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萍
【摘要】 目的 分析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对慢性丙型肝炎(CHC)的疗效及经济性。方法 96例CHC患者, 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各48例。对照组采用重组干扰素(IFN)联合利巴韦林治疗, 观察组采用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比较两组疗效及经济性。结果 经过48周的临床治疗后, 观察组早期病毒学应答(EVR)率、持续病毒学应答(SVR)率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无应答(NR)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平均治疗费用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CHC的临床疗效更佳, 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 慢性丙型肝炎;干扰素;利巴韦林;疗效;经济学
据统计, 近年来CHC呈现全球性流行趋势, 其患者已逾4000万, 其中约有20%~30%的患者可最终发展为肝硬化, 甚至肝癌, 严重威胁患者健康[1]。联合应用干扰素及利巴韦林是治疗CHC的标准方案。本研究选择本院收治的96例CHC患者进行分组研究, 对比PEG-IFNα及IFN联合利巴韦林的疗效情况,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14年1~12月收治的96例CHC患者, 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各48例。纳入标准:符合《丙型肝炎防治指南》[2]中CHC诊断标准;谷丙转氨酶(ALT)正常或者升高(在正常值10倍以内);知情同意。排除标准:哺乳期妇女或者妊娠期妇女;治疗前6个月内应用免疫抑制剂或者抗病毒药物者;合并恶性肿瘤者;合并代谢性肝病、药物性肝病以及自身免疫性肝炎者;合并严重肾、心、脑疾病者。对照组男26例, 女22例;年龄19~72岁, 平均年龄(45.46±8.85)岁;病程1个月~9年, 平均病程(2.40±2.20)年。观察组男27例, 女21例;年龄22~70岁, 平均年龄(45.95±8.02)岁;病程1个月~8年, 平均病程(2.31±1.90)年。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对照组采用IFN(远策药业, 国药准字S19990013)联合利巴韦林(美大康药业生产, 国药准字H20003197), 药物用法及用量:皮下注射IFN, 600万U/次, 隔日1次;根据患者体重给予患者利巴韦林900~1200 mg/d, 口服。观察组采用PEG-IFNα(上海罗氏制药, 国药准字J20120075)联合利巴韦林。药物用法及用量:皮下注射PEG-IFNα, 180 μg/次, 1次/周;根据患者体重给予利巴韦林900~1200 mg/d, 口服。
1. 3 观察指标 两组患者均接受48周的临床治疗, 停药后随访24周, 比较两组临床疗效及经济性。采用EVR、SVR、NR三项指标评价患者临床疗效。EVR:治疗第12周时, 患者血清HCV-RNA的定量检测低于试剂盒的最低检测限度。SVR:治疗结束至随访24周, 患者血清HCV-RNA的定量检测仍然低于试剂盒的最低检测限度。NR:无应答。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患者EVR、SVR、NR比较 经过48周的临床治疗后, 观察组EVR 27例, SVR 19例, NR 2例;对照组EVR 15例, SVR 10例, NR 23例;观察组EVR率为56.25%(27/48),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31.25%(15/48),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095, P=0.014<0.05);观察组SVR率为39.58%(19/48),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20.83%(10/48),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002, P=0.045<0.05);观察组NR率为4.17% (2/48), 显著低于对照组的47.92%(23/48),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3.851, P=0.000<0.05)。
2. 2 两组患者平均治疗费用比较 观察组平均治疗费用为(5.62±0.15)万元,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1.03±0.21)万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3.224, P=0.000<0.05)。
3 讨论
3. 1 长效干扰素及短效干扰素的疗效分析 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是CHC的首选治疗方案。然而张泽敏等[3]报道指出, 采用IFN联合利巴韦林治疗CHC, 约有>20%的患者不会出现应答效应, 且停药后6个月复发率达30%~50%。由此可见, IFN联合利巴韦林对CHC的临床疗效多不甚理想。本研究观察组采用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 治疗48周后, 观察组EVR率及SVR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与黄志泳等[4]研究结果一致。究其原因可能为, PEG-IFNα内干扰素及聚乙二醇以共价键结合, 可有效提高干扰素药代动力学性能, 降低药物免疫原性及肾小球滤过性, 促进药物稳定性, 延长药物血清半衰期, 从而达到持续杀灭、抑制病毒, 提高药物临床疗效的目的。
3. 2 长效干扰素及短效干扰素的经济性分析 治疗48周后, 观察组平均治疗费用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与茅雯辉等[5]研究结果一致。本研究受人力、物力及时间限制, 未对其远期经济性进行评价。然而, 茅雯辉等[5]对IFN及PEG-IFNα进行成本-效果分析发现, 与应用IFN的患者相比, 应用PEG-IFNα患者的期望生命年更长、总医疗费用更低,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尽管48周内观察组治疗费用更高, 但是从长远来看其经济性可能更佳。
综上所述, 联合应用长效干扰素PEG-IFNα及利巴韦林治疗CHC临床疗效更好, 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剑萍, 关玉娟, 洪文昕, 等.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疗效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实用肝脏病杂志, 2014, 17(2):149-153.
[2]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肝病杂志, 2004, 12(4):194-198.
[3] 张泽敏, 于兰芳, 李一鸣, 等.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联合利巴韦林联合熊去氧胆酸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临床疗效评价.世界华人消化杂志, 2014, 22(7):1005-1009.
[4] 黄志泳, 罗林, 杨少琼.探讨α-2a聚乙二醇干扰素注射液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肝的疗效.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 2015, 37(1):41-42.
[5] 茅雯辉, 陈文, 魏来. 聚乙二醇干扰素a-2a与普通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经济学评价.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12, 1(1):6-14.
[收稿日期: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