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
小明最近出了点事,事情虽然不大,但总归不太体面,有点像你高高兴兴穿着新衣服走在大马路上,却一不小心掉进一条臭水沟的感觉。
作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单身男性,他当然相当注意身边所有美好的女性,不管是高冷御姐还是清纯傻白甜,只要看着秀色可餐,哥们都会大方得体走上前,要个微信号,随后展开下一步战略部署。
失败肯定也有,保不齐有几个姑娘坚贞不屈地表示坚决不背叛男友,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得手率相当之高,高到有点忙不过来。在某个春风稍稍吹得暖了一点的早春,小明同学在上班时,完全被一双穿着黑丝的玉腿吸引,对方是合作公司派来的新人。
跟往常一样,他用某种不经意的方式要到微信号。跟往常一样,他很快就确定,姑娘并不讨厌他。跟往常不一样,不知道是最近春风太得意,还是马蹄太急,总之刚见面没多久,小明同学就风骚地发了条微信:可以摸你的大腿吗?
之后果然摸上了,黑丝风味与众不同,让他心驰神往觉得这个春天真是桃花朵朵开,滋味乐无穷。
谁想到第二天,小明就收到电话通知:你怎么能性骚扰客户?本来是寂寞男女的暧昧对话,一旦摊到明面上,就成了猥琐男的下流话。
小明仿佛蒙受千古第一大奇冤:她根本没拒绝,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这大概是男人对女人最困惑的一个问题,你们说的“不要”,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小明万万想不通,你为什么不爽快地拒绝,非要把这件事公开化?他又问我,女人到底怎么回事,聊得好好的,转头就翻脸不认人?
女人这种生物似乎根本毫无原则可言,只要男人一直哀求,她什么都会答应。我使劲回忆回忆,发现这类事情简直层出不穷,比如一开始你不想跟某个男人出去吃饭,给予了明确的拒绝,但要是他再三再四约,总能碰到一个寂寞孤独冷的时候,觉得跟喜欢自己的男人吃个饭也不坏,不过是吃个饭而已。
然而男人一般觉得此时已经钓鱼得手,一个女朋友有次又好笑又好气地说:跟人吃了顿饭,发现他连房间都开好了,我说不去,他还觉得我太虚伪。
男人们,女人的“不要”或许是谎言,是可以攻克的堡垒,但你们的自以为是,实在吓倒了大批谨小慎微的女士。
拜伦说得对,爱情对男人来说是种消遣,可它对于女人却是生活本身。在某个春风温柔拂过的下午,摸一个姑娘穿着黑丝的大腿,这简直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午后套餐。但对女人来说,在她和男人并排坐下,感受到对方的手触摸时,她以为这是爱的萌芽。直到若干小时后,她忽然醒悟到,这跟爱情根本半毛钱关系没有,我到底为什么要忍受?
网络上出现过一句名言,女人之所以活得悲惨,是因为把太多调戏当成了爱情。
怎样分辨真爱与调戏?我想一个男人如果真心喜欢一个女人,他会手足无措,会因为怕失去她迟迟不肯动手。薄伽丘说:“若是爱上一个人,爱情的力量必定会让他最想去做恋人最喜欢的事,送她礼物为她服务,好让她亲近自己。”
显然,摸大腿并不属于其中的一项。当女人明确得知,自己不过是男人的一种消遣,这下心中复仇的火焰立刻熊熊燃烧,你毁了我对爱情的想象,我就要毁灭你对生活的想象。
小明同学若有所思,不甘心道:可是很多时候如果我坚持下去,女人总会从不要变成要。
他还是不懂,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虚构作品,女人需要你永远深陷其中,而不是摸完大腿,当什么也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