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晓 娜
(渤海大学 旅游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研究
——以呼伦贝尔地区为例
赵 晓 娜
(渤海大学 旅游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摘要:以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具体表现为切入点,就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原因作简要分析,阐述不文明旅游行为带来的危害,并据此提出完善旅游基础环境建设、强化行为规范解说教育、加大游客行为监管力度、丰富文明旅游宣传路径等具体的改善措施,为实现地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
所谓不文明旅游行为是指旅游者从常驻地到目的地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不符合旅游活动效率最大化和旅游者身心愉悦的相关行为[1]。2013年,我国正式确定“美丽中国之旅”为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明确提出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要求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生态自然观、生态消费观、生态审美观、生态发展观,将加强旅游者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新的高度[2—3]。因此,通过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观察与研究,找到合理的改善措施十分重要。
1呼伦贝尔地区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表现及危害
1.1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表现
呼伦贝尔大草原以它的辽阔、富饶与宁静享誉世界,是著名的旅游胜地。然而,伴随旅游业的“井喷式”发展,旅游者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也随之凸显,导致呼伦贝尔地区环境污染加重、景观质量下降、旅游者的旅游体验效果大打折扣。经调查分析发现,呼伦贝尔地区不文明旅游行为主要表现为:第一,制造旅游垃圾。如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垃圾和废弃物等,尤其在草原、森林、湖泊等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地区,大量废弃垃圾物不仅造成极不舒适的视觉污染,也给呼伦贝尔生态旅游带来巨大隐患。第二,扰乱社会秩序。由插队买票、争夺最佳拍照点而引发的纠纷不断,私自闯入非旅游开放区越位游览,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此外,还存在部分旅游者出游动机偏颇、消费习惯不科学以及涉黄赌毒的违法活动等。第三,破坏地方风俗习惯。旅游者不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民族信仰。如,“祭敖包”过程中嬉戏打闹、模仿和愚弄蒙古族语言和文字、诋毁蒙古族祖先形象等。此外,破坏公共设施、乱涂乱画、随意攀爬、防火期内违章野炊等不文明旅游行为常有发生。
1.2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危害
首先,加速生态环境恶化。大量的旅游垃圾使当地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尤其是草原、森林、湖泊等极为脆弱的生态系统已不堪重负,破坏极为严重。数据显示,呼伦贝尔沙地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沙地[4]。呼伦湖水域污染严重,水质持续恶化,水生物物种逐年减少。此外,在草原、森林等地非法使用明火或野炊,为草原森林防火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以红花尔基森林火灾为例,这次火灾不仅毁了万顷林海,而且让附近居民饱受大气污染之苦。
其次,导致传统文化异化。旅游者博物馆里不顾约束地拍照,触摸文物及野生动植物标本,加速了其腐蚀的速度;文物古迹上的刻痕,导致历史文化底蕴严重受损。呼伦贝尔地区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俗遭到不同程度的诋毁和扭曲,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传承性受到冲击,使原本古朴、纯净的民族风情变得不伦不类,失去原本的神圣性和象征性意义。
再次,扰乱社会风气。受旅游者文化形态入侵的影响,当地居民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较大冲击,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不同程度的裂变或扭曲。社会风气膨胀恶化,人们在利益驱动下固有的道德标准逐渐溃散,纷纷卷入到各种商业纷争中去,产生了拜金主义。并且随着色情赌博场所的迅速增加,黄赌毒趋于严重,进而影响当地社会秩序的安定。
最后,旅游者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也损害了客源地的整体形象。旅游者暴露出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会直接影响旅游目的地对客源地的整体性形象认知,长远来讲不利于两地之间的旅游合作关系。此外,旅游本身是发现美和体验美的活动,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不仅会引发自身安全问题,影响旅游满意度,也会降低他人对于旅游美的体验。
2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根源
2.1旅游者道德感的弱化
生态意识缺失、道德感严重弱化是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首要原因。当他们以旅游者的身份在异地游览时,脱离了往昔道德的约束,极易产生自我散漫心理,迫不及待地挣脱日常生活中那些“清规戒律”的束缚,寻求内心世界的全面释放,以致人性中反常态(失范)的行为会不自觉地暴露出来。其次,旅游者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也是其在旅游过程中占有欲急剧膨胀的表现,追求“新奇”的旅游体验,旅游消费行为呈现严重的“挥霍性”。为实现旅游消费利益最大化,得到旅游体验和身心愉悦的最大满足,有些旅游者道德失范行为频繁发生,自我约束能力显著下降。
2.2区域文化习俗差异性
“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中华五千年灿烂的文化传统,五十六个民族编织出各具特色的文化习俗,旅游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文化冲突。外来旅游者由于缺乏对当地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学习,很难完全融入到当地的文化生活中,会无意识地按照自己惯常行为方式活动,因此可能与当地文化产生某些冲突,从而诱发一系列亵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呼伦贝尔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外来旅游者容易对当地的文化习俗产生误解,甚至不能接受或者不予认同,从而导致不和谐现象,进而衍生不文明旅游行为。
2.3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的行为是其个体与其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5],所以,旅游接待地的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也是导致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呼伦贝尔地区为例,受地理区位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通达性及旅游的季节性等客观因素制约,游客服务中心数量有限,从而助长了旅游者一系列不文明旅游行为的产生。同时,因缺乏环境教育解说系统,相关的标识、警示语摆放不够醒目或缺失,未能充分发挥环保教育功能。此外,为满足旅游旺季需求,很多旅游景区都是临时开放,尤其是草原景区、马场和牧户家庭等民族特色旅游体验区,服务设施设备过于简陋,基础环境设施较差,缺乏系统的服务体系,难以满足旅游者基本需求。
2.4旅游监管力度不足
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行为缺乏长效的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系统科学的管理理念,政府、行业协会及旅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力度有限,管理困难。另外,公共网络媒介不能被有效利用,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明显滞后于旅游业发展水平。此外,社会大众舆论监督弱化,社会公民对于部分旅游者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态度转向中立,缺乏健全的社会舆论监督平台。旅游者行为缺乏规范有效的制度、法律体系约束,处于道德约束范畴,相关部门无权予以处罚或强制管理,监督管理工作有较大的局限性。
3不文明旅游行为的防范路径探析
3.1完善旅游基础环境建设
环境可影响人,亦可约束人。某种程度上来说,良好的旅游环境氛围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具有一定抑制效用。所以,首先基于提供人性化旅游服务视角,合理规划便民服务中心,适当增加游客休息中心,着力改善公共旅游基础设施。同时,旅游景区充分发挥环境教育解说系统的“服务”与“管理”功能,加强对游客行为引导与约束。例如,在旅游活动区合理放置生态环境保护提示牌、文明旅游引导牌、政策法规宣传牌等警示性和引导性标志牌,并配备美观有趣、独具特色的垃圾箱,辅以导游和领队适当的提醒。此外,旅游景区主题元素设计过程中本着“绿色环保”理念,将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旅游活动各个环节,积极营造生态文明的环境氛围,全面培养游客文明旅游意识。
3.2强化行为规范解说教育
导游人员是整个旅游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与旅游者直接接触最为频繁,是对旅游者行为影响最为显著的人,所以充分发挥导游员的解说教育作用,强化旅游过程中行为规范解说教育尤为关键。因此,导游人员应充分发挥行为规范解说教育与引导的功能和责任,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强化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旅游者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说、制止。并就少数民族风俗禁忌着重强调说明,对于冒犯和亵渎少数民族文化和习俗的旅游者予以制止和耐心劝导。导游人员作为旅游地的形象大使和代言人,必须率先养成文明旅游的行为习惯,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做到举止端庄、服务规范、语言文明,以实际行动展现文明使者精神,发挥好文明旅游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强化旅游者的文明旅游意识。
3.3加大游客行为监管力度
依托法制,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及旅游相关部门加强联合互动,明确职责,积极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积极修改、完善和制定文明旅游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规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普及文明旅游法制教育,推动其全面贯彻落实。对于违反法律和制度规范的游客予以严厉惩罚,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有效力。此外,可效仿通讯行业管理机制,建立游客个人信用档案,将旅游过程中道德失范行为记入档案,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旅游过程中行为失范情节严重的游客可在旅游行业内公开通报,或对其旅游活动予以限制,让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当事人得到深刻教训。通过加大约束和惩罚力度的方式,加大对游客行为监管力度,有效减缓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恶劣影响,重构生态和谐的旅游环境,促进文明旅游常态化。
3.4丰富文明旅游宣传手段
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资源在当今社会生活逐渐占据主流地位,对人们思想和行为意识影响广泛,是倡导文明旅游最为便捷、有效的宣传手段。因此,可借助新媒体发展契机,创新文明旅游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旅游APP、QQ、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等新兴数字化网络平台的交互性强、受众面广和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做好文明旅游公众宣传。可借助幽默视频、主题小品或旅游短片等形式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潜在危害进行宣传,在游客所到之处循环播放“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文明旅游行为指南”,使游客耳濡目染养成好的出行习惯,强化文明旅游出行意识。拓宽文明旅游舆论宣传阵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对文明旅游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4结语
旅游者基于个人身心愉悦和利益的最大满足,表现出的一系列不文明旅游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与当今经济、文化高速发展的知识时代也是极不协调的。因此通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强化行为引导与规范,加大对游客行为监管力度,丰富文明旅游宣传路径等来维持旅游活动中的和谐关系,有利于目的地旅游资源的保护与传承,有利于实现目的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有利于生态文明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林育彬.从勒温“场论”审视景区游客社会公德不文明行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2(8):155—156.
[2]毕剑.“美丽中国”:想象共同体的内生与他构——基于旅游者视角[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4):40—45.
[3]吕学贞.“美丽中国”:内涵厘定、实现路径与哲学启示[J].潍坊学院学报,2013,(3):120.
[4]王昆欣.呼伦贝尔达赉湖区域生态经济问题与可持续发展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35(1):1—4.
[5]Stephen P.R..组织行为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101—106.
责任编辑:富春凯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341(2016)02-0019-02
作者简介:赵晓娜(1990—),女,内蒙古赤峰人,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教育。
收稿日期:2016-01-03
doi:10.3969/j.issn.1674-6341.2016.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