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文件促生活性服务业升级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通过多项举措创新我省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市民生活性服务质量。
医疗:部分医院设“治未病”科,鼓励社会力量办医
我省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向社会公布,不得以规划未公布为由拒绝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按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设置和设备配置均不低于全省医院总量31%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
此外,我省建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在全省三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中心,在二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养老: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智慧养老社区帮代购
到2020年,我省将新建(改造)市、县两级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61个,新增(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1 9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5张。新增“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13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达17张以上。
今年开始,我省打造“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运用网络技术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构建以省养老服务云平台客户服务端为主干、以“智慧养老社区”为分支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门户网站、12349呼叫应用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手机APP等交互渠道。
教育:学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专业
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到2020年,建成3所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25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4所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20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完成部分本科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在校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0%以上。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服务升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