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高翔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边防指挥系,广东 广州 510663)
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实战化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邓高翔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边防指挥系,广东 广州 510663)
针对公安边防部队一些基层单位在开展实战化训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正确理解实战化训练的本质与核心、探索建立“同质化”训练模式、把握“集成应用”的突出特点和倡导“简单、实用、到位”的指导理念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
公安边防部队;实战化训练;执法执勤
2014年,公安部部署了“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四项建设”工作。公安部边防局迅速落实,部署推进。为全面铺开实战化训练,公安部边防局先后分两批组建实战教官团,对沿边沿海总队及其重点基层单位开展了“巡教”活动;分三批集中举办了“公安边防部队训练处长培训班”和“公安边防部队实战教练员培训班”,数百名全国各总队和院校的训练部门领导和教学骨干得到系统、专业的培训;各总队也纷纷组建实战教官团,持续开展集中轮训和“送教到基层”活动,使实战化训练“深入人心”;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不仅在生长学员课程中常设警务实战课程,还在公安边防部队参谋业务培训班和公安边防部队专训机构教员培训班中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警务实战课占培训总课时量30%的要求,实现了实战训练“进教材、进课堂、进训练场”。在2011年以来公安部边防局举办的历次“公安边防部队专训机构教员教学能力竞赛”和“公安边防部队标兵教练员评比”中,半数以上选手是以警务实战相关的主题参赛参评。通过全部队的不懈努力,部队实战能力显著提高,仅在今年上半年,新疆、广西、福建边防总队基层官兵就先后在遭遇险恶警情时依法果断使用武器,在合法、快速、有效处置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确保了自身和群众安全,体现了专业的实战素质。
(一)对实战化训练的科学含义认识有偏差
少数基层单位把执法执勤实战训练等同于军事训练,忽视了公安边防部队的公安性质,受此影响,一些单位仍然存在“经常用的很少练,经常练的很少用”的现象;一些单位脱离实际任务搞训练,脱离法律依据搞训练,脱离执法执勤环境搞训练,例如个别单位虽然建立了“专业蓝军”,但对其训练定位把握不准,存在照搬解放军模式的现象,只模拟“敌我”对抗,忽视了执法执勤现场往往占多数的群众因素及其在实战环境中的动态影响,致使受训官兵练熟了动作,缺失了战术背景;精通了技能,生疏了法律依据;明确了战法,忽略了保护群众、疏导人群、管理舆情的方法。
(二)对实战化训练的适用对象和范围理解不透彻
少数基层单位片面强调实战训练只适用于机动部队和全训单位,因此存在“只练基层不练机关、只练操作层不练指挥层、只练下级不练领导、只练男军人不练女军人”的现象,个别单位甚至将实战化训练定位为“训练部门”和“机动部队”的工作,导致实战化训练的参训率受到限制,未能在广大官兵中普遍开展。
(三)对实战化训练的突出特点把握不到位
少数基层单位认为平时开展的常规体能训练和基础军事训练就是实战训练,把实战训练简单理解为单项军事科目的数量累加,对实战化训练的突出特点把握不到位。例如:有些单位片面地将“3000米长跑”概括为实战体能训练,当部队实施抓捕行动时,由于官兵的力量、爆发力、灵活性不够,还是存在“追得上、打不过”的问题;还有些单位把武器使用训练片面理解为基础射击训练,习惯于用“一练习”概括,致使官兵虽然能够在靶场标准距离上完成精度射击的科目要求,但对于武器的安全操作和规范使用依然不熟悉,遇到使用武器的实战现场,仍会出现“安全意识不强、心态不稳、操作不熟、动作变形、不会排除故障、后续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临战时难以临机应变;还有些单位用“割裂化”思维对待实战训练,训练课目设置过细,彼此缺少联系,造成军事科目教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相关科目教员只能进行单一科目的教学组训,操场教学和指挥教学脱节等现象,导致受训官兵无法形成系统的战术观念,部队实战能力生成的过程被延长。
(四)脱离客观实际的训练投机现象和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依然存在
少数单位为追求“特、险、难”的复杂场景,脱离部队的编制、装备和官兵能力素质等实际,训练设计存在一定盲目性,一些单位曲解专业特种部队进行的“兽营”选拔训练,搞所谓“魔鬼式”、“极限式”特战训练,耗费了巨大的训练资源,不但使许多参训官兵对实战训练产生恐惧和厌恶心理,而且达不到普及推广、整体提高的训练目的;一些单位为求训练指标,在组训过程中只重其“形”,不重其“意”,忽视了实战训练的战术背景和应用途径,致使参训官兵只能盲从似的做动作,却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和“哪些情况下可以这样做”,造成实战训练“教条化”。结果动作练了很多,弹药消耗了很多,却没有达到受训官兵普遍都能掌握应用的训练目的;个别单位甚至为了汇报表演进行科目投机训练,使实战训练偏离了正确轨道,制约了部队实战能力的提高。
针对当前基层部队在实战化训练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结合许多基层单位的有益做法,从四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一)正确理解公安边防部队实战化训练的本质与核心
根据军事理论的定义,实战,即“实际作战”,是以实兵、实装、实弹进行战斗的缩写简称。实战化,是指实战的性质或可塑变化,既可作为战争背景条件下的针对性训练,又可作为相对和平环境条件下对潜在对手的模拟仿真训练。[1]因此,“实战化训练”的本质与核心,就是按实战任务设计训练内容,按实战环境设置训练条件,按实战进程组织训练,按实战要求评估能力。既是知识性和技能性的基础训练,也是以实战任务为牵引的应用性训练。
公安边防部队的实战化训练,应当以公安边防业务为主导,以执法执勤、处置突发事件、打击暴恐活动、开展应急救援等实际任务为牵引,营造近似实战的训练环境和条件,设计、组织训练,进而提高部队官兵的实战能力。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战化训练”。实战化训练与传统的军事训练有一定区别:一是在训练主题上更加突出公安边防的业务主导性,更强调执法执勤等主要实际任务的牵引作用;二是在训练内容上涵盖实战体能、实战技能、实战智能和实战心理,是多元一体的训练。不仅强调动作技能,还强调临机应变的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更强调要熟悉动作背后依据的法律法规,深刻理解技能适用的法定环境和战术背景;三是在教学设计和组训方式上,更加突出对执法执勤过程的真实体验。通过体验式训练,使官兵熟悉执法对象的行为方式,养成专业习惯,掌握处置各种情况的方法与流程,树立正确的战术观念,提高现场危机处理能力和第一反应能力。例如对于执法现场的模拟对抗训练,在教学设计中不仅要设计假想敌目标,还应设计动态公众目标甚至涉外目标,不仅需要设计敌我对抗过程,还应该设计救助和疏导群众、调查取证、舆情引导等公共管理环节等等,从而使受训者感知实战现场,提升应对能力。
(二)探索建立“同质化”的训练模式
现代警务实战行动离不开现场专业力量果断、稳妥的应急处置和指挥机构快速、准确的应急指挥,二者通过不间断的信息沟通实现联动,进而形成有效运作的应急系统。确保此系统在实战中的高效运作,必须通过建立机关与基层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来实现,这种协同关系也需要通过实战化训练的磨合达到顺畅,因此实战化训练不应作为“特定”部门和“特殊岗位”的“专项工作”。
20世纪80年代,香港警队进行训练改革,确立了“同质化”实战训练模式,经过15年努力,达成了以下目标:一是使所有警察接受系统的“武力使用”训练,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使所有警察达到专业化的战术应用水平,提高了执法实战能力;三是为所有警察配备了适应任务需要的装备,使之能够胜任多元化的任务;四是形成了从现场处置到指挥中心的“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有能力应对危机事件;五是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了足够的社会尊重。香港警队也因此成为全球专业素质最高的警队之一,其经验值得借鉴。对于同样以执法执勤等实际任务为牵引的公安边防部队来说,我们应该意识到:“同质化”训练是实现“警务实战化”的重要途径。就个体而言,“同质化”训练可以使官兵具备基本的执法执勤能力,即:一是清楚自己在实战中的现实处境和面对的情况;二是知道自己应该或可以采取的合适应对措施;三是确保自己能够实现的任务目标。就单位而言,“同质化”训练可以做到:一是提高执法执勤的整体规范性和安全性;二是提高对于突发警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维持一定的实战意识和行动能力;四是促进相关部门和人员建立协同。
今年,公安部边防局按照共同科目和专业岗位科目的分类,将实战化训练与基层岗位练兵进行有机结合,并量化了考核标准。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首先,应树立“大训练”观念,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党委主抓、部门协作、训练部门设计、全员参与的格局;其次,将实战训练标准量化,并使之与考评绩效挂钩,变压力为动力,推动实战训练普及;再次,应根据单位及个人实际,灵活开展分批次分时段轮训,确保实战训练与本职工作协调推进。
(三)把握“集成应用”的突出特点设计实战化训练
实战化训练本质上属于应用性训练,实战行动中官兵所展示的实战素质,都是其综合能力的体现。因此,开展实战化训练应当突出“集成应用”的突出特点,按照官兵必须具备的实战能力设计训练。例如开展武器使用训练,重点应放在执法执勤现场对武器的“依法使用”上,包括理解使用武器的法律依据、了解武器性能、熟悉安全使用法则及操作流程、安全携枪与战术控枪练习、排除武器常见故障练习、快速装卸弹药练习、非战术状态下的精确射击、战术状态下的应用射击、后续工作等内容,是多种应用能力的集成,必须通过专业的集成应用训练,才能实现实战价值。
(四)倡导以“简单、实用、到位”的理念指导实战化训练
理念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实战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实战训练。为此,我们倡导以“简单、实用、到位”的理念指导基层实战化训练。
1.“简单”。“简单”,就是实现“人人都会”、“人人都能”、“人人都练”。这里的“人人都会”,是指通过训练,能使官兵都能够形成专业的自然反应;这里的“人人都能”,是指通过训练,使“无差别”的受训对象都能提高实战能力,具备基本的实战素质;这里的“人人都练”,是指通过训练,让官兵无需大量时间集中练习就能具备相应的实战能力。这里所指的“简单”,绝不是“简陋”,而是针对公安边防部队力量高度分散不利于集中训练的实际,以便于官兵掌握、便于基层组训、便于普及推广、便于实战应用的科学设计,实现内容优化、方法灵活、成本降低的施训目的,使训练成果更便于转变为实战能力。
2.“实用”。“实用”,就是根据公安边防部队真实的实战情境和对抗程度来合理设计、组织训练,即“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实战需要什么,就训练什么”。这里所指的“实用”,绝不是所谓“难上加难”的场面效应,而是以实际任务作为训练设计的出发点,以符合实战要求、体现实战应用价值作为衡量训练成效的落脚点,使官兵通过训练,能够尽快适应实战任务对能力素质的要求,实现训练与实战的有机对接。
3.“到位”。“到位”,应从目的和目标两个层面理解。目的层面的“到位”强调训练成效,是指通过训练能够解决官兵完成任务中的现实问题且恰到好处,即让受训官兵能够妥善处理问题,既能处理危机又不超越法律界限,即“我能做到什么”;目标层面的“到位”是指根据实战要求合理确定训练目标,即“我该怎么做到”,在设定目标时,必须明确公安边防部队实战化训练的培养目标——不是培养“运动员”,也不是塑造“职业特警”,更不是打造“超人”,而是培养合格的执法执勤者。同时,开展实战训练必须考虑部队编制实际,把握80/20法则(80%为普通官兵,20%为机动队员),结合官兵的能力素质差异,科学设定目标。以警务实战训练为例,可将训练目标设为三级:初级目标培养安全的行为操作者,即通过训练使受训官兵熟悉警械、武器的基本操作,能够安全使用警械和武器;中级目标培养规范的武力使用者,即通过训练使受训官兵熟悉武力使用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做到规范使用警械和武器;高级目标培养合格的执法者,即通过训练,使受训官兵能够完成各种执法执勤任务,做到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之所以倡导“简单、实用、到位”的理念,正是基于公安边防部队的编制、装备、地域等因素差异较大的客观实际而言。多数基层官兵长期处于“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即时实战状态,任务多样性、编制多元性、驻防分散性等现实因素,决定了各单位开展实战训练很难做到集中统一、时间充裕和保障充分。因此,在确定实战训练的指导理念时,既不能盲从照搬,教条僵化,也不能坐井观天,墨守成规,而应该因地制宜,充分结合执法环境、任务特点和部队实际,实事求是。
[1]邵枚.论边检专业实践训练环境的“实战化”[J].边防教育,2016(1):31-34.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training of the basic Law enforcement training in the basic level of public security frontier forces
DENG Gaoxiang
(Public Security Frontier Defense Forces College,Guangzhou 510663,China)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actual combat training in the basic unit of the border control forces,this article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from four aspects which are to understand the essence and core of the combat training,expl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homogeneous training mode,grasp the prominent characteristics of integrated application,and advocate"simple, practical and appropriate"principles.
Border ControlForces;the Combat Training;Law Enforcement on Duty
E277.03
:A
:2095-2384(2016)04-0030-04
(责任编辑 储 欢)
2016-10-26
邓高翔(1978-),男,湖南株洲人,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边防指挥系战术指挥教研室助理讲师,主要从事警务实战战术、处置突发事件、反恐、应急救援、心理行为训练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