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厅:加强领导 精密组织 努力提升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财政部检查通知印发后,山东省财政厅立即认真进行了学习,并向厅长办公会进行了专题汇报,该厅领导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会计监督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财政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均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检查工作,确保了检查工作的有力进行。
(一)认真做好查前调研和试点检查,科学选取检查重点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检查通知要求,在检查展开之前,该厅领导专门召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切实摸清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专门到该省发改委、经信委和环保厅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选择2户企业进行试点检查,为全省检查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二)强化查前培训,打牢检查工作基础
为正确把握检查政策和方法,在财政部统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省选定的会计监督检查行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去年7月,该厅举办了全省财政监督业务培训班,邀请财政部监督局领导、省直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对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化产业改革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使参加检查的同志进一步明确检查要求,为全面提高检查质量打下了牢固基础。
将会计监督检查作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管理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平台,搞好“四个结合”,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检查在规范管理、服务财政中心任务中的综合作用。
(一)检查与加强资金管理相结合
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将省级安排节能环保项目资金的44户企业和安排文化项目资金的11户广播影视服务企业纳入检查范围,关注资金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效益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同时,对全省16市(不含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部分省直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二)检查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
组织省内518户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全面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在检查执业质量、会计核算和保持设立条件的同时,还通过发放调查统计表格等方式,关注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净资产、纳税额、注册会计师人数和审计软件使用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检查与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相结合
重点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会计机构负责人入职资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原始凭证合法性、真实性等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夯实会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
(四)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还重点关注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一)加大对检查工作底稿等基础工作资料的审核力度,夯实处理处罚的基础
结合该省制定出台的《山东省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编制规范》和《山东省财政检查报告规则》,山东省财政厅对各办事处、各市财政局报送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等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于表述不清晰、问题定性不准确、工作底稿不规范、不完整等情况,要求有关单位或检查人员进行修改或补充资料,从根本上保证处理处罚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二)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分别进行处理处罚
对于检查发现的会计核算不实、资金管理不合规、注册会计师违反执业准则等问题,分别依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调整有关账务,加强财务管理,有的进行了罚款和警告,有的收回了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项目资金申报审核、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等问题,分别移送给省发改委、经信委和住建厅等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相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三)检查与调研相结合
在严格依法处理处罚的基础上,还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等问题,形成调研报告31篇,典型案例28个,为加强财政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素材。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全部严格执行了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检查前,公示被检查单位名单,全省共公示被检查单位1020户。检查后,公告检查整体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处理处罚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公告信息均发布在单位门户网站或报纸等公开媒体。通过公示公告,进一步增强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