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颖
正确认识编辑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
李明颖
[摘 要]编辑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是编辑学理论研究的基础性问题。正确认识这对关系,对于充分发挥编辑的主体性,提高编辑出版工作的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此立足于辩证唯物主义,对编辑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同时也对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处理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的关系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编辑;主体;客体;主体性;主客体关系
[作者]李明颖,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
编辑常隐身于作者身后,长期以来,这使人们对编辑和编辑活动的认识流于肤浅和片面。编辑工作在很多人眼里不过是一个剪贴拼凑的加工劳动,编辑人员的主体性得不到重视,这极大地影响了编辑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导致了编辑工作水平的低下。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出版业被推入了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作为出版工作的中心一环,编辑如何在竞争中发挥核心竞争力成为出版业发展的关键。在这一背景下,编辑的主体性问题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对编辑主体性地位的确认和肯定突破了以往把编辑工作视为消极、被动、纯技术性工作的传统观念,凸显了编辑人在编辑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对中国出版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编辑的主体性又似乎被过度拔高了,这给编辑实践带来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编辑活动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建立科学的认识,以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这对关系,提高编辑出版工作的水平。
要探讨编辑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必须先对主体、客体这两个概念进行界定。
主体和客体是一对非常重要的哲学范畴。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主体是指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即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个体、个体集合以至人类整体。而所谓客体,就是主体进行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笛卡儿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用怀疑的方式推断出了主体的存在,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和主体地位。康德在《三大批判》里论证了人的主体性问题。他认为,主体与客体是相互生成的,具有共生性和相互依赖性,主体总是试图创设和改造客体,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贯穿人类认识过程的始终。
马克思主义认为,主体是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主体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实践主体可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个层次。客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是不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活动范围、与主体发生了联系的客观事物才是现实的客体。主客体之间相互依赖、相互规定、互为前提,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的关系。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中,主体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客体对主体存在着反作用。主客体之间可以相互转化,这表现为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两个方面。
这些观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于我们正确认识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及其相互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编辑主体
关于编辑主体的认定,学界和业界的认识比较一致,即认为编辑主体就是从事编辑活动的个人或群体,这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的认识是吻合的。研究者们都很强调作为编辑主体应具有的一些特殊的素质,如“合理的知识结构、智能结构、素质结构,能够对出版物这种精神产品在选题、组稿、加工、编排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从内涵方面看,编辑主体是指具有编辑主体性的人,也就是在编辑活动中具有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的人;从外延方面讲,编辑主体包括所有在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以积累、传播、发展精神文化成果为目的,从事组织、策划、选择、优化等工作的人。
(二)编辑客体
关于编辑客体,有两种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编辑客体包括著作物、著作者和著作的读者等。这种观点认为,客体是主体进行实践活动的对象,决定客体的取舍是主体本身所拥有的权力。主体对客体的选择,主要是依据客体的质量来决定。如有的文稿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主体可以将其舍弃,这样一来作者群就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另外,客体(文稿)的内容、性质不同,其所面临的读者群也就不同。这就把主体与作者、读者、社会的关系都跟作为客体的文稿联系了起来。这被称为“广义的编辑客体观”。
第二种观点认为,编辑客体就是文稿,这被称为“狭义的编辑客体观”。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如果把编辑客体定位于著作物、著作者和著作的读者,容易引起误解:其一,编辑工作是围绕文稿展开的,编辑主体只能对文稿而不能直接对作者、读者进行编辑;其二,文稿是人的创作物,将人与人的创作物归于一类是不科学的;其三,作者、读者是编辑工作的服务对象,文稿是编辑工作的工作对象,二者不可混淆。
这两种观点,前者跳出了文稿编辑这一范围,将编辑工作涉及的客体概念延伸到了出版前期要面对的作者及出版后要面对的读者两个层面,强调编辑对于整个出版链的掌控,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符合现代出版业的发展理念的。但是,正如反对观点指出的,将作者、读者和文稿归于一类确实容易造成人们概念上的混乱。而后者,将编辑客体紧紧圈定在文稿身上,这种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对编辑人员在整个编辑出版流程中发挥主体性造成一些认识和观念上的障碍。但在具体的编辑活动中,这种简明扼要的划分却也有其合理性,它更适用于具体操作环节。
(一)充分肯定编辑主体的主导作用
编辑主体在编辑活动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编辑的主体性和主体意识是两个相近又有所不同的概念。
编辑的主体性是编辑在编辑活动中,由自身内在思想品格、知识修养、文化品位等所构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精神文化产品的选择、加工中所体现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编辑主体性的发挥,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文化产品的品质和传播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文化的发展走向。
编辑的主体意识,是指编辑人员从事编辑活动的主导意识,也就是编辑对自己在编辑活动主客体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它能让编辑主体始终保持理性精神和独立意识,保持对客体的支配作用。对编辑人员在编辑活动中的主体性的强调,肯定了编辑人的主体意识、能动意识、创造意识在社会文化构建中的导向性、枢纽性和再创造性作用。正如本文开头所谈到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和文化事业体制的改革而在理论和实务界引发的一股理论热潮。这种对编辑本质力量的热情歌颂和大肆张扬是对长期以来不重视编辑主体性的传统观念的颠覆。
(二)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和客体属性
编辑活动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辩证统一体。肯定编辑的主体地位没错,但是,如果忽视客观编辑规律和客体属性的制约作用,一味拔高编辑的主体地位,也有可能使编辑学理论和实务的发展误入歧途。
第一,从编辑主体与作者、读者的关系方面来看(这里所指的“编辑客体”大体上和我们前面所说的“广义的编辑客体观”中提到的“编辑客体”相一致),过分强调编辑的能动性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念。强化编辑的主体意识,是为了让编辑工作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投入编辑工作中,但这并不是说编辑可以忽视作者的创造精神,更不是说编辑可以取代作者或凌驾于作者之上,随意指挥作者创作。强调编辑主体意识的重要性,也不意味着抹杀读者的选择意识和评判意识,无视读者的需求而全凭自己的主观意愿行事。合理的编辑过程,应是作者、编辑、读者视域交融的过程。编辑必须尊重作者的原创性,尊重读者的文化需求,尊重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这样才能对文本进行较为合理的处置。
第二,从编辑与文稿等具体编辑对象的关系来看(这里的“编辑客体”概念与前面所说的“狭义的编辑客体观”大体一致),编辑活动是一个主体性的价值活动,但并不是否认编辑活动的客体性成分。编辑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必须建立在承认和尊重编辑对象的客体性的前提下。也就是说,编辑主体性的发挥不能是盲目、随意、无限制的,绝不能偏离客体固有的轨道。作为客体的文稿一旦成为客观存在,就有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征。编辑在选择改造方案时,应运用主体客体矛盾统一的规律,避免主观随意性,尽量选择符合书稿自身逻辑的改造方案。
编辑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是关系到编辑活动本质特征的根本性问题。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一方面可能导致对客体(在这里指包括文稿、作者、读者等广义的编辑客体)的一味“顺从”及对编辑主体的轻视和贬低——这会极大地打击广大编辑人员的积极性,削弱其主动性和责任心,从而降低编辑出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则可能陷入任意拔高和夸大编辑主体能动性的怪圈,将编辑人在编辑出版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理解为编辑可以凌驾于作者、读者之上。
我们应该认识到,编辑活动是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相互结合的辩证统一体,编辑主体与编辑客体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在这一过程中,编辑主体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对编辑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编辑客体的最终形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编辑客体则对编辑主体起到一定的制约性,其作用在于保证编辑主体在合乎客观规律的范畴内正确地发挥主体性。
作为编辑人,既应充分发挥作为编辑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又要尊重客体本来的面貌,尊重客观编辑规律,避免主观随意性,更要培养超越作者的眼光,争取更多地表现自己的思想,融自己的独创性于作品中,从而能动地创造出高于或优于作者原作的价值。这才应该是对编辑主客体关系的正确理解和在具体编辑工作中的合理运用。
【参考文献】
[1]何菊玲.编辑主体性再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116-122.
[2]代剑萍.编辑主客体关系释义[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4(5):96-97.
[3]杨闯.编辑主体意识与编辑职能转型[J].中国编辑,2011(5):27-31.
[4]张玉.编辑主客体之间关系的互动性[J].北方论丛,2003(4):121-123.
[5]王振铎,孔得蕾.编辑创造媒介论[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09(6):58-60.
[6]潘照新.论网络时代编辑的主体性[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