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行为价值的监督与分析原理

2016-03-28 07:41彭学明
财政监督 2016年4期
关键词:效用监督价值

●彭学明

价值与行为价值的监督与分析原理

●彭学明

价值属于经济交往中的理性思维,价值判断的目的在于促使人们潜力的合理挖掘以及维护交易、分配等的公平公正。传统会计反映出的只是价值表象或产出方单方面评价,当计量结合到行为客体及社会的获益时,才触及价值的内在或本质。对可能或实际产生负价值行为的防控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的公共管理亦应重视价值方面的监督与分析,并促使整个社会形成完整的价值监督与分析链网。

价值 行为价值 负价值政府 监督与分析

现代市场经济刺激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调动起人们追逐货币这个能满足个人欲求的特殊商品的热望。但如果一切“向钱看”思潮泛滥,而对事物内在价值的理性思考普遍缺乏,或者价值监督体系不完善,则市场经济也可能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引发坑蒙拐骗、分配不公及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大量涌现,最终使整个社会在“健康”发展方面亮起红灯。因此,现代社会里价值观念的引导以及对各种负价值行为的监控十分重要,它关系着微观管理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也已成为社科研究领域中不容小觑的重大课题。

一、关于价值

谈到价值,人们很容易想到货币。其实,价值是一种计量观念,货币只是人们在物质和精神的交流中需要的一个度量尺度或工具。价值观念源于人们生存、发展中公平交易的欲求。当分工和交换成了弥补个人在满足欲望和需求上能力局限的重要手段后,可交换额度的衡量就成为了必需。人们进行交换主要为满足各自需求,能够满足需求的就是有价值的;但价值量大小往往并不明确,需要评估交换的效用和获取难度。

什么是价值?从经济和交易的角度来说,价值是人们对事物在满足需求上的有用或有效性及其获取难度运用货币尺度进行的评估与度量,它反映着商品或服务的应有价格。人们在社会活动和交易中经常涉及的各种决策方案取舍、耗费值不值的思考、劳务报酬的合理性分析以及事物功能、质量的评估等均涉及价值的判断。事物的价值隐藏在价格收益的背后,理解价值不仅要考虑会计计量中价值创造方的劳动、资本、资源等付出,更要探讨价值需求方的获益。两者的均衡要求和博弈为价值带来了缤纷和朦胧的色彩。就是说,价值量大小首先取决于事物满足人们需求的功能与效果;同时,为达成该层次效用付出的合理耗费、产出过程的复杂性和艰难性、成果的稀缺性等与价值量大小亦有直接关联。

在经济交往中,价值通过收入得以实现,但收入有时不一定体现价值的额度。价值的度量应从客体或社会的获益程度入手,再根据获取该效用所需的必要耗费或难度判断行为或商品的价值额度,或者说一定效用下的合理成本是价值计量的基础。多数情况下,判断商品或服务收入(价格)的合理性需要分析获取一定效用或功能的必要代价,并结合社会供求关系给予一个可波动的值。市场对同类效用的产出有一个基本的价值定位,功能越多、质量越优,获取的难度就越大,其单位价值相应提升。反之,产出对他人或对社会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危害则形成负价值,负价值是产出价值的抵扣因素。

价值无所不在。价值的考量关联着人类理性与科学管理的衔接,其不仅为企业管理所必须,也为政府对社会公平公正的维护提供着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但相关的研究很少,某些价值理论往往生搬过时的东、西方传统观念,或“虚悬”,或片面。缺乏现实中的引导使许多人价值意识扭曲,处事皆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自利性的价值认知也是大量经济活动中矛盾或冲突的诱因,对价值的漠视或只从自我立场去看待价值得失常常导致行为失当或形成价值冲突。

二、行为价值的理念

人们的劳务行为是价值形成的重要源泉之一,劳务行为有价值的基础是产生的效用。效用,即能否满足人类需求,包括直接或间接对生理、心理需求的满足。人的需求是千差万别的,从物质上的衣、食、住、行到精神上的情、智、美、乐,各种不同的需求给行为带来不同的价值色彩。效用值是人们对有用性程度在观念上的定量,不形成效用不产生价值。一个精神病人无意识的敲打石头没有价值,某些未带来任何客观效果的“上班”亦不形成价值。

价值衡量牵涉到需求者和提供者双方。把一定的需求设想为一定的效用值,它要求与满足该需求付出的消耗量(人力和物力)适应并大于后者。价值交换客体的付出值与效用获取值均衡意味着公平。

收益分配中的工资报酬与收入有关,也与行为创造的价值(或负价值)有关。组织中工资收入的总额首先要受总体创造价值额度的约束,总体效用值不高个人行为值必受影响,在一个错误决策下努力工作形成的只是更多的负价值;其次,不同类型岗位会因职责履行的难度和责任等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工资等级差别,同类型岗位也会因责任心、熟练度等导致成果质量的差异而带来收入的差别。也就是说,行为价值的差异决定个人收入的差别。

组合行为整体行为值可事先预估并分解到人,作为标准工资的计量基础。在组合中个人潜在或实际的价值差异一般呈阶梯状,非特殊绩效不应出现垂直落差或跳跃式工资差别;即使在一个非常复杂的组织体中,最高和最低收入的差异超出十倍的级差即有悖价值伦理。在预算中就要根据各岗位的必要性、重要性、复杂性及预计产出量等判明其价值含量,控制企业高管、名人等与普通职工过大的标准收入差别。

个人薪酬依实现价值的调整应有相对明确的量化数据,这就需要建立内部的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分析各人实际绩效的价值含量及是否与预算价值存在差异,并认定其劳务支付调整的必要性。对于工作中损失浪费、成果质量低劣以及滥用职权导致失误等均需度量行为的负价值,作为个人预算收入的冲减因素。造成了负价值就需要为其价值损害付出代价。如果总体决策失误、总体创造价值为负,理论上应承担责任的相关领导当期工资应为零或为负。

此外,为推进“按值分配”,企业的税后利润亦不应当全部归所有者所有,必须按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奖励基金,以此激励那些为企业发展真正做出贡献的人。

三、现代价值观与社会责任会计

“会计管理是一种重要的价值管理。”不过,眼下中国的会计,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都还未深入进行价值的探究。

在度量价值时会计核算提供了产值收入、成本耗费、薪酬及盈亏等数据,并通过价格得失的比较计量经济效益。这里,会计的分析、控制是实现企业价值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但如果这种基于货币得失的盘算只考虑自我局部利益有可能形成客观上的得不偿失”。即假如运用坑蒙拐骗手段形成的超值收益不仅不创造额外的价值,反而因给行为的客体带来负效用而形成负面价值。因此,会计的思维需要延伸,会计理念需要从微观向宏观和社会拓展。融入行为客体获益和社会责任担当的客观价值评估,就能站在一个较高的立场上综合判断得失,以正确指导人们的行为。

长期以来,受西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影响,许多企业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管理的根本追求目标。表现为重视会计利润,重视成本控制和收入的增加,并把收入、利润作为价值实现的度量指标。在利润的驱动下,一些“精明”的经营者忽视内在效用大做表面文章,如为了节约成本而降低产品服务质量或忽视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投入,为了提高收入而进行价格欺诈或虚假宣传等,一切实际上都是对价值理念的反动。诚然,收入和利润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绝不可忽视;这里的问题在于未站在产出受益方角度进行价值评估,因而其价值思维是片面或不完整的。只重视会计利润的局限在西方早已被提出,近几十年西方兴起的行为会计、环境会计、社会会计以及企业绩效考评中“平衡计分卡”的使用等,实际上都在逐步地将会计的思维由单纯考虑投资者利益向行为价值、客户和社会延伸,会计的监督与分析也由价值表象向内在价值拓展。或者说,价值分析的理念、客户评价指标的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思维等使企业由单纯追求价格收益向追求客观价值升华,追求目标上质的飞跃逐渐荡涤着“惟利是图”的肮脏。企业会计由既成事实的总结向是否应当和正常的分析延伸,虽然也属于管理会计的思维,但立足点却超越了企业,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因素融入了评估的内容。当然,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环保的投入额亦需与社会获益额相均衡,并保证企业成本开支的可承受性,必要时可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

价值思维与会计上的效益计量与监督并不相斥,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关注社会价值,重视利己和利人的平衡。也就是说,现代管理不仅应控制成本费用开支、要求自身得失相抵且能产生效益,同时也要保障客户和社会利益,在效用和付出代价中寻找一个最佳结合点。需求和效能决定投入与消耗,对负面价值和低劣效用的监控往往比成本的降低更为重要。企业管理中建立一种基于社会立场的得失观念,从作用或副作用、合理和不合理的角度来监控各种生产行为、交易行为和分配行为,并对可能产出的负面效果或影响予以量化和制约,就使得管理会计的计量和监督从价格表象走向了价值,对效益的追求也从自我向社会拓展。

各类产出功能、质量及价格是否偏离价值的判断,除了企业的价值分析和市场竞争中买方(受益方)的效用评价外,很多情况下还需要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专家的介入。

四、行为负值的度量

现代人类生活中,价值问题时时摆在每个人面前。管理的中心就在于监控形成价值损害(负价值)的各种行为,而对于许多不形成客观价值损害的人或事则需宽容。因此,对事物客观价值的分析就成为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依据,这也意味着管理者或专家应具有相应的素质——尤其是某些利弊参半活动的管理决策往往反映出管理者的智慧与能力。

对负价值的监控需要度量事物对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危害或对个人身心的损害,譬如:产出结果或过程对公共利益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损害评估;交易行为中价格欺诈带来的不当得利额;管理者决策失误或滥用职权导致资源的浪费及利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其他还有为个人方便而使众人不便,为达到某种目的不惜代价或不考虑后果,以及利用权力地位等压制或剽窃他人独创的成果等,均可能形成客观上的负价值。许多问题的产生既与管理体制和理念有关,也与个人素质差异有关。中国应在倡导和谐、利益兼顾的同时,正视人们内在品格的差异,引导人们减少因自私和愚昧而产生的伤害社会或他人的负价值行为。指导交流行为的价值理念应贯穿在各类教育中,同时加大对各种可能或实际给社会带来危害行为的防控和治理力度。

负值额度的计量取决于行为可能或实际形成的危害性、危害程度的币值估算,其估算和计量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专家的负效用值检测、分析和鉴定;直接或间接净损失额估算;问题责任额分解;标准差异分析以及模糊计量、逻辑推理、得失综合权衡等。度量负价值的目的在于明确责任,估算的负效用值额度决定责任值大小。如果一定值的价值损害牵涉到几方面责任人,则需分析责任比例,将负值额度予以分解或分配,以明确各自被处罚的力度。例如某一生产企业的成本利润是可以计量的,人们一般认为其盈亏状况反映着经济效益。为了提高盈利水平,企业往往采取控制成本或者抬高价格等手段。假如企业在控制成本方面采用的是偷工减料、降低产品质量,或压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在环境保护方面采用不投入资金的态度;在销售方面则采用对产品功效的欺骗性宣传等方式引诱人们高价购买等,虽可能因此而获得较大利润,但却存在着客观的价值损害。这种损害值能不能估算?答案是肯定的。譬如欺骗性宣传的负价值计量,简单的做法是以产品的销售收入乘以单位产品不当得利的百分比估计,得出应从收入中扣减的负值,这个值也是该行为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值。较复杂的估算则需要分析该欺骗性宣传的危害程度、影响面,以及企业自身为此的耗费、对产品受益方受损额的度量(通过抽样调查得出)等,从而得出一个相对明确的负价值额度。至于问题的责任分解,除了虚假宣传的决策者要承担主要责任外,相关传播机构和人员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如果监管不力亦应依负值的一定比例承担责任……

价值理念讲究对等原则——即所得与所创或者所害与制裁在币值上的均衡。但由于人们的需求是多元和有差别的,某方面利益的取得也可能损害到另一方面的利益,因而价值的认知需站在客观立场上。对于价值损害问题处罚时也需要依性质上进行负价值跳跃级差的判断,绝不可只以金额大小对等论处。以公交车安全锤经常被盗为例,许多人认为此类问题涉及金额不大事件无法管控,其实解决起来非常容易。如果让公众知道,这在性质上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必将面临盗取物价格50倍以上的处罚,同时对敢于举报、抓获偷窃者的人给予10倍金额的奖励,相信用不了多久,此类公共偷盗事件必将销声匿迹。实际上大部分猖獗的道德犯罪问题都与众多管理者缺少价值判断意识和依价值管控的能力有关,因而很有必要进行普遍性的价值管理启蒙。

对此,政府应负起责任。政府对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小企业——监督的重点绝不仅是盈亏,而是尽力维护公正,抑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种欺诈行为,同时促进各管理行为的合理合法性。

五、政府对市场公平公正的监督与维护

现代社会里,价值虽以满足社会或他人的需求为基础,但在具体的价值交换中,收入补偿成本后有剩余为提供价值的要件。对于利人和利己的均衡要求,更多考虑自我的本能使许多人难以摆脱超值收入的诱惑。于是有人绞尽脑汁将只值千元的物品故意抬高至几千甚至几万元,也有人为了钱可昧着良心干任何缺德事情;当然在国际交往中某些官员为了外汇或个人得益而牺牲价值低价出口商品同样是损害大众利益的行为。在一些人心中,谈论客户利益、事物的效用值或者所得与价值是否对等十分迂腐可笑。对此单靠教育和引导往往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社会的公共管理和监督就显示出了其价值意义。

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除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外,政府一般应扮演裁判员的角色。人们常常谈及服务型政府,政府服务的立足点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的公平公正,这就需要政府工作人员具有社会价值的观念和评估能力。政府(含司法部门)不仅要制定规则,更要监督规则的执行,包括分析、控制各种坑蒙拐骗行为,以保证市场竞争的良性。

谈到公平,毛泽东时代曾误认为就是“均贫富”,其实并非如此。真正的公平是价值上的公平,一方面要保障每一个人有最大限度释放个人潜能的机会和条件,防止“靠着‘封建资本主义’的裙带关系”带来的不公平致富;另一方面要求财富的取得与其给社会创造的价值相匹配。政府不能打富济贫,但要研判富人的收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当得利。要明确哪些利益应予以保护?哪些属不当的利益?政府要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就要打击和处理各种价值损害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非产出目的个人或群体的不当行为,分析度量具体的社会危害额度及应承担的责任。政府还要创造一个让人们潜力自由施展的环境,做到起点公平;同时通过税收杠杆等来为缩小贫富差距而努力。政府的公共管理欲达到引领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价值和负价值分析的方法,并能对产品或行为后果进行质量评估、监督问题的适当查处。

对于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政府部门要通过价值评析明辨是非,尽力保障经济交往中弱者的正当利益 (绝不是简单的保障弱者利益)。以城建钉子户为例,如果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不清楚到底是搬迁户品质恶劣、漫天要价还是建设单位太黑、补偿款太低。再比如医患纠纷,如果某医院医生治疗失误却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病人家属因不平而闹事、被抓,这对病患一家是双重的不公。当然,如果不属医生失误的正常死亡或风险过大的死亡及后遗症等医院亦不应承担任何经济上的补偿,这也意味着价值或负价值的判断往往要与科学鉴定技术结合。类似情况也给许多评估、仲裁、检验等机构的行为带来了价值,对此政府有必要给予资金投入或支持。在政府对各种社会矛盾(多数是经济矛盾)的处置中,缺少价值分析的头脑就只能机械地紧跟上级领导意志,无文件则束手无策或者出现管控失误或失当。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表明政府工作的不力,而这将使政府管理的价值大大缩水。

政府行政管理的价值体现在因政府行为给社会或公众带来的直接或间接获益额——包括抑制负价值现象的成果上,政府行为本身的绩效问题亦需要形成相应的价值监督和评价机制。社会获益的分析是评价政府行为有效性的基本出发点,而财政的拨款额与社会所得在价值上的均衡或协调则是政府绩效的根本要求。正因为政府行政效率或效果通过社会或公众的反应折射出来,对政府绩效或经济责任方面的监督就不能只从表面的财政、财务收支上做文章,而要进一步评估某一政府部门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从而判断财政拨款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政拨款时需要分析每一个政府部门的“投入产出比”,即评估财政拨款的动因、额度,分析其在社会上实际产生的效果和作用,定期根据绩效及相应的价值判断调整各机构的岗位和拨款额。落实到各单位具体的工作人员,则应改变过去薪酬、奖金依据考勤为主变为以业绩和效果分析为主,并形成绩效激励和动态的薪酬调节机制。

政府行为也要考虑成本—效益,管理政府需要一个比管理企业更深层次的大成本、大效益观念,要通过提升政府公共管理的成效促使其管理行为价值最大化。它同时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客观价值的权衡、洞察和管控能力,避免社会管理思维的简单和片面,努力扮演好价值上的监督员、裁判员和引导者的角色。

六、价值上的监督机制

社会就像一台复杂的机器,需要各环节有机地配合。在机器的运转过程中,资源的合理配置、工艺技术的运用、对危害行为或副作用的控制以及人力资源的引导、激励和分配的调节等各方面的管理无不涉及到价值问题。价值上的监督与分析是每一个管理者的重要使命。管理也通过被管理者价值创造力的提升或负价值现象的抑制彰显出自身的价值。

管理行为本身的价值评估也很重要。制约各种负价值行为的责任主要在管理者,为促使各类管理者充分发挥作用,对管理行为本身有用或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必须强化,包括上下级逆向监督、横向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等。

监督权力涉及机制问题。权力的制约绝不是在权力旁再设一个权力,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相应需要建立一种防止权力滥用或不作为的价值监督与分析机制。就是说权力的运行要有权威,同时又必须受到价值上的监督和约束。

1、适当的价值牵制体系。即任何一项重大的管理或决策行为都符合程序规范和横向的监视 (如审计),也包括各关联方的价值评析,不存在价值上无约束的权力。

2、对权力滥用或不用造成的价值损害后果均有投诉及舆论监督的渠道。且在制度上保障和奖励(依价值分析)维护公义的行为。

3、问题性质、金额的调查及责任追究。这里一要判断问题性质,故意形成的价值损害和失误相比,前者因性质的恶劣负值额会有倍加的效应,不能一概而论;二要估量问题金额,包括运用模糊思维把非货币性的问题运用一定方法转化成币值形式进行分析,以明确责任大小;三要恰当处理,职位不能作为问题处理的挡箭牌,相反,知法犯法应罪加一等。牵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或不用的机构可由人大、工会、审计、监察、纪检等配合进行,并广泛开通公众投诉和调查处理的渠道。

在行政权力行使的价值监督与分析中,审计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现代国家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必须深入到价值分析中去,探讨和评估管理行为的效率和客观效果,重点监督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决策失误带来的价值损害和不当投资,其中也应包括对乡、镇管理的监督。对于价值不大的项目和机构要缩减拨款,对于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的管理人员应通过负面价值的责任分解,确定负值的制造者、监督者等相关人员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大小。这里,问题的调查、负值额度的推算以及责任人的责任分解即是价值监督与分析的手段。此外还要重视分析不当管理的背后是否存在贪腐行为,因为贪腐必然伴随着社会的价值损害。譬如竞优中的劣胜背后必然有掌权者的个人恩怨得失在里面;受贿后用人不当常常伴生一系列的管理决策或执行错误;基建项目行贿后往往紧随而来的是层层克扣或偷工减料现象。审计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就应以价值分析作为先导,牵出幕后的暗箱。

整个社会需形成完整的价值监督与分析链网,其中也包括对审计工作绩效的监督。谁来监督审计部门?除了内部应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外,审计监督的受益方——民众、纳税人以及人大等机构和社会舆论都是再监督的重要环节。现代审计要给社会带来价值管理上的透明,社会也要防控审计机关(包括内部审计)“灯下黑”。

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关心产出给社会和客户带来的价值,政府要关注企事业行为的产出价值与负价值,国家审计要监督政府等管理行为的绩效表现,大众、专家和舆论要评价审计等监督机构发挥的作用,现代社会全方位的价值评析、促进机制十分重要。它需要形成自然的、能随时发现和调整价值问题的管理体制而不是刻意“鸡蛋里面挑骨头”式的运动模式,在理论上则要求我们健康的价值理念能逐渐融入社会——特别是管理者的心中。这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商学院)

1.阎达伍.1985.会计理论专题[M].北京:中央电大出版社。

2.彭学明.2012.人类行为的价值引导及负价值监控机理[C].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与应用专业委员会2012年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3.习近平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R].新华网, 2013-1-22。

(本栏目责任编辑:范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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