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不懈怠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2016-03-21 08:26王启涛
唯实 2016年3期
关键词:违纪办案纪律

王启涛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关系到中央严明党纪、惩治腐败的部署要求能否有效落地,关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近年来,江苏省海安县纪委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积极深化“三转”,聚焦执纪监督问责,切实将纪律规矩挺在前沿,一丝不苟、一着不让扎实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重点突出,优化方式方法,规范执纪行为,将“零容忍、零放过、零差错”的要求贯彻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开展监督检查300余次,问责91人,发现并纠正问题50多个。县纪委先后三次通报曝光了查处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吃请、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等39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2015年1月至12月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97件,比2014年同期增长57.87%。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案件14件,违反政治纪律类案件4件,违反廉洁自律纪律类案件11件,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28件,违反土地、税收管理法规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案件60件,贪污贿赂类案件39件,失职渎职类案件13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案件44件,违反八项规定类案件11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没收违纪款210.91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4.08万元。

突出工作重点,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各类腐败问题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

坚持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海安县纪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快查快结,着力突显纪律审查工作的党纪特色与综合效果。2015年以来,海安县采取“两规”措施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七件,重点查处了县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网络公司原总经理,县农委原主任,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新闻信息中心原主任,县农机局原局长等五名正科级干部违纪案件。

不放过“小毛小病”,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事无小事,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论巨细都是最严重的腐败问题。海安县纪委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将惩治腐败与维护群众利益有机衔接。2015年以来,海安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县纪委第三工作室严肃查处了省纪委挂牌督办的时任南莫镇高杨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王某某挪用村民集资修路款案,当事人被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农村工作室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低保五保资金管理、惠农资金补贴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6件。

厉行整风肃纪,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党风正则民风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就是要实现由内而外的风气变革,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推动全党全社会优良风气的养成。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就的原则,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监督管控,多措并举继续保持猛打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海安县坚持明纪在前,加大对“四风”案件的查处力度,先后处理15名违反八项规定和存在“四风”问题的党员,推动了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查处了双楼中学教师涂某公车私用案件,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查处了大公镇五名科级干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案件,县纪委第一工作室查办了高新区街道办事处两名工作人员利用公款互相宴请案件。

强化考核引领,明晰纪律审查工作责任。2015年以来,海安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委领导与支持办案责任,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的权重比,先后组织召开三次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每月将各区镇纪律审查工作完成情况发至各区镇党委“一把手”,有效提升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实际查办案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长58.87%。

优化方式方法,

以“零放过”的理念厘清纪律审查思路

加强线索管理,积极探索案源。发现违纪问题线索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对于问题线索,首先要清理,然后分类处置,做到动态清理、规范分类、梳理清晰、处置得当。一方面,强化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挖掘问题线索的能力。为此,县纪委组织开展了提升挖掘问题线索能力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区镇纪(工)委、工作室、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挖掘问题线索的能力。2015年以来,各区镇主动挖掘线索47件,同比增长74.07%。另一方面,注重与执纪执法单位沟通联系,收集挖掘问题线索。2015年以来,先后到审计、公安、法院、安监、环保等执法部门收集问题线索126件,立案查处违纪党员108人。

坚持“系统查,查系统”,放大办案乘数效应。2015年上半年,海安县纪委根据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交办的线索,在查处张小卫违纪违法案件时,注重用联系的观点发现线索,用比较的方法查处案件,先后发现并查处了郑华、张军等18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五人,其中,正科职干部三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先后有33人主动向纪委说明情况,上缴违纪款70余万元,在实现案件突破的同时,积极挖掘问题线索,现已发现线索十多件。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办案资源。一是横向协作,整合纪检组办案力量。2015年以来,海安县在2014年成立的七个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协作小组的基础上,将18个企业纪委进行整合,成立了两个企业协作组,进一步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各办案协作小组实际已查办案件13件。二是上下联动,提升办案能力。实行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室、区镇纪(工)委之间的“案件线索、办案人员、办案成果”三联动,有效提升办案人员大局意识。2015年以来,区镇纪(工)委、工作室参与县纪委查办“两规”案件六件,发现基层干部问题线索12件;纪检监察室指导基层查办案件43件,发现科级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两件。三是左右协调,用活办案手段。县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同时,对问题线索、协作办案、案件移送等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了责任要求。

规范执纪行为,

以“零差错”的标准提升纪律审查水平

忠诚、干净、担当是纪律审查人员的必备素质。近年来,海安县纪委狠抓纪律审查人才队伍建设,从学习培训、以案代训、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切实提升纪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纪审队伍建设新常态。

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安排委局常委、室主任轮流讲课,加强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邀请上级纪委及本地政法系统业务能手对案件查办基本流程、实用技巧等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纪审人员的能力水平。实行纪律审查一线轮岗交流制度。一方面,刚刚走上纪检岗位的新晋公务员在定岗之前必须到纪律审查一线学习锻炼;另一方面,安排委局其他室的纪检员,特别是没有纪律审查工作经历的纪检员到纪检监察室进行轮岗交流,从整体上提升全员的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强化办案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办案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执行《海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要求办案人员做到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遵守保密规定,加强涉案款物管理。二是加强陪护人员的培训。在查办“两规”案件期间,海安县纪委案管室对陪护人员进行进点前业务培训,案件突破阶段,或被审查对象情绪不稳定时,审查组及时对陪护人员进行提醒。2015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八次陪护人员业务培训,陪护人员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办案场所安全保障建设。2015年,海安县财政拨款250多万元用于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办案指挥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监控室管理办法》,提升了监控系统的应用水平。县纪委各工作室、各区镇纪(工)委均设立专门的谈话室,安装了防护网、安检门等设施。四是畅通医疗保障绿色通道。2015年以来,海安县纪委在落实办理“两规”案件驻点办案期间,实施医生24小时值班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与县卫计委签订了《办案医疗保障协作协议》,明确医疗保障的任务、对象和职责,按就近原则,确定基层办案单位办案医疗保障机构,落实11名医务人员,并配备了必备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确保办案质量。要求全体纪审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办案理念,在纪律审查中注意围绕违纪构成的四个要件收集证据,提高纪审人员收集、固定、鉴别证据的能力。同时,严格按照“24字”方针强化审理把关,加强纪律审查与审理工作的衔接互动。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纪律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纪律审查检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促进纪律审查工作各项责任有效落实。

发挥办案治本功效。在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功能。结合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系统内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定期到特定行业、系统开展点对点的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曝光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特点等细节,帮助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点醒“高危人员”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廉政风险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近两年来,海安县纪委先后结合纪律审查工作,在县工程建设领域及环保、医疗卫生、广电等行业系统内部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海安县纪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钱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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