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秀丽,张宏伟
(佳木斯大学 人文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赫哲族文化生态的传承与保护
于秀丽,张宏伟
(佳木斯大学 人文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摘要:赫哲族人口总数在我国各民族中排第53位,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正在逐渐消失。保持文化的多样性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保护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需要保护赫哲族文化生态系统,从整体意义上加以保护,维持文化生态系统的良好运行,是有效的保护方式。
关键词: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文化生态
赫哲族在清朝时曾被编入满族,伪满时期遭到日本侵略者的野蛮屠杀,解放前在我国几近灭绝。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人口为300多人,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已有5354人,人口数量在全国各民族中排第53位。赫哲族世居东北三江流域,目前以黑龙江佳木斯市敖其赫哲族乡、同江市街律口和八岔赫哲族乡、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为主要聚居地。在人口增长、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却正面临着消亡。针对这种情况,当地政府和专家学者展开了赫哲族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消亡正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对于保护文化生态意义重大,赫哲族文化的保护可以借鉴自然生态保护的理论和方法,从赫哲族文化生态的整体上加以保护更为有效。
一、 正逐渐消失的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
赫哲族的民族文化特色根源于赫哲人的生活环境,在处于高纬度,河流交错,山多林密并且人口稀少的三江流域,赫哲人形成了中国北方唯一以渔猎经济为基础的民族文化,其文化特色表现在生产方式、生活习俗、语言和宗教信仰等方面。
赫哲人以夏季捕鱼、冬季狩猎为主,兼采集补充生活需要,至清朝特别是清末农业生产和商品交换逐步发展起来,打破了原有的渔猎生产模式,逐步转变为以农业为主,兼渔猎和采集。近年来,随着三江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赫哲人的生产模式也进一步发展,除农业外,还从事工业、商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等,渔猎特色逐步消失。
以渔猎经济为基础形成的赫哲人特定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俗也随渔猎经济模式消失而退化乃至消失。赫哲族传统的民居由原来的半定居半渔猎改为定居,捕鱼和打猎临时居住的用桦树皮和草临时搭建的简陋窝棚,已退出历史舞台,定居的半地下室简易房屋地窨子和马架子也逐渐被砖瓦房甚至楼房所取代,传统民居只有在博物馆中才能见到模型。
赫哲族的特色服饰为兽皮和鱼皮服,服装形制以袍制为主,长至膝盖,窄袖窄腰,下摆扇形,色布镶边,或者绘图案,底边缀铃铛。通常冬天穿兽皮,夏天穿鱼皮,鱼皮服饰是赫哲人独有的。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布匹传入,开始出现了布制服饰和兽皮、鱼皮服饰并存,逐步发展为以布制服饰为主。今天的赫哲人服饰无论材质和款式和汉族基本没有区别,鱼皮服仅在博物馆作为展品,或者在特定的场合象征性地作为表演服,会制作鱼皮服饰的只有个别老人,手艺面临失传。
相对保持较好的是赫哲族的饮食特色和节庆特色,具有赫哲族特色的体育和娱乐活动也得以保存。赫哲族的特色食物是鱼,刹生鱼、炒鱼片、烤“塔拉哈”、炒鱼毛、钢刨花鱼片,是赫哲人吃鱼的传统习俗,这些传统菜式不仅在赫哲人中保存,也受到当地其他民族居民的喜爱,成为三江地区特色菜式,由抚远或同江当地师傅按传统手艺制作的鱼宴,尤其受欢迎。赫哲族民族节日“乌日贡”每三年举办一次,是赫哲族全民族的文艺体育大会,我国境内的赫哲族和俄罗斯的那乃族民众都会到指定会场参加,白天举行赫哲族传统体育游戏项目,如游泳、划船、射击、叉草球、拔河、摔跤、撒网等,夜晚说唱“伊玛堪”,弹拨口弦琴,成为赫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1]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活动仅在“乌日贡”大会上举办,已不再是赫哲人平常生活中的体育娱乐项目,表演性远多于娱乐性。
同样濒临消失的还有赫哲族语言,赫哲族使用的赫哲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只有语言没有文字,20世纪50年代赫哲人还大多使用本民族语言,目前通晓本民族语言的只有极少数老人,五十岁以下几乎没有人会说赫哲语,完全听懂的也极少,赫哲语濒临消亡。
赫哲族和蒙古族、满族一样信仰萨满教。萨满教是一种原始宗教,相信万物有灵,崇拜祖先和自然物的灵魂,通过萨满与神灵沟通,以召神、祈求神灵庇护或驱邪治病。目前,赫哲族、满族和蒙古族的萨满教信仰状况大体相同,萨满越来越少,后继无人,宗教仪式简单化,富于表演特色,淡化了宗教色彩,年轻人大都接受了学校教育,无神论者居多。萨满教无论从宗教形式或宗教观念的层面,都在淡化、简化,甚至消失,成为历史的记忆。
赫哲族的传统伦理观念有与汉族相类似之处,如男尊女卑、长幼有序,注重道德品质等,也有民族的独特性,如劳动成果平均分配,体现为原始的平等观。当前,赫哲人的道德观念也发生了与时代同步的转变,只具有某些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基本消失。
二、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逐渐消失的原因
赫哲族民族文化特色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分两个阶段来看。解放前赫哲族的民族文化基本处于缓慢发展甚至被破坏状态,其消亡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经济发展,如农业取代渔猎成为主要生产方式,商品交换的产生,布衣取代鱼皮衣等。二是人口减少,人口大规模减少有两次,一次是清朝的编旗、编户制度,把赫哲人划入满族,曾把大部分赫哲人带离世居地;另一次是伪满时期对赫哲人、鄂伦春人等的野蛮屠杀,人口锐减。三是外来文化影响,汉族人口不断涌入,在人口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以其较为先进的优势文化,影响了赫哲文化,使赫哲文化逐渐被汉族文化同化。
解放后赫哲族文化处于被保护状态,其文化特色的消失既有地域性因素,也有时代性因素。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开阔,交通、通信发达,没有任何对外交流的自然屏障,因而文化交流自然顺畅,当地汉族、蒙古族、满族等大多数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极为相似。从清末解禁,大量内地汉族人闯关东,解放后官兵屯垦戍边,全国各地知青下乡以及干部和文艺工作者下放等多次大规模人口迁移,几十万人到三江地区,外来人口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一方面,绝大多数外来人口迁入时为青年,接受新事物较快,不受传统束缚,具有开拓精神;另一方面,外来人口来自全国各地,其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很难带入自己的思想和文化传统,因此很快受地域因素影响,形成了地域文化特色,这种地域文化因其自然基础,具有强大的融合力量,地域文化特色形成的同时,淡化了民族文化特色。加之赫哲族人口少,居住较为分散,基本上实行族外婚,使民族习俗和语言不断弱化,血缘世系也受到影响,加速了赫哲族文化特色的消亡。
除了地域因素之外,时代的共性因素也是导致赫哲族文化特色消亡的重要原因。经济发展改变了赫哲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节奏,传统工艺在市场上处于劣势被淘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被改变,追求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赫哲人也随着时代步入经济大潮。但是,经济发展和人口剧增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江中无鱼可捕,林中无兽可猎,加之当地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制定禁渔、禁猎政策,赫哲族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而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必然导致思维方式的改变,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观念逐渐趋同,文化特色渐趋消失,文化的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另外,城市化进程也加速了民族文化特色消失的速度。中国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千城一貌的现象,城市少有特色文化,而农村居民一旦城市化,其地域特征淡化,少数民族居民在城市化过程中民族文化特征淡化,最终都表现为城市文化,地域和民族特色都被消解。
无论是地域性因素或时代性因素,归结起来都是工业化或工业主义因素所致,“工业文明改变了文化创造的传统方式。”[2]工业主义“使地域性无可避免地与全球性彼此关联起来,……这是一个非地域文化的形成过程,是现代性嵌入传统社会的过程,同时,也是地域文化消解的过程”。[2]
三、 赫哲族文化生态的传承与保护
文化和自然一样具有系统性,文化与其产生的环境有直接联系,共同形成文化生态系统,包含了文化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两个子系统,文化的发展与变迁是系统性的变化,文化的破坏和消亡是文化生态失衡或消亡所致,因而文化的保护从文化生态的层面入手,将更为有效,赫哲族民族文化的保护亦然。刘立魁先生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刍议》一文中提出,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应该把握四个原则:开放性原则,保持文化的开放性,而不是人工圈养;发展原则,保护文化的活力,而不是固化停滞在昨天;主体性原则,尊重文化主体的意愿,而不是按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强加保护;尊重原则,尊重文化中的传统价值观。[3]以上原则对于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具有适用性。此外,整体保护,即对整个文化生态系统加以保护是最重要的保护原则,保护动态的文化生态系统,维护其良性运转,才能保持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借鉴自然生态系统或自然保护区的理论和经验,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
(一)保护赫哲族文化形成的自然基础
自然条件是文化形成的基础,赫哲族的渔猎生产模式是在三江地区地处高寒地带,河流交错鱼类资源丰富,森林茂密野生动物资源充足的自然基础上形成的。赫哲族的生活习俗,如吃鱼宴、穿鱼皮兽皮、乘桦皮舟、坐狗拉雪撬、玩嘎拉哈、叉草球、比撒鱼网、档木轮、说唱伊玛堪、信仰萨满教等都是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下长期生产、生活形成的,破坏了自然基础,文化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保护文化形成的自然基础,才能最终保护文化和整个文化生态系统。这一点和自然保护区理论一致,如果要保护某个物种,重要的不是人工圈养多少个体,而是保护其生存的自然环境,有了生存空间和充足的食物,只要该物种没有彻底灭绝,就能在适应其生存的环境下自然繁殖。
(二)保护传统生产工艺
传统生产工艺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科技发展,以先进技术取代落后技术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并不等于传统工艺没有生存空间,相反很多传统工艺发挥了独有的特色,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如传统手法酿造米酒和传统手工制作的徽砚等无不受人青睐。赫哲族的传统手工艺同样可以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当人们不断开发新的服装面料和工艺的时候,传统的自然面料,诸如家织土布重新回到市场上,并且有了不菲的身价,成为服饰中的新宠。鱼皮以其花纹的独特、皮质的柔韧,同样具有广阔的开发空间,鱼皮工艺的未来绝不止于鱼皮画和小饰物。另一方面,经济生产也不能仅仅把获得经济利益作为唯一目标,在承载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承载着文化传统和精神追求,没有文化底蕴的经济同样是没有生命力的。
(三)保护传统文化形式及其传承者
在自然生态保护过程中,当某一物种个体数量少到一定程度时,会采取人工干预。如东北虎的人工繁殖,保证其有足够的个体数量,以便种群繁育。甚至一个地区某个物种消失,还可以通过物种引入的方式以获得一定数量的个体,如麋鹿。这一方法在民族文化保护过程中同样被采用,建国后我国对民间艺术进行过大量的整理挖掘工作,使其获得保护和传承。赫哲族掌握赫哲语言和能够传唱伊玛堪的人非常稀有,伊玛堪成了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为保护和抢救性传承是必要的措施,保护活化石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保护标本和出土文物。
(四) 防止文化保护过程中的过度开发
改革开放以来,在文化保护中出现一个共性的问题,把文化保护作为平台,真正的目的在于发展经济,使文化商业化,或商品化,即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在文化保护中文化并不是主体,真正的主体是经济,对文化进行过度经济开发,在短时间内使高雅变庸俗,把纯朴变世俗,把原本惬意的生活方式变成单调的工作流程,把文化艺术变成文化商品,对文化造成了严重的内伤。这样被保护的文化样貌依旧,灵魂不再,文化魅力尽失,保护反成伤害。文化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自然基础可以形成不同的经济模式,孕育不同的文化,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之间本来是和谐的,保护文化环境并不影响经济发展,问题在于不能追求单一的经济模式和过高的经济发展速度,更不能对自然生态、文化生态竭泽而渔。
(五) 正确对待赫哲族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宗教信仰、生活习俗
长期以来我国大众在对待新旧事物上存在着理性欠缺的问题,一是凡是新事物都不能接受,旧的才可靠;一时又凡是旧思想、旧传统、旧习俗都是过时落后的,甚至都是错误的,一律批判抛弃;再或者物要旧,越老越值钱,而思想要新,越新越正确。民族文化中的传统价值观和宗教信仰往往被当作革新的对象,而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恰恰是文化得以传承的精髓所在,生活习俗则是价值观和宗教信仰的外部载体。就赫哲族信仰的萨满教而言,是一种相信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形式,以今天无神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观来审视萨满教,无疑是愚昧无知的、扭曲的世界观,但如果从整体认识角度审视萨满教,则能够发现这里蕴含着敬畏自然、天人合一的态度,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与和谐共生。赫哲族传统价值观中包含着男尊女卑等不合时代的东西,但更多地包含着平等、和谐和友善的价值观念与处事态度。尊重本民族的传统观念和宗教信仰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前提,也是民族凝聚力形成的和民族情感认同的基础,保护赫哲族文化生态,理性地对待和尊重赫哲族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尊重其宗教信仰是最根本的前提,尊重和保持赫哲族生活习俗是维护文化传承的载体。正如把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的意义一样,保持生活习俗,是维护文化传统的重要方式,无须刻意彰显,是民族文化特色的自然流露。
[参考文献]
[1] 刘敏.对赫哲族历史文化传承与演变的认识[J].佳木斯大学学报,2006(6).
[2] 方李莉.文化生态失衡问题的提出[J].北京大学学报,2001(3).
[3] 刘立魁.文化生态保护区刍议[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7(3).
[责任编辑:焦玉奎]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Cultural Ecology of the Hoche People
YU Xiu-li; ZHANG Hong-wei
(School of Humanity, Jiamusi University, Jiamusi, Heilongjiang 154007, China)
Abstract:The Hoche population ranks the 53rd in Chinese ethnic groups, but as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develops, the cultural features of Hoche people is dying out. It is of common understanding that cultural diversity should be maintained, so the cultural features of Hoche people should be protected, which means its cultural ecological system should be protected from a holistic perspective to maintain its healthy circulation.
Key words:Hoche; national culture features; cultural ecology
中图分类号:G03,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063(2016)02-0108-04
收稿日期:2015-10-09
基金项目:2012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三江地区赫哲族生态文化保护问题研究”(12B097)。
作者简介:于秀丽(1971-),女,黑龙江肇东人,副教授,从事东北地域文化、生态伦理学研究;张宏伟(1979-),男,黑龙江海伦人,副教授,硕士,从事政治文化研究。
DOI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