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与《伦理学》的互文解读

2016-03-16 11:36傅晓微
外国语文 2016年5期
关键词:斯宾诺莎辛格伦理学

傅晓微

(四川外国语大学 中犹文化研究所,重庆 400031)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与《伦理学》的互文解读

傅晓微

(四川外国语大学 中犹文化研究所,重庆 400031)

通过对艾·巴·辛格的小说《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与斯宾诺莎《伦理学》的互文性解读,我们可以从小说中读出辛格对误解斯宾诺莎的信徒的嘲讽和对其哲学缺陷的婉转批评:远离活生生人间生活,求助于空洞的理性,终将陷入虚无;还可以从中窥探出辛格一生对斯宾诺莎既接受又拒斥,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心态。

辛格;斯宾诺莎;伦理学;互文性

0 引言

美国犹太作家艾·巴·辛格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描写了20世纪初波兰华沙犹太社区一个完全按照自己所理解的斯宾诺莎哲学生活的现代犹太知识分子,他毕生研究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按照书中的观点看待世界,解释世界,按照书中的理性原则生活,甚至按照书中的逻辑进行推理和思考。但这个忠实的斯宾诺莎信徒却在自己的婚礼之夜对毕生追求的理性产生了怀疑。通过对《伦理学》和这篇小说的互文解读,我们会发现,正是作家自己对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矛盾纠结的态度造就了菲谢尔森博士这个独特而鲜活的人物形象。小说既有作家辛格的影子,也有斯宾诺莎的影子,更多的是通过对误解斯宾诺莎的斯宾诺莎信徒的嘲讽,婉转批评斯宾诺莎哲学的缺陷:远离活生生的人间生活,求助于空洞的理性,终将陷入虚无。

1 斯宾诺莎对辛格的影响

纵观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的一生,斯宾诺莎可以说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人物。辛格的3部自传和多部小说都有斯宾诺莎的影子,好几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或曾经是斯宾诺莎信徒,更不用说他几十个短篇中众多的现代犹太知识分子(傅晓微,2006:89-103)。而《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以下简称《市》)中的菲谢尔森博士则是一个集中表现。

对照辛格的传记作品会发现,《市》的主人公菲谢尔森博士在很多方面都有着青年辛格的影子。二者都生活在20世纪初的华沙哈西德派犹太社区,也都出身于拉比世家。像辛格一样,博士早年也在“耶希瓦”学校,即培养拉比的神学院读书,后来逐渐偏离犹太神学传统,与传统社区生活疏离。菲谢尔森博士就像《在父亲的法庭上》和《寻求上帝的年轻人》等自传中的辛格一样,“把《伦理学》读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竟能“背诵每一个命题,每一个论证,每一个推论,每一个注解” (辛格,2004:281-282;Singer,1976:57;1984:43)。《伦理学》成为他们的“圣经”。

但是,菲谢尔森博士不是辛格。事实上,曾经狂热地迷恋斯宾诺莎哲学,且终其一生无法摆脱其影响的辛格对斯宾诺莎思想始终是既爱又恨,即接受又排斥。这种矛盾纠结的心理最终演变成了“菲谢尔森博士”这个天真迂腐、毕生追求理性却陷入非理性病态的斯宾诺莎信徒形象。

2 菲谢尔森博士: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2.1食古不化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菲谢尔森博士对斯宾诺莎膜拜的程度远远超过今天的追星族。他一心一意专研《伦理学》整整30年:

书中的每条命题,每个证据,每个推论,每条注释他都烂熟于心。他若想找哪个段落,直接就能打开那一页,根本不用一页页地翻。就这样,他还是每天要花好几个小时继续研究《伦理学》。他瘦骨嶙峋的手里拿着放大镜,一边喃喃自语,读到自己同意的地方便点点头……他的抽屉里装满了笔记和草稿。 (Singer,1961:4)

不仅如此博士还亦步亦趋地按照他的偶像的生活方式生活。比如,斯宾诺莎年轻时曾与恩师范·丹·恩德的女儿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不过恋人很快被情敌夺走,他终生未婚,博士也因此仿效。媒人“给他介绍了好几个有钱人家的姑娘,可是菲谢尔森博士却没有抓住这些机会。他想像斯宾诺莎那样独立,而且他过去也一直独身”(9)。据研究,斯宾诺莎因其对《圣经》作者真实性的质疑——即《圣经》作者既不是上帝,也不是摩西——被犹太社团开除教籍,又因为拒绝了基督教社会递给他的橄榄枝而被整个欧洲社会抛弃(洪汉鼎,1993:30)。1673年斯宾诺莎受邀到海德堡大学任哲学教授,但因为邀请书中有“你将有充分的自由讲授哲学,深信你将不会滥用此种自由以动摇公共信仰的宗教(即基督教)”这样一句警告性的提示,他最终以“我不知道为了避免动摇公共信仰的宗教的一切嫌疑,我的哲学讲授的自由将被限制于何种范围”的答复,婉言谢绝了这一邀请(洪汉鼎,1993:48)。菲谢尔森博士也曾“以贵宾的身份经常出入于好几家有钱人的公馆;华沙的犹太会堂请他担任图书馆主任”,就像斯宾诺莎拒绝海德堡大学的有条件的聘请一样,他也因不肯放弃原则,遵从旧俗而“辞去了图书馆中的职务”(9)。

博士不仅在生活上刻意模仿自己的偶像,更是用斯宾诺莎理论指导他的一言一行,解释他的喜怒哀乐,甚至看待世界万物的视角。比如夏天热得受不了,当他把头探到窗外凉快的晚风里时,他会喃喃自语:“‘真是太幸福了。’这时候他就会想起来,斯宾诺莎说过,德行与幸福是同一性的,一个人最符合道德的行为就是沉浸于并不违背理性的快乐中。”(6) 菲谢尔森博士此处引用了《伦理学》第五部分《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中的命题42,原文是:“幸福并非德性的报酬,而是德性自身;并不是因为克制情欲,我们才享有幸福。”(斯宾诺莎,1983:266)而当菲谢尔森博士感到自己的胃病一天比一天厉害时,他这样思考死亡:“首先,他已经不年轻了。再者,《伦理学》的第四部分也写着:‘自由的人绝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对死的默念,而是对生的沉思。’第三,书上还写着:‘人的心灵不能完全随身体之消灭而消灭,它的某种永恒的东西依然保留着’。”(5)显然,斯宾诺莎语录成了博士治疗疾病的灵丹妙药。

菲谢尔森对自己毕生偶像的刻意模仿,对斯宾诺莎式的完美心灵的追求,他企图将《伦理学》的命题与自己单调、贫困的生活整合在一起的努力,他用斯宾诺莎理论来应对现实生活时的困苦、无奈,最终变成了一个食古不化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2.2斯宾诺莎之镜下的世界

对斯宾诺莎的教条主义理解,使博士的生活陷入困境,也与各种社会关系断绝,最终只能把注意力投向空虚的太空。但是,他眼中的理性的天空,与楼下充满七情六欲的市场街,依然是来自他所理解的斯宾诺莎视角。

菲谢尔森博士站在最高的那级台阶上,靠着窗户向外看去,能看到两个世界。头顶是缀满繁星的天空……在他看来,它们既近又远,既是实体又非实体。

他意识到那无限的广延,照斯宾诺莎的说法,那是上帝的属性之一。菲谢尔森博士想到尽管自己是个弱小的微不足道的凡人,是那绝对无限的实体的一个变化形式,但他也是宇宙的一部分,和那些天体一样由同样的物质构成。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是神性的一部分,不可能被毁灭。想到这里菲谢尔森博士倍感安慰。在这样的时刻,菲谢尔森博士便体会到“神的理性之爱”,按阿姆斯特丹那位哲学家的话说,那是心灵的最高完满。(6)

这两段引文里,引用了好几个斯宾诺莎的哲学概念。“实体”, 亦即 “神”/“自然”/“上帝”,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概念。斯宾诺莎称实体“是指存在于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被认识的东西”,这样的实体就是神。“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中,没有神,任何东西既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被设想。”(斯宾诺莎,1983:9)神就是自然,就是上帝。

这段引文还涉及斯宾诺莎对神(上帝)的属性的定义以及如何达到心灵的完美。《伦理学》第二部分《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命题一,“思想是神的一种属性”;命题二,“广延是神的一个属性”。斯宾诺莎认为,神/实体通过各种特殊状态即具体事物来体现自己的存在。实体的各种状态即“样式”。作为样式的个别事物只能存在于作为实体的整个自然之中,并以整个自然为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认识和把握了整个自然这一“永恒无限的东西”就达到了伦理学上的“至善”,亦即“心灵的最高完满”。在这里,对《伦理学》烂熟于心的辛格,娴熟地把《伦理学》深奥的哲学术语揉进了幽默风趣的小说中,也使一个食古不化,思维僵硬的哲学家形象跃然纸上,令人忍俊不禁。

只有在遥望天空太久,脖子变酸之后,戴着“斯宾诺莎之镜”的菲谢尔森博士才会低头看看另一个世界——“熙熙攘攘的市场街”,这个世界与头顶上的那个安静的、井然有序的理性世界截然相反:“那些小偷啊,妓女啊,赌徒啊,还有倒卖赃物的家伙们都在广场游荡。从上面看下去,那广场就像个洒满罂粟籽的椒盐脆饼。年轻男人们在粗鲁地大笑,女孩子尖叫着。”(7)菲谢尔森博士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楼下的芸芸众生,因为“他知道这群乌合之众的行为与理性截然对立。这些人深陷激情的虚无中,醉心于情感。按照斯宾诺莎的说法,情感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寻欢作乐,却以疾病,入狱收场,饱受无知愚昧带来的羞辱和痛苦”(9)。这里,博士参照的斯宾诺莎理论,源于《伦理学》第四部分: “我把人在控制或者克制情感上的软弱无力称为奴役。因为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就没有了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斯宾诺莎,1983:166)无法融入这个世界的博士将它视为“理性”世界的对立面,鄙视、疏远它,通过这种鄙视与疏离,为自己贫困、孤独无助的生活找到一份安慰。(不过,博士这里所理解的“斯宾诺莎的说法”似乎有些武断,下文我们将指出博士抑或辛格混淆了斯宾诺莎对主动与被动情感的区分。)

2.3 理性的生活与非理性的病态

但是试图远离“非理性”的现实世界的博士,无法逃离现实世界带来的灾难。彻底的理性,压制欲望、恐惧等情感,却使博士在梦中、幻想中的非理性更加剧烈,甚至以疾病的形式折射。

一战爆发,他一直没有收到柏林一个犹太团体每三个月一次的汇款,这是他唯一的生活来源。博士害怕极了,但转而一想,他不应该害怕,因为“菲谢尔森博士知道凡事都有原因。一切都是预定的,一切都是必要的,一个理性的人是不该烦恼的”(12)。这里辛格巧妙地揉进了《伦理学》中斯宾诺莎对神性的解读,即一切事物都被一种逻辑必然性支配,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神不可思议的本性的体现(斯宾诺莎,29)。想到斯宾诺莎的教导,博士决定“一个理性的人是不该烦恼的”。

不过,这一次,斯宾诺莎的理性思维的药方好像不管用,“烦恼还是侵入了他的大脑,像苍蝇一样飞来飞去。他想到,如果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他就自杀。可他马上想起来斯宾诺莎并不赞成自杀,称那些自杀的人是疯子”(12)。 《伦理学》原文为“凡自杀的人都是心灵薄弱的人,都是完全为违反他们的本性的外界原因所征服的人”(斯宾诺莎,1983:184)。自诩为这个世上唯一真正理解斯宾诺莎哲学的菲谢尔森博士,只好立刻扼杀了这个通过自杀来解决问题的念头。

由于与社区的疏远,他与市场街上所有的犹太人都没有来往,甚至在整个华沙都找不到一个朋友。既找不到办法,又控制不住发愁,却又因为斯宾诺莎的教导连自杀这条路都走不通的博士,在绝望与恐惧中转入了离奇的疾病幻想和持续不断的噩梦中。这些怪诞、可怕的幻觉、梦境自然与斯宾诺莎的理性相悖。博士又得想办法对这些现象作理性的解释,以符合斯宾诺莎的思想。“他想思考一下这个离奇的梦境,努力找出与正在发生的事件之间的理性关联,以便从斯宾诺莎‘永恒的形式’去领会它。”(14)可是这“永恒的形式”帮不了他的忙,“他还是理不出头绪来”。“菲谢尔森博士一阵阵作呕。他的胃部疼痛,肠子像是要翻出来似的。”“我要死了,”他想着,“就要结束了”(13)。但就如同折磨了他几年的胃病一样,这不过是他自己恐惧的产物。医生说 “这不过是你的神经质罢了”(5)。菲谢尔森博士一方面以自己的理性而骄傲,但却无法用斯宾诺莎的理性来解决问题,其结果是非理性地臆想出自己的病症来。他追随《伦理学》倡导的理性而远离了世俗社会的激情,自己却深陷在对理性主义的“激情”中无法理性地完成自己的研究。

而这一切病态,居然因博士瞧不起的世俗的激情而治愈。一个市场街上嫁不出去的、又老又丑的姑娘黛比无意间闯入了他的生活,带着世俗的温暖和激情,竟使菲谢尔森那道用斯宾诺莎哲学竖起的与世隔绝的高墙轰然倒塌。新婚之夜,原以为自己已病入膏肓,不久人世的博士身上沉睡的人性力量被“世俗”唤醒。“那些早已忘却的克洛普斯托克、莱辛、歌德的诗句又回到嘴边。那些压痛啊,胸痛啊都消失了。他拥抱着黛比,和她紧紧贴在一起,他又成了个年轻人了。”(23)

菲谢尔森的这个突变,无疑为他迷恋斯宾诺莎哲学的过去打上了一个问号。

3 谁误读了斯宾诺莎

那么,是谁误读了斯宾诺莎?小说主人公菲谢尔森博士,还是小说作家辛格?

3.1 哲学家斯宾诺莎与《市》中的斯宾诺莎

熟悉斯宾诺莎理论的人们,会觉得是辛格抑或博士误读了斯宾诺莎。

菲谢尔森博士努力按照他所理解的斯宾诺莎的理性原则生活,最终导致他与社团的隔离,与时代分离。“他发现那些教授们根本读不懂斯宾诺莎,对他的引用错误百出,还将他们个人的糊涂观点塞给这个哲学家。” (11) 但他却既不宣讲斯宾诺莎的教义也不起身维护他所理解的社会,只是退缩一隅。他不再读希伯来文杂志因为他得出的结论是“就连那些所谓的精神领袖也放弃了理性,竭尽所能去迎合暴民”(11)。熟悉斯宾诺莎理论的读者也许会说,辛格是在通过菲谢尔森博士对他人的批评来显露博士自己的毛病。

斯宾诺莎认为,人只要借助于理性,把握了作为整体的自然即神,就会不受情感的控制,便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只要心灵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那么它控制情感的力量便愈大,而感受情感(激情)的痛苦便愈少。”(斯宾诺莎,1983:243)据此,他把认识自然或神,理解自神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出的一切行为看作是心灵的最高的德行,即“至善”。这也是他的“对神的理智的爱”。人达到了这种境界,就能从“永恒的形式”去认识世界,同时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彻底的解放,成为永恒的心灵。在《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则是辛格对斯宾诺莎这一思想的调侃。“他(菲谢尔森博士)想思考一下这个离奇的梦境,努力找出与正在发生的事件之间的理性关联,以便从斯宾诺莎‘永恒的形式’去领会它。”(14)

然而,斯宾诺莎的理智作为“人心征服情感的力量”,并非远离物质世界,不参与人类生活。他本人被逐出犹太社区,又不接受基督教世界的帮助,还能通过磨制光学镜片为生,并且参与世俗生活,而几百年后,他的这位亦步亦趋的追随者,菲谢尔森博士却连基本的谋生手段都没有,全靠一个学术团体微薄的资助生活。大战来临,博士没有了生活费,走投无路,只能用望远镜遥望天空,这样一来,“从那高处俯视人间,就是这场世界大战也不过是‘样式’的一种短暂游戏罢了”。博士通过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麻痹自己,逃避即将到来的危险。而他的偶像斯宾诺莎却曾在两国交战之际,亲临敌营,劝其休战,虽然失败,他的入世精神却不是博士所能理解的(洪汉鼎,1993:48)。因此,菲谢尔森这个一辈子专研斯宾诺莎哲学的博士才是真正误读了这位哲学家的人。

3.2 辛格对斯宾诺莎激情观的嘲讽或误读?

不过,熟悉斯宾诺莎理论的人们,又会觉得辛格借由对博士的嘲讽来否定斯宾诺莎的激情观,其实辛格本人也误读了斯宾诺莎。

辛格评论者多将这篇小说的主题定为:“对斯宾诺莎否定一切情感的理性主义的嘲弄”,如美国学者爱德华·亚历山大说“斯宾诺莎主义者远离激情(也包括爱情和战争)的理想受到了生活的嘲弄”(Alexander, 1990:56)。瓦其特尔也说:“当启蒙运动颂扬理性的人,减弱甚至忽视人类天性中的非理性成分,辛格却努力表明人类并非仅靠理性生活。” (Whachtel,1977:176)

的确,辛格多次批评斯宾诺莎否定一切激情的观点。他说:“人不应该轻视任何情感。哲学家都轻视情感,尤其是斯宾诺莎,他认为人的一切情感都是罪恶……抽掉人的各种情感,这个人不管他的思维多么合乎逻辑,也不过是个生活呆板单调的木头人。”(梅绍武,1979)这段话可以说是对上述观点的最好注脚。不过,斯宾诺莎有关情感的论述的确给了辛格的创作以莫大的启示。“我记得斯宾诺莎说过一句话,大意是一切都可能成为激情。我早已决定做一个人类激情的记叙者而不只讲述平谈的生活。” (Singer,1978:11)瑞典学院拉思·吉兰斯坦教授在给辛格的诺贝尔奖《授奖辞》中也提到辛格小说中随处可见的激情主题。事实上,他的作品人物大多数是被激情纠缠而难以自拔甚至走向毁灭的人物。他曾回忆20世纪初波兰华沙的意第绪语作家俱乐部,“这儿几乎所有的人都有某种激情而且被激情所蒙蔽”(Singer,1978:11)。在他的小说里,有痴迷于禁食,并将其推到极致把“从上个安息日禁食到下个安息日”变成了一种养生法的哈西德派拉比(《激情》)(Singer, 1975);有因“痴迷服饰”,终身不嫁,甚至为了死后能穿着盛装下葬而不惜改信基督教的女人(《痴迷服饰的女人》)(Singer, 1970)……这些被激情困扰的男女可以说又是对斯宾诺莎否定情感的最好注脚。

但问题是,斯宾诺莎真的如辛格理解的那样否定一切情感吗?

斯宾诺莎认为人容易被激情所奴役,但并不反对一切激情。他认为情感可以分为主动的情感(actio /action)和被动的情感(passio /passion,或译“激情”)。斯宾诺莎指出:“人必然常常受制于被动的情感。” 假如“一个人为情感(passio /passion)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在命运的控制之下,有时他虽明知什么对他是善,但往往被迫而偏去作恶事。”(斯宾诺莎,1983:166)可见,斯宾诺莎这里所谓的情感指的是“被动的激情(passion)”,而非一切人间情感。辛格有意无意间抹杀了斯宾诺莎对主动、被动情感的区分,多次声称斯宾诺莎反对一切情感。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辛格塑造出了这么一个一切依照理性生活却陷入了非理性幻觉的迂腐可笑的博士来。

3.3 对斯宾诺莎上帝观的嘲讽

辛格曾坦言:他幼年时接触斯宾诺莎时“完完全全给迷住了,而且此后好多年都受到他的影响”。 虽然成年后的辛格声称“深知斯宾诺莎主义的所有缺陷与毛病”(傅晓微,2010:280-281),但他的作品、访谈、演讲反复提到斯宾诺莎关于上帝、激情的理论,时而引用、时而抨击、时而嘲讽。其中,涉及最多的就是斯宾诺莎的上帝观。

从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确立及其上帝观的成分来看,他的哲学思想与犹太文化有着十分紧密的血缘关系。尤其是喀巴拉神秘主义关于世界即上帝,上帝即世界的泛神论思想对他的上帝观有重大影响,如斯宾诺莎认为上帝(God)、自然(Nature)和实体(Substance)这三个概念并非表述三个不同的东西,而是表达了同一个最高的存在,即世界的本体。辛格反复申明自己对斯宾诺莎的痴迷就在于他们二人共同的文化基因:喀巴拉神秘主义中的泛神论因素。

但辛格与斯宾诺莎的上帝观有一个重大区别。斯宾诺莎把上帝(或曰神、自然)定义为没有意志、没有感情的自然法则,上帝就是自然界及其必然规律。上帝的力量就是自然法则,上帝的表现就是自然的统一秩序。这样的一个上帝,一方面和喀巴拉神秘主义中上帝充盈于一切事物的泛神论思想相似,另一方面,斯宾诺莎的上帝对世界一切善恶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情感、意志,没有人格,也就是没有喀巴拉神秘主义上帝观中具有同情和仁慈的人格神的属性。这是辛格无法接受的。接受理查·伯金采访时,辛格强调了与斯宾诺莎上帝观的异同:

我倾向于相信上帝和世界是同一的。上帝就是一切:一切精神、事物、现在、过去、未来,正如斯宾诺莎所构想的那样。不过,按斯宾诺莎的说法,实体及其无限的属性,没有意志,也没有目的。我不相信斯宾诺莎的这一部分。我认为我们同样可以把意志、设计和目的归于实体。按斯宾诺莎的说法,上帝有两种我们已知的属性——广延和思维。我认为还可将更多的属性归于上帝——甚至仁慈——尽管我们也许看不到这点。这里是定义与逻辑终止,信仰开始的地方。泛神论不是几何学。没有了信仰,泛神论便化作了虚无。(Burgin,1986:103)

辛格在哈西德上帝和斯宾诺莎上帝之间徘徊的时候,发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是冷酷的、纯粹的逻辑……斯宾诺莎在一个缺乏意志和情感,只有伟大权力和永恒法则的上帝中找到了安慰”。而喀巴拉神秘主义者“纳赫曼拉比则在一个充满仁爱的上帝中找到了安慰,尽管我们凡人无法理解他的仁慈”。辛格看不到上帝的仁慈,却始终对上帝的仁慈怀有希望。最终,他 “在纳赫曼拉比的上帝和斯宾诺莎的上帝中都找不到安慰”(Singer,1984:57),这就使得辛格的上帝观始终在喀巴拉和斯宾诺莎之间摇摆不定,对两种上帝观都有所肯定,又有所保留。这一矛盾态度使得《市》的主题格外模糊。

斯宾诺莎的这一上帝观通过菲谢尔森博士严格的字面理解后的阐发,产生了喜剧效果,也折射出辛格对斯宾诺莎上帝观的怀疑与嘲讽。辛格显然故意把故事的背景安排在1914年夏天,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以增强讽刺的效果。战争给博士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他唯一的生活来源,柏林一个犹太团体资助他的那笔微薄的津贴收不到了。重病在身的博士除了仰望天空,思索斯宾诺莎的神/实体及其“不可避免的命运”外,别无他法。他也十分清楚,这件事在那无垠的天空是不会引起任何注意的,“从那高处俯视人间,就是这场世界大战也不过是‘样式’的一种短暂游戏罢了”(23)。最终,博士只能从一个理性的远距离的视角思考这场战争,并把自己置于永恒的上帝之一部分,来求得短暂的自我解脱。“是啊,那神圣的实体在延伸,无始无终;它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永恒的,没有间隙,具有无限的属性。它在宇宙的大锅里舞蹈,波浪翻滚,泡沫四溢,变化翻腾,却是循着因果的永不断裂的链条。而他,菲谢尔森博士,命里注定也是这宇宙的一部分。”(23)

4 结论:谁是愚人?

小说结尾并未给读者一个最后的答案,让故事悬而未决。

菲谢尔森虚弱得连婚姻仪式都无法完成。但黑黛比的肉体的意志打败了斯宾诺莎的理性。新婚之夜,博士没想到,自己竟然被理智无法点燃的那部分宇宙给拯救了。尽管菲谢尔森博士的斯宾诺莎主义拒斥超自然的东西,但真正不可思议的奇迹还是在他们俩身上发生了。当他们激情相拥时,他不仅与她、与他的族群结合在一起(过去博士与市场街的犹太人没有任何来往,但婚礼上,整条街的人都来祝贺,对他说“现在我们是兄弟啦”),也与他的青春和早年的梦想结合在了一起。新婚之夜焕发的激情不仅治好了他的胃病,还让他恢复了青春,完成了人伦,平庸世俗的情欲力量,轻轻松松打败了30年来博士一直努力坚守的聪明人的理性生活方式。故事的结尾,幸福而又惶恐不安的博士,向着自己一生的偶像喃喃地祈求道:“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愚人啦。” 这里,博士联想起《伦理学》中斯宾诺莎的教导:“聪明人是如何强而有力,是如何远远超过单纯被情欲驱使的愚人。”(斯宾诺莎,1983:267)他觉得自己最终还是变成 “愚人”了。

澳大利亚斯宾诺莎学者吉利夫指出,小说结尾的这句话“既像是讽刺,也像是双关,也可视之为符合《伦理学》精神的”(Genvieve,1996:60)。我们究竟应该把菲谢尔森博士堕入“片刻的欢愉”看成他请求斯宾诺莎宽恕的蠢事呢?还是认为他在请求斯宾诺莎宽恕他过去从“高处看下来”把“滑入片刻的欢愉”视为错误的幻觉(即发现自己过去其实误读了斯宾诺莎)?我们可以把这篇小说解读为:讥讽那个完全按照斯宾诺莎的哲学生活的“愚人”,也可以看成是对这一哲学的更丰富的理解。

辛格认为文学的功能首先是娱乐,《市场街的斯宾诺莎》是一个简单的脍炙人口的故事。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学究与一个丑陋的老处女之间的世俗爱情轻松击败了大哲学家的理论。不了解斯宾诺莎《伦理学》和辛格哲学观的读者一样可以品出作品这层诙谐、幽默的含义来。美国作家亨利·米勒曾说,辛格是个“能让那些听得见潜伏的旋律,能读出言外之意的读者感到迷狂的作家”。而熟悉斯宾诺莎和辛格哲学观的读者若能读出其“言外之意”,会不会像亨利·米勒那样感到“迷狂” 呢? (Kresh,197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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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1983. 伦理学[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责任编校:蒋勇军

TheSpinozaofMarketStreetandTheEthics:An Intertextual Reading

FUXiaowei

An intertextual reading of Isaac Bashevis Singer’s masterpieceTheSpinozaofMarketStreet, and Baruch de Spinoza’sEthics, reveals Singer’s teasing of a Spinozist’s dogmat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philosopher and an indirect criticism of the defect of the Spinozism, i.e. resorting to empty rationality by cutting off from secular life would end in nihility. It also reveals Singer’s lifelong ambivalence toward Spinoza’s philosophy.

Singer; Spinoza; ethics; intertextuality

I712.074

A

1674-6414(2016)05-0013-06

2016-01-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辛格民族忧煎情结与犹太文学传统”(12XWW007)中期成果之一

傅晓微,女, 四川外国语大学中犹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犹太文化和中西文化比较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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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张君劢眼中的斯宾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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