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明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62)
●学术新探●
农村社区教育融入治理理论的功能初探
徐小明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62)
发展农村社区教育是培养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具体方略。我国农村社区教育主要由政府统筹和引导,这种自上而下的传统管理模式不利于受教育者自主性的发挥,学习积极性难以调动,自主学习需求不强,对于社区教育的参与热情不高,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缓慢状况难以突破。治理理论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起源于西方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视域,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方式,强调自由的价值,彰显了公共性,推崇诉求的多元化。将治理理论纳入农村社区教育视野,有利于调动农民对社区教育参与的积极性,完善农村社区教育的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社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治理;治理理论;农村社区教育;功能;策略
农村社区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培养新型农民,进而达到促进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全面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教育部等七部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的意见》简明扼要地指出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创造性地将“社会治理”的理念纳入“社区教育”的范畴,且将关注点从城市延展到了农村地区,将城市与农村社区教育的建设共同视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石。
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社区教育发展以政府主导的传统管理模式为主,存在农民自身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和内在学习需求动机不足、农村社区教育本质认识及发展方向不明确、管理机构不规范、社会组织缺席等诸多问题。将治理理论中的自由、自主、自治的思想融入农村社区教育体系的发展与实践中,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同时可以使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更加贴近农民自身需求,提升农村社区教育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本文尝试根据中国农村社区教育和治理理论各自的特点,分析其相互结合之后能够起到的功能及作用,促进农村社区教育与治理理论的“迈向交集”,在农村社区教育发展中“窥见社区教育以及学习型社区创建当下所存在的疲软乏力现象”,发现农村社区教育中“社会治理、社区治理理念的‘增力’源泉”[1],并尝试提出合理化的实施意见。
20世纪90年代初期,治理理论在西方国家开始兴起,随着其不断扩充和发展,现已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社会管理的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对“治理”做出的界定是比较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的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2]中国学者曹胜从后现代主义的角度概括出治理理论的三个共同特点:解构是治理理论对现代性政治的批判;多元是治理理论的后现代性政治表达;合作是后现代语境中治理理论的建构路径。[3]可见,治理理论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方式,强调了自由的价值,彰显了公共性,推崇诉求的多元化。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管理方式,治理理论重在寻求政府、社会与市场三者之间更为平等的合作与互动,通过对各种力量和资源的调动,建立善治的社会体制,从而达到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而社区教育正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形式之一。社区教育的发展正从我国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逐步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延伸和推进。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可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承载着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学习型社会等重要使命。农村社区教育不仅仅包括农村地区的社区学校这一个载体,而是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所组成的综合教育体系。但是,由于各地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社区教育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正在遭遇体制、机制、社会舆论环境等种种障碍,发展进程十分缓慢。
现阶段,农民本身自主学习的需求较弱,生活目标较为单一,缺乏社区教育的主动参与、自主管理意识,当地一般不具备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农村社区教育组织者通常来自外界,管理模式以政府统筹、政府支持、政府扶植为主。[4]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信息的流动性不强。农民在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方面的真实学习需求难以成为开展社区教育的实施依据;政府开展社区教育的想法和信息也难以得到农民的积极响应。组织者和参与者之间缺乏沟通,使农村社区教育的推进和发展更加艰难。这一现状呼唤农村社区教育的管理不能单以政府导向为主,应该通过对话、协商、谈判等多元途径,让农民参与到农村社区教育的治理中来,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并建立共同解决教育问题的组织网络,形成相互合作、资源共享的机制与组织结构,共同管理农村社区教育的相关事务。
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社区教育发展存在社区管理制度不规范、社区主体自治管理意识薄弱、社区资源匮乏等诸多问题。[5]戴维·H·罗森布罗姆等认为:“缺乏公民参与会降低政治体系的代表能力和回应能力,会侵蚀民主国家的公民精神从而导致公民的疏离,公民参与则会有助于促进公民对政府的理解,有助于政治社群意识和政治整合意识。”[6]中国农村社区教育融入治理理论,将有助于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更加贴近农民需要;提高农民对农村社区教育内涵及外延的理解程度,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促进农村社区教育管理机制的合理化发展与完善;助力社区教育诸多功能更加有效的发挥,进而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推进农村地区的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贡献;实现基层学习型组织的发展,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一)增强农民参与农村社区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治理理论主张的治理主体多元化和治理机制弹性化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政府举办农村社区教育的单一管理模式,将农民、社会组织、学校等多元主体均纳入当地社区教育管理体系,使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主体——农民,从被动参加变为主动参与,提倡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社区也将由此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农民提供将自己真正感兴趣的学习内容、喜爱的学习方式、合适的学习时间等信息及时反馈给社区学校的机会,使农村社区教育活动真正成为农民自己选择的一种休闲方式。除信息的交流与反馈外,治理机制的弹性化允许农民亲自参与社区学校的管理和组织工作,使农村社区教育的主要参与者不再是被动接受来自政府规定的社区教育的灌输,而是可以主动参与学习内容的选择、授课形式的设计和组织方法的规划,为当地社区教育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将社区教育活动变成一种“自己的活动”,让农民真正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
(二)促进农村社区教育管理机制的合理化发展与完善
治理理论的融入对于农村社区教育来说也是一种“利益主体相互选择、协作”的过程。在农村社区管理中存在着政府、农民、村集体组织、非官方组织和社区组织等多个治理主体,各利益主体在参与社区管理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政府负责宏观调控、提供资源和咨询服务,农民参与管理、决策、执行具体事务并负责监督,村集体组织有义务改善物质资源、提升社区管理水平,非官方组织扮演宣传、引导、促进各方利益主体相互协作的角色,社区组织负责维护社区利益、开展培训活动,并进行信息的传递。[7]每一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各自的或共同的利益,需要找到一个多元主体利益共赢的契合点,这就要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协调,建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的互利关系,共同为农村社区教育的建设付出自己的努力,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在这种互相牵制又互相监督的氛围下,有利于实现农村社区教育管理机制的合理化发展与完善。
(三)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治理理论主张政府与公民良好的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治理理论在农村社区教育领域的运用有利于促进其实现突破性发展,使更多的农民积极参与教育活动,更好地实现其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而增强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李政涛教授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教育尺度”与教育基础》一文中提出:衡量国家、地区的发展,除“政治尺度”、“经济尺度”、“文化尺度”外,还需要一把“教育尺度”,以“能否促进并实现人的生命成长和发展”来权衡发展战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8]治理理论融入农村社区教育,“以人为本”帮助农民有机会参与终身教育活动,实现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更加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和潜力,将空余时间更多地投入到有意义的学习活动中去,用知识武装头脑,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政治参与意识,为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地区创造更多的财富,促进整体的管理机制更加和谐有效的运转,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动力量。同时,农民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基层学习型组织的构建,对于学习型社会的整体推进和形成将起到不可缺少的基石作用。
农村社区教育是发生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一种培养人的教育活动,以农村社区为依托,以包括在乡劳动者、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等在内的全体农民为教育对象,致力于全体农村社区成员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精神文化的建设。[9]可见,农村社区教育与城市社区教育相比更加具有基层性、全民性和公益性的特点,不能将现有的城市社区教育发展模式拿来简单复制。同时,社区教育又与正规学校教育存在本质性差异,社区教育的发展需要更加与时俱进、灵活丰富、贴近生活实际,发展农村社区教育更不能将传统学校教育的模式拿来简单套用。治理理论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运用既要兼顾中国农村地区现阶段的特殊性,又要根植于社区教育本身的特点,同时合理发挥治理的特点及优势。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在主导的同时缓慢放权实现自理
农村各地社区教育差异较大,发展极端不平衡,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地区社区教育发展水平也较高,但还有很多地区在社区教育方面尚未发展起来。此时如果过早地放弃政府的职责,将发展任务全部下放给民间组织任其自由管理,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是十分不利于社区教育发展的。即便是农村社区教育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地区,政府也必须肩负起主要职责,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义务。政府的主导作用不能轻易改变,但是执政的理念和方式需要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加以改善和转换,把执政重点放在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统筹规划、确定发展任务、明确任务目标、搞好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政策保障、实现村民满意等层面。[10]政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转换自身的角色,赋予社区和农民更多的权力,更多地培养农民自主管理的热情、能力和信心。政府在主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搞好公共服务、推进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稳定,实现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逐步实现减政放权,让更多的参与主体参加到政策的决定和实施层面中来,形成政府统筹、多元主体、共同目标、协同治理、农民满意的新格局。
(二)努力实现多元主体相互配合,共同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治理理论中的多元主体不仅包括政府和农民,学校、民间团体、社区都应该积极加入其中,共同为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首先,在人力方面,针对目前社区教育人手普遍不足的状况,各正规学校可以鼓励在校教师及离退休人员走进社区教育课堂,担当教学和组织工作;农民在闲暇时间也可以做社区学校的志愿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出一份力。其次,在物力方面,社区教育所需要的场地、课程材料、硬件设施等除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置办采购外,也可以动员各方力量多方筹措,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共享。如学校校舍在假期可以提供给社区学校使用,学习者自备学习材料等。在财力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教育的重视,承担财政投入的主要部分,其他主体更应该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如鼓励村镇的本土企业向社区学校捐款,出售学习者的优秀学习成果以资助学校建设等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实现各利益主体的互利共赢,促进农村社区教育的良好发展。
(三)提升农民主人翁意识,提高学习与自理的主动性
农村社区教育中的主要参与者——农民需要增强学习和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形成公民意识,培养社区精神,提高生存与发展技能,积极争做自己的主人。首先,在学习态度上进行转变。不能过早否认自己的学习能力,不给自己参与学习的机会,要意识到学习是一种终身性的活动,“活到老,学到老”,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主动学习新技术。其次,在教育内容和形式方面,主动将自己想要学习的内容告知农村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并提供自己愿意接受的合理化教学形式和能够参与的学习时间,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配合社区教育的组织者顺利开展教学。最后,在学习活动的组织上,形成“主人翁”意识和社区精神,尽自己所能为当地社区教育的发展献言献策,并担当志愿服务,在闲暇时间共同维护社区学校的教学秩序、环境卫生等,并积极为社区学校做宣传,鼓励更多村民加入到农村社区教育中来。
总之,在这个知识与信息爆炸的时代,学习了解和使用新事物、新知识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终身学习将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是每一个个人、组织和社会的迫切需要。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开展农村社区教育,无论是对于广大农民,还是对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农村地区社区教育存在发展不平衡、农民受教育意愿不强、政府引导乏力、管理效率不高、社区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等诸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治理理论可以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解决思路,为农村社区教育取得突破性发展提供可能。在农村社区教育发展中贯穿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自组织的多中心治理、社会合作网络体系的构建[11]等治理理念,可以有效激发农民对农村社区教育的参与热情,提升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对于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都具有重要意义。
[1] 高志敏.迈向交集:论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J].教育发展研究,2015(23).
[2] 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3.
[3] 曹胜.解构、多元与合作——后现代主义语境中的治理理论[J].中国行政管理,2008(5).
[4] 霍新怀,张倩,王慧英.教育治理理论视域下的我国社区教育发展转向[J].中国成人教育,2010(17).
[5] 袁满,姚峰.治理理论在提升我国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的应用[J].湖南农业科学,2013(1).
[6] 罗森布鲁姆,克拉夫丘克.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 慕彦瑾.农村社区教育的功能探析[J].教育探索,2007(9).
[8] 李政涛.中国社会发展的“教育尺度”与教育基础[J].教育研究,2012(3).
[9] 代伟,张志增.试论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策略[J].职教通讯,2011(23).
[10] 陈乃林.创新社区教育治理体系略论[J].职教论坛,2014(15).
[11] 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2).
Thinking of Function and Strategy of Mixing Governance Theory into Chinese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XU Xiaoming
(The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and Adult Education, Faculty of Educ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Developing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is the main way to build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nd cultivate new type of farmers. It is the concrete strategy of establishing lifelong education system as well. Nowadays, Chinese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develops slowly and mainly guid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top-down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autonomy of the educated. Besides it is difficult 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learner. The enthusiasm for the participation of community education is not high enough, so the slow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is difficult to break through. Governance theory began at the 90's in the last century, it is a new public management perspective, breaking the traditional way of thinking, emphasizing the value of freedom, highlighting the public, pursuing the diversity of appeal. Mix the theory of governance into the view of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can help 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 community education, improv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and promot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
Governance; Governance Theory;Rural Community Education;Function
2016-03-05
徐小明(1993-),女,汉族,辽宁沈阳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
G779
A
2095-5987(2016)03-00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