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素明 于 跃 丁学斌
(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广东 广州510030;2.广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广东 广州510635)
视频侦查中的侦查假设的运用*
曾素明1于跃2丁学斌1
(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广东 广州510030;2.广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广东 广州510635)
在视频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要会依靠视频的便利将原有的侦查手段进行延伸,采用必要的侦查谋略,洞察相关侦查信息,正确的运用侦查思维对破案将会有非常大的帮助,特别是在视频侦查工作中合理有效的运用侦查思维更是如虎添翼。侦查成功与否,从思维角度看取决于侦查假设的提出、推断、验证。实际上视频侦查工作的每次推进都是一次假设与验证,即一个实践的过程。
视频侦查侦查假设方法
视频侦查是一种利用监控视频等视频图像等科技手段的一系列的侦查取证的技术及工作方法。由早期的单一的视频图像处理的技术方法,发展为今天的一系列的应用视频监控的工作方法,由后台操作,发展到结合科技手段、情报信息综合利用、多种资源合成作战等综合性立体作战的模式。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当中,实践是由主观、客观、工具三者构成,而视频侦查工作的展开离不开三者的配合。
作为视频侦查,是以依靠视频监控为基础资源,围绕案件的时空特性进行空间拓展,利用单个视频或多个视频内的对象反映出的信息进行破案的方法。它往往受到现场的环境以及监控摄像头的布点及摆放位置等影响。但是通过长时间的应用办案单位可以通过监控摄像头的组合形成一套有效的模式。将很多模式进行总结,现如今形成战法被侦查人员所应用,并推广至治安管理、综合防控之中。而作为侦查人员办案除了要会用现有的视频战法外,要会依靠视频的便利将原有的侦查手段进行延伸,采用必要的侦查谋略,洞察相关侦查信息,正确的运用侦查思维对破案将会有非常大的帮助,特别是在视频侦查工作中合理有效的运用侦查思维更是如虎添翼。作为带有信息化特点的视频侦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视频侦查人员往往根据现有的信息资源,通过不断根据侦查思维提出科学合理的侦查假说,根据假说提出合理方案,根据方案不断印证,从而不断推进视频侦查的过程。
很多案件的侦破过程是一个不断提出假设、不断验证的过程。正确的推理假设可以提高破案效率或者使侦办不下的案件立刻“柳暗花明”,直接关系到案件侦办的效率、成败。对于视频侦查来讲,很多人认为按照一般的战法一步步来就一定能破案,或者在案发初期全方位的采集就一定能破案,但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同所愿,往往因案件进展效率太低、推进效率慢,等到一些关键位置是会因超过视频保存期限而被迫中断视频侦查的推进工作。当然在这里不是反相关模式和战法,相关模式和战法是一个管理手段和案件办理的基本要求。
而围绕着侦查作案、活动轨迹、生活轨迹、信息关联拓展、证据发现、人员落地、人员抓捕等工作展开。作为侦查思维的特殊性,侦查思维往往是更加灵活的。对于成熟的视频侦查模式在早期的视频侦查过程中总结的现成套路,所以也是合理的侦查思维的沉淀。
视频监控的特点。视频图像监控资料是实施视频侦查工作的原始资料,其提供的信息如时间、空间信息以及附带的其他信息如人、车、物的信息进行侦查拓展。一般而言,视频的相关参数越高,在具体的实践中提供给侦查人员的有用信息就越直接以及丰富。所以在视频侦查中的单一视频质量的好坏不是决定视频侦查开展的关键因素,一个好的视频侦查人员能充分挖掘视频中的有用信息,有时是几帧大小的图像,有时在模糊的视频中发现案件中关键的特征。无不体现视频侦查人员对视频图像的充分认识。对于如帧、场的概念,基本图像处理的技术等视频图像基本概念的理解及经验总结,是视频侦查的专业性的体现。
对于显性的信息,合格的视频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图像的放映直接挖掘到内部的信息。而对于隐形的信息,视频侦查人员就要通过侦查的工作角度出发,以侦查思维为有利的武器,进行整体的剖析,对视频对象的行为模式、视频环境的综合分析等入手,根据生活常识、一般的推理、以及非正常的推理如直觉及经验,获取到的信息。
结合视频侦查,围绕在一个个视频监控提供的资源,每个监控录像提供的信息如同复杂网络中的一个附有时间、空间以及相关信息的节点,而每一个节点的发现和确定将会是视频侦查的一步推进。思维很多时候是线性的,既由时间、空间与因果关系的线性特征决定,即相互衔接的信息只能在唯一的时间、空间或因果关系的轴线上排列,不得预设平行时空,不得建立因果循环为条件。同时可以由已知的图像为起点,根据侦查的不同需要,既可以顺着时间、空间与因果关系的线性特征开展工作也可以逆着方向开展工作。[1]而现实中的案件,监控视频的客观条件,以及作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凸显了线性思维的局限性。侦查思维是可以按照一定的侦查模式,按照一定的规律,跳跃性的开展工作。非线性的、非常规的、创造性的思维往往是打破僵局、突破案件的明灯。侦查工作在整个过程是需要逻辑推理的,而侦查中的逻辑推理因侦查假设伴随始终而特点鲜明。侦查成功与否,从思维角度看取决于侦查假设的提出、推断、验证。实际上视频侦查工作的每次推进都是一次假设与验证,即一个实践的过程。
视频侦查在实际的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依据一定的模式层层推进,但是根据不同的案件以及案件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用合理分配重点,详略得当的有效率的分配资源开展视频侦查工作,在视频分析中不断调整侦查方法及手段,重新分布重点地段的,形成“大胆假设,小心论证”一种实践方法模式。特别是遇到时间、空间较长的情况;遇到实际困难无法发现的情况;反侦查等情况。特别是在视频侦查过程中的时间异常、特殊时间、空间异常、特殊地点、事前反映信息与调查信息矛盾等等,运用类比推理、简单枚举推理、回溯推理、或然性演绎推理以及应用其它科学进行预判分析进行重点查看,如犯罪地理分析等。因此,没有一个很好的侦查思维模式的运用,案件是很难开展下去。即使是采取大规模的调取,大规模的查阅、分析,往往也收效甚微。
而单向的侦查思维运用过程中具备与另一个点碰撞的机会,形成了逻辑层次条件,侦查人员可以通过逻辑推理寻找事物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是递进关系、排斥关系,也可以是因果关系、种属关系。[2]
随着思维的点线的单向的运用,侦查人员的视线才能深入案情,发现新证据触发思维点,形成新的单向思维线。而对于从痕迹、物证、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的回忆以及之前的调查包括视频侦查的工作所获取到的信息,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的立体的多向的思维。而对于假设主要是依据侦查思维科学的进行预测、分析通过视频侦查的同一性进行证实的过程。视频的特点决定了侦查假设的应用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同时在建设条件上提供了更多的合理性。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作为一种方法论成为可能,并且为侦查假设的侦查逻辑思维的应用提供有效的资源,即为现有的各种信息资源包括视频监控提供一个依据;根据具体的困难提出问题;结合各种客观情况如周围环境、视频条件、人员的心理状态及活动规律,提出假说;通过视频的可见性来验证假说,从而达到目的。
根据业已存在的侦查思维方式可归类侦查逻辑思维、侦查直觉思维和侦查形象思维。这三种思维方式互相渗透、互相依赖,在侦查认识活动和侦查实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3]
侦查逻辑思维,是指侦查主体在刑案的认识过程中,严格遵循思维的逻辑规律和规则。侦查逻辑思维主要包括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与侦查实践的结合以及在侦查破案中运用这两种逻辑思维方式。刑事侦查中的推理包括选言推理、假言推理、回溯推理、类比推理、归纳推理等,侦查假说、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归纳与演绎的方法、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的方法等等。例如类比推理应用最多的是并案侦查。
对于串并案侦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有效手段。通过整合案件信息,将证据不充分的具有特定行为模式的案件整合起来,进行侦破。
如在通过刑事技术手段、及手法相似的串并出2014年6宗及2013年3宗共9宗入室盗窃案件。并确定该9宗案件均为同一盗窃团伙所作,并且主要作案人员基本一致。经过图侦组视频追踪及分析工作,最后确定该团伙成员的身份信息及居住地址。目前该团伙主要成员已被派出所抓获并刑事拘留。对该系列案件的特点是,地点9层以下、技术开锁、反侦查意识、换出租车、公交车、三轮电动车。通过视频侦查发现作案团伙反侦查能力非常高,落脚点多,连续3天的布控都没能在其住处见到该批嫌疑人。通过视频发现作案后嫌疑人有带东西到其中一个落脚点,之后没有带东西出来,发现这个规律,视频侦查指挥员分析该地点为存赃物的地方,非住的地方,积累后销赃以该地点为监控点,通过后续视频正式该推断,案件成功侦破。
侦查直觉思维,是指侦查主体以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从整体上跳跃地、直接地、迅速地达到对刑案本质把握的思维方式。在思维科学研究中,我们认为,灵感是直觉思维的一个阶段、一种心理状态,所以,我们把侦查灵感思维包括在侦查直觉思维中。
例如,某小区408房被剪防盗网入屋盗窃,损失现金25万元,首饰约8万元,一台华硕手提电脑及一台手机,损失财物金额十分巨大。调取分析涵盖社区、治安、地铁、私人等监控摄像头超过300个,追踪嫌疑人轨迹路线超过450km。细心跟踪,不屈不挠,最终成功精确定点,为案件推进及后续审讯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虽然嫌疑人在作案期间反侦查意识强,而且有多处居住地点,活动规律不稳定,抓捕嫌疑人没有更稳定的情报,条件还不成熟。视频侦查人员通过活动嫌疑人上网的视频发现嫌疑人最近一次上网时,同行的有两名男子与一名女子,而登记上网的并非嫌疑人,相关信息无法关联到嫌疑人。通过视频继续拓展发现,该4人从网吧出来后,该4人经过一个理发店后消失,约10min后4人再一次出现,并携带了一个行李箱,往地铁站方向行走。由此技术员推测,该嫌疑人应该居住在理发店旁的那个居民楼中,甚至是旅店里。经视频侦查发现嫌疑人从地铁出来后沿小北路东侧往南走,并进入了某中学前一栋居民楼。约30min后,4人从楼上下来并且没有携带行李箱,由此可以推定此处为嫌疑人的另一个窝点。从而嫌疑人的真实活动地点完全掌握,抓捕条件成熟。时间异常的视频侦查思路转变。往往通过如吃饭时间、特殊日期、以及时间的长短可以分析判断嫌疑人的活动规律,调整视频侦查的工作重点,发现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或居住地点。
又如,某玉器店被盗翡翠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视频人员按照要求将嫌疑人的路线轨迹乘坐出租车的信息完全调取出来,通过出租车的信息,发现在盘福路,停车4min。由于视频条件的限制,只发现出租车一直显示有客状态,表明没全下车,通过现场环境的了解,发现4min内的路程的宾馆,通过调取宾馆的视频,发现嫌疑人已办理好退房,行李寄存。通过直接取行李的行为,知道嫌疑人的姓名,同时分析嫌疑人的目标很可能是机场,转变重点在机场,发现嫌疑人,从而案件侦破。
侦查直觉思维最大的功效在于,它在侦查破案中往往能把没有直接联系的两个结论串联起来,从这一结论走向另一结论。
侦查形象思维,是指侦查人员借助案件中存在的具体形象,并以此为中介,用形象去推理,达到对案件有关方面的本质判断和推定的思维。这种思维方式与侦查逻辑思维、侦查直觉思维不同的是,侦查人员对案件的思维过程自始至终都离不开具体形象。这也正是这种思维方式最突出的特点。通过案件的表象及联想通过若干个中介环节联系起来,提出侦查假说,从而为侦查认识活动的突破提供更多的机会。
例如,某公交车站附近发生恶性抢劫案。事主年龄约70岁,刚下公共汽车便被多名男子强行拉上汽车实施抢劫,后将其丢弃到顺德大良一废品收购站附近。事主被抢美金132489元、人民币145000元、港币44500元等财物。专案组连续加班加点、全力奋战,在广州、顺德、深圳、东莞等地辗转奔波,图侦追踪嫌疑人来去轨迹超过480km,调取翻看摄像枪超过1900个,处理各类视频截图820余张,翻看录像累计时长超过2700h,终于成功锁定嫌疑车辆车牌,并以车牌为突破口锁定嫌疑人轨迹、身份、落脚点。期间几经曲折,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各部门通力合作,一举抓获本案6名嫌疑人。一般情况被害人提供的信息往往会是侦破的有力的出发点,而一旦被害人记忆或描述有错误,使侦查无法进行下去。本案中事主反映他乘坐公交车为244路没有错误,但视频侦查人员发现在站牌上还有244A路公交车,怀疑是否会上错车,转变思路,通过调取公交车上的录像,发现事主上车,并且嫌疑人也出现。以此调整视频侦查思路,并为成功破案创造了条件。
实际上视频侦查工作的每次推进都是一次假设与验证。利用视频侦查侦破案件需要运用侦查思维,更要善于运用侦查假设,并进行验证。即经常有人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1]陈刚,续磊.视频监控图像侦查方法的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2]刘黎明.侦查思维[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
[3]王福相.论侦查思维的多元性和互补性[J].江苏公安专科学报,1999(4).
*第二届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