个国家的国籍,都是炎黄子孙。这种思维观念将所有华人都捆绑在一起,所以当有人做出背离集体选择的事情时,就会遭到排斥、打压。范玮琪是美籍华人,生活在台湾。后者给她带来了更大的标签,因此她在国庆阅兵当日的不发声,更容易让网民联想到她是台独。当日除了她之外,其他一些台湾艺人,如蔡康永、Selina、林志玲等也未发布相关微博,因此也在不同程度上遭到了网友的攻击。但这并不是完全地针对台湾艺人,大陆艺人赵薇也未能逃过此劫。所以,台湾的标签可能只是加深网民不满的一个因素。
在整个事件中,公众人物范玮琪的个人表达自由被网民以一种爱国的论调绑架了,而网民也只是在当下不满于范玮琪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站在集体一方发声表态。这种矛盾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发生,因为之前、之后范玮琪晒娃的微博依然还是获得了大批网友的正面评论。因此协调两者的矛盾,需要具有针对性,可以从公众人物、网民和媒体三方面来分析讨论。
由于公众人物本身就占有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在微博上拥有大量粉丝,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所以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在重大事件特别是灾难性、社会公益性事件中,有义务站出来表态,既是对自我形象的维护,更是为大众树立榜样。但是这并不是要公众人物完全放弃自己的表达自由。晒美照、晒旅游、晒孩子都没有错,这是个人自由,不应该用集体去绑架任何人。但是,在如今的中国社会,如何在社交媒体正确地晒个人生活,首先便是要注意特别的日子,如传统节日、重大事件、纪念日,要考虑一些网民的不确定性情绪,抑或是在晒个人时加一些前缀,安抚网民情绪。如果真的像范玮琪一样晒了娃,也无须再发博道歉,因为这只会助长网络暴力的火焰。
对于网民来说,有必要提高自我理性意识和尊重个人的表达自由意识。理性看待公众人物,不要过分夸大他们的力量,进而强加给他们更大的责任,也不要绑架他们的行为,尊重每个人的表达自由。网民在公共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爱国心、同情心值得赞扬,应该理解他们期待所有人都应拥有同理心的心情。他们的本质想法并不险恶,有人在网上说“这是一大队从棺木中复活的红卫兵”便有些上纲上线。网民们的出发点很单纯,不过是言行有些过激,这和我们的教育有关,是我们对尊重个人表达自由意识的教育不到位。文明的社会,必定是由理性的公民组成的理性社会。
在如今的社会现状下,公众人物尚无法准确把握表达的尺度,网民也未达到理性的思维高度,因此在公众人物和网民矛盾中间,媒体的调剂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次事件中,媒体便发挥了比较好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事件刚发生时,多家媒体都对此做出了报道,但是大多数媒体都是将网络上两种不同的声音摆出来,这其实就是在给大众理性思考判断的机会,也是对事件本身客观的报道。当11月13日巴黎事件发生后,范玮琪再次招骂,1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道德绑架不逊于真正的绑架,“在这样的道德批判中,转型期社会的种种压力,轻而易举就转变成荒腔走板的情绪表达,舆论貌似占领了道德伦理的高地,实则却是对寻常生活和情感施以了道德绑架”。[2]随后《南方周末》官网发表评论《范玮琪该被骂吗?》[3],文章指出范玮琪有晒娃的自由,你却没有指责她的自由,引导大众理性思考。如果说这次事件中媒体做的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就是时间上的不及时。在《人民日报》发声之前,鲜有知名媒体对此发表议论。所以,在今后类似事件发生时,知名媒体应该及时担负起正确引导大众舆论的责任,协调两者的矛盾,维护网络舆论场的和谐。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的表达自由被扩大化,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中国社会现状和长久以来的思维定式,使得如何把握表达自由的度很难拿捏。人们的理性思考意识和能力都不是很高,一旦有一个引爆点,就会很容易激起公众人物和网民之间的矛盾。这需要双方就当下的现实做出各自的妥协让步,然后媒体在中间起到调和正确引导的作用,共同推动自媒体表达自由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约翰·穆勒.论自由[M].彭正梅,柏友进,译.彭正梅,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95.
[2]刘阳.道德绑架也是绑架[N].人民日报,2015-11-19 (17).
[3]曾于里.范玮琪该被骂吗?[EB/OL].http://www. infzm.com/content/113198?url_type=39&;object_ type=webpage&;po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