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安
(重庆社会科学院 公共政策研究部,重庆 400020)
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之理性审视
文丰安
(重庆社会科学院 公共政策研究部,重庆400020)
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在治理模式、社会治理创新、新兴基层社会组织、村(居)民自治等实践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提高。为此,需从完善党群合作协商共治的互动机制;完善利益整合与矛盾协调机制;健全和践行平等对话机制;完善和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决策机制;进一步创新与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协同合作机制;注重创新和实践,建立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稳定和法治保障方面的机制,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协商民主;基层治理;机制创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协商民主就是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并明确地提出了“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要求,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就是基层民主,作为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实践方式的协商民主,其作用巨大[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要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2]。重视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对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具有较为重大的意义,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更具有关键性,因为它直接反映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活力对于国家基层民主的建设与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战略和历史意义。
当前,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要搞好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并且也要更加重视基层协商民主在扩大党内民主中的作用,从而最终达到实现人民民主的目标。因此,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要避免出现“为民做主”与“替民做主”的现象,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身的力量,让协商民主回归低位,以此来引导基层群众自己管好自己。在基层,当前我国的协商民主实践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各方面的工作均还在摸索实践阶段,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基层协商型党群治理模式实践得到了发展
党在基层地区的战斗堡垒就是基层党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是统一的。在基层,核心就是基层党的各级组织,基层协商民主作用的发挥是在基层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以及指导下进行的。基层党内的民主自然而然地就带动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从而也自然带动人民民主,这也是乡村协商民主发展的可行性路径。近年来,基层推行的以基层党组织带动协商民主的发展从而推动村(居)民自治,并慢慢发展为党群共同协商治理的治理模式。党群协商治理强调党政和群众围绕内部的一些公共事务来进行较为充分和平等的讨论以及对话,从而形成共识并成为重要决定的过程。这种协商型的党群关系是我党践行群众路线的可行性路径。比如我国在基层进行协商民主最早实践的地方是浙江温岭,他们在基层党组织的正确指导下顺利地开展民主方面的恳谈会、群众参与式预算等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又如成都市创新农村(社区)新型治理机制,构建了以城市社区(农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居民议事园”和“村民议事会”,在基层党组织大力推动以及切实指导之下,协商民主能够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中得到较为充分及灵活的运用。
(二)社会治理创新推动了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就是要保证党委的领导,基层政府的积极负责,整个社会协同,基层社会公众大力参与,且有一定法制进行保障。所以,基层协商民主是与社会的治理创新是密切相关和共同促进的。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及基层协商民主都强调群众能够广泛而平等地参与,都追求社会利益方面的最大化,这成为了二者最为契合的地方。基层协商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共同的旨趣和平台,因此二者在基层社会自治方面能够相互促进。尤其是最近几年党和国家在大力提倡社会治理创新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践行,其中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也掀起了小高潮,这就为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创新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俨然已经成为了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推手。如安徽铜陵社区通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形成了有名的“铜陵模式”,社区居委会由“替民做主”转变为“让民做主”[3]。又如重庆巫溪通过“乐和家园”的建设来实践基层的社会治理以及创新,农村以村作为单位,城市则以居民小区作为单位,细分为网格,建立了一种公众参与的责任机制,通过自治培养其主人翁意识[4]。以上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案例,都无不蕴含着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创新,它们都强调民众是基层自治中的参与主体,通过共同讨论、交流、协商来管理公共事务,解决各种矛盾。协商民主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实现了政党、基层政权与基层自治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
(三)新兴基层社会组织在促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创新方面成效初见
社会组织发展是与公民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在基层公共领域方面民主精神的重塑以及在社会资本方面的积累、在群众之社会成长等方面,社会组织均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对于拓展基层协商民主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公共空间。在今天的广大基层社会,在广泛的村(居)民的积极参与下,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充分利用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资源的前提之下,以各自的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载体,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及自我服务等一系列自治活动,这当然也是践行基层协商民主的可行性路径。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以基层组织作为载体就可以较为有效地促进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群众可以通过经济组织来进行沟通、协商、交流与妥协来整合利益,尤其是新兴的经济合作组织,其发展以经济民主带动了基层政治民主,进而促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创新。
(四)村(居)民自治促进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与发展创新
当前,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各方面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之中,各种丰富的基层协商民主正在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与蔓延,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广大农村也在进行着协商民主的实践与发展,出现了一些在基层试行的民情沟通方面的活动,个别地方也在实行基层民主日制度,个别基层组织还制定并实施了民主听证会制度以及民情恳谈会等方面的制度。个别地方也发展了便民服务联系卡、村民访谈日、党员先锋志、人民建议征集活动以及官民网络对话等乡村协商民主形式[5]。这些初步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参与意识,培养了基层群众的民主精神。在广大城市社区进行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发展更加顺利,也显得更为成熟。城市社区更加积极参与自治的协商民主活动,它作为一种社区治理的重要形式,是人民群众与基层党组织和政府有机衔接以及良性互动的纽带。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协商民主在居民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以及成立的议事会的协调和配合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有益成果,也有效促进了我国基层自治与社会管理的衔接与互动。如由议事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的基层居民的协商民主:浙江温岭和台州最早发起的“社区民主恳谈会”、广州的“羊城论坛”、南京的“社区议事园”、成都的“居民议事园”、佛山的“社区联席会议”、宁波的“社区和谐理事会”[6],同时还有诸如社区听证会、社区评议会、社区监督以及网络参与等各种丰富多样的社区协商民主形式。以上实践形式是我国基层协商民主与村(居)民自治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结果,村(居)民自治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并为实现人民民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必须要有明确的体制与机制的保障,由于体制保障涉及到宏观的大问题,需要顶层设计,由上而下的开展,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来反应,其效果也需要漫长的等待与观察。但是机制问题涉及到如何从微观方面完善基层协商民主,这是由下而上开展的,广大基层的土壤就是协商民主机制的产生与创新实践的最好的试验田,要使基层协商民主进一步发展,就必须首先要解决创新机制方面的问题,本来制度保障就需时间,如果再没有完善的机制保障的支撑,可以说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是举步维艰的。所以,要加快发展与创新基层协商民主机制,使基层协商民主能够发挥政府与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有较为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作为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初步形成了进行协商的支撑体系,但是在这个体系之中,我国基层协民主机制发展与创新还存在诸多亟需改进的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一)初步建立创新了党群合作协商民主治理机制,但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当前,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对党的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尘埃落定,这为党群合作协商民主机制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较为重要的契机,基层党群的合作和协商民主机制就是强调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的党员干部要与群众建立一种平等的民主对话的交往模式,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围绕着事关群众之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而展开平等的对话以及交流,从而通过相互的话语论证而达成共识。但是,在党群合作协商机制的构建以及完善的过程之中,出现了个别党员和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掌握着一定公共权力的个别党员和基层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甚至进行贪污腐败、做一些损公肥私的行为,严重脱离了群众。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在拥有权力后也容易出现官本位思想,骄傲自大、不听民情民意,不注重平等的对话沟通,喜欢自己拍脑袋解决矛盾问题,这就使得基层的党群合作和协商治理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要进一步完善党群合作和协商治理方面的机制,关键在于人,特别是在于基层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和实践基层协商治理机制,使基层民主协商运行更加顺畅。
(二)建立与创新了利益协调整合与矛盾处理等的机制,但存在发展不健全,配合协同不到位的问题
其实,协商民主的过程本身就是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以及整合多方面的利益,并且努力解决分歧、问题的过程,此方式是一种更改的方式,通过对各种利益进行协调与整合、聚合与分配来解决各种显性与隐性矛盾。也就是需要建立起利益协调整合以及矛盾处理方面的机制。基层协商民主就是要将一切事关基层范围内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领域都看作是要协商对话的范围,这样就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层协商民主能协调和整合基层的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分歧,并且能够积极化解那些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矛盾。同时,因为利益协调整合机制以及矛盾解决机制尚在初始阶段,多元利益的协调等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引导好参与群众的思想上还停留在“看门人”的层面上,参与意识淡薄。同时,公众自由的利益表达诉求遇到了阻碍,一些正当的利益表达诉求常常被视为一种不稳定的因素,利益诉求表达中忽视弱势群体与少数人的利益诉求,这使得利益表达以及解决矛盾的渠道不通畅,导致许多矛盾由小变大,这也是为什么近几年我国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平等对话机制在部分地区实践,但还不太健全,作用发挥效果不佳
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求参与各方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对话与交流,这也是协商民主的实现语境[7]。因此,协商民主要发展,建立平等的话语机制尤为重要,在协商民主的语境里平等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协商民主先行者哈贝马斯也极力强调对话的作用,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对话民主,突出了对话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8]。通过各多元利益主体的平等对话与沟通交流能够促成新的理解,形成相关共识。与平等对话的作用与地位相比,我国的基层协商民主在实践平等对话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无论是官员还是公众,在思想上还未完全做好进行平等对话的准备;在平等对话机制推广实践的过程中,也存在基层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唱独角戏,群众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组织回应冷漠的现象;最后,由于个别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没有到位,群众与政府在沟通及互动上不足,使群众与基层政府的互信和协作受到了阻碍,影响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基层政府的权威性日渐衰弱,平等对话机制受到严重影响。
(四)基层协商民主的决策参与机制广泛建立,但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健全
决策参与性的基层协商民主具有直接民主的特征,其协商所达成的共识与形成的决定往往具有直接的社会效应。因此,建立决策参与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该机制最能彰显协商民主的效能,也是践行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形式。当前我国基层的民主决策机制已经基本建立了,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能看到民主决策的身影,尤其是普遍推广的议事决策参与机制就是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为主题、广大村(居)民积极参与为特性的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平台,以及在农村与城市所开展的恳谈会、议事园、社区论坛等等都是在参与决策机制支撑下所开展的。但是,由于我国基层的协商民主决策以及参与机制尚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决策过程之中,形式主义也较为严重,真正进行协商的程度也还不太高,很多地方的协商是在基层党政主导下进行的。由于基层政府的主导,同时在协商决策过程中很多民众都是被动员过来参与的,因此,他们并不是发自内心地想去参与相关公共事务的决策,这就使得民主决策不规范、程序混乱、过程中监督不到位,以上这些都表明了我们在推广创新基层协商民主决策机制的同时,除了注重广度,更要注重深度以及质量。
(五)基层协商民主初步建立了协同合作机制,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基层协商民主其实是一个基层社会合作和共治的重要部分,而合作治理就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以一种相对较平等的身份,通过治理主体间的协商对话以及相互合作等一系列的方式来实现共同治理[9]。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地出现多元主体间利益冲突的情况,协同与合作治理方面的机制应运而生,在基层的协商民主方面的协同合作治理机制不仅包括公民之间的合作,还包括公众与政党、政府,以及社会组织等的协同合作,就是要通过多元主体间合作治理,真正实现自治组织与党政机关之间的平等良性互动。我国基层的协商民主合作机制在发展过程之中也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比如在公民社会上的不成熟、村(居)民自治作用发挥尚不充分、公民协同参与性文化的欠缺、群众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基层政府和村(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合作协商机制作用发挥不足,群众对基层政府权威性信任减弱,政府对公众的治理能力方面也不太放心,以及一些社会自治的组织在独立性方面尚还不够强大,在合作和协同过程之中监督机制不到位。以上这些因素都使得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协同合作治理机制发展还不健全,使得合作方面的机制创新陷入一定的困境。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因此,要使基层协商民主在基层自治中的自我服务、教育、监督、管理等活动中能够发挥较大作用,就必须要始终坚持从微观方面着手,自下而上地发展和创新。完善基层的协商民主措施之一是运行协商民主机制,通过基层试验来发展、创新、完善协商民主机制,使协商民主有一个机制的支撑,从而以机制的健全完善来促进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通过自下而上机制创新实践,带动自上而下的制度创新的保障,这样的上下双向启迪与促进,就一定能促进基层人民民主的发展。当前我国各地在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机制创新之处,但是在这些机制创新的背后却大大小小存在各自不同的问题,只有在创新的过程中把这些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基层协商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发展,实现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
(一)在创新党群协商合作治理机制的过程中,完善党群合作以及协商共治的互动机制
党的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广大党员以及基层的领导干部,要在践行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之中,树立良好的意识,特别在思想上要有与群众平等的诚意和相关的理念,在行动方式上亦要积极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以解决公共事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协商民主的领导核心,但却不能任何事都包办代替,也不是代民做主,而是要让群众能自己参与政治生活[10]。一定要注重创新与完善利益的整合机制,以及矛盾协调机制,注重整合及协调后的个人利益,最终使同类利益表达群体的共同利益得到实现。只有不断地创新党群合作和协商治理方面的机制,用好的机制去创新解决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党的领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均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中完善利益整合与矛盾协调机制
在基层,要注重在利益的分配整合上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所有人的利益。首先是完善利益诉求机制,在利益的协调整合上尊重多数人的利益, 但同时也要尊重少数人的正当利益诉求,建立利益诉求的畅通道路。其次是要完善利益约束机制,事关群众利益的事,尤其是重大事件,一定要广泛征求大家意见,要消除因消息不对称、交流不通畅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双重约束群众的不恰当利益诉求,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获取正当的利益。通过互惠共赢来解决利益方面的冲突和矛盾,完善利益调节机制,缩小贫富差距,增进人的平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能广泛调动多方积极性,积极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真正促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三)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中,健全和践行平等对话机制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天生就是一种政治动物。”[11]85但是作为政治动物的人参与政治活动是需要一定话语权的,更离不开话语的支撑。基层的协商民主实际上就是对对话机制的完善从而使参加的群众拥有参与处理基层民主事务的话语权。这里的平等对话机制实际上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在基层的民主政治生活之中出现唱主角或独角戏等现象,要能够在城市的社区和农村的治理之中开展平等的对话与交流,并以此来提倡以及鼓励对话机制的多元性。充分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为解决基层的一些利益冲突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方式。在“互联网+”时代,群众参与网络的热情在不断高涨,能力亦在不断增强,这为平等协商机制的实践也指出了创新之处。在大数据时代,拥有数据就拥有时代,就占据了主动权,基层党政要注重通过论坛、微博等形式积极与群众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对话,并切实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新常态下,网络治理也为践行基层协商民主的平等对话机制提供了新的契机。
(四)完善和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决策机制
基层群众的民主核心之所在就是参与决策,而协商民主最为核心的是群众的积极参与并能够相互进行辩论。公民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定期选举官员,然后就站在场外观看他们表演[12]。政府在实施其政策以及提供公共服务时必须先与社会进行磋商[13]。以上观点都说明了基层协商民主就一定要注重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并且能够充分地发挥他们在决策方面的作用。基层的协商民主较注重广大群众的参与度以及交流和沟通所能够达成的共识。所以,首先,要加快完善好基层协商和民主的参与决策方面的机制,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及力求避免程序化、模式化、形式化,要能够通过对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公共事务的宣传以及引导,使群众积极参与到民主中来,通过沟通从而能够做出具有可行性的决策。其次,要注重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并在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再次,既要注重决策程序,但不能拘泥于该程序,一切都要以实际效果以及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最后,在协商和决策的过程之中,要能够充分发挥当地精英人物的作用,当然也一定不能出现那种忽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形成只是照顾较少数的精英人物利益的决策结果。所以,只有使协商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好它在基层自治中的作用。
(五)在合作治理的背景下,进一步创新与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协同合作机制
所谓的合作治理其实就是在基层协商民主的创新方面体现出现实治理方面的导向,而基层合作治理以及协商民主无论是在理念上亦或是在实践中均有着较高的相同度,有着共同的意旨和平台。近年来,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更加促进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基层政府已经不再大包大揽所有的事务,而是变管理为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其他力量的积极性,充分调动群众、基层社会组织、自治组织与政府间配合协调的积极主动性,在实践中去完善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在实践中去增强相互间的信任,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共同关心的话题,并能够共同为之奋斗,从而能实现双方合作共嬴。这也需要基层党政认真去践行与群众、一些社会组织间建立合作共治的网络,转变政府的职能,积极培养民间组织,并关注他们的发展,增强民间自治组织在我国基层的民主以及决策过程之中的独立性、自主性以及创新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合作治理这个大的网络下积极推动基层协商民主以及基层治理的良性互动以及有机的衔接。
(六)注重创新和实践,建立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稳定和法治保障等方面的机制
当今,在基层的民主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新成果,当然有部分也得到了一定的推广,但能够长久地保存和发展壮大,就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得到正确的成果后再应用于实践,且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发展。亚里士多德曾经深刻地指出:“需要本身是各种迫切发明的老师。”[11]377这也说明,创新的成果以及成就要能够得到持续的发展,就一定要有相应的机制作为保障。这是规范、长期和刚性的,不因人的改变而改变。当前,我国在协商民主上取得的成果还没有法定的地位,有一定的随意性,所以加强法治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对五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格局进行了进一步的强化,基层协商民主创新的法治保障非常重要。所以通过法治机制和制度化的建设,注重“互联网+”时代网络载体的运用和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也能够出更多的成果。
完善和创新我国当前的基层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就是我国在当前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中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通过基层协商民主的机制创新与完善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理性路径。基层协商民主发展需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发展、创新以及完善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各种运行机制。通过基层试验来发展、创新、完善协商民主机制,使协商民主发展有一个机制的支撑,从而以机制的健全完善来促进我国协商民主自上而下的制度的大力发展与强有力的保障,使中国特色的基层协商民主模式能够良好地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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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军)
A Rational View on the Innovation of the Basic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China
WEN Feng-an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Research, Chongqi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Chongqing 400020, China)
At present, the democratic system of loc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China has achieved a series of important results in the practice of governance mode,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new social organizations, village (home) and so on.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that need to be refined and improved: the interaction mechanism of consultation and cooperation governance between party and the general public needs to be improved; the mechanism of interest integration and contradiction coordination needs to be perfected; the equal dialogue mechanism needs to be completed and put into practice; participation and decision mechanism of loc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needs to be improved and innovated. What’s m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echanism of loc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of system stability and the rule of law should focus on innovation and practice. The local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novation should be promoted to contribute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local 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
deliberative democracy; local governance; mechanism innovation
2016-05-10
文丰安(1973—),男,重庆酉阳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引用格式:文丰安.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之理性审视[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8):109-115.
format:WEN Feng-an.A Rational View on the Innovation of the Basic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China[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6(8):109-115.
10.3969/j.issn.1674-8425(s).2016.08.018
D046.3
A
1674-8425(2016)08-0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