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2016-03-21 08:26王培暄
唯实 2016年3期
关键词:城乡居民差距城乡

近年来,江苏在稳中求进、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得以有效缓解,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要从保障农业生产持续增收、协调城乡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基础教育发展投入、构建区域结对帮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控制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

一、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

基本面总体向好。近年来,江苏在注重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江苏居民整体基尼系数从2009年的0.401下降到2014年的0.374,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及福利保障制度已开始发挥作用。同时,农村居民的收入也取得快速增长,自2010年之后开始反超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了城乡居民间的收入差距。另外,江苏行业收入差距的泰尔指数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从2009年的0.0452下降到2014年的0.0247,这意味着政府在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收入倍增实现时序进度方面的努力已初见成效。

技术面问题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居民内部的基尼系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由2007年的0.28上升到2013年的0.33,说明近年来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二是城乡居民间的收入绝对差值仍逐年增大,从2009年的12548元上升到2013年的18940元,说明城乡差距在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存在。三是区域间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苏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2年的9555元上升到2013年的39224元,年平均增速为12.77%,而苏北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2年的7388上升到2013年的22933元,年平均增速仅为9.8%。从绝对数值的比较看,2002年,苏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苏北地区的1.3倍,而到2013年,该比值已扩大至1.7倍。

二、影响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

农业生产持续增收困难。近年来,随着“三农”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据统计,江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8年的7357元上升至2013年的13598元,增长了1.85倍,年均增长13.07%。然而,伴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今后农民持续增收会存在诸多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近些年在工业用地和房产开发等作用下,土地资源尤其是很多农业用地被征收被挤压,导致农产品增产增收的空间减少。二是近年来江苏农业虽在硬件设施方面不断改善,但在经营指导上仍然欠缺,依然存在着农产品经营方式粗放雷同、结构调整缓慢滞后等会引致“谷贱伤农”的现象。三是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农户目前仍然以家庭为生产单位,没有形成规模化、集团化的生产方式,农户小生产与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仍未能解决。

税收优惠政策城乡迥异。近些年,江苏经过多轮农村税费改革,农民的实际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但目前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仍存在城乡差异。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税政策、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等都只局限于城镇,农村居民不能享受。又如,虽然财税〔2010〕84号文已经提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六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登记,但相关条件如何认定、相关部门如何配合等,未有明确规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落实难、执行难等困境。这些都会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财富分配的不公平性,进而带来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基础教育资源城乡失衡。教育资源是否均衡配置会影响居民收入差距。近年来,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部得到减免,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也在大幅增加,江苏城乡间基础教育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也要看到,直到2011年,江苏基础教育经费均衡指数已达到47.4,这同国际上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或地区相比,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另外,江苏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还集中体现在:一方面,城乡生均固定资产存在差距,城市更多的是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校舍,而农村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很多校舍依然十分简陋,连正常的教学工作都难以开展;另一方面,学前、初中及高中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存在差距,城市中小学汇聚了优质的师资力量,而对于农村地区来说,普遍缺乏教师,很多学校的师生比畸高,一名教师需要负责多个班级或多门功课,师资十分紧缺。这导致很多农民子女无法接受完整的教育,将来在就业市场上无竞争力可言,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粗放的工作。

三、缩小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几点措施

保障农业生产持续增收。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针对当前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依旧比较低的现实状况,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农业现代化的最新指示下,迫切需要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加以扶持和帮助。一方面,要做减法,减轻农业发展负担。即对规模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仓储物流企业等生产用房及设施用地,可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对向农业生产产业化企业转让房产和土地的单位,可适当给予免征营业税优惠;对于改善农业生产产业化的水、电、道路、通信等工程,可酌情给予税收减免等。另一方面,要做加法,增加对农业发展的各项投入,尤其是知识和科技投入。即通过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和田间指导等方式,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和对农业科技的重视程度,提高农民的知识储量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以此推动农业生产的内生增长,保障农民持续增收。

协调城乡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不一致,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当前江苏税收优惠政策所出现的城乡“两张皮”现象,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精神指引下,一方面,从加强农民福祉上考虑,应给予同等待遇,即农村居民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相类似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可比照城市下岗或失业人员,给予再就业税收优惠照顾;对企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可参照安置城市下岗或失业人员,给予相类似的政策优惠或补贴;对农村退伍军人就业或自谋职业,可参考城镇退伍军人,给予一定的就业关怀或税收优惠等。另一方面,从促进企业发展上考虑,也应要实施统一的税收政策体系,即对于农村或乡镇企业,政府不仅要在所得税、营业税、流转税等征收方面给予与城市企业相一致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要在创业指导、产品经营、出口动态以及征税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政策支持,切实提升农村或乡镇企业的发展效益,为解决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可实现途径。

加大基础教育发展投入。基础教育不公平,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当前江苏尤其是苏中、苏北城乡基础教育发展失衡的状况,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神指导下,一方面,要运用财政手段,如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减免农村学杂费,给予农村教师更多的津贴补助等,提升和改善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本和办学条件,使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走出“愈穷,愈不教育;愈不教育,愈穷”的马太效应困境。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师资队伍建设,补齐发展短板。这不仅要加大农村师资队伍的数量建设,即通过师范院校的定点定向培养、提高乡村教师的福利待遇和用好支教帮教政策等,吸引更多的师范生和教师能投身到农村教育事业,而且还要提升农村师资队伍的质量建设,即通过强化农村学校教师的在职培训、推进优质师资在城乡间的交流合作和轮岗交互等,努力提升乡村教师的教书育人水平,提高农村学生的教育质量和发展空间。

构建区域结对帮扶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更多外在力量的推动。当前,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多地表现为因地区之间差异过大而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对此,政府要对跨区域合作的长效机制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着力构建以“飞地经济”模式和“园区共建”模式为表征的区域结对帮扶机制。一方面,对于“飞地经济”模式,除了要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苏中苏北地区的支持外,还应通过加强苏南和苏中苏北之间的人才交流、技术合作以及结对帮扶,向苏中苏北传递发展经验,形成良好的“造血”发展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共建园区”模式,要在现有合作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园区共建开发。这主要在于共建园区主要以苏中、苏北经济开发区内的“区中园”形式存在,而参与共建的苏南合作方主要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或大型企业集团。因此,“园区共建”模式可以采用扶持共建、合作共建、托管建设、产业招商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逐步增强园区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

〔本文系南京大学王培暄承担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社会风险预警与控制研究”成果〕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钱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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