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考核全国18个行业均完成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其中有色金属行业共淘汰电解铝51万吨、铜冶炼76万吨、铅冶炼36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3020万千伏安时、稀土11.4万吨。
安徽省钢铁行业、江西省煤炭和稀土行业、山东省煤炭行业未完成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其余地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安徽、江西、山东三省人民政府应在本公告发布后一个月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提出书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协调小组相关部门将进行跟踪和督促。
12月3日,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发布《中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报告(2015)》。报告指出,我国尾矿资源规模利用亟待提速。
报告显示,我国尾矿累积堆存数量巨大,综合利用大有可为。近5年来,我国尾矿年排放量高达15亿吨以上。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尾矿和废石累积堆存量已接近600亿吨,其中废石堆存438亿吨,75%为煤矸石和铁铜开采产生的废石;尾矿堆存146亿吨,83%为铁矿、铜矿、金矿开采形成的尾矿,综合利用潜力巨大。
报告指出,近5年来,我国尾矿利用增速明显高于排放增速,但利用量仍赶不上新增量,并且受矿业市场影响,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尾矿利用增速出现大幅下降。数据显示:我国尾矿综合利用率仅为18.9%,主要用于充填开采和建材。为尽快实现矿产资源高效、清洁、绿色开发,尾矿规模利用亟待提速。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就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有关矿产资源规划时,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依法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消息,截至2015年12月初,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布23项稀土国家标准。
其中,《氧化钇》、《氧化铕》、《稀土硅铁合金》、《稀土镁硅铁合金》、《混合氯化稀土》、《氧化镧》、《氧化镨》、《氧化钕》、《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碳、硫量的测定高频-红外吸收法》、《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稀土氧化物中灼减量的测定重量法》、《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稀土氧化物中水分量的测定重量法》、《稀土术语》、《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和《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共14项国家标准均对已实施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负极用稀土镁系超晶格贮氢合金粉》、《无水氯化镧》、《镨钕氧化物》、《钇铝合金》、《稀土永磁材料物理性能测试方法第1部分:磁通温度特性的测定》、《稀土永磁材料物理性能测试方法第2部分:抗弯强度和断裂韧度的测定》、《稀土复合钇锆陶瓷粉》、《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试验方法荧光粉二次特性的测定》、《金属铈》共9项国家标准均为制定的新标准,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