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到底是哪些部门?

2016-03-19 12:27○郦
党政论坛 2016年19期
关键词:逃避责任权责依法治国

○郦 言

“有关部门”到底是哪些部门?

○郦言

无论是看报纸还是听广播,经常可以看到、听到这样的句子:“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 “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事故的原因”等等。听得多了,自然让人纳闷:“有关部门”到底是哪些部门呢?而且发生负面事件时,这个“有关部门”的使用频率就特别高。本来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只要一牵涉到责任问题,这个“有关部门”就出场了,经过这个“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解决、处理,有的事情离石沉大海也差不了多少了。

人民政府为人民。如果任由其使用“有关部门”这种推辞来逃避责任,那么其公信力就难免会大打折扣。看来,是时候为“有关部门”褪去神秘面纱了。既然说出了“有关部门”,就应该让老百姓知道“有关部门”究竟在哪儿。既然向公众透露了“‘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就要把“有关部门”具体化,明确责任部门是哪个,说明介入调查的情况是怎样,而不是把“有关部门”当作皮球,相互踢来踢去。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路上,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公众期待的是指向明确、权责清晰、有名有姓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到底是哪些部门?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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