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竹立
创客及创客教育在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由于高层领导的推动以及行政力量的介入,一时间风起云涌、势头不小;与此同时,另一个热词也在网络与社会上广泛发酵,这就是“互联网+”。这两者是何种关系?毫无疑问,创客运动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创客们大量使用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两者之间必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仔细考察“互联网+”与创客的核心理念与现实情形,就可发现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距离的,融合得还不尽理想。如何将两者更紧密结合起来,对创客和创客教育的发展和走向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互联网+”与“+互联网”
网络上提到这两个词的文章和帖子已有不少,但似乎很少看到清晰的定义和统一的意见。笔者认为,“+互联网”意味着将互联网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视为对传统领域进行辅助的工具,意味着让互联网“为我所用”,体现了技术的“工具观”;而“互联网+”则意味着以互联网为主体、为中心,对传统领域进行改造,使之适应于互联网时代,体现了技术的“生态观”。笔者在为《今日教育》杂志2015年第5期所写的卷首语《“互联网+教育”意味着什么》中提出:“‘互联网+不是一个简单的相加,加完之后一切都会发生改变,互联网是刀、是斧、是锯,将原来的一切都分解成碎片,然后再以互联网为中心重新组建起来,成为新的体系、新的结构。‘互联网+的本质就是碎片与重构呀!” 以教育为例,“‘互联网+教育的结果,将会使未来的一切教与学活动都围绕互联网进行,老师在互联网上教,学生在互联网上学,信息在互联网上流动,知识在互联网上成型,线下的活动成为线上活动的补充与拓展。”“未来,整个社会将被互联网连接为一个整体,互联网成为社会这个有机体的大脑与神经中枢,其他方面反而变成它的肌体与末梢。一切事物或多或少都要经历一个从碎片化到重构的过程,这大概就是‘互联网+的全部内涵吧?”[1]
二、创客及创客理念
“创客”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创客是指“一群酷爱科技、热衷实践的人群,他们以分享技术、交流思想为乐,以创客为主体的社区则成了创客文化的载体。”“创客的兴趣主要集中在以工程化为导向的主题上,例如电子、机械、机器人、3D打印等,也包括相关工具的熟练使用,如CNC、激光切割机等,还包括传统的金属加工、木工及艺术创作,例如铸造、手工艺品等。他们善于挖掘新技术、鼓励创新与原型化,他们不单有想法,还有成型的作品,是‘知行合一的忠实实践者。他们注重在实践中学习新东西,并加以创造性地使用。”[2]广义的创客是指“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创客的共同特质是创新、实践与分享,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人,相反的是,他们有着丰富多彩的兴趣爱好,以及各不相同的特长,一旦他们聚到一起,相互协调,发挥自己特长时,就会爆发巨大的创新活力。”[3]
创客教育分为“创客的教育”和“创客式教育”两种类型。前者旨在培养创客人才;后者旨在应用创客的理念与方式去改造教育。 “创客的教育”以培养创客为目的、主要是在课外时间、在各种创客空间或创客教育场所(无论是在校外还是校内),对部分创客和想做创客的人进行培训;“创客式教育”是指将创客理念引入课堂,对传统课堂进行改造,结合学校课程,开展创新性学习。
笔者认为可以引入教育中的创客理念有七个方面,分别是:
1. 将创意变成现实。如果仅仅让创意停留在脑中,或者留在纸上,那不是创客的作为,创客要求学以致用,将创意变现。
2. 做中学。边做边学,边学边做,为做而学,是创客的学习方式。
3. 乐于分享。这是创客区别于传统的发明创造者的地方。
4. 协作学习。创客们往往不是单枪匹马去“战斗”,而喜欢结成小团体,共同完成创意。
5. 跨学科。创客团队的人员组成和学习,往往不会局限于某个单一的学科和专业,而是跨越多个学科的。
6. 运用信息技术。创客活动一般都与网络和信息技术密切相关,比如采用开源软硬件、3D打印技术进行创作,通过网络开展活动或进行创意众筹等。
7. 工匠精神。指创客对自己的作品不断打磨、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意识与行为。
三、我国创客教育现状及问题
我国创客运动与创客教育虽起步略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呈井喷状态。目前各地方、各学校对建立创客空间、开展创客教育都比较积极,尤以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为甚。仔细考察现状,笔者发现其思路既有“互联网+”思维,也有“+互联网”思维,但以“+互联网”思维为主。例如,各地方各学校都忙于建立各自的创客空间、创客实验室等,并大量购置各种信息终端设备和电子、机械类设备;创客的种类也相对局限,主要集中在机器人、信息技术和科技领域;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现象比较突出;创客们大都忙于争取各种政府和社会资源,真正潜下心来做事的不多;分享交流大都是在各种会议和创新大赛中进行,通过网络分享自己的创意、作品,交流教学经验和内容,共享技术和设施设备的比较少,缺少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意识与思维。网络和微信群里交流的主要是一些理论文章,以及就某些概念进行的各种讨论和争论,涉及具体的创意、作品和技术的分享还不多。
四、“互联网+”对创客教育的几点启示
“互联网+”概念的最大意义在于,我们今天的一切活动都应该以互联网为中心进行,按照互联网思维来改造传统的领域,使之适应于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变化规律。笔者曾提出教育领域的互联网思维,其中包括八大原则。
1. 互联网中心原则。今天的一切教与学活动,都应该围绕互联网进行。不仅教育资源应该放在互联网上,教与学活动也应尽可能通过互联网进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互联网的核心不是终端,而是网络,是通过网络进行社会化交流与协作。根据这一原则,今天的创客活动与创客教育也应该尽量利用网络进行。例如,可以通过网络创客平台开展创意众筹、资金众筹、产品定制、设备和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与浪费;以微课为基本形式,开发创客教育网络课程、技术培训课程、一对一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等;开展网络分享、交流、展销、竞赛等活动,共享信息。
2.开放共享原则。网络学习者必须具有开放的心态,乐于与善于分享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得,把自己视为互联网的一分子,具有网络公有观念。那种不愿分享自己的心得与成果,把信息与知识视为私有财产的观念不属于互联网思维。在网络时代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的最好方法,不是把知识藏起来,而是尽快公开,让人人都知道你是某个信息与知识的最早提供者。同时,也应强调尊重他人首创权的意识,引用他人创意和观点时应该征得同意并注明出处,形成共同监督、保护原创的网络氛围。
3.零存整取原则。网络时代的学习不是一次性的系统学习过程,而是碎片化的,通过零存整取、不断重构来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网络学习者不必等待自己的思考与认识完全成熟了才将结果予以公布,而应该随时随地将自己的学习与思考过程展示给大家,在大众的帮助下加快学习与思考的进程。不断改写凝结了自己思考成果的文章有助于实现知识更新。
零存整取原则在创客教育中的应用可表现在三个层次上。
(1)个人层面上的零存整取。创客们经常通过网络进行自发性的学习与交流,网络上的信息与知识不仅来源渠道杂,而且大都不完整、不系统,呈现出碎片化面貌;网页的超链接结构,将知识与学习切割成碎片;快节奏的生活把时间也切割成碎片。碎片化是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学习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创客们必须掌握将碎片化的信息与知识进行加工整合的方法。因此,新建构主义理论和零存整取学习策略,对他们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团队层面上的零存整取。创意的实现往往需要团队的协作。团队成员知识、技能各异,需要把大家的知识、能力整合起来,形成整体的创造力;一些零敲碎打的小创意、小成果,也需要通过不断地加工完善,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意和成果。这里都体现了零存整取的过程。团队创意和成果的整合,需要团队中有一到数个掌握了零存整取策略和包容性思维的核心人物。
(3)技术层面上的零存整取。创客们通过网络进行的大规模协作、交流,可能产生大量的零星的知识和成果,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有可能实现零存整取的目标。例如,创客团队在微信和QQ群里的讨论,会留下大量的思想成果,如果能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整理,有可能得到整取的成果。当然,这还需要技术的发展与成熟。
4.个人中心原则。网络时代信息超载,学习者必须学会选择、选择、再选择。选择的原则是以个人为中心,即以个人的兴趣爱好为中心,以个人的问题解决需要为中心,选择需要接收的信息及学习的知识,建立蛛网式的个性化知识结构。
创客教育也应遵循这一原则,根据个人兴趣和需要来开展个性化的自主学习活动,同时通过持续的分享与交流,在团队成员之间建立共同的理解和知识体系。应避免那种试图将创客学习标准化、体系化倾向,避免追求建立大而全的课程体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开设少量的公共课程,例如创新思维训练、一些常用的软硬件工具与技术介绍、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等。但公共课程宜少不宜多,更主要的还是个人基于问题的自主学习。
5.集大成原则。网络时代信息与知识不再只来源于权威人士与权威机构,众多网友都可以成为信息与知识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但这些信息与知识大都是零散的、不完整的、半成品式的,需要有人加工和整理成结构完整的统一体系。优秀的网络学习者应该成为某方面信息与知识的集大成者。人们会把功劳更多地归在信息与知识的集大成者身上。创客教育也应体现集大成、跨学科这一原则,善于整合各种信息与资源,形成完整的创意作品。
6. 生活与学习不可分原则。网络时代之前,人们在学校里根据学科与专业知识体系,按部就班地进行学习。离开学校后才真正进入生活与工作。网络时代,学习无处不在、无时不可,学习即生活,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生活与学习密不可分。学习动力来自生活与工作的实际需要,学习内容也来自生活工作本身。终身学习成为现实需要。这一原则是创客和创客教育的题中应用之义,无须赘述。
7. 间接获利原则。网络时代以前,人们通过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借助市场交换获取利益。网络时代,我们更多的是通过提高自己的影响力而间接获利。例如,网站通过发布受欢迎的信息与知识而提高点击率,然后通过刊登广告获利;知识创新者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社会知名度,接受讲课、出书邀请,或担任新职等获利。创客不以追求利益为目的,但也不拒绝获得利益,间接获利原则可作为一种启示。
8. 不断创新原则。网络时代学习与创新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为创新而学习、对学习的创新、在学习中创新是其显著特征。网络时代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传承知识,创新才是更重要的目标。知识创新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永远没有止境。创客教育更应体现这一原则,将创意放在第一位,追求不断创新与超越。
如果说传统的创客是自己的创意自己完成,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创客,则可以通过网络中介,将自己的创意交给其他有条件的人去完成;也可以借助自己拥有的设备和技能,替他人完成他们本人实现不了的创意。互联网将所有有志于创新的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开展社会化的创新创业活动,使创客运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