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视角下的政府权力研究——以“专车”困境为例

2016-03-16 02:29
环球市场 2016年11期
关键词:专车契约出租车

宋 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契约论视角下的政府权力研究——以“专车”困境为例

宋 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社会契约论视角下的权力分析

社会和国家起源于自然状态中的个人间的契约,人们根据契约出让一部分自然权利给国家形成公共权力,并设置政府机构来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府是派生的,是契约的产物,因而,政府权力的性质、分配、行使、监督等方面都必然蕴含着契约的价值要求。

权力一词历史悠久,是个在本质上有争议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是清楚的,但作为一个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概念。一般认为,“权力”在最低限度上讲是指一个行为者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因而,政府权力便是政府部门影响社会其他团体和公民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广义上的政府权力,也就是国家权力,是指包括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在内的一系列权力的总和;狭义上的政府权力,即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

根据社会契约论的一般观点,政府权力本质上源于人民权利的转让,但并不是完全地转让。由于社会公约而转让出去的自己的一切权力、财富、自由,仅仅是全部之中其用途对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那部分。因而,从来源上看,政府获得的权力必定是有限的。同时,为了保证政府权力在最大的范围内以社会的公共福利为限,政府权力也必须受到限制。没有利益冲突的地方就没有契约,契约就是要对冲突的要求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人的自利性并不会随着进入政治社会而消失,恰恰相反,政府机构由人支撑,政府权力由人行使,这使得公务人员个人的价值观念和利益欲求不可避免地渗透进公共领域,影响着政府权力的具体运行。政府的自利性有其根源和合理性,是符合人性要求与发展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为了避免政府权力沦为谋求私利的工具,就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既然人的自利性与生俱来、不可消除,那么就只能通过外部手段来限制与规范政府权力,使其始终保持在服务于公共福利的方向上。

二、“专车”的出现以及影响

“专车”服务是滴滴打车等各大私营企业推出的一项服务。此服务平台为租赁车企业和驾驶员劳务公司提供“实时”和“预约”的个性化、高端商务出行需求信息,并通过统一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保证交易的成功率和满意度。

“专车”的出现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技术层面。互联网是专车产生的技术原因,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通过手机形成了动态的信息交流网。“专车”服务也是如此,其本质上就是建立一条供需通道,有些人拥有闲置的汽车资源,有些人需要用车,二者通过专车服务平台对接。2.供给层面。“专车”的提供者大多是拥有私家车的闲置资源,车主在上班时可以顺路接单。许多上班族以及非职业司机都成为了专车的供给者。3.需求层面。现今出租车市场无法满足人们的乘车需求,由于出租车的短缺,出租车司机坐地起价,拒载的现象常常发生。乘客在交通权利无法得到实现的情况下,会选择更具优势的“专车”作为自己的出行工具。

三、“专车”症结

这里说的症结,是指“专车”究竟为何遭到政府的反对。

其一,“专车”触及了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利益。出租车公司的建立需要行政审批,审批权是一种强力资源,普通人很难获得出租车公司经营权。那些特殊的人获得出租车经营权之后,招募出租车司机,通过份子钱这种形式将权力变现。在“专车”问世之前,出租车公司垄断经营,出租车司机收入可观,与出租车公司倒也相安无事。当“专车”以其优质的服务切入出租车运输市场后,市场行情发生了微妙变化,以出租车公司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长期靠高额的份子钱坐享其成,盘剥出租车司机。矛盾不断激发,出租车公司以及行政审批者的“奶酪”被触动,便不断向上层施压,招致政府反对。

其二,是政府丧失了存在感。专车按照最简单的规则建立起来,提供者需要实名、验证、行程透明、收费透明,很快就会形成自己的规则,专车并不是黑车,专车会有司机的数据在背后进行保护,这样就降低了奉献、提高了服务质量。一切建构在网络与数据之上,跟政府管理根本没有关系,大家通过无所不在的数据与网络把政府给绕过去了,政府除了给专车收税以外,似乎没有了管理的必要。于是,一个致力于管理、控制社会的政府不禁会产生一个难以克服的恐惧:自己生存价值在哪里?

四、政府权利改进

按照社会契约论来说,政府的创制决不是一项契约,而是法律的确定与法律的执行这两种行为所构成的一种复合的行为。政府只是契约的结果,政府权力也是由契约所规定。契约是人民制订的,规则是人民给出的。

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对现有的部门运行机制必定造成影响,势必会倒逼部门进行改进。以出行权为例,政府管控出租车的数量,导致老百姓打不到车,出租车司机挑选盈利高的客人进行选择性拉客,老百姓打车难,用车难。事实是就是人民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政府违背了当初对人民交通权利负责的契约,人民有权利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选择新的出行方式。专车正是趁着这个契机出现的新产业,事实证明,专车基本不存在政府所谓的安全问题的担心,市场规律会自发淘汰不良“专车”公司,优质的“专车”公司会在市场博弈中发展起来,满足人民出行的需求。

古今中外的政府在企图管理、控制社会的心理方面只有强弱的差别,并无本质的不同,而在一个信息资源相对垄断、不平衡的社会当中,管理与控制、协调与平衡是需要政府的,甚至在我们可以眼见的未来,政府依然是我们所必须接受的东西。所以,政府必须认清的一点就是权力最好能适应技术的发展,不要在禁止这些进步的时候过于担心存在感。政府的存在感或者是权力应该是规范这个市场,比如说对于专车实名制的推进、专车保险的推出、相关政策的完善、税收政策的出台,这些才是政府存在的理由,也是老百姓授权给政府的目的。

政府治理理念必须实行三大转变,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在实践中,要通过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建立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行政管理体系,避免政府权力对市场领域的过度干预。

宋嘉(1991—),男,汉族,陕西西安人,研究生,就读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管理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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