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春 洋
(复旦大学 民族研究中心,上海 杨浦区 200433;内蒙古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上海 杨浦区 200433)
研究进展与学界共识: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简论
于 春 洋
(复旦大学 民族研究中心,上海 杨浦区 200433;
内蒙古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上海 杨浦区 200433)
摘 要:作为当今国际政治体系的基本分析单位,民族国家在全球化时代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并由此促发了中外学界对于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的研究兴趣。从对民族国家本体的关注到对民族国家建构的探讨,学界相关研究的进展与民族国家的现实境遇密切相连。研究中达成的共识主要包括:民族国家的建构具有阶段性特征,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而把其建构方式进行类型学划分;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国家认同的重要性无可替代;民族国家建构本身的重要性得到中西方学者的普遍重视;承认民族国家建构与民族主义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分析表明,民族主义既是催生民族国家建构、推进民族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威胁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破坏和分裂现存民族国家,阻止和隔断民族国家建构。
关键词: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建构;民族主义;全球化
近年来,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逐渐进入到中西方学者的研究视野并且备受关注,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族国家经由西欧的初创、北美洲和大洋洲的衍生发展以及后来的全球性扩展,无论是否愿意,赞成或者反对,我们已然生活在一个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关系体系之中。而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民族国家遭遇到了严峻的冲击和全方位挑战,这一现实导致怎样通过民族国家建构来让人类历史迄今为止最高层次的国家形态适应全球化的发展,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做出回答的问题——它既是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更是至关重要的现实问题。本文旨在就中外学界有关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的研究情况进行一个初步的梳理,为这一领域相关研究的开展提供可供参考的文献准备。
针对民族国家而进行的研究最早可以上溯到15世纪,一些大名鼎鼎的学者诸如马基雅维利、布丹、霍布斯等人在自己著书立说的过程中进行了有关国家问题的最初讨论。他们认为国家作为政治共同体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并独享由此派生出来的利益,他们的讨论为现代国家理论的出现和国家主权观念的诞生创造了条件,并且也为民族国家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学理基础,提供了早期准备。有关民族国家问题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西欧民族国家创建的描述与评析。如果以不同学科的研究视角作为分界,学者们的研究主要是从历史学和发生学的角度来描述民族国家的产生及其发展脉络问题,从民族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来分析人种与国家的分布状况与两者的结合问题,以及从哲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来讨论国家建设、现代化与民主化等问题。
20世纪初期,西方许多国家开始推行带有明显同化主义色彩的民族政策(主要针对国内少数族群),试图以此来实现国家内部的民族一体化。然而让这些国家始料不及的是,国内少数族群的族群意识在国家强制同化政策的刺激之下纷纷开始觉醒,不仅日益表现出了对于国家同化主义政策的不满,而且还开始提出了一系列旨在要求平等权利、希望得到国家承认与尊重的主张,并且开始付诸于游行示威等实际行动来争取和捍卫自身权利。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些学者开始注意到国内少数族群问题对于民族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开始注意到文化平等与族际关系问题,并且把它们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研究领域之内。这一时期,有很多学者受到18世纪维科(Giambattista Vico)和赫德尔(Johann G. Herder)在当年提出的多元论思想的启发,开始主张每一种文化都有自身存在的特殊意义与价值。美国黑人解放运动领袖伯·杜波伊斯(B. Dubois)在1903年写就了散文集《黑人的灵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开始为黑人获取平等权利而摇旗呐喊;鲁斯·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则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研究了族群文化对于民族国家的种种影响,陆续出版了《文化的类型》(Patterns of Culture,1934)、《种族:科学与政治》(Race:Science and Politics,1940)、《菊与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1946),等等。
伴随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和民族解放运动在亚洲、非洲的广泛兴起,许多新兴民族国家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出现;而后冷战时代分裂性民族主义在苏联及东欧所造成的巨大影响也让那些曾经讴歌民族主义的人看到了它的破坏性力量。与此同时,全球化逐渐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对于民族国家以及当今以民族国家作为基本分析单位而构成的国际关系体系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由此,民族主义和全球化成为这一阶段民族国家问题研究的两个重要视角,大量著作纷纷涌现,各种新理论——如全球治理理论、认同理论、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社群主义理论等等也开始粉墨登场。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有: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在《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等论著里把族群作为研究的起点,从这一概念出发,在对族群与民族之间的差别进行辨析的基础上指出民族其实是被构建出来的。及至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因由族群与民族国家之间张力的普遍化,国内很容易就出现认同客体向族群回归而国家不再占有认同制高点的局面,国家的统治由此出现了统治合法性危机。因此,面对国内多族群多文化的特性,建构或重构民族国家的统治合法性就变得非常重要。此外,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的《民族与民族主义》、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Hobsbawm)的《民族与民族主义》、吉尔·德拉诺瓦(Gil Delannoi)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基础与历史经验》、卡尔顿·海斯(Carlton Hayes)的《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休·西顿-沃森(Hugh Seton-Watson)的《民族与国家——对民族起源与民族主义政治的探讨》、埃里·凯杜里的《民族主义》等等,都属于此类研究中的代表作。在这其中也不乏对于民族国家建构问题的最初讨论。
西方学界对于民族国家建构问题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学者及其著作主要包括有:菲利克斯·格罗斯(Feliks Gross)的《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该书以国家的历史演进轨迹作为出发点,将国家划分为公民国家与部族国家这两种基本形态,并对两种形态国家的优缺点进行了比较分析,进而着重强调了公民身份在建构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该书还就如何解决和处理族群多元文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阐述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与《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两部著作,分别从国家之间(世界秩序)与国家内部(国家特性)两个不同的向度分析了因由不同文化群体的异质性而带来的一系列矛盾与冲突,主张通过高扬盎格鲁-新教文化的方式来重振美国的国家特性,拯救业已衰微的国家认同;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民族-国家与暴力》《现代性的后果》《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等一系列论著之中就民族国家的产生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入地思考。概括而言,吉登斯运用历史与理论两相统合的方法,以国家中心主义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就民族国家的产生历程进行了系统分析。他主张民族国家这种国家形态的产生不仅只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权力不断集中化以及权力不断向社会进行深层渗透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得以展开的。在此基础之上,吉登斯在欧洲国家的背景之下详细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民族国家发展问题、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以及福利国家、公民社会等问题。相似的研究成果还有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的《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城市和欧洲国家的兴起》,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等等。此外,在西方的社群主义者和多元文化主义者比如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威尔·金里卡(Will Kymlicka)、查尔斯·泰勒(Charles Tylor)、戴维·米勒(David Miller)等人那里,也能看到对于民族国家建构的零星讨论。
相比之下,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引起国内学者关注的时间很短,相关研究的起步也较晚。目前,在这一领域形成的较具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周星的《民族政治学》(1993)、宁骚的《民族与国家——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国际比较》(1995)、郭少川的《民族国家与国际秩序》(1998)、徐迅的《民族主义》(1998)、刘鸿武等人的《从部族社会到民族国家——尼日利亚国家发展史纲》(2000),周平的《民族政治学导论》(2001)、马戎的《民族社会学》(2004)、王建娥与陈建樾主编的《族际政治与现代民族国家》(2004)、贾英健的《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国家研究》(2005)、关凯的《族群政治》(2007)、高永久的《民族政治学概论》(2008)、王希恩的《全球化中的民族过程》(2009)、洪霞的《欧洲的灵魂:欧洲认同与民族国家的重新整合》(2010)、王宇博的《渐进中的转型——联邦运动与澳大利亚民族国家的形成》(2010)等等。这些著作都或多或少地从不同层面涉及到了对于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的思考。整体而言,从宏观的、系统的、规范的意义上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多,深入到某一具体民族国家的框架之下,进行个案的、具体的、实证的研究文献较少,还有一些文献从比较政治的角度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讨论。
另外,可以把宁骚的《论民族国家》(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6期)、李红杰的《论民族国家及其选择的多向性》(载于《民族研究》2003年第5期)、郭艳的《全球化时代的后发展国家:国家认同遭遇“去中心化”》(载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9期)、杨雪冬的《民族国家与国家构建:一个理论综述》(载于《复旦政治学评论》2005年第1期)、徐勇的《“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载于《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周平的《对民族国家的再认识》(载于《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4期)和《民族国家与国族建设》(载于《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2期)、陈明明的《从族裔到国族》(载于《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2期)、王建娥的《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内涵、特征及联系——以欧洲国家经验为例》(载于《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王文奇的《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构建析论》(载于《史学集刊》2011年第3期)等等,看作是国内学界在民族国家建构问题研究领域的代表性论文。在上述学者及其研究文献的共同推动之下,国内关于民族国家及其建构的研究从无到有,从零散描述走向系统深入,对于后续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并且提供了重要的文献基础。
综观中外学界对于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的研究,不难发现其中达成了一些具有共识性的分析结论。现将这些结论梳理如下。
首先,民族国家的建构具有阶段性特征,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而把民族国家的建构方式进行类型学划分。比如,安东尼·吉登斯提出“根据工业与军事力量的强弱”可以把民族国家划分为六种不同的类别,而“依照原初的国家形成方式的不同”则可以把它划分为四种类型;[1](P316-325)迈克尔·曼(Michael Mann)主张将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2](P236-270)吉尔·德拉诺瓦注意到几次“民族主义浪潮”性质的不同,并以此为依据而将民族国家的创建划分为五个阶段;[3](P12-13)安东尼·史密斯根据民族国家的政治理念、社会基础和产生机制的不同,把“民族”(国家)模式划分为西欧的“公民的‘民族’模式”(a civic model of the nation)和亚洲、东欧的“族群的‘民族’模式”(an ethnic model of the nation);[4](P11)菲利克斯·格罗斯则做出了“公民国家”与“部族国家”的区分。在格罗斯看来,“公民国家是由自由公民组成的联合体。由此,在共同地域范围内生活居住的全部具备公民资格的居民都是国家的成员,而不管其族群(ethnicity)、出身、宗教或文化背景怎样”。而部族国家则与此不同,它“通常会把族群(ethnicity)、宗教和政治制度糅合成为一个单一的属性和原则。所以,部族国家是一种难以容纳平等权利,甚至无法容忍社会少数群体(minorities)存在于该组织内部的排他性制度”;[5](P6)等等。此外,国内学者宁骚、马戎、贾英健等人也进行过有关民族国家建构阶段划分的相关研究。
其次,在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国家认同的重要性无可替代。如前所述,冷战结束之后,伴随分裂性民族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生长与蔓延,致使很多民族国家由统一走向分裂,族群民族主义的涌动和滋生以及地方政治体系的兴起,日益消解和侵蚀着国家认同,并因此对民族国家的存续构成巨大威胁。与此相联系,学界对于民族国家话语下的国家认同、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给予了高度关注,涌现出一批杰出的研究成果。比如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的《认同的力量》、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的《包容他者》与《后民族结构》、法国学者阿兰·图海纳(Alain Touraine)的《我们能否共同生存:既彼此平等又互有差异》、美国学者乔纳森·弗里德曼(Jonathan Friedman)的《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世纪之交的台湾学者对于国家认同问题的研究令人印象深刻,出版了很多高水平的专著,比如葛永光的《文化多元主义与国家整合——兼论中国认同的形成与挑战》(1991)、石之瑜的《后现代的国家认同》(1996)、江宜桦的《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与国家认同》(1998),以及孟樊的《后现代的认同政治》(2001)等等。大陆学者如郑晓云在《文化认同论》(1992)中,张海洋在《中国的多元文化与中国人的认同》(2006)中,也有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探讨。
第三,尽管不同学者的研究领域、秉持观点、学科视野大相径庭,但民族国家建构本身的重要性还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尤其是在当代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比如,菲利克斯·格罗斯指出,“今天,建设一个多民族国家已经成为一个完美的社会和自足的国民经济的一个基本前提”。“追求完美社会,建设一个具有更大包容性的多民族国家,我们就是在冒一种风险,即把我们的努力同人性善的一面相联系、把希望寄托于人道的风险。这个风险必须要冒。否则,我们就会重新回到充满暴力、宰割、酷刑和迫害的苦难历程”;[6](P9-11)弗朗西斯·福山认为,“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的那种传统的军事力量,如今显然不足以满足它们的需要。欧洲人所言极是,有许多软实力(soft power)也很重要,比如国家建构……无论如何,国家建构的艺术将成为国家力量的关键要素,其重要程度绝不逊于传统的军事力量”[7](P116);鲍伯·杰索普(B. Jessop)则主张,“在当前的以知识作为基础的全球化经济之中,民族国家依旧重要。……它不是正在走向消亡,而是正在被合理想象、合理设计、合理调整以回应全球化的挑战”[8]。国内也有学者洞见到了这一问题,认为全球化给民族国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既不是对‘更多市场、更少国家’观念的简单移植,也不是预示着民族国家的衰弱,充其量,它只是表明凯恩斯主义的福利民族国家遭到了侵蚀”[9]。由此,怎样对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国家进行“重新想象、重新设计、重新调整”,通过多种途径去进行民族国家建构,实现民族国家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极具实质意义的事情。
最后,几乎所有研究者都愿意承认民族国家建构与民族主义两者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鉴于学界对于这一内容的讨论较为集中又关乎民族国家及其建构全局,我们将在下文进行专门讨论。
民族国家的建构与民族主义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族主义为民族国家建构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与合法性的来源,从而推动民族国家建构,而民族主义理论更是成为进行民族国家建构的主要依据以及理论视角。从其普遍意义上看,民族主义对于民族国家建构的推动作用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一种是创建新的民族国家;一种是在已有的国家政治架构之内,完成对于国家民族的整合,亦即促使国内不同族群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然而必须承认,这种划分也是比较粗略和含混的,因为民族主义催生民族国家建构的这两种形式和两个方面的作用并不是截然分立的,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交叉与耦合。
就其第一种基本表现形式而言,“民族产生政治诉求的缘由与民族主义缔造民族的过程息息相关。而民族就其本意而言并不是一个权力结构,也不会为各种权力的有效执行而创造出彼此关联的一系列社会部门,因此民族的政治诉求只能通过与国家发生关系的方式加以满足,而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关联也在推动着国家朝向民族国家的方向嬗变”[10]。由此我们发现,民族由民族主义缔造,而民族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就产生了创建民族国家的愿望。同时,除了具有历时性特点之外,民族国家的创建也受到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在这样一种民族与国家互动共生、密切关联的背景之下,民族主义创建民族国家的功效得以体现:“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开辟统一而运作良好的市场、发展教育等方式,民族主义摧毁了以习俗、方言与宗族等多种样式在场的地方主义,以此为强有力的民族国家的创建扫清了障碍。”[11](P1)
另外,民族主义在新的民族国家的创建方面所发挥的又一重要作用在于形成维系新建民族国家得以存续的内部纽带,亦即民族对于新建民族国家的认同。这一认同的建构势必会与其他不同形态的认同(宗教认同、血缘认同、地缘认同、语言认同等)发生关系,产生摩擦与碰撞、达成交汇与融合。这里需要格外强调的是,民族主义在促成民族认同国家的时候并不是要消除或者取代其他形态的认同——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被消除或者取代的——一个更为现实的选择,是要对因由多种形态认同的存在而导致的民族内部差异性进行整合,确保民族认同国家在各种认同形态之中处于的最高层次。
就其第二种基本表现形式而言,民族国家的具体建构历程是纷繁复杂、历时长久且多种多样的,然而其民族主义的内涵却拥有惊人的相似性:“民族主义让现今普遍存在的国家形态在拥有主权之外,还拥有了边界清晰的集体身份认同”[10]。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美国历史学家C.E.布莱克也主张,现代民族国家十分依赖它的公民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合作与认同,而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历史经验这样一些民族要素则构成了民族国家获得公民支持的重要基础,民族主义业已被证明是确保和巩固公民对于国家最低限度的忠诚的“最有效的工具”[12](P11-15)。
除此之外,还要看到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建构的另一种作用方式,那就是威胁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破坏和分裂现存民族国家,阻止和隔断民族国家建构。这种情况从上个世纪末期开始表现得尤其明显:民族主义似乎一夜之间就发展成为破坏国家统一、危及地区稳定的巨大力量。这一时期,“民族主义在全球范围普遍表现出一种新的动向,从以往服务于国家整合转向了破坏国家整合的方向”[13](P67)。而在全球化背景之下兴起的跨国公司、区域经济共同体和超国家政治集团纷纷从外部挑战民族国家边界的同时,“民族主义趋向于一种更加碎片化的表达……不断被强化的异质性因素不断渗透于身份政治的操演之中,致使原本就较为脆弱的身份认同更加破碎,最终导致了国族身份认同的瓦解”[14](P157)。于是我们不无遗憾的看到,在民族主义(起码是力量之一)的推动之下,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整体坍塌,苏联分裂为15个国家,南斯拉夫分裂为8个国家,捷克斯洛伐克也未能避免。甚至,这种分裂的压力至今也依然在困扰着这一地区。
无疑,作为现实世界发生的各种关乎民族国家及其未来走向问题的解释性回应,学界对于民族国家及其建构问题的研究还会持续下去。希望本文所进行的这种梳理与总结可以给相关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与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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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参见[美]C.E.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一个比较史的研究[M].景跃进,张静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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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Chatterjee, Partha. Empire and Nation: Selected Essays 1985-2005,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0.
责任编辑:侯德彤
Nation-state and Its Construction: Research and Consensus
YU Chun-yang
( Center for Ethnic Studies,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
Abstract:Nation-states have met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and aroused foreign and domestic scholars' interest in nation-states and their construc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ose scholars' resear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eal situation of nation-states. Scholars have reached such consensus: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states is characterized by stages; in this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national identity is irreplaceable; both foreign and domestic scholars are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such construc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nationalism. Analysis shows that nationalism can promote nation-states' construction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and also threatens the integrity of a nation's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y, destroy and split nation-states.
Key words:nation-state; construction of nation-states; nationalism; globalization
作者简介:于春洋(1975-),男,蒙古族,内蒙古乌兰浩特人,民族政治学博士,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导,复旦大学民族研究中心在站博士后,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治学研究。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2015M580280)成果之一。
收稿日期:2015-12-18
中图分类号: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16)01-00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