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观轻贬量构式“V+他+数量结构”

2016-03-19 15:11宗守云赵东阳
关键词:构式

宗守云,赵东阳

(1.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2.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承德 067000)

论主观轻贬量构式“V+他+数量结构”

宗守云1,赵东阳2

(1.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2.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承德 067000)

[摘要]“V+他+数量结构”和“V他个VP”是两种不同的构式,前者是主观量构式,后者是程度构式。“V+他+数量结构”是主观轻贬量构式,表达说话人对动作所及数量轻贬的态度,“他”是主观轻贬量标记。“V+他+数量结构”构式用于非现实事件。

[关键词]V+他+数量结构;主观轻贬量;构式;非现实事件

先看两个例子:

(1)明天我准备吃他二斤涮羊肉。

(2)咱睡他三天三夜再说。

例(1)(2)都包含有“V+他+数量结构”,这是一种构式,符合构式基本特征,即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且部分不能预测整体。这种构式主要用来表达轻贬意义,例(1)是说话人对“二斤涮羊肉”表达轻贬的态度,例(2)是说话人对“三天三夜”表达轻贬的态度。

从前人研究的情况看,早在1992年,吕叔湘先生就在《理论研究和用法研究》中作了较为详尽而深刻的分析[1],之后则有袁毓林[2]、王晓凌[3]、杨子和熊学亮[4]、朴珍玉[5]等的研究。这些研究都有一定的创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把不同构式混淆在一起讨论,二是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意义概括不尽准确。本文拟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作出分析,旨在区分不同构式,概括“V+他+数量结构” 构式的基本意义,并给出“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使用条件。

一、“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确定

结构主义语言学最大的学术贡献之一,就是区分了语言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语言必须在同一性的前提下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纵观前人关于“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研究,有很多把不同构式混淆在一起的情形,这就违背了语言研究同一性的要求。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把“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V他个VP”构式混淆在一起。比如,王晓凌的研究就存在这样的问题[3]。王晓凌从形式和意义的角度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构成作了分析,具体表现为:1)“他”没有具体的语义所指,都表示虚指的意义;2)“他”紧跟在动词后面;3)虚指的“他”后均为数量词及名词性成分,数量短语是不可或缺的,而名词则并非必须出现。[3]应该说,王晓凌的概括是准确的,如果符合这些特征,就应该认定为“V+他+数量结构”构式。但王晓凌并没有把这些原则贯彻到底,她把以下情形也看作“V+他+数量结构”构式(王晓凌例):

(3)喝他个痛快。

(4)查他个一清二楚。

(5)打他个嘁里哐啷。

王晓凌认为例(3)-(5)“他”后面仍然是数量结构,是由量词“个”和非体词性成分组合而成的,这是一种省略了数词“一”的格式。[3]我们认为,例(3)-(5)不是“V+他+数量结构”构式,而是“V他个VP”构式,两个构式在意义、形式、来源方面都不同,不具有同一性。首先,从意义看,“V+他+数量结构”构式是及量构式,说话人就动作所及的某一数量表达主观态度;“V他个VP”构式是程度构式,说话人就动作所及的程度表达主观态度。例(1)(2)说话人分别对“二斤涮羊肉”和“三天三夜”这样的数量成分表达轻贬的态度,例(3)-(5)动作所及根本不牵涉数量成分,说话人只是对“痛快”“一清二楚”“嘁里哐啷”这样的程度表达主观态度。其次,从形式看,两种构式有两个方面不同。第一方面,“V+他+数量结构”构式中“数量结构”是真正的数量,而“V他个VP”构式中“个”不是真正的数量。这牵涉“个”的性质问题。在“V他个VP”构式中,“个”是助词,而不是量词。张谊生对“个”从量词到助词的演化做过深入研究,他认为,“V个VP”中“个”既可能是量词,也可能是助词,它们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但连续统两头的差异还是清楚的。[6]张谊生给出的区分标准是:1)VP是否可以用“什么”加以提问,可以,是量词,不可以,是助词;2)能不能说“V不V/VP”,能说,是量词,不能说,是助词;3)“个”能不能用“得”替换,不能,是量词,能,是助词。[6]根据这样的标准,例(3)-(5)的“个”显然是助词,不是量词。拿例(3)来说,“——喝什么?——*喝他个痛快”“*喝不喝他个痛快”“喝得痛快”(删除“他”),“个”符合助词的标准。第二方面,“V+他+数量结构”构式V后不能加“了”,而“V他个VP”构式V后可以加“了”。王晓凌在讨论“V+他+数量结构”构式相关的句法属性时,通过句法测试说明“V+他+数量结构”构式不能出现完成体标记“了”[3],这是正确的。但这一测试也未能贯彻到底,例(3)-(5)是完全可以通过V后加“了”的句法测试的,“喝了它个痛快”“查了他个一清二楚”“打了他个嘁里哐啷”都是正确的表达。可见,“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V他个VP”构式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构式,二者有不同的形式表现。

再次,“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V他个VP”构式来源不同。朴珍玉认为,“V+他+数量结构”构式是从典型的双宾结构中派生出来的结构,是“他”在双宾语句中指称变化的结果。[5]朴珍玉给出的例子是:

(6)我给了他一本书。

(7)我吃了他三个苹果。

(8)我真想赚他一百万。

(9)如果一年能攒他一百万就好了。

朴珍玉认为,例(6)(7)“他”都是严格第三人称代词,确有所指;例(8)是歧义句,“他”既可以理解为确有所指,也可以理解为空无所指;例(9)“他”只能理解为空无所指。我们认为,例(6)-(9)之间并不存在演化派生关系,而分别是不同构式:例(6)是给予义构式,例(7)是取夺义构式,例(8)确实是歧义句;“他”理解为确有所指,是取夺义构式,理解为空无所指,是主观轻贬量构式;例(9)是主观轻贬量构式。

“V+他+数量结构”构式中的“他”并不是从人称代词“他”发展来的,而是从表指示的“他”发展来的。根据陈香研究,由于“他”表指示义较之表“别的”的概念义虚化,同时由于受“他”以及“他”前动词韵律和句法条件的影响,“V+他+N”发生了重新分析,从而产生了“V+他+数量结构”构式。[7]“V他个VP”构式中的“他”则是从人称代词“他”发展来的。根据雷冬平研究,“V他个VP”先是经历了“V+他(间接宾语)+个(量词)+N(P)(直接宾语)”阶段,而后发展为“V+他(间接宾语)+个(虚化)+VP”,“他个”凝固为一个助词。[8]280-282可见,“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V他个VP”构式具有不同的历史来源,因此是两个不同的构式。

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确定,其实就是一个从“V他个VP”构式剥离的过程,二者混淆在一起,影响了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确定;把二者区别开来,也就完成了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确定。

二、“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基本意义

前人关于“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基本意义有很多极具启发性的研究,这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我们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出更为合理的概括。

杨子、熊学亮把“V+他+数量结构”的基本构式意义概括为:X意欲施为至Y的程度,即行为者主观意欲实施动词所表达的动作至数量短语所限定的程度,同时伴有决意者宣泄的情绪。[4]杨子、熊学亮试图从言语行为视角出发揭示“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意义,这是非常富有启发的。但有关“程度”“宣泄”等说法,似乎还不够到位。一方面,数量结构所表达的意义固然和“程度”有关,但未必都能用“程度”概括,如“写他一遍”中“一遍”很难说是一种“限定的程度”。另一方面,所谓“宣泄”,是指“舒散”或“吐露(心中的积郁)”(《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9],“V+他+数量结构”构式很难说具有这样的意义。如例(1)(2),说话人要表达的是“无所谓、不在乎”这样的轻贬意义,并不是要舒散什么或吐露心中的积郁。因此,“V+他+数量结构”的基本意义还需要作更为合理的概括。

朴珍玉则把“V+他+数量结构”构式概括为非常规损益构式,认为构式中的“他”没有论元地位,没有句法强制性,具有标示主观量、标示非现实情态及韵律调节等修辞功能,是个以言者为中心的语用成分。[5]所谓损益构式指的是例(6)(7)这样的双宾语构式,这是常规损益构式,相应地,“V+他+数量结构”构式就是非常规损益构式。朴珍玉显然希望把“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双宾语构式联系起来讨论,认为这些构式之间存在着典型范畴和非典型范畴的联系。一方面,非常规损益构式还是损益构式,即使是非常规的,也或多或少还和损益有关,但“V+他+数量结构”构式完全和损益无关。如例(1)(2),既看不出任何给予意义,也看不出任何取夺意义,完全没有损益意义,连非常规损益也谈不上。另一方面,“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损益构式并不具有同一性,不仅现时感觉没有联系,而且在历时发展上也互不相关,这一点我们在上文已经谈及。因此,“V+他+数量结构”构式和损益无关,还应该寻求更为合理的构式意义。

我们认为,“V+他+数量结构”构式归根到底要表达一种轻贬意义。“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基本意义可以概括为:在特定语境中,动作所及数量对说话人来说是有难度的或反预期的,但说话人对动作所及数量持有“无所谓、不在乎”的轻贬态度。拿例(1)(2)来说,“吃二斤涮羊肉”是有难度的,“睡三天三夜”是反预期的,但说话人对“吃二斤涮羊肉”“睡三天三夜”持有“无所谓、不在乎”的轻贬态度,因此用“V+他+数量结构”构式来表达这样的态度。

“V+他+数量结构”构式用来表达轻贬意义,也可以得到形式的验证。我们可以在“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句子后面添加一个小句,如果小句是“无所谓”意义的,就可以接受;如果小句表达的意义“有所谓”甚至是情况严重的,就不能接受。例如:

(10)明天我准备吃他二斤涮羊肉,没什么了不起的。

(11)*明天我准备吃他二斤涮羊肉,麻烦可就大啦。

(12)咱睡他三天三夜再说,没什么了不起的。

(13)*咱睡他三天三夜再说,麻烦可就大啦。

就例(11)(13)来说,如果保持“V+他+数量结构”构式不变,即使对句子作适当调整,也还是不能接受。但如果变为“V+数量结构”构式,再适当调整句子,就可以接受了:

(14)明天我吃二斤涮羊肉,麻烦就大啦。

(15)咱睡三天三夜,麻烦就大啦。

轻贬是建立在一定的能力和基础上的,有能力和条件,才能表达轻贬的态度。因此,通过添加有无能力和条件来作为形式验证的手段,也可以说明“V+他+数量结构”构式具有轻贬意义。例如:

(16)我有能力吃他二斤涮羊肉。

(17)*我没能力吃他二斤涮羊肉。

(18)咱有条件睡他三天三夜。

(19)*咱没条件睡他三天三夜。

例(17)(19)因为没有能力和条件作为轻贬的基础,因此不能用“V+他+数量结构”构式。但如果是“V+数量结构”构式,就没有问题了,因为“V+数量结构”构式和轻贬意义无关,不需要能力和条件作为基础。例如:

(20)我没能力吃二斤涮羊肉。

(21)咱没条件睡三天三夜。

前人讨论“V+他+数量结构”构式,往往先讨论“他”的性质,然后再给出构式的意义。这样先入为主的讨论,往往弄不清“他”的本质所在。早期研究较多注重“他”的句法特征,有“傀儡宾语”说[10]163、“虚指宾语”说[11]121、“形式宾语”说[2]等。后期研究开始注重“他”的功能特征,王晓凌认为“他”的作用在于强调施事的意愿,凸显了施事对某个事件进行作为的“有意”特征;[3]杨子、熊学亮认为“他”是起焦点分配作用的虚指成分,使指称性的名词短语变成表数量意义的数量短语;[4]朴珍玉则认为“他”具有标示主观量的功能。[5]

在“V+他+数量结构”构式中,“他”显然不是作用于动词,而是作用于数量结构的,因此,“他”在功能上必然和数量相关。王晓凌关于“他”的功能分析没有涉及数量,因此不够准确。杨子、熊学亮认为“他”和数量相关,这是正确的,但认为“他”的作用是变成数量短语,又是不够到位的。朴珍玉把“他”看作主观量标记,应该说已经说到了实质上,只是还需要作出限定,“他”究竟属于何种主观量标记。

我们从构式意义出发来讨论“他”的性质,这是自上而下的方式,应该比自下而上的方式(即先讨论“他”的性质,再讨论“V+他+数量结构”的构式意义)前进一步。我们认为,既然“V+他+数量结构”构式是主观轻贬量构式,“他”又是决定这一构式的关键性构件,那么“他”就是主观轻贬量标记:有“他”,就有主观轻贬量意义;没有“他”,就没有主观轻贬量意义。比如,“吃二斤涮羊肉”,可能是客观量,也可能是主观量,但看不出主观轻贬的意味;“吃他二斤涮羊肉”,就是主观轻贬量,表达说话人对“吃二斤涮羊肉”无所谓、不在乎的态度。

构式和构件是互动的。一方面,构式决定了构件的性质,甚至还可以通过“压制”改变构件原有的性质,使构件符合构式的意义要求;另一方面,构件对构式的形成有着积极的影响。“V+他+数量结构”构式表达轻贬意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构件“他”对构式的影响所导致的。雷冬平认为:“这种功能应该是来源第三人称代词‘彼’、‘他’在指代时可以表示‘轻蔑’感情的功能。表示动作的将来发生和表示动作补语‘容易完成(达到)’的功能是一致的。”[8]285当然,雷冬平讨论的是“他个”的性质及其发展演变问题,而“V+他+数量结构”构式中“他”应该是来源于指示义[7],尽管如此,“他”在表达轻贬(或“轻蔑”)意义时,无论是指代还是指示,都是相通的,它们应该存在着共时或历时的联系。

三、“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使用条件

“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使用条件,吕叔湘先生早在1992年就注意到了。他认为“V+他+数量结构”用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于未实现的事情,一是用于习惯性的事情。[1]袁毓林(2003)则进一步概括为“非现实性”(irreality),“这未来、未实现、习惯性的事情的共同点是非现实性(irreality)。也就是说,从情状类型(type of situation)上看,无指代词宾语句具有非现实性的语义特点”[2]。王晓凌、朴珍玉也都认同“非现实性”说。[3][5]应该说,“V+他+数量结构”构式用于非现实性事件,这是学界的共识。但在具体研究中,似乎都没有对“V+他+数量结构”构式用于非现实事件的情形作出细化,哪些事件属于非现实事件,这些非现实事件是否都可以用“V+他+数量结构”构式,还是需要分析的。

笔者认为,非现实事件主要包括将然事件、惯常事件和虚拟事件三种。[12]这三种事件都可以用“V+他+数量结构”构式。例(1)(2)都属于将然事件。至于惯常事件和虚拟事件,例如:

(22)我每天都在操场跑他二十圈。

(23)你每天喝他二两白酒,完全没问题。

(24)要是我有他一千万,非买个别墅不可。

(25)他要是能写他几篇高质量论文,早当教授了。

例(22)(23)为惯常事件。从客观真实来看,惯常事件并非纯粹的非现实,而是有一定现实基础的。“惯常事件的特殊性在于:惯常所表达的规律必定是建立在过去已经发生的多次事件的总结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来说,它的基础是现实事件;而惯常所表达的规律还可以用来预测将来该规律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可能表达非现实事件。”[13]109-110正因为如此,惯常事件在有的语言里用现实情态标注,而在另一些语言里用非现实情态标注。对汉语来说,惯常事件和未然事件往往用共同的语言形式表达,因此惯常事件属于非现实事件。[12]

例(22)(23)“V+他+数量结构”构式仍然表达轻贬意义,说话人对惯常事件中动作所及的数量表达轻贬的态度,认为“每天跑二十圈”“每天喝二两白酒”都是无所谓、不在乎的。从事理看,如果动作所及数量能够长期维持,本身就是有难度的,说话人正是对这种有难度的事实表达轻贬的态度,因此用“V+他+数量结构”构式。

例(24)(25)为虚拟事件。虚拟事件是最典型的非现实事件,尤其是过去虚拟事件。例(22)(23)“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轻贬意义似乎不很明显,但仍然还是轻贬意义,只不过是“虚拟轻贬”罢了。例(24)(25)“有他一千万”“写他几篇高质量论文”都是说话人虚拟轻贬的数量,例(24)是对有条件的虚拟,例(25)是对有能力的虚拟,有条件、有能力是轻贬的基础,既然有这样的基础,当然可以表达轻贬的态度。而且例(24)(25)仍然能得到“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形式验证,因此并没有脱离主观轻贬的基本意义。

从跨语言事实来看,现实和非现实的区分在人类语言中是比较普遍的,但不同语言对现实和非现实的编码方式有不同。“可以假设,现实/非现实是语言情态系统的基础,或者是整个情态系统的上位概念,只是不同语言对现实/非现实的认识有差异。此外,现实/非现实在不同语言中的语法化程度也不同。”[14]222就汉语主观量表达而言,有用于过去的主观量构式“V+有+数量结构”[15],这是用于现实事件的主观量构式;也有用于将然、惯常、虚拟事件的主观量构式,包括“V+个+数量结构”“V+上+数量结构”“V+他+数量结构”等,这是用于非现实事件的主观量构式。用于现实事件的主观量构式和用于非现实事件的主观量构式形成对立,而用于非现实事件的几个主观量构式则形成互补,表达不同的主观量意义,这种对立互补导致了汉语主观量构式的系统性。

以上我们讨论了“V+他+数量结构”构式的确定、基本意义及使用条件。我们认为,在构式研究中,首先必须通过语言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原则确定构式的范围,避免把不同的构式混为一谈,只有在保证构式具有同一性的前提下,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对构式意义的归纳,需要有充分的事实材料说明,并尽可能找到形式验证,如果单凭语感或初始印象下结论,往往看不清问题的本质。只有详尽地占有材料,并运用先进语法理论正确分析,才能做好语法研究,这在语法研究中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吕叔湘. 理论研究和事实研究[C]// 语法研究和探索(六).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2]袁毓林. 无指代词“他”的句法语义功能——从韵律句法和焦点理论的角度看[C]// 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二).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王晓凌. 说带虚指“他”的双及物式[J]. 语言教学与研究,2008(3).

[4]杨子,熊学亮.“动词+他/它+数量短语”结构的构式分析[J]. 汉语学习,2009(6).

[5]朴珍玉. 非常规损益构式“V+他2+数量名”的主观化[J]. 当代修辞学,2015(1).

[6]张谊生. 从量词到助词——量词“个”语法化过程的个案分析[J]. 当代语言学,2003(3).

[7]陈香. “V+他+数量+(……)”结构的历时研究[J].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8]雷冬平. 近代汉语常用双音虚词演变研究及认知分析[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9]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10]赵元任. 汉语口语语法[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11]朱德熙. 语法讲义[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2]宗守云. 试论“V+个+概数宾语”结构[J]. 世界汉语教学,2013(1).

[13]王晓凌. 非现实语义研究[M]. 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

[14]陆丙甫,金立鑫. 语言类型学教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15]宗守云. 说“V+有+数量结构”构式[J]. 语言教学与研究,2013(5).

[责任编辑阳欣]

On the Construction“V + Ta + Number” Structure

Zong Shou-yun1,Zhao Dong-yang2

(1.College of Humanitie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2. Journal Department,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Chengde 067000, China)

Abstract:“V + ta + number” structure differs from “V + ta + ge + VP”. The former is a subjective construction, while the latter is an extent construction. “V + ta + number” structure is a despising subjective construction which can express the despising meaning of a speaker. “Ta” is the mark of despising meaning. “V + ta + number” structure can be used in unrealistic events.

Key words:“V + ta + number” structure; despising subjective; construction; unrealistic events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6.02.015

[收稿日期]2015-09-15

[基金项目]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规划项目

[作者简介]宗守云(1968—),男,河北涿鹿人,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现代汉语语法修辞;赵东阳(1967—),男,河北围场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副教授,学报编辑部主任,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

[中图分类号]H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597(2016)02-0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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