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拒不解决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并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对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的项目,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将督促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对拒不解决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企业,将列入黑龙江省一体化信息平台“黑名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媒体上曝光,对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投标活动,并上报住建部。
(消息来源:《黑龙江晨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不欠薪”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