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霞 张 建 毛刚强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贵州省党建扶贫的源起演进与历史贡献
孙兆霞张建毛刚强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贵州党建扶贫源起于上世纪80年代,是中共中央及贵州省委针对农村改革、脱贫解困与区域发展在当时实践交集平台上作出的体制性回应。经历了1986—2014年四个不同阶段的实践演进,积淀下加强党建扶贫工作自身的能力建设,以党建扶贫为基础平台,“主持公道”,落实惠民政策,促进村庄合作,构筑乡村治理的政治、社会、精神基础;以党建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减贫发展等珍贵的历史经验,为中国减贫事业和中国共产党承担其历史使命作出了贡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反贫困征程中凸显出的独特精神财富。从长远来看,也将成为夯实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伟大工程。
党建扶贫;赋权逻辑;社会行动能力
贵州党建扶贫源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但其历史前提则早在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初始阶段就得以萌生,并以一种历史主动性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形成中央与地方的互动,逐渐积淀,最终转化为行动领域的制度创新。其中,包含了三个直接导因,并内蕴着基础研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学术研究)、政策研究(行动指南)三个维度相嵌构的反贫困探索。
(一)中央和省委的使命担当与深入实地调查
1980年,新华社记者杨锡铃以《瑶山人民至今仍过着贫穷落后的生活——贵州省瑶山见闻》为题写了一篇调查报告;1985年,另一位新华社记者对贵州赫章县河镇乡一万多群众断粮等贫困情况,形成一份新华社总社《国内动态清样》急送到中央书记处,标题为《新华社贵州分社记者来电告急赫章有12万多户农民断粮少数民族十分困难却无一人埋怨国家》。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即时批示回应。*胡耀邦批示内容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a3f2f5990101le8q.html:分类.习仲勋年谱.《胡耀邦三赴贵州调研》;习仲勋批示精神见:《贵州官方新闻稿引习仲勋批示:用3个“!”表严重警告》,贵州日报,2014年5月12日。在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最早的省区之一的贵州,为什么贫困问题还如此严重?中央和省委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才能使贫困地区的人民早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为此,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从1980年到1986年,三次到贵州进行调研。
1980年10月,胡耀邦带领调查组,赴安顺、水城两个交通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县,以及处于麻山极贫地区的望谟县进行调查。
1984年1月,胡耀邦率领调查组,沿着滇、川、黔省交界处入黔,以红军当年走过的乌蒙山区农村为主。通过调查,胡耀邦提出中国改革开放及落后地区通过改革求发展的方针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不动摇的目标;提出“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的发展理念;提出“西部地区将是21世纪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强国的巨大基地”的战略思想。[1]
1986年春节前后,胡耀邦在滇、黔、桂三省(区)贫困地区调查。在贵州主要在黔西南石漠化农村地区调查。在调研总结时,胡耀邦提出,中央和省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到群众中去,到基层去,进行调查研究,不仅要形成一种好风气,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实现正确的领导,减少领导工作的失误,提高干部的素质,促进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针对落后山区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以来仍难以全面脱贫的现状,胡耀邦提出“要从理论上反思贫困地区深层问题。认为中央决策上有失误,责任在中央。主要是从实质上看,在不适宜大规模种粮食的老区、民族地区、边山区中的深山区、森林区、高寒区、北方荒原区,还强调以粮为纲,强人所难。这是违反经济学起码常识的。”[1]
中央对贫困地区发展问题的思考及深入实地调查以为政策制定构筑基础的执政路径,同样为省领导们所践行。1985年7月,新任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上任3天,即下乡调研。
这次调研,胡锦涛是带着习仲勋对新华社《清样》的批示来的,在即将离任的省委书记朱厚泽同志的陪同下,沿贵州境内乌蒙山区、滇黔桂石漠化山区调研16天。由此强化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因地制宜抓扶贫的思想,提出生态保护与抓住机会实现可持续减贫的观点,以及能驻村落地谋发展的中、初级人才培养路径的打造等实践工作思路。
(二)实证性学术反思及政策研究
对贵州贫困问题的关注从一开始就是学术理论与政策研究兼而有之的。这一工作也成为贵州党建扶贫工作创新前提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承担这一工作的,是在中国改革历史上极具特色并发挥过特殊作用的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简称发展组)。
发展组于1980年至1984年,先后五次到贵州做调研,并于1982年、1984年委托、联合贵州党政研究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中青年研究人员组成两个课题组,承接国家课题,以贵州改革和脱贫为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建议和帮助贵州中青年学者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于1985年2月举办“贵州省中青年首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暨经济体制改革研讨会”,深层次将贵州谋发展、思脱贫的内在活力调动起来。
通过对减贫与发展、改革关系的梳理,发展组首次提出贫困的系统性特征及贫困传递的恶性循环理论,并从理论上论证了扶贫政策上“输血不如造血”的命题。[2]1984年底,发展组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不发达地区开发基金的建议》。[3]
(三)两份中央文件及制度创新基础
198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通知》指出,“解决好这些地区的问题,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的根本途径是依靠当地人民自己的力量,按照本地的特点,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本地区经济的内部活力”。传达出了改革发展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首先摆脱贫困,在全局中处于同构性的历史定位的信息。《通知》将“脱贫”的领导责任,明确压在从中央到地方党政机构和干部肩上。
1986年1月1日,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将解决贫困问题提到了全局高度。特别是专门将中央、省、市(地、州)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工作,与农村整党和基层组织建设及致富增收的目标结合起来的要求,无疑成为日后贵州省党建扶贫工作的基本内容。
(四)对“党建扶贫”概念的梳理与界定
自1986年开始至今,贵州以省委决定,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安排省、市(地、州)、县三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扶贫工作队定点贫困县、乡、村进行扶贫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扶贫行动中,辨析并提炼出一个专有名词来表达其概念,实际上是一件极为困难,也存在无法廓清歧义的工作。
然而,贵州扶贫开发30年,客观上却又存在一个一以贯之的主导性施策行动,即党政主导的组织资源、人力资源配置组合的扶贫实践过程,而在已往的制度性表述中,这一块工作,特别是表征其内涵的内容是一直被遮蔽的。
作为30年一以贯之的扶贫实践,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主动的使命承担,又体现了体制、机制上一整套贯彻宗旨和执政理念的落地制度安排,及其在减贫实践中曾经作出的历史贡献。更为关键的是,当我们沿袭“党建扶贫”这一用词时,其概念的内涵可聚焦到中国反贫困事业中,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所在,党的干部培养路径所在,党的执政基础及合法性的社会基础如何夯实所在。
正是基于以上意义,本文将“党建扶贫”一词,界定为包括“定点帮扶、一村一大、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等不同名称所共有的本质 ,即由党委组织部门派遣下乡,专职承担扶贫工作和村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行动。
1986年2月,三千多人组成的扶贫工作队伍奔赴省内26个极贫县参与扶贫工作,成为贵州乃至全国大规模党建扶贫的历史起点,这一历程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一)1986—1993年:党建扶贫的肇始与制度定格
这一阶段按其组织特点及面临的减贫任务,又可分为三个时段:
1. 1986—1988年:贵州党建扶贫的源起及性质的彰显。根据1986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精神,贵州省制订了《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工作的指示》,决定对26个贫困县集中连片的1238个极贫乡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在胡锦涛同志的提议下,贵州省委常委会于1986年2月6日作出“抽调干部充实基层的决定”。原计划全省总共抽调3000名干部,实际最后一共抽调了3300人。当时确定的扶贫工作队的任务是:“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找准切入点,帮助地方制定脱贫致富可行的规划;协助当地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协助当地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其他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艰苦的扶贫锻炼,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人才。”
三年间,全省扶贫队成绩较为明显,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仅1988年一年,全省便有37617户农户脱贫。同时,艰苦锻炼为扶贫队员的成长打下了基础。[4]
总结这一阶段的特点,可以归纳为:(1)开创了贵州扶贫开发大规模、大力度、自上而下加强基层力量的历史。(2)以省、市(地、州)党委组织部牵头,为扶贫开发提供了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3)在物质资源较为匮乏前提条件下,依靠苦干实干,以调动和组织当地干部、群众为主体的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的机制创新。
2. 1989—1990年:体制转换及其特点。1988年,在听取了负责党建扶贫工作的省委组织部长龙志毅汇报之后,胡锦涛主持省委常委会,将由组织部门统一抽调干部组织扶贫队的形式,转变为由省级各部办厅等职能部门,特别是行业部门直接对口贫困县挂钩扶贫,协调工作转交农业厅负责,并命名此项改革为“定点挂帮”。
“定点挂帮”与之前“扶贫工作队”存在的体制之别主要表现为:定点挂帮由每个职能厅局各选派本单位人员下乡帮扶且包乡不变,每年换人不换点。优势是一对一长期帮扶,有稳定性。短板是各个点之间缺乏横向交流和纵向整合,党建扶贫的政治目标容易被破碎化且弱监督及体系化制度缺乏所消解。
3. 1991—1993年:党建扶贫为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提供第一推动力。1991年,贵州省发起了大规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争取中央给予以工代赈物质支持基础上,主要依靠数万名干部下乡,以党建扶贫方式,一手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手抓单家独户的农户普遍参与,通过合作攻关,大兴农田基本建设。从1991年到1993年,全省完成坡改梯面积161.2万亩,超过农业学大寨10年改土面积总和的60%。其中,46个贫困县完成122.4万亩。[5]
今天回望1986—1993年贵州党建扶贫走过的历程可以发现,其源起及应时而成均是为回应当时的问题。当时拥有的国力还不足以为贫困地区脱贫提供大量财力支持,有组织、大规模扶贫行动还缺乏条件的情况下,党建扶贫工作一经创生,即将重心放在强调以当地人和村庄为主体的脱贫能力提升;强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减贫和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强调自力更生,因地制宜与市场经济接轨,谋求发展的治本之策;强调党的干部受锻炼提升能力的方法、路径。
这应该是发展援助理论在地化、中国化的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如何反贫困的路径探索。这无疑是整合政治目标、经济发展、社会基础、生态理念、人的主体性等维度因素进行自上而下牵引的减贫与发展实践探索。
(二)1994—2000年:党建扶贫对开发式扶贫的坐实与修正
1994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将扶贫任务主要定位于造血式的开发式扶贫,以县为单位整合资源,以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为抓手,强调乡镇企业、商品流通、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生态移民的非农化发展。显然,这一转向强调的发展中心,客观上不能满足通过村庄治理、村庄合作达至贫困户在直接参与中的能力提高需求。
在八七攻坚后期,中央已经发现扶贫开发的非农化倾向对解决温饱问题裨益不大,更应注重村庄普遍合作的,基于贫困人口劳动致富的能力型发展。所以,1998年至2000年,以强调“扶贫到村到户”取代了“企业型项目优先”的取向。
而贵州在此期间,从一开始就将“党建+扶贫”的制度安排作为重要机制和载体加以贯彻,在“党建”方面,强调扶贫工作队以“动感情、动脑筋、动真格”的“三动”精神,力抓整顿“软、散、瘫”后进村党支部及村庄治理;在“扶贫”层面 ,又强调“扶贫到户”的温饱工程建设。因此,以“党建”抓基层组织建设,又以基层组织建设抓贫困户、一般农户都能普遍参与的农田基本建设、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工程。形成以党建促扶贫,以扶贫促党建的良性循环机制。
这一时期党建扶贫的体制机制,有如下四个支撑点:第一,建立专门组织,配备专门队伍提供组织、人才网络保障系统。第二,抓扶贫队员党建和农村工作、农业知识的培训及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培训。第三,抓党建扶贫制度建设。第四,抓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使全省党建扶贫工作有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和提升空间。
这四个支撑点的核心,即是能到村入户参与扶贫。而“扶贫到户”的聚焦,又要求农户间要以“合作能力+共同行动能力+农户公平分享”的机制实施。二者的嵌构,才能组合为一个村庄治理基础上的减贫平台,从而,也才能为脱贫实现目标奠定基础。八七攻坚期间,贵州减贫重在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以工代赈获得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成就,正是在这一制度逻辑中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贵州八七攻坚时期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的党建扶贫工作队制度的创立,为满足此平台内蕴的经济、社会规律的要求提供了根本的保障。
(三)2001—2010年:党建扶贫遭遇的挑战及其突破制度困境的努力
这一时期的扶贫攻坚,面临错综复杂的情况。首先,政策内含张力的挑战。《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将十年减贫发展界定为开发式扶贫与多项惠农政策并举的战略,形成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扶贫和“雨露计划”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扶贫战略。国家大量扶贫资金投向市场条件、产业基础、公共服务体系短板凸显的贫困地区。在此,“扶贫”与“开发”内在的社会政策公益性质与市场经济利润为先的张力,使天平向何方倾斜,从而寻求什么“路径”,无疑会成为扶贫开发工作中一个严峻的挑战。其次,扶贫对象及其所处环境问题形成对减贫工作的挑战。农村地区的“农民真穷,农村真苦,农业真危险”老三农问题,已经逐渐转化为“农民真老,农村真散,农业真脆弱”[6]的新三农问题。而新三农问题使基于村庄合作、村庄共识达成及村庄较强集体行动能力基础上的减贫能力提升受到极大制约。再次是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体制机制短板问题。长期以来,以上两个领域的制度安排一直存在资源碎片化、协调差的短板,而地方政府又被GDP指标、产业化指标裹胁,扶贫项目,特别是产业项目往往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村庄空壳”等多重因素挤压而走上了利用扶贫财政资源,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引入“龙头企业”、“让资本下乡”、“垒大户”发展产业,走一条“行政路径依赖”的路子。贫困群体和乡村社区在此减贫路径中失去的不仅仅是政策红利的分享,而且是社区社会生活能力、发展能力的进一步消解。
在这样的参照体系下看这一时期贵州的党建扶贫,终究不能独善其身,总体上也远离党建扶贫定位的初衷,异化为“项目扶贫”的附庸。但较突出的贡献是:第一,坚守在扶贫开发的“最后一公里”处,发现贫困乡村留守人员生活和生产的需求并不懈地进行解决问题的努力,“跑”来不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由于要求入村,因此较之其它方式,更多能关心和了解到民生困难。
(四)2011—2014年:党建扶贫注重综合施策及与精准扶贫范式结伴而行
当进入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随之并行,由此给贵州的挑战更为严峻:第一,全国11个特殊连片困难地区,贵州跨越了3个,而此时,剩下的都是些难啃的骨头。第二,“扶贫”与“开发”的内在张力如何秉性回弹、产业扶贫走向市场的产业积淀成本谁来支付、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缺位如何弥补等问题,将目标导向“标靶移位”路径依赖。第三,财政扶贫资金拟将更大规模投放,而另一面则是村庄社会进一步凋敝,乡村治理问题更加恶化的背景下,扶贫开发的主体也成为一个问题。第四,大水漫灌式的“普惠”扶贫与村庄合作能力、集体行动能力缺失状况的同构;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与返贫脆弱性同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分享缺乏公平透明机制,与村庄精英灰化、村党支部老人化、村庄无有效组织运行的同构,构成减贫工作的障碍。第五,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精准扶贫以来,从体制、机制上如何实现扶贫方式的转型,特别是按大扶贫的观念如何坐实“最后一公里”,党建扶贫责无旁贷地需要积极回应。
面对以上问题意识,贵州从党建扶贫的制度安排上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并遵循了经济规律、社会规律所昭示的“最后一公里”怎么扶、谁来扶的逻辑,也继承了80年代党建扶贫源起时的初衷与定位。重要内容可归纳如下:其一,2011年,针对村级组织涣散、村庄治理无序、村庄精英缺失等结构性问题,时任省委书记的栗战书重提“六个一”*“六个一”指的是:建强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完善一套好制度。的党建扶贫工作要旨,以第一书记和强队伍建设的方略,加强党建扶贫入村工作。[7]其二,系统性重建由省至县、乡的党建扶贫工作队下派工作体系及组织体系,为精准扶贫准备好了组织平台。其三,观念和认识上的努力。2011年,时任贵州省委统战部部长的龙超云,在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建议和直接支持下,在贵州搭建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团队和贵州本土专家团队合作研究平台,以“社会建设与反贫困”调查研究为专题,对贵州三大特殊连片困难地区扶贫开发体制、机制进行为时四年的调研,提出建立扶贫开发社会基础的前沿性观点,这些观点,在人大等一些部门的党建扶贫中发挥了引领作用。
(一)政治理论及价值取向视角下的超越性意义
从人类反贫困理论的价值取向视域看,阿玛蒂亚·森力主为了争取人的实质自由,政府有责任在社会公共领域提供每一个人起点公平的平台,以增进人的自由可行能力提供资源的思想;[8]罗尔斯关于为了分配正义,政府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干预分配的方式,以增强财富来源正义性的思想;[9]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交互理论中强调互为主体的行动者,包括政府作为主体构成的一元,对公共性应承担建构责任的思想[10]等西方思想大家们的贡献,都可以回应到国家与社会关系框架中对待反贫困的价值共识,是将捍卫人民的实质自由而必须的社会正义、社会平等的价值取向高置于对效率的追求之上,具有超越性意义。在此,贵州党建扶贫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与之高度契合,既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坚守,也是对社会正义与社会平等是人类获得最后解放的基石之马克思理论的彰显。
(二)在反贫困理论与行动研究中观层次的创新价值
赋权理论的理论预设,是援助者帮助、支持受援者,或称“案主”获得“权力”的过程。[11]其将贫困人口或群体界定为弱势人群,对案主进行“增能”的支持,以提高其获取资源的能力,是反贫困的合法性前提。[12]赋权理论在反贫困行动中的操作性具体体现是:第一,为凸显案主的行动主体性,从而使其被作为特定对象,作为一类专门的“问题”弱势人群以便于“赋权”,但这样,易造成社区内部的分裂和社区共同体瓦解。第二,以类别选择的问题意识为出发点,形成行动策略上的项目化模式。但特殊人群生存于多样性人群的社区之中,从而导致一经“类别选择”便会在点与面上造成逻辑困境,以个别特殊人群的问题遮蔽社区共同面对的更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遮蔽共同利益的一致性。第三,赋权理论的“援助者”从资源来源到目标定位均具有“项目的单一性”。其中观理论的问题框架预设与微观操作的策略排它性功能均存在共同的内部张力,操作层面一旦把握不好,容易导致抗争性行动,反而瓦解了政府资源及其他社会群体合作解决问题的空间。
贵州党建扶贫实践在中观理论和行动层面所呈现的理论预设,是通过提升社会行动能力以获得减贫脱困成效的学理,其主要维度是:第一,人民主体性原则。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构成人力资源平台,再用这个平台为资源整合中心,推动村庄集体行动能力的提升,达致减贫目标。村庄的福利能力、合作能力、环境能力得到培育和提升,解放和激发了农村社会活力。用人民主体性理念可整合政府、社会、市场形成“大扶贫”格局。第二,社区共同体原则。党建扶贫将“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合一体,凸显出社会为本、以人为本对减贫及生态发展的基础作用。第三,尊重地方性知识原则。与系统性、全局性眼光相结合的“落地”探索,贵州党建扶贫从始至终强调调查研究,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动脑筋”想办法从而摆脱贫困。第四,在党建扶贫工作中党的自身能力得以提升,基层组织能力得到锻炼和加强,更进一步密切了党与群众的关系,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三)减贫路径和策略理论创新的方法论探索
1.含综合性视角减贫的机理。由于一直扎根“最后一公里”,因此对减贫需求的认识和把握较为清晰。如阿玛蒂亚·森式的“起点公平能力”指标的政府应提供的关于健康、卫生、住房、教育起点公平内容,一直是党建扶贫工作的题中之义。而对于经济发展增能的“提升可行能力”方面,即使在GDP政绩考核压力下,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一度因行政路径依赖而偏离减贫目标,但党建扶贫仍坚守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通过村民参与的多主体组合实施项目的取向,深刻蕴含了发现对象需求,整合村庄共识,推动合作形成,搭建发展平台的机制和路径的方法论承诺。与之相比,赋权理论在“增能”路径问题上的方法论发展空间是被其理论本身所关闭的。
2.显露“‘少数影响多数’与‘民主协商而致自由不矛盾性’”命题的学术内涵。贵州党建扶贫以扶贫工作队员作为主心骨嵌入村庄的“少数”,去推动村庄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从而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大多数人”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减贫行动之中的社会动员机理,可以与“民主协商”制度生成和稳定运行机理相贯通。这样的理论视角,可以丰富村庄治理在减贫实践中如何用政治正确为社会治理奠基。从而深入探讨基层民主行使方式与人民的民主权力实际获得并有效行使的中国化道路。与之相比,赋权理论仅仅局限于参与式社会工作方法的项目式运用,不免有过于狭窄的理论局限。
(本文为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建设与反贫困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团队承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兴仁扶贫开发20年——注重于体制机制的调查研究与对策思考》的阶段性成果。)
[1] 刘学洙.两次难忘的随行采访[J].文史天地,2006(2):82-85.
[2] 王小强,白南风.富饶的贫困[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92.
[3] 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编.农村、经济、社会:第四卷[M].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6:358-361.
[4] 龙志毅.回顾贵州扶贫开发岁月[J].当代贵州,2008(22):3-6.
[5] 贵州省农业办公室、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编.扶贫攻坚文件汇编:上[Z].贵阳:黔新出(图)内资字第2138号,2002:1-9.
[6] 王春光,等.社会建设与扶贫开发新模式的探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3.
[7] 栗战书.大力加强党建扶贫工作[J].求是,2011(23):3-5.
[8] (印)阿玛蒂亚·森. 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2:37,285-288.
[9] (美)约翰·罗尔斯. 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216-223.
[10] (德)哈贝马斯. 交往行为理论[M].曹卫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94-101.
[11] 陈树强.增权: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视角[J].社会学研究,2003(5):72-76.
[12] 杨小柳.参与式扶贫的中国实践和学术反思——基于西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调查[J].思想战线,2010(3):126-130.
[责任编辑:申凤敏]
孙兆霞,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建设与反贫困研究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减贫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张建,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建设与反贫困研究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少数民族经济、反贫困理论;毛刚强,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建设与反贫困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社会工作本土化。
F323.8
A
1002-6924(2016)02-0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