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作枚
(贵阳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
——基于财务规范管理的视角*
丁作枚
(贵阳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目前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无论在制度方面,还是在使用管理方面及对经费的认识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严重影响了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管理中矛盾也很突出。唯有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改革,才能既调动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又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科研经费;规范;改革
科研项目(含课题,下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近年来一直是各方争议的话题,首先,社会上各种质疑科研经费使用不当、效益不佳的声音从未间断;其次,科研经费的使用者即科研工作人员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也是怨声载道,认为制度和管理把科研人员管得过严、过死,致使一些科研工作者不但没有申报科研项目的积极性,而且即便是直接安排的项目也都不愿做。因此,现行科研经费的管理已严重影响了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第三是科研经费管理者(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也对现行管理制度一肚子苦水,既难于管理,常常处于管理失效情形,又被抱怨管理过于严苛,处于对上(上级管理机构和项目立项机构)和对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者)两边不讨好的境地。这种状况无疑对我国科学研究的开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笔者从财务规范管理的视角,对目前科研经费的管理进行了几点思考,以期促进对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
1.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其一,科研经费支出预算中没有科研者的劳动报酬。这是目前科研经费使用上最大的问题,这可以说是带来其他问题的主要根源。一直以来,科研经费中不能列支科研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成为科研工作者很难理解的一项条款,一直以来都广受争议。2016年1月23日颁发的《贵州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依然将劳务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科研工作人员仍然不能在科研过程中取得劳务报酬。
其二,科研项目经费的立项预算不够透明。虽然对科研立项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但科研经费的确定仍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什么样的项目该支持多少经费没有明确的标准,申报项目经费随意性较大,最后是给多少算多少,都只能被动接受。
其三,科研经费预算调整手续过于繁杂,要求过于刻板。虽然在《管理办法》中对预算调整的权限进行了放宽,但科研经费预算调整仍需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虽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的预算总额。然而科研项目从申报到结题,之间有较长时间,计划赶不上变化快,科研项目主持人根据研究的实际情况调整的权力有限,虽然多数情况下项目承担单位都会支持项目主持人。
其四,《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列支的费用,都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然而一个项目从申请到结题,都会产生费用,甚至在申请前也会产生相应的调研等费用,但只能报销立项后(也就是研究过程中)的费用,前期调研和准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要自行负担。
其五,项目管理过程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立项单位(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一般是有经费后根据经费来立项,一次性把项目需要的经费确认给研究者,不管这个项目是半年还是三年,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但经费划拨单位(比如财政)则按预算管理规定,要求当年的拨款当年必须使用完不得结转,如果是三年的课题,则应该分三年拨付经费。就是说立项单位是按项目确定资金,甚至根据资金再安排项目,而拨款单位则要求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部门之间的管理差异使科研经费使用者难以适从。
2.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重申报结果,轻过程管理。获得科研项目的多少,层次的高低和经费的多少,往往是衡量一个单位科研实力的标准,所以对科研项目的申报都非常重视,组织动员、立项奖励等都是常规措施。但获得项目后的管理及成果的验收则不是那么重视,一方面是没有相应的考核要求,另一方面项目成果的验收并无严格的标准,因此,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
其二,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缺乏有效监督。由于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的复杂性、多样性,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都不可能了解其所有业务的真实性,对发生业务的相关性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甄别。再加上有的科研人员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的经费不是单位的经费,因而不愿接受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单门的监督,导致对提供的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的监督成为管理中的一个难题。
3.科研人员存在的问题
其一,项目申报时对经费预算的编制不够严谨科学。科研人员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向有利于顺利拿到项目的角度编制预算而忽视实际将使用的情况。造成经费预算与实际使用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出入,为下一步的使用和报销带来麻烦。
其二,对科研经费的正确使用认识不够。一是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应遵守的财经纪律不了解。二是对财务报销制度和要求不清楚;三是对科研经费的性质存在误区,有的科研人员认为科研项目经费就是自己的经费,可以随意使用而不愿接受监督。
其三,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科研经费支出预算中没有科研者的劳动报酬,为了获得自己认为该有的劳动者报酬,为自己的付出找回公道,于是不少科研人员就想方设法,或虚构业务,或虚开票据,或假他人之手等等不合规范的方式套取科研经费。
4.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重视不够,与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沟通不够。财务本身是一个复杂而又专业的工作,对不了解财务工作的科研人员来说,财务报销有时是比科研更头疼的事情。但工作中财务人员习惯于在经费使用者报销时才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财务规范的给予报销,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办理,缺乏事前的沟通。如果在经费预算、使用时与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工作人员事先沟通和指导,报销过程中的争议与不快就会大大减少。
其二,财务管理中原则性强,灵活性不够。工作中财务人员被赋予对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把关的责任,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但在工作中往往对新出现的情况如何处理研究不够,比如自驾车辆调研相关费用如何处理、高速公路ECT无票据怎么报销等等。
其一,体制上的问题。科研项目经费目前的管理模式,应该说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在科研经费相对短缺的年代,对有能力的科研人员在有价值的科研项目上给予经费支持,是对科研工作者极大的帮助和鼓励,这种管理模式应该说对我国的科研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现行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在的社会经济状况,从而严重影响了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其二,机制上的问题。管理上条块分割,科研立项机构、经费预算部门、科研承担单位及其财务部门,都从自身工作和管理制度出发进行管理,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工作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
其三,科研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本来应通过正常渠道的协作和支持来完成的工作,有时只能采用非正常的手段来完成,造成真实的业务不能获得真实的票据或无票据等情况,给经费使用和报销带来很多不便。
在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提高科研人员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激活科研工作者做好创新的领头人,就必须改革现有科研经费管理模式。
1.明确研究人员的报酬
毋庸讳言,多数科研工作者进行科研工作的动机,一是出成果,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和单位价值(包括评职称的需要);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和自己的知识获得一定收入。获得一定收入是项目研究人员申报和完成科研项目最直接的原因,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对科研工作者智力付出应有的尊重(没有劳务收入的情况下采取各种违规方式套取资金让科研工作者的自尊受到极大伤害,也担惊受怕)。因此,通过改革来顺应这些合理的需求,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和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至于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规范项目研究人员的劳务报酬,可以再行研究。如可以按照项目经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可以根据项目经费的多少考虑比例累进递减的方式;可以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成果的重要程度确定;还可以对部分项目直接以购买劳务成果的方式,在项目完成验收后购买成果等等。笔者较为赞同在严格预算成本的基础上直接支付报酬购买科研项目的成果。
2.增加项目经费预算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公开、透明是增加预算科学性的有效方式,改变科研人员只能被动接受项目经费预算的现状。可以考虑在立项时在评委中增加财务人员,也可以考虑在严格审计的基础上,项目经费可以申请追加、调整等措施,以充足的资金保证项目研究成果达到预期标准。
3.增加经费使用的自主性
只要是用于项目研究,包括项目立项前的调研等费用,在总预算范围内可以自主在用途上进行调整,不必报请任何部门和个人,项目负责人可自主确定。为了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可以考虑在项目组成人员中吸纳财务人员加入课题组。
4.严格开支范围
除了明确的劳务报酬直接领取外,严格项目经费在研究中的使用范围,所有支出都是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对将项目经费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将严肃处理,如可以采取扣除劳务报酬、罚款、按律追究相关责任等措施。
责任编辑 何志玉
Some Reflections on Finance Management for Scientific Research——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ndard Management of Finance
DING Zuo-mei
(Guiyang University, Guiyang, 550005,Guizhou,China)
Now it is found that regarding scientific research budgets, there exist some problems on its system, use and management, and understanding. These problems not only had great negative impacts on the activenes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but also led to striking conflicts in its management. This paper tried to describe and analyze the fact that only abiding by the principle of keeping our feet on the ground and respecting the objective and actual reform can we motivate the activenes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reach the goals of standard management.
scientific research budgets; standard; reform
2016-03-11基金项目:贵州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黔科合K字〔2015〕2014-1号)阶段性成果。
丁作枚(1968-),男,贵州遵义人,贵阳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财政税收。
F234.4
A
1673-6133(2016)03-0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