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多元化探究

2016-03-16 18:55牛丽军
文教资料 2016年15期
关键词:多元化评估评价

牛丽军

(河南工程学院 外语学院,河南 郑州 451191)

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多元化探究

牛丽军

(河南工程学院 外语学院,河南 郑州451191)

自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高等院校与国家权力、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变化及高校层次、类型、能级、形式的多样化,迫切要求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模式的多元化,构建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高校质量评价体系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多元化

引言

自2002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大众化发展阶段,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高等院校多样化的分层分类发展,使得教学质量的提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教育兴国、教育立国和教育强国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下中国的战略诉求。

教育部实施的高等教育评价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为评估方针,旨在促进社会与政府的监督、高校的自我评价与改建,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与质量。

目前,第一轮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已经结束,高等教育发展走入转型并开始向大众化阶段深化时期,如何在数量扩张中保持和提高质量,如何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制度和原则,既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构建的需要,又符合我国目前高等教育质量多元化和院校发展多样化的现实,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实施成败的重大前沿攻关课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和核心所在。

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质量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2003年,教育部启动五年一轮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它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历史时期,教育部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自实施以来,评估工作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在政府层面,评估工作在高等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方式、手段等方面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在高等院校层面,评估工作在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加强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微观的教学活动层面,评估工作不断强化了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基本使命,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教学或教学服务,从根本上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但是,任何评估都是在有限理性的限制下进行的。就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的实施过程而言,出现了以下问题。

首先是评价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开展的基准,是评价工作科学化的基本体现。其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评价指标体系“大一统”,分类指导的思想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第二,过多地关注资源的投入,忽视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第三,部分指标内涵重叠、模糊、不清晰。其次是对评估的组织与实施的批评。第一,行政色彩太浓,对高校干预过度;第二,部分高校诚信缺失,在迎评中造假,谎报成绩,助长形式主义作风;第三,评估成本过高,浪费资源,给高校德育工作产生负面的影响。最后,在评价的结果上,评价结论区分度不高,与现实不符。另外,盲目对待评估结果并导致评估工作异化的现象比较严重。而且,评估结束后的整改阶段往往流于形式,评估中提出的意见难以被真正采纳、落实,评估工作中缺少必要的、科学的监督环节。

二、造成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困境的成因分析

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中有的是观念和认识层面的,也有的是机制和操作层面的。实事求是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是进一步做好教学评估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究其原因,其一,评价标准同一,在导向上产生歧义;其二,部分高校或地方心理压力过大,心态失衡;其三,进校考察形式复杂,考虑学校特点和专家自主性不够;其四,关键性指标难以测量,某种程度上迫使多元化的高校办学“趋同”;其五,“优秀率”居高不下,与我国高等教育实际不相吻合;最后,主体缺位,学生在质量评价活动中消极被动,缺乏必要的参与。

三、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议

鉴于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高等教育、高等院校和社会群体的关系发生的变化、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复杂化,由单一的学生质量评价体系向多元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转移,构筑以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全面系统评价为基础的长效性制度保障体系,既是高等教育的诸多功能和高等学校三大职能使然,又是世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还是学生质量获得根本保证的必由之路。

(一)评价主体多元化。纵观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模式的改革,虽然起点不同,但都朝着一个大致的方向迈进:国家权力、市场与院校自治三种力量相互牵制、相互补充,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中发挥均衡的作用;政府、高校和社会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中分工协作,学校自主管理,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参与监督,共同承担高等教育质量监控职责,我们可以称之为多元平衡型模式。多元平衡型模式能有效地协调多元主体的利益需求与价值冲突,并在国家权力、市场逻辑与院校自治之间达到平衡,是一种理想形态的质量评价模式。

首先,高等教育及其质量关系着国计民生,因此,政府在质量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然而,在“大市场、小而能政府”的经济思想的影响下,政府可以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引进市场竞争和责任机制。一方面政府迫使高校走出象牙塔,面向市场,减少了自身的财政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减少直接干预,其管理行为主要停留在宏观调控的层面上,用以保证国家的高等教育基本利益并预防市场失灵的出现。也就是说,政府从传统的高等教育提供者转型为监督者,从单纯的管理者转型为公益服务者,实现从最初的直接“做评价”转变为间接“管评价”。

其次,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实践看,高校的自我评价和改进已经成为高校内在的一种迫切的自我需要。那么,高校应该如何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及对行政部门的依赖性,履行“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权力,进行教育质量的自我评价和保障呢?借鉴国内外的经验,高等院校须强化主体意识,在学校内部建立起质量控制的自我评价和保障体系:其一,高校管理部门的职能:运行质量监控是校内管理部门监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其二,教师评价:改变高等教育评价中教师被忽视的状态,重视他们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评价的重要作用,激励他们参与高等教育评价;其三,学生评价:激发学生积极参与评价的热情,引导并指导学生参与评价,给予学生参与评价的权力,并注重学生的发展和生活的多样化需求,实施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

最后,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的建设中,社会的评价应该成为一个关注点。社会通过媒体、网络和专业社会评价中介机构等渠道参与高等教育评价。专业化的评价机构运用专业化的评价理论和评价技术与方法来平衡各社会利益群体的不同评价目标取向。建立相对独立的中介机构的趋势是政府既要尊重、保护高等学校对办学自主权的需求,又要实现自身对高等学校的宏观控制的结果,这同时也是未来雇主、高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大众等多方利益团体共同关注高等教育所决定的。社会应该从对高等教育评价随意地品头论足,转变为基于社会发展需求对高等教育评价进行科学的评价和合理的诉求,即实现从“论评价”到“评评价”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转变。

总的来说,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应由政府监控、高校自我评价、社会评价三方面组成。因此,应建立由政府、学校、社会共同组成的多元主体质量评价体系。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建立作为评价依据的各类教育质量标准,间接组织高等学校的评价活动,进行质量保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等,并逐步形成制度。高等学校作为内部评价的唯一主体,对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控制和自我评价负有责任。就社会评价而言,应大力推进非政府性的中介评价机构,通过立法对之进行引导和规范,促进社会评价的健康发展。

(二)评价对象多元化。大众化阶段,我国高校的层次、类型、能级、形式由单一走向多样,已是不可逆转的全球化趋势。多样化发展着的高等院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不同规格的人才。由此,各高校的具体职能、存在的价值也不尽相同。因此,高等教育评价的对象应该呈现多样化。例如,根据评价院校的不同,会产生研究型大学评价、教学科研型大学评价、教学型大学评价、新建本科院校评价、高职高专评价;根据评价领域的不同和高等学校的多元化职能,也会出现培养人才领域的教育教学评价、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教育研究评价、直接为社会服务领域的社会服务评价。根据高校所设的院系和专业的不同,会形成多种专业评价。这些评价之间存在类型和层次的区别,它们既可以完善高等教育评价系统,又可以使高等教育评价向高度专门化方向发展。

(三)评价标准多元化。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学校的类型和层次出现多样化,它们在满足受教育者个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程度的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因此,对其评价的标准也应该是多样的。因为评价各类院校应该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为标准,所以在评价标准的制定上,应该考虑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需求。各高校各自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哪一类受教育者的需求,它涉及具体高校的各个方面要素,如:教育教学、管理运营、师资构成、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发展潜力等。二是国家和社会的需求。评价主体在制定评价标准的时候,对于高校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劳动力、科学技术等的要求,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当然,多样性并不意味着随意性。高等教育质量的多元化是建立在统一的基本质量标准基础之上的,即在国家规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使每个层次、每种类别的高等教育都办出自己的特色。另外,同一类型或同一层次学校在质量的评价上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能以质量标准的多样化来掩盖质量标准的统一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质量标准其实是多样化与统一性的结合。

(四)评价模式多元化。在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出不同质量标准之后,对不同高等教育机构开展评价同样需要不同的评价模式。基于不同的评价目的,评价模式也不尽相同。除了运用认证、审计和评价模式外,结合多元化的培养目标,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还可参考以下三种评价模式:研究型人才培养评价模式;综合型人才培养的评价模式;应用型人才培养评价模式。

结语

高等教育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个人成长中的权重日益彰显,国家、社会和民众对高等教育质量充满期待,同时对高等教育促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个人成长寄予极大的期望。这迫切需要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直面中国实践与现实问题,积极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指导当地高等学校评建工作、加强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中发挥作用,结合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兼顾多元的评价主体、多元的评价对象、多元的评价标准、多元的评价模式,适当吸引社会力量参加评价工作,使社会对高等教育加深了解并大力支持,构建起政府、高校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长效机制。

[1]史秋衡,吴雪.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2]张伟江,李亚东.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与评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3]章建石.基于学生增值发展的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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