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的会给予津贴吗
问:湖南长沙谷阳
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听说国家对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津贴,有这事吗?
答:
确有此事。
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及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给予适当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以及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国外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人员,根据工作风险、强度和时间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调整相关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具体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发〔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