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奏折是信息的载体,是官僚与皇帝之间交流的媒介。奏折按照传递渠道不同分为常规奏折和朱批奏折。奏折制度是清王朝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叫魂》一书中所涉及的奏折制度进行分析,发现奏折制度并没有如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加强了皇权专制,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皇权,虽然王朝决策机制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奏折制度的运作。
关键词:官僚 皇帝 奏折制度 《叫魂》
奏折制度,是清代特有的一种官文书制度。奏折作为信息的载体,是官僚系统与皇帝之间的重要沟通渠道。臣工(主要指地方上的督抚藩臬等)通过奏折向皇帝汇报所辖之地发生的要闻大事,皇帝则在奏折上书写朱批表达自己的意见。整个王朝的决策机制建立在奏折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上。
孔飞力在《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以下简称《叫魂》)一书中所探讨的问题很多,但是他最初打算研究的是清政府内部的通讯体系是如何影响其政策的实际运作的。因而在《叫魂》中,孔飞力对清代通讯体系中最主要的奏折制度进行过比较细致的研究。
一、《叫魂》一书中的奏折制度分析
孔飞力在《叫魂》中主要讲解了常规奏折和朱批奏折。为了明确区分紧急情况和日常事务,孔飞力指出弘历从祖辈那里继承了一套由常规渠道和机要渠道组成的文案报告制度,即常规奏折与朱批奏折。常规奏折的内容有诸如税收报表、刑事审判、公共工程和日常人事调动之类的常规事务。而这些内容都用题本经由高层部级官员组成的内阁这一渠道送到御前。虽然今天的社会史学家可以从这些“常规”奏折中看到中国人日常生活的实况,但要处理包括谋反在内的紧急机密的非常情况,这一渠道却无法胜任。朱批奏折的出现则弥补了这一不足。朱批奏折是一种私人文件,即上行奏稿通常由奏稿人的私人仆从或驿卒迅速而慎重地送交皇帝御前,皇帝则用朱笔直接在奏章上批示,然后再送回奏告人,这些密封的文件最后都会收回并保存在皇宫里。朱批奏折是皇帝和各省长官之间直接的个人通讯热线,用来处理一类敏感而急迫的信息。除了地方的紧急事物外,这些文件还处理由官员与皇帝个人关系中派生出来的各种问题。它们的格式比较简单。这种经由机要渠道进行的交流是一种互惠:奏告人通过向主人递送机要情报来表达其忠诚和感恩,而皇帝则应之以父执般的严厉(偶尔也有温暖)。常规奏折体现了官僚制的形式,而朱批奏折反映了个人间的礼数。常规奏折是官与官之间的对话,而朱批奏折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皇帝对官员奏报的回应以及他个人的动议,也经由常规和机要这两种途径下达。常规回应通常只是形式上认可内阁的票拟,或是六部中的相关部门执行,或是简单地批示将该文件存档。对更为重大的事情或正式的文告则通过明发上谕,发往全国告示天下。而机要的回应通常总是皇帝通过“朱批”将自己的指示或意见直接写在奏稿上。写有朱批的奏稿一般通过军机处又回到奏报人手中。有时候发还的奏折上写有多处朱批,这是皇帝对奏稿中具体意见的直接批示。但更为常规的做法是军机处根据皇帝对奏稿的原始意见所撰的敕令,然后作为廷寄或字寄发还地方。明发是传达给官僚全体的信息,而朱批和廷寄则是迅速、机密而准确的行动文件,用以向特定的官员发出指示或提出告诫。
朱批作为传递皇帝意志的第一手资料,孔飞力强调了它的价值。奏稿上的朱批文字向我们揭示了弘历在阅读来自地方的报告时的直接反应。虽然廷寄文字是由军机处的大臣或章京捉刀,但最后总是由皇帝本人定稿,并常常加上他本人的朱笔批语批注,然后这改定的文字才发还地方。接旨者因而清楚地知道什么问题是皇帝特别重视的,朱红的批示明白无误地提醒他整个廷寄所反映的是皇帝本人的想法。朱批作为最高指示,是地方官员们的行动指南。
二、奏折制度的缺陷与弥补
奏折制度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上奏的地方官存在未能及时上报所属地区的真实情况的可能性。皇帝为了对付一些地方官的隐而不报,在各地穿插了自己的眼线。在叫魂案中,孔飞力举例,苏州织造就是皇帝安排在江南官僚机器中的眼线。苏州织造的位置向来是由内务府的可靠官员来充任的。织造府位于政治敏感的长江下游地区的中心,织造的职责不仅在于向皇上供应奢侈的丝织品,而且也在于及时提供地方上的有关情报。因而,时任苏州织造的萨载有责任向皇帝报告春天发生在江南的妖术谣传。弘历得知江南的巫术恐慌后,立即令军机处向萨载廷寄了“织造有奏事之责”的上谕:
岂畏惧督抚声势,恐将地方官底里显出,致招嫌怨耶?抑以政务非其专责,遂视如隔膜,有心缄默耶?果尔,则是许织造之专折陈奏,徒属有名无实,岂仅寻常雨水粮价等事,循例列牍可为塞责乎?
因为按照奏折制度的规定,作为苏州织造的萨载必须向皇帝报告所辖地区的重大事件,即5月份发生在苏州的乞丐被捕和胥口镇事件,同时萨载作为皇帝的眼线也需要报告他同僚的情况:
其时督臣高晋在苏兼署抚篆,曾向奴才言及此事。据云现在获解到案之人,县审皆无实据。至四月间抚臣彰宝到任后向奴才问及地方事务有无见闻,奴才亦曾将此事说知。据云只在严密查拿,不在出示晓谕等语,其因何不先行具奏之处,奴才实不知其故。
从萨载的奏折中可以看到:他一方面向弘历奏报“高晋和彰宝隐瞒实情的例证”,虽然彰宝直到5月13日才抵苏州就任,但从萨载处可知这个案件不会晚于6月14日(如果萨载可信的话)完全来得及奏报朝廷,但是实际上彰宝并没有向皇帝禀报此事;一方面萨载又为自己开脱,要知道苏州乞丐被捕和胥口镇事件发生在5月份,直到7月18日,萨载才向弘历报告此事,显然有渎职的罪责,因而他会在给弘历的奏折上写“奴才实不知其故”,把责任推到高晋与彰宝身上,自己则撇清干系。高晋、彰宝两人均受到严厉的训斥。弘历写道:“高晋既习于冗,毫不振作。彰宝前任藩司日久,原不免沾染积习。嗣在晋抚任内,诸事尚知奋勉。意其痼习以。乃自调任江苏以来,故智复萌。”
皇帝在地方上有监视地方官员的眼线,同样地方官在宫中也有自己观察皇帝的眼线。弘历于7月25日发出关于妖术案的首份上谕,实际上这份上谕是于7月26日发出的。但是山东巡抚富尼汉于前一天,即7月24日,发出了关于割辫案的第一份奏折。对此,孔飞力认为“这看来不大可能仅仅是出于巧合。更有可能的是,这份奏折是一份争取先机的报告”。富尼汉之所以要抢得先机完全是为了开脱责任。“一旦富尼汉获知弘历已经知道了这些事情,只有迅速做出报告才能使他免于欺君罔上的罪责。”孔飞力引注道:“我们必须假设,富尼汉在宫中的眼线不迟于7月6日便传话给他:弘历已经掌握了这方面的情况。弘历信上的日期是7月25日,但信实际是26日才发出的。北京可能直到7月29日才收到富尼汉7月24日关于此事的奏折,弘历就是在这一天看到奏折的。随手登记:乾隆三十三年六月十六日。”就这样,富尼汉在皇帝发上谕的前一天,发出了使他可以开脱的奏折——富尼汉并没有渎职,他在皇帝从眼线那里知道妖术案前一天汇报了相关案情。官员们利用信息传递的时间差来保护自己的安全。“掩盖信息,是发生于皇帝与官僚之间的一个严重问题。要使地方上那些令人烦恼的妖术事件不为皇帝所知,就要冒皇帝会从流言的网络获知这些事件发生的谋者风险。”而一旦得知皇帝知道了这些事件,官僚系统也必须迅速做出反应,避免因为渎职而遭到弹劾。
虽然朱批奏折制度在理论上来说对所有的官员具备相互监督的作用,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们会因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相互隐瞒实情。在叫魂案中,皇帝急于了解案情发展的经过,但官员们却搪塞敷衍。从弘历的朱批中可以看出他对下面官员的极大不满。皇帝与官僚之间的敏感关系从《叫魂》中引用的诸如“不意汝竟如此无用”“搪塞敷陈,遂为尽奏事之责,又岂朕许令封函径达之本意乎?”“京师此风未熄,而热河亦有之,岂汝省独无耶?足见汝不实力严缉,大不是矣”等之类的朱批可见一斑。奏折制度在处理紧急事件时有其制度性缺陷,皇帝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弥补,然而这不能让他感到满意。
三、余论
奏折制度是有清一代整个政治运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叫魂》中可以看到奏折制度的运作体系是:首先官僚机构通过奏折向皇帝提供信息(有时候官员并不是主动向皇帝提供信息,相反要通过皇帝的督促),皇帝收到呈递的奏折后对信息进行梳理、做出判断和决策,最终写有朱批的奏折会通过军机处发还给官僚以供他们执行皇帝的意志。官僚既是信息的提供者,又是决策的执行者。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对信息的过滤和筛选来影响皇帝的判断和决策,甚至还可以阳奉阴违地来执行皇帝的决策。虽然皇帝可以通过眼线一类的特殊办法来弥补奏折制度的不合理性,以确保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足够全面以及自己制定的政策能够为地方所落实。但是官僚也会通过反制手段来搪塞皇帝,以确保自己的权益。由此可见,奏折制度并没有如想象中那样有利于加强皇权专制,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了皇权,而且如同其他制度一样,总有其不完善的地方,但整个政治体制的健康运转依赖于它的有效运作。
参考文献:
[1] [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M].陈兼,刘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2.
作 者:陈剑达,宁波大学历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编 辑:张晴 E?鄄mail:zqmz0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