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的研究

2016-03-16 06:35
关键词:相关者利益校企

徐   凤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工程系,江苏 南通 226010)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的研究

徐 凤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工程系,江苏 南通 226010)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期存在着一热一冷(学校热、企业冷)、合作短期化、表面化的现象。将管理学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于教育学的研究领域,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中的均衡理论指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建立利益均衡机制,促进校企合作的规范化、深入化、长效化发展。

利益相关者;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模式确立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该模式在开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果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持续、有效地继续发展校企合作模式问题。经过调查研究,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逐渐显露的困难的核心是机制问题,而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均衡[1]。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是由高职院校、企业、政府、学生、教师、行业等共同参与,这些参与者作为校企合作的相关利益者,合作根本目的就是互利互赢。校企合作深入、健康、持续地发展就必须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平衡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进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全面繁荣。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管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研究对象。利益相关者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是对“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突破,有效地应对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环境保护等问题。该理论最初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后来拓展到社会学、教育学等众多领域,且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该理论对资本强权论提出质疑,在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中寻找结合点和平衡点[2]。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来研究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认识并有效地解决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持续发展。

1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

1.1合作中校企双方利益难以协调导致合作短期化、表面化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中,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培养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在这个过程中高职院校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培养出大量应用技能型人才。高职学生在学校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到企业生产实践,得到实践技能的锻炼,提高了综合素质,还获得了就业机会。由此可见短期内高职院校和学生都获得了较大的收益。与之相反的是企业。企业除了获得稳定的人力资源,短期内就没有更大的收益;长远来讲,校企合作可以使企业获得技术服务、优化技术结构。企业抓住校企合作的机会,利用学校的师资力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获得学校技术人才支持,优化企业技术结构;但是企业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有些企业不愿意长期和院校进行合作,所以导致校企合作中学校热、企业冷,合作短期化、表面化的现象。

1.2合作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积极性不高

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教学改革普遍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首先,企业缺乏内部研发能力,在校企合作中只能作为技术消费者,而不是积极的参与者,不利于校企合作和新技术的深化和发展,使企业无力或不愿与高职院校合作。其次,企业接受高职学生实习实训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高职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时候只能跟着师傅干,不能定岗实习,在实习过程中不规范的运作,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企业结合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学生期望实习过程中得到合理的报酬就难上加难了。另外我国缺少对合作的企业在生产实践中附加的成本进行减免等相关规定,也没能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有利于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对校企合作正常运行的约束和保障。然而当前形势下,有关国家政策支持的法律法规安全程度远远不够。尽管国家已经发布了《职业教育法》,但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与学校进行合作,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中几乎是一片空白,缺乏对校企合作有效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明确,尤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利益的保护不够。同时,缺乏成熟的、标准化的合同或协议,很难形成一个长期的合作机制。而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施的过程中缺乏安全保障和监督,缺乏制裁和专门的监督机构,出现纠纷难以解决。

2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2.1企业的利益诉求

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利益诉求主要有三点:一是降低用工成本,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通过校企合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提高职业能力,注重培养学生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等职业品质,使学生“零对接”进入企业就业,并减少初次就业学生流动性,减少用工成本。二是获得技术服务、优化技术结构。企业抓住校企合作的机会,利用学校的师资力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获得学校技术人才支持,优化企业技术结构。三是获得政策扶助,享受法律保障。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希望政府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扶助政策,发挥其规范、督促和协调作用来保障校企合作长期深入开展。

2.2院校的利益诉求

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诉求主要是教师、学生和院校管理者三个方面。教师作为院校教育的重要力量,在校企合作中希望实现职业价值,给学生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尊重信任,并得到合理工作报酬与待遇,除了教育服务外希望拥有在职培训进修的机会,享受学术和教学的相对自由。高职学生作为校企合作重要的参与者,是利益相关者的核心层,其利益诉求分两个方面:一是在校学习时希望享受较好的师资条件和学习环境,加强实习实训锻炼,学好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二是在企业实践过程中确保实习安全,合理安排实习时间,避免劳动强度过高,影响理论学习和身心发展,完善实习激励机制,获得适当报酬,增加就业机会。院校管理者在校企合作中期望获得教师、学生、企业及行业等参与者的尊重和信任,借助企业为学生提供的实习实训场所,完成实践性教学,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社会声望,最终获得政府相关教育部门、就业市场等认可,获得教育、经济和社会效益。

2.3政府的利益诉求

政府期望在校企合作中院校不仅能培育出高素质的能够传承和复兴民族文化的应用技能型人才,扩大就业,促进地方经济繁荣,还需要院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品质良好的公民,实现政府经济、文化和政治价值的目标。

3 利益相关者理论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途径

3.1构建利益相关者理论下校企合作的外部保障机制

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要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不仅需要合作中的各利益相关者密切配合,更需要建立健全政府、行业、社区、媒体、投资方及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外部保障机制。政府要主导制度创新,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另外要加大校企合作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校企积极参与合作。这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行业要发挥引导作用,从法律层面对校企合作给予指导。不仅要给予权利、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更需要对校企合作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的矛盾、利益冲突等进行沟通和协调。利用行业专家资源指导企业和院校解决合作中的实际困难,积极落实和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社区、媒体、投资方、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要协同参与,共同促进校企合作发展,使其良性运行,并给予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接受社会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保证校企合作持久、有序地发展。

3.2构建利益相关者理论下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机制

要想提高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积极性,除了外部的保障机制配合外,还需要学校和企业善于挖掘双方的利益均衡点,建立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作为企业需要全程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实践中。首先要在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中重视职工进修培训,重视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承担好企业育人的责任。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借助高职院校的科研平台,创新技术,研发产品,优化技术结构,增加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长期效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并给予实习学生合理的报酬,保证实习学生的利益;主动参与高职院校教学管理、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工作,保证高职院校利益。作为高职院校要加强自身建设,明确培养目标,进一步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对于专业教师合理的利益诉求要给予保障;对于在校企合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或照顾,比如物质上给予一定的薪资待遇或奖金、晋升职称给予倾斜;要鼓励专业教师通过继续教育提高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通过鼓励机制激发专业教师热情,使其积极投入到校企合作之中。要切实提高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行业、社会的能力,借助校企合作中实习、实训基地平台,在行业协会指导下,全面提高高职学生实际动手能力。高职院校、企业和行业共同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及评价机制等,解决专业与行业脱钩,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需求脱节的问题。要关心和满足校企合作中学生的合理利益诉求。比如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专业对口率和兴趣爱好,对于贫困生给予一定的生活实习补贴,对于在实习中专业技能比较优秀的学生给予肯定,并能提供就业岗位等,提高校企合作的实效性[3]。

3.3构建利益相关者理论下校企合作的利益分享机制

目前,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利益问题。通过一些校企合作的成功案例,我们可以分析并得出一些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分享利益和处理利益冲突。将这些有效的方法进行总结提炼,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支撑,以“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利益所得公平分配、利益关系协调发展、利益诉求有效保障”为原则,建立由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构成的利益分享机制,并形成系统化、理论化、制度化。让参与校企合作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充分表达诉求,使参与方和政策制定者有效地将利益整合并进行科学的合作决策,通过合作形式选择适用的分配方式,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企业进行协调,尽量满足校企合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实现利益的公平合理分配。

总之,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人才的重要人才培养模式。面对校企合作发展的各种困难与问题,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本所在,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中的均衡理论指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建立利益均衡机制,促进校企合作的规范化、深入化、长效化发展。

[1]孙珊珊.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5.

[2]李进.利益相关者理论视阈下现代学徒制治理结构的构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33).

[3]王瑞荣,李志彬.利益相关者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J].教育与职业,2014,(32).

责任编辑:富春凯

10.3969/j.issn.1674-6341.2016.05.028

2016-08-30

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研究”(2015JSJG385)

徐凤(1983—),女,江苏盐城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G646

A

1674-6341(2016)05-00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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