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现象与问题的社会性别差距分析

2016-03-20 11:19刘黎红
东方论坛 2016年6期
关键词:差距妇女家庭

刘黎红 李 敏

(青岛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266061)

农村留守妇女现象与问题的社会性别差距分析

刘黎红 李 敏

(青岛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266061)

社会性别差距是社会性别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在任何领域内,在参与程度与参与机会、权利、能力、影响力以及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都存在着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距。运用此概念分析农村妇女留守现象与问题发现:家庭中的性别分工固化和社会性别差距是农村留守妇女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其内在生成机制为留守妇女自我牺牲、男性利益优先固化、女性排斥“外领域”。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一些伴生问题,如自我意识较弱、家庭与社会地位低、身体健康状况堪忧、政治参与率低,既表现出了明显的社会性别差距,其形成原因也与社会性别差距显著相关。

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性别;社会性别差距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大规模横向社会流动的持续进行,农村留守妇女成为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2011年时人数已超过5000万。[1]留守妇女不仅常年累月与丈夫两地分居,承担起农业生产的主要任务,还要担负其传统的家庭角色,即照顾老人、孩子和操持家务劳动,承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重压,成为日益受到关注的弱势群体。目前国内从社会性别视角对留守妇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留守成因的分析、妇女社会和家庭地位的改变。学们者指出,中国社会文化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女性“主中馈”“内助”的地位,[2]农村留守妇女能够更多地参与到生产中,但社会性别因素也影响着留守妇女角色转型与参政意识的能动性[3],同时社会性别差异导致农村留守妇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低于男性。[4]而从留守妇女现象来分析传统性别分工及社会性别差距的研究则较少,如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在留守决策的决定和留守妇女的生活中是如何起作用的?又起了怎么样的作用?因此,笔者拟透过留守妇女现象与问题剖析社会性别之间的差距,探讨留守妇女现象与问题背后的社会性别差距根源。

一、社会性别与社会性别差距

社会性别差距是社会性别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要了解其内涵首先需要明确社会性别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社会性别理论

社会性别(gender)理论发端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是在女权主义运动的实践中发展起来,并成为对这一运动起着重要指导作用的核心观念体系,以社会性别差异、社会性别角色塑造和社会性别制度为主要内容。[5]其不同阶段的代表人物有西蒙·波伏娃、凯特·米利特、安·奥克利、盖儿·卢宾、琼·斯科特等。社会性别角色是指社会针对具有不同生物性别的人所制定的、足以确定其身份与地位的一整套权利义务规范与行为表现的模式。对社会性别的认识需要通过与生理性别的对比来理解。生理性别(sex)是指男女在生理构造上的区别,并不包括人的其他社会特征。而社会性别(gender)是长期教育和环境影响所产生的男女差异,是社会变迁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气质和性别角色,及与此相关的男女在经济、社会、文化中的作用和机会的差异。这一理念强调社会性别是由社会和文化造成的,是人们通过社会学习而获得的与生理性别相关的一系列规范性的期望和行为。

社会性别理论认为,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以来,人类社会都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也有人称之为“父权社会”。这样的社会对于男人和女人设置了一整套文化模式、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形成了性别定轨。性别定轨帮助我们分析男性和女性的社会特征是如何被塑造的,其基本特征是“男强女弱”,并由此派生出“男尊女卑”。社会性别理论认为这种“社会性别定轨”严重损害了个体的权利和发展,对于女性尤其如此。它不仅是男女不平等和性别对立的产物,而且是维系这种局面的基本工具。社会性别差异在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都有体现,所以从分析两性关系入手可以发现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根源和本质。在传统的社会性别文化下,“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规定了女人作为母亲、家庭中的照料者和家务劳动的承担者的角色[6](P7),这些角色决定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这种分工并不是天然的、合理的,而是传统的社会性别规范强加给女性的。

(二)社会性别差距

社会性别差距(gender gap),是指在任何领域内,在参与程度与参与机会、权利、能力和影响力以及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都存在着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距。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不应导致其社会发展上的不同,但是性别定轨所产生的“男尊女卑”的文化传统使男性的受教育程度、就业权利、经济地位、政治参与度普遍高于女性。在家庭关系中,女性在经济权利、家庭决策、能力等方面与男性的差距,体现为男女性别分工,即在大多数的家庭中,男性承担“外领域”的工作,女性承担“内领域”的工作。在农村社会,表现为男性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女性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和孩子,在无形中她们就处于从属性地位。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表现为女性担负生育、养育以及大部分关怀家人情感需要的责任,男性担负家庭生活开支的责任,并担负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等社会形象、地位等方面的事情。这样的性别分工,使女性始终从属于男性,因为性别的分工使有商业价值的工作由男性承担,女性以关怀和照顾性角色为主的工作是非商品化的。这种父权制的意识形态,导致了等级化的劳动性别分工,即女性从事劳动的价值大大“低于”男性从事劳动的价值,女性处于从属和辅助性的地位。[7](P181-182)

二、农村留守妇女现象产生的社会性别差距原因

按照社会性别理论分析,留守妇女现象的产生是建立在“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和“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下的家庭理性选择。此种理性选择表现为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即认为女性更适合从事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和孩子的角色。在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大背景下,家庭的“外领域”和“内领域”的范围有所变化,留守妇女承担起了农业生产的责任,有的学者称这对留守妇女的地位是一种提升,但实际上,留守妇女依然承担着传统“内领域”的工作。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外领域”扩展为外出打工,相对应的新型“内领域”即农业生产,以及赡养老人、抚养子女都由留守妇女来承担。留守妇女选择“留守”或者“被留守”,家庭中的性别分工固化和社会性别差距仍是潜在的深层原因,其发生的内在机制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留守妇女的自我牺牲

在家庭的整体利益下,妇女主动为家庭进行“自我牺牲”,这就是所谓的“二保一”,牺牲某一方的利益成全另一方的发展。农村家庭中,在资源有限并且受制度性限制的情况下,妻子往往主动承担起家庭生产劳动、照顾老人和孩子,以保证丈夫能够外出务工,这是家庭内部等级化性别分工的体现。留守妇女认为,丈夫能够在社会上占有更多资源,更适合从事能创造更大经济价值的工作,而她们更适合留守,承担“生育、养育、照顾”的角色,因此,妇女选择留守在家而男性外出打工就成了农村家庭的理性选择。

其次,男性利益优先的固化原则

这是“父权制”的性别等级秩序在资源分配上的表现,父权制体现在家庭中,就是男性对资源的支配性权利,以及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赖。传统性别定规认为男女领域分配应为“男主外、女主内”, 在家庭中,男性利益高于女性,这使得在资源有限即不能同时外出打工时,家庭的决策往往是选择牺牲妇女,让妇女留守在家,在照顾老人和小孩的同时,将以往主要由男性从事的生产劳动也承担过来,让男性获得在更大范围的“外领域”的发展,而留守妇女的工作量却大大增加了。

再次,留守妇女对“外领域”的排斥

在留守妇女的意识中,始终认为自己是家务劳动的承担者,是依附性角色,当面对留守还是外出的决策时,她们一般会选择留守在她们认为自己所熟悉的、安全的“内领域”。而且社会文化和大部分留守妇女自己都不能接受女性外出打工而男性在家留守。这一方面是由于在性别社会化的过程中,女性被赋予了“女性”特征,使她们认为这是合理、自然的分工,另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农村女性受教育权不被重视,和教育上的性别固化。在农村,虽然有国家法律对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但很多女童的受教育权利被剥夺,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使父母更加重视男童的受教育权,而对女童的学习关注很少甚至持不鼓励的态度,教育机会上体现出社会性别差距。同时,在教育过程中,学校和老师往往更偏向于男性,对男性的期望高于女性,这是因为社会上普遍认为男孩比女孩有更好的未来,男孩的智力和其他方面的发展潜力比女生更大,而女性即使受教育程度再高,也要回归家庭,社会竞争力小于男性。这些都导致了留守妇女的自我评价低于男性,而愿意将自我归属于“内领域”。

三、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社会性别差距分析

随着农村留守妇女群体不断扩大,其伴生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一些问题既表现出了明显的社会性别差距,形成原因也与社会性别差距显著相关。

第一,留守妇女的自我意识较弱

虽然中国妇女大都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家庭和孩子为生存的主要意义,但在农村妇女中,一切以丈夫为重的思想尤为严重,她们认识不到自身的价值,自我认同度较低,认为在家庭中,丈夫和孩子更重要,往往忽略自己身体和精神需求。她们弱化甚至否定自我价值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不重视自身健康状况,当不舒服的时候多数会选择忍耐或者吃止痛片暂时缓解疼痛。造成自我意识弱的经济原因是因为在城镇化进程中,丈夫外出打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农村妇女照顾家庭及子女、老人的劳动都是非工资性的,往往不被计算在家庭收入性劳动中。从宏观的经济制度上看,这些“内领域”的劳动也是不被计入GDP统计的。在这样的微观与宏观环境下,留守妇女所做的大量“内领域”工作的经济和劳动价值被否定,影响了她们对自身价值的认同。

第二,农业女性化并没有改变男性的主角地位

在农村,大部分家庭还是遵循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非留守妇女家庭中男性是主要的劳动生产者,承担着大部分农业生产活动,妇女能够有时间和精力承担起多种角色要求,而且男性在家庭中也承担起丈夫、父亲、儿子的角色,与妻子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老人照顾等责任,妇女的压力明显较小。但留守妇女家庭则不同,在丈夫外出务工时,留守妇女由承担家庭生活的部分分工转变成了家庭的主力,承担了孩子抚育、老人抚养、生产活动、家务劳动等各项职责。丈夫外出务工使83.1%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在生产劳动方面的投入比丈夫外出前增加,除农闲季节外,日平均生产劳动时间为7.7小时。[8]但是,和男性的“发展型”倾向的劳动不同,女性这种“生活型”的农业劳动与家庭相连,是相对次要的,而男性更多地与社会、政治、经济等重要领域相连,具有主要地位。在农业生产的技术环节或者粮食出仓的时候,她们仍然很少自己做决策,还是以男性为主要决策者。也就是说农业女性化在一定程度上让女性从事了农业生产性工作,但是并没有真正改变传统的性别地位与性别规范。

第三,农村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由于城乡医疗和卫生条件的差异,农村女性的身体状况一直是个社会难题,而留守妇女的状况更不理想。沉重的劳动负担和心理压力导致留守妇女疾患增加,健康状况堪忧。一方面,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做农活的时间和家务劳动时间大大增加,需要用时间的延长来弥补劳动力的不足,研究显示,相对于非留守妇女家庭夫妻二人共同参加劳动的情况,留守妇女无论农忙还是农闲季节的劳作时间都多两倍以上。[9]另一方面,沉重的劳动负担、与丈夫分离的思念也增加了留守妇女的心理负担,尤其在农忙时节,她们常因无法完成耕作劳动而焦虑、烦躁。另外,妇科疾病在留守妇女中也很常见,这主要与农村卫生保健条件及农村妇女的卫生习惯、自我意识有关。尽管目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系统会定期对农村妇女进行孕检和妇科检查,但陈旧简陋的设备无法满足其他的妇科疾病检查。除了医疗卫生条件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农村留守妇女的自我意识低,她们既缺乏相应的妇科卫生保健知识也不重视自己的身体。笔者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我们访谈的妇女一半以上都做过子宫切除手术,她们自认为得了妇科疾病,切除子宫是个省时省钱的选择,并没有觉得对自己身体有损害。

第四,农村留守妇女的政治参与度依然较低

与一些研究结论相反的是,留守妇女在种植土地、养殖牲畜,获得更多经济收入的同时,并没有获得更多的政治地位,反而带来了政治参与上的负面影响,她们在政治上的发声更少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并没有因为妇女走向田野而改变,妇女还是认为参与村里事务是男人的事情,女人说话不管用。按常理看来,一个村里只剩了几个成年男性,那么是不是妇女就会出来主持村里的事务呢?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仍是少数男人管理着留守妇女们。这种现象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首先,传统的以男性为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的约束。在我国传统的角色塑造中,对女性的角色定位就是“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受命于家”的附属角色。第二,家庭经济地位低下的制约。政治学上的研究表明,对社会经济资源占有的多少,往往会决定政治生活上享有政治权利的多少。[10]虽然妇女担负农业生产与饲养家畜,但仍比丈夫在外打工收入少,因而男性在政治生活上的主导地位就更加固定了。第三,留守妇女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影响其政治参与。在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想法的影响下,农村父母对女儿读书期望较低,很多农村家庭都存在女孩子辍学外出打工,供家里男孩子读书的情况,所以农村女性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这使得她们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参与到男性为主导的政治生活中去。

单纯生理性别的差距不能形成社会性别的差距。从社会性别差距分析留守妇女现象形成的原因、留守妇女的伴生问题,笔者发现即使男性外出打工,主要由留守妇女承担起了农业生产的重担,但女性的从属性地位依然没有改变。社会性别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它在国家制度、社会文化、教育、群体互动中都对男性和女性产生了性别角色要求,要消除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和差距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改变将女性束缚在家庭中的制度设置和文化观念。为此,应当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服务,减轻留守妇女的家庭照料压力,同时要减少大众传媒中隐藏的对女性从属角色的呈现甚至是赞许。当然,从长远来看,留守妇女群体虽然实质上并没有改变从属性地位,但是由于男性外出打工,女性承担起了更多经济性的家庭角色,也正在慢慢进入男性的“公领域”之中,这有利于她们提升在家庭乃至社会中的地位,减小与男性的性别角色差距。

[1] 王晟.留守妇女人数超过了五千万[N].法制晚报,2011-04-09.

[2] 汪兵.阴阳和合——论中国妇女社会性别角色及其社会地位的特殊性[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1,(6).

[3] 叶世明.性别角色规范与女性参政的境遇[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

[4] 霍红梅.社会性别视角下留守妇女农业生产调查: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2009,(1).

[5] 王政.“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辨异[J].妇女研究论丛,1997,(1).

[6] 张莹.社会性别视角应用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7] 佟新.社会性别研究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8] 韩克茵, 徐亚荣.农村留守妇女群体不断扩大 伴生问题日益凸显——甘肃省农村留守妇女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妇运,2010,(1).

[9] 吴惠芳, 饶静.农业女性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J],农业技术经济,2009,(2).

[10 ]许传新.男性劳动力大量外出背景下的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研究——对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的比较分析[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4).

责任编辑:侯德彤

Analysis of the Phenomenon and Problems of Left-behind Rural Wom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Gender Gap

LIU Li-hong LI Min

Social gender gap is an important concept in the theory of social gender, which refers to the gap between men and women in any area in terms of participation, access to participation opportunities, rights, power, infl uence, pay, welfare, etc. Analysis of the phenomenon and problems of left-behind women in rural areas shows that fi xed gender division of labor in the family and the social gender gap are the root causes of the phenomenon of the rural left-behind women, and its internal generation mechanism is the self-sacrifi ce of left-behind women, solidifi cation of male interests, and areas rejecting women. Some associated problems of left-behind rural women group, such as weak self-awareness, low family and social status, poor health and low degree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show obvious social gender gap, and this is clearly related to social gender gap.

left-behind rural women; social gender; social gender gap

C912.82

A

1005-7110(2016)06-0121-04

投稿日期:2016-09-08

刘黎红(1975-),女,历史学博士,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李敏(1992-),女,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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