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针对涉农资金品类多,监管涉及面广之现状,湖北省竹山县立足基层实际,创新监管机制,以全县17个乡镇财政所为平台,强化“两个普及”,提高监管工作质效。
一是普及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账”。规范建章立制,除建立乡镇财务核算各种账簿外,普及建立辅助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拨付的各类乡镇财政资金,以及乡镇财政所拨出使用的各类资金,按收、支发生时间顺序,进行逐笔登记。台账设计三个栏目,即:收入栏,详细记载每笔资金的收到时间、资金名称、金额、事项摘要等四个要素;支出栏,详细记载每笔资金的拨出时间、金额、签批领导、收款对象等四个要素;备注栏,简要注明该项资金使用状况,如在建工程、分期拨款、付讫等状况。
二是普及使用乡镇财政资金 《监管信息通达单》。印发《竹山县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实施细则》,要求乡镇财政所对各类乡镇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实行反馈。具体是:启用全县统一格式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单》,除人员经费外,乡镇财政所下拨各类资金后,跟踪监管,并据实填制《监管信息通达单》,详细反映该笔资金拨出时间、金额、签批领导、收款对象、使用状况等五个要素,《监管信息通达单》分月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备案,有利于乡镇财政所和县财政局两方及时掌握该项资金动态。
(胡明升)
为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江西省宁都县多管齐下,瞄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六大”权力关键点,撒开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堵漏”大网,打造“阳光采购”。
该县实施权力节点监控办法,强化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控制,构筑政府采购“阳光型”操作体系和“制约型”监管体系。通过分析流程、剖析案例、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确定政府采购“六大”权力节点,即采购方式的确定与变更、采购文件的制作与发售、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以及采购质疑、投诉。并对有关节点作出限制性规定,如采购办收到采购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中标(成交)通知发出或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供应商供货等。
针对6个权力关键节点,该县专门设置了多道监管“城防”。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舆论的民主监督,所有采购项目承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义务督察员的全程跟踪监督,并确保所有采购信息发布率达100%。二是强化采购单位内部监督,建立采购项目公示制度,各单位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将采购项目的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价格等信息进行公示。三是强化权力监督,重点掌控好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合同调整等管理薄弱环节的审批权限,实行采购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并建立健全审批备案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专门监督,在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的基础上,把采购计划编制、信息发布、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采购权力节点全面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范畴,构建具有较强威慑力的动态监控体系。
(罗道胜)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大关县积极部署,认真做好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清理工作。
出台政策。成立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专项工作组,制定出台了《大关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办发〔2015〕38号),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消化压缩存量资金规模。全面清理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加强收入缴库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基金总额,切实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开展检查。要求各预算单位积极开展存量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汇报材料。检查组结合预算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存量资金清理范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提高财政检查工作质量。
定期报告。建立了各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财政局每季度汇总、分析并上报全县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并于今年2月、3月分别印发了关于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的催办函,通知各预算单位再次对本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甄别,积极做好清理存量资金的督促工作。
截至目前,大关县共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3815万元,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际支出金额为75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19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1万元,预算周转金67万元,偿债准备金1013万元,无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和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
(王安才)
2016年,山东省临沂市财政监督工作将积极落实 “财税改革落实年”的部署要求,以“五抓”作保障,推进财政监督工作。
一是抓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抓好财政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升专业素养,保证监督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抓好财政监督人员道德素质,加强道德素质教育,普及相应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各项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二是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管理。完善制度体系,保障财政监督工作安全规范开展。针对财政监督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让财政监督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抓风险防控,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财政系统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梳理内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查找业务环节和岗位风险点,分类提出具体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职能到岗、措施到位,把风险防控、财政监督嵌入到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体系。
四是抓落实政策,服务民生财政。充分把握全市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围绕扶贫、民生、职业教育等关键领域重大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滞留延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高效,保障中央和省、市各项宏观政策有效实施。
五是抓社会监督,维护财经秩序。充分发挥社会职能,切实加强会计监督,依法惩处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市场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力维护市场经济和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王 烨)
4月18日以来,湖北省宜城市财政局以开展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契机,遵循“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原则,以争创第一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坚持“三个到位抓落实、五个结合促深入”的做法,用严的标准和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个到位即: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省财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该局立即组织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成立了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督导组,对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迎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二是工作安排到位。该局召开动员会议,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镇(办、区)财政所长参加了会议,明确了方法步骤,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任务指标。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充分运用报刊、简报、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楼牌标语、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系统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履职尽责的浓厚氛围。
五个结合即:一是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坚持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倾力打造“阳光财政”。截至4月底,该局已出台新制度、新规定16项,修订规定、制度8项。二是与“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用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统一思想,规范党员的行为。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党内重点搞好“五查五看”,即:查思想,看理想信念树立得牢不牢;查纪律,看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查作风,看“八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庸懒散软奢”等不良风气;查业绩,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履职尽责,治庸提效;查服务,看是否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三是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重点解决加强学习、严格问责、提升能力三个方面的问题,压实党委、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四是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让资金和干部“双保险”。年初,局党委提出“一起干事,共同干净,打造阳光财政”,在这面旗帜下,广大财政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处事,全力干事;牢记公款“姓公”,权力为民,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心专一把事干成,把事干好,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五是与开展扶贫攻坚相结合,弘扬体察民心民情和亲民爱民的优良传统。今年,宜城财政系统承担了三个贫困村的帮扶任务。各工作队在认真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帮助村支部因地制宜地制定脱贫致富方案,并在资金筹措上全力以赴。
(邱卫东 喻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