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目标下的高职院校音乐艺术课程构建设想

2016-03-18 19:0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设想立德树人构建

杨 昊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系 广东 广州 510405)



“立德树人”目标下的高职院校音乐艺术课程构建设想

杨昊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系 广东 广州 510405)

摘要:艺术课程是美育教育实施的主体,而音乐艺术课程则是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音乐艺术为美育教育手段,就是要借助于音乐的情感性特点来最大限度地感染学生,使他们内心产生美感,能够识别美,创造美,逐步培养他们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和文明习惯,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关键词:音乐艺术课程;构建;设想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次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事业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审美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艺术教育则是审美教育的核心和重要途径,而音乐教育又是实施美育的重要手段。音乐是情感的艺术,最善于以情动人。在高职院校中向学生传递和渗透音乐艺术的美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途径。

一、 音乐艺术课程在高职院校开设需要注意的现状问题

根据本课题组的调研情况看,目前美育仍然是高职院校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具体表现在学校教育中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系统的课程设置,教学资源匮乏,没有相应的师资支持,缺乏统筹整合。

(一)缺乏系统的课程设置体系

“美学”课程或者“审美修养”课程并没有出现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没有接受审美教育或者美学知识教育。即便是有些高职院校开设了相关音乐艺术公共选修课程,也是基于某些老师的兴趣爱好,由于没有强制规定和考核,基本上仍然处于散漫、自由状态。从调研数据来看,由于领导重视程度不高,大部分高职院校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美育主管部门、师资队伍、教学计划,缺乏系统合理的课程设置体系

(二)美育资源匮乏,师生美育意识淡薄

据调查,高职院校部分有能力从事音乐艺术课程教学的老师一般被分配到了辅导员、学生处、团委这样的岗位,实际工作与其自身所学专业相距甚远,即便可以对学生进行相关美育的渗透,也是出于某些原因指导学生参加一些音乐赛事,所能受益的学生也是少之又少,使得这些专业老师的长处不能尽情发挥,专门从事美育教学的老师几乎不存在。

大部分高职学生对美育课程漠视,究其原因,许多高职学生有一种固有的“专业为本”的思想,认为选择职业教育就是为了学好一门专业技术将来能够谋得一份不错的工作。从而把学习的主要目标只是停留在专业技能的掌握上,认为美育的学习跟自己的就业及未来发展毫无关系,对美育教学不渴望、不憧憬。 学校教育中对专业知识的一味强调和审美教育的长期缺失,导致部分学生根本不懂得需要通过提升自己的审美修养来健全人格,完善自我。他们不懂审美、无意识美化自己,情商低下,不善与人交往,不懂得表达,综合素养缺乏,腼腆害羞,创造性思维差,遇到挫折特别容易产生极端情绪。

二、 高职院校音乐艺术课程的开设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作用

21世纪的人才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身心和谐,人格健康,具有协作精神,富有创造性。“立德树人”的目标即是在培养学生掌握文化知识的同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与此同时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艺术课程是美育教育实施的主体,而音乐艺术课程则是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音乐艺术教育是促进学校美育工作的需要

音乐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音乐艺术美育具体指的是:利用音乐的本质特征,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美育功能,以音乐为媒介和实施手段对学生进行一系列的审美教育。情感性是音乐的最重要属性,以音乐艺术为美育教育手段,就是要借助于音乐的情感性特点来最大限度地感染学生,使他们内心产生美感,能够识别美,甚至是创造美,逐步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习惯,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音乐艺术课堂教育成为学校美育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二)音乐艺术教育是提高美育育人功效的需要

音乐艺术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主要体现在:

(1)声音是音乐的重要表现手段,音乐的鉴赏需要学生具备听觉的审美能力。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培养自身的各种能力,包括判断能力、感受能力、想象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2)音乐能够陶冶情操,培养审美情感。古今中外经典的音乐作品,都是创作者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各种审美体验,创作者通过音符、节奏、旋律、和声、音响等来表达思想感情,抨击社会不良现象、歌颂美好、扬善抑恶等。这一系列的情感交融,极容易引起受教对象的内心共鸣,让思想情感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3)认识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音乐无不体现着特定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社会生活和内心的情感,所以,通过音乐艺术的美育熏陶,我们能让受教学生深刻地认识到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的人们的社会生活本质,借此来充分地激起他们对于生活的理解与热爱,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以及对理想的执着追求离不开现实的努力和奋斗。

综上,音乐艺术课程在高职院校的开设,意味着能使学生们丰富自身文化底蕴、扩大文化视野、提高综合素养,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美育的熏陶。

三、 “立德树人”目标下的高职院校音乐艺术课程的开设与实施

音乐艺术课程作为学校美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想借助于音乐艺术的美育功效,向高职院校学生进行音乐美的情感渗透,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提升他们的人格、修养和气质。

(一)音乐艺术课程的开设形式

音乐艺术课程是在内容、结构和目标上寻求综合改革的一门课程,它不仅仅是音乐学科的理论知识,它应该是音乐、舞蹈、合唱、指挥、律动、演奏、欣赏、表演、实践、创作等多种艺术表现手段的综合。具体在开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以下的一些课堂形式:

(1) 鼓励学生们在课堂上主动唱和演。利用音乐旋律的发展自设故事情节和剧本,采用律动、肢体表演、媒体播放等全新的方式,巧妙引入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活跃课堂教学气氛,充分满足学生“自我认知”的需要;

(2) 通过感知音乐旋律,深刻了解不同音乐的时代和地域背景。选取一些具有明显地域风情的音乐体裁,可以是歌舞、音乐剧、器乐、表演等等,借助于多媒体或图片或视频展示给学生,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大自然的风光、民俗风情的巨大魅力,从而培养他们产生热爱大自然,尊重民族文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美好情怀。

(3) 投入实践,表现和创造音乐艺术。在感知音乐旋律和内容的基础上,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根据旋律的节奏特点,运用肢体语言的律动来进行舞蹈或表演的再创作。让学生在创作和互相表演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体会分享与合作的快乐。其目的是在学生已经充分感受音乐内涵的基础上,让他们在这种再创作的过程中感悟音乐的旋律和内涵,引发创造性的思维,满足自我发展的需要。

总而言之,在创新设计的音乐艺术课堂教学中,让学生主动去获取音乐的相关知识,通过音乐艺术知识的渗透融合自身专业,充分地激发出学习各门学科的兴趣,进而达到提高综合能力的目的。

(二)创新音乐艺术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学生永远是课堂学习的主体,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开设音乐艺术课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时时考虑学生对于音乐内容和形式的可接受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他们的可行性途径。

音乐课堂教学如果单凭说教式的讲授,势必枯燥乏味,学生没有了兴趣,那么音乐审美教育的目的便难以达成。我们需要充分地调动学生的耳朵、眼睛、大脑、心灵去尽情领略音乐的艺术美,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为前提,鼓励他们参与音乐艺术实践,在实践中感受美、发现美、创造美。

其次,我们要充分借助现代教学手段,为学生直观生动地展示音乐的内容与体裁,理论联系实际地运用启发式教学,营造积极、良好的音乐艺术教育氛围。为了让学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课堂体验,我们的音乐艺术从教人员最好能够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来现身说法,在课堂内亲身示范,比如通过教师的演唱、演奏、舞蹈、表演等使学生内心对授课老师产生一种极大的认同感,甚至是崇拜感,让他们自然而然地融入到教学中来,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果。

最后,我们要紧密联系高职院校大学生们的生活与专业实际,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不同,积极调整音乐教学内容,使音乐艺术课堂更好地融入到学生实际的学习生活当中去,引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另外,我们还要引导学生在专业知识学习课外之余,多去阅读、欣赏中外名家的经典作品,有选择性地去参加一些有益的艺术实践活动,真正地丰富自己的大学校园文化生活,使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的提升。

(三)音乐艺术课程与不同学科的相互渗透性教学

高职院校音乐课程与其他方面课程的相互渗透,是“立德树人”的美育目标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在教学实践中,音乐课程与其他方面课程的相互渗透具有可行性,我们要积极、深入地探索音乐艺术课程与其他学科课程的教学融入。善于挖掘不同学科中所蕴涵的丰富美育资源、结合音乐艺术的美育教育手段,将高职院校学生的美育育人功能充分地得以体现,更好地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功效,促进高职院校美育的改革与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2015〕71号)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在科学构建美育课程体系中明确要求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其中,职业院校美育课程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将使高职院校教育的审美属性日渐突出,而美育作为一股新的生机活力,为高职人才培养注入了新鲜的原动力。

参考文献:

[1] 张飞龙.音乐研究与教学探论[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

[2] 吴跃跃.学生音乐学习心理研究[G].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

[3] 郭声健.艺术教育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潘志和)

收稿日期:2016-05-20

基金项目:《基于“立德树人”目标下的高职院校美育教学研究》(2015年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一般课题,课题编号15Y64)

作者简介:杨昊,女,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按艺术设计系讲师。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08(2016)02-0084-04

Thought on Music Art Cour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YANG Hao

(Guangzhou City Polytechnic, Guangzhou 510405, China)

Abstract:Art course is the main part of aesthetic education, within which music art cours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components. If we taking music art as a means of aesthetic education, students will be influenced by the affection of music. They could produce aesthetic perception in themselves and be able to tell and create beauty. Their ideological and moral senses will be improved and civilized behaviors could be formed, so as to help improve the overall health of students′ physical body and soul.

Key words:music art course; construction;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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