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创新路径与模式

2016-03-16 00:2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模式金融

何 源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管理学院, 武汉 430205)



湖北省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创新路径与模式

何源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管理学院, 武汉 430205)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区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 《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描绘出了湖北省未来二十年的宏伟建设蓝图,而且至今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金融支持体系的滞后给城镇化建设的进度造成了影响。本文通过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现状分析,从金融支持视角对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创新进行了路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创新路径与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金融;路径;模式

新型城镇化是统筹兼顾、以人为本为原则,结合和谐发展、产业互动、城乡统筹的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更注重建设内涵的提升,它成为中国经济再次腾飞的“新引擎”。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新型城镇化被明确定义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中长期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新型城镇化是扩大我国内需的必要手段。因此,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也是湖北省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

自2009 年以来,湖北省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发展,至今仍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 在“十五”期间,湖北省城镇化率年增速大约在0.6个百分点左右,到了“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年增长率分别为0.6%、0.5%、0.9%、0.8%和1%。至2014年,湖北省最终城镇化率达到了55.67%,发展速度为我国中部地区第一。仅2014年一年,建成农村公路14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106公里,铁路营运里程达4060公里。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加快发展,黄梅小池、浠水散花、钟祥柴湖、恩施龙凤等一批试点镇建设稳步推进。

虽然湖北省的城镇化发展从总量上来看,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从其结构来看,却依然有着进一步发展的迫切性。首先,湖北省的二元结构发展并不均衡,农村的生存环境整体上比较困难,脏乱差问题依然比较普遍,而且一些地区出现了“穷、空、散”的情况;生活生产环境依然恶劣。对此,需要通过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幅度提高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善民生,加快农村发展。其次,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一线市场要给通讯、信息、电子等新型产业腾挪出较大空间,因此汽车、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可以进入二线市场开辟新战场。新型城镇化给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其三,湖北省的“一主两副”战略的需要。湖北省的“一主两副”的战略形成了武汉市一支独大的局面,缺乏周边众多的城市群来众星捧月,而且襄阳、宜昌这两个副中心城市也缺乏周边经济城市带的烘托。因此,加快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完成主副城市核心地位的同时,形成周边完善的经济城市带,才能真正实现中部崛起的伟大战略构想。

二、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湖北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个重大战略目标,其性质决定了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缺口非常巨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专项的金融政策的支持和扶持,其目标则根本无法完成。而对湖北省的相应金融支持现状深入分析后发现,现阶段城镇化的金融支持系统主要为银行贷款、土地拍卖以及地方政府投入。因此,其金融支持系统容易受到城镇化政策与信贷政策、地方政府投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以及调控政策变化的影响。而且,融资方式过于单一,融资效率不高,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成循环的资金流支持系统。其具体现状表现为:

1.新型城镇化的金融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创新,体制较为落后。在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一般是以公共事业建设和城镇基础建设为主,主办方一般为地方政府部门,经费来源基本上为财政支付,而地方政府部门并不具备投融资的主体资格。因此在资金来源上渠道单一,而且资源匮乏。巨大的基础建设资金缺口完全依赖财政支付既不科学,也不现实。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缺乏科学的金融保障制度。

2.城镇化金融服务滞后,水平较低。乡村的投资服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由于农户居住的分散、治理的不规范以及资源区域的差异性,给金融服务的展开造成了较大的制约性,使得服务单一,实效滞后。业务方面依然主要为存、贷款业务;信托与担保业务、基金业务、投融资金融产品以及新兴的中间业务等业务尚出于初级阶段甚至空缺。

3.融资平台发展不足,官方和民间的相应资金供给不足。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大部分是乡镇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其建设的性质决定了周期长,回收慢,这与各大商业银行的“逐利”特性相违背。以至于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渠道被堵塞,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难度加大。而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至今依然处于初步阶段,规范性和规模性都不足。除此以外,我国农村金融依然存在“虹吸”现象,即农村的资金不断流向小城镇,而小城镇的资金又不断流向大城市,这更加加大了新型城镇化的融资困难。

4.政策性银行发挥的作用不强,非经营性建设融资更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的国家政策性银行,旨在支持农村基础项目设施建设、城镇综合开发以及农业产业现代化等方面。但其政策性职能的发挥不充分,较多政策性金融效能在各个环节受到一定制约,据有关数据统计,湖北省城镇化规模和政策性金融的平均关联度只有0.88,而城镇化规模和商业性金融的平均关联度只有0.78。这些也造成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非经营性基础建设发展缓慢。

三、国外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分析

从全球各个已经经历过新型城镇化国家历程来看,其金融支持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些国家制定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其金融支持的各方面政策同时被制定,而且作为整体战略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可以从这些国家的城镇化历程中借鉴很多宝贵的经验,他们制定的各项金融支持措施都使得金融系统在建设中充分地发挥其效用,促进了城镇化的迅速发展。法国政府在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主要有:老年保险、发行机构投资、发行长期债券以及保险公司、企业投资、城乡规划税和开发税、经营开发与分摊税、银行贷款、市镇税收、国家拨款等基金投资,其资金来源的渠道非常丰富。日本政府在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联合投资式,也就是将政府的融资机构和民间融资机构联合来完成某些项目的融资工作。二是将大型融资项目进行分拆,分成众多金额不是很大的小部分,再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韩国政府出台了《基础设施对策》和《基础设施吸引民间资本促进法》,并设定专项基金,引导和管理民间资金的进入。于此同时,其中央银行担起全面管理的职责,并在国内融资资金依然不够的情况下,向国外借款,然后再通过商业银行和开发银行带给国内的企业。这些贷款有国家专项政策的保护,享有低息的权利。

总体来看,各个国家的城镇化建设中都有着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他们城镇化的成功,都充分利用了金融的各种方式和手段,政府金融机构和民间机构的有效合作,在国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由中央银行出面借外债。这样,政府和民间机构融合,国内和国外资金渠道的畅通,最终实现了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和多元化,从而保证了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金融支持创新路径与政策建议

1.加强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创新,创建多方位金融合作机制。目前,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和财政拨款,远远无法满足城镇化的资金缺口。对此,政府应该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建立全方位的新型城镇化融资体系,在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和财政拨款作用的同时,加大商业银行的贷款力度,并通过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方式增加融资渠道,增加融资的多样化和多元化。除此以外,还可以充分吸引和挖掘社会资源,通过私募基金的方式组建“农村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农业建设发展基金”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等基金,来筹措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根据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战略目标,形成不同层次的新型城镇化项目,并将这些项目面对整个社会,以上述的基金为依托,联合和吸引民间资金,最终形成各个层次的联合融资“金融池”,带动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

2.推进资产证券化进程,创新湖北省城镇化资本运营模式。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融资上,不能过于依赖银行贷款,应该创造和发现新的融资渠道,广纳财源。现在湖北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都来自负债,至今城市债金额巨大,给政府财政和未来的持续性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对此,政府应该尽快推行资产的证券化过程,并将政府债券多元化,例如BOT、TOT、PFI、ABS 、PPP模式,多渠道多方位来筹措建设资金。除此以外,引入民间资本,打破基础设施垄断,创立政府投资让位体制。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消费次数和数量在短期内变化不大,因此,这些消费品的价格在政府管制下的波动并不大,收益也相对稳定。这些条件都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起着主导地位,城镇化建设的资产证券化是建立在政府信用的基础上的,因此政府的信用保证相应也会增强证券化的信用级别。从资产的质量来看,基础建设的项目也非常适合作为证券化融资的优质资产,其收益也相对稳定,投资者们也乐意购买相应的市政债券。其实在大多数已经经历过城镇化的西方国家,都是利用资产证券化来解决城镇化的资金缺口问题,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3.创建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环境,完善多层次融资体制。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系统主要满足和服务于当地区域城镇化发展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当地小城镇和农村的发展提供高质量以及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因此,地方性金融服务组织主要为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城乡信用社等,这些组织在覆盖范围、信用担保以及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和我国银行之间有着较大的区别,但这些组织在新型城镇化中所担任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政府强制性主导的角色也在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体系中逐渐向民间组织主导变迁,从而完善多层及的融资体制,更好的为城镇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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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再新

Innovation Path and Mode of New Urbanization’s Financial Support for Hubei Province

HE Yuan

(School of Management,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Wuhan 430205, China)

Abstract:New urbanization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society. Hubei Strategic Plan for Urbanization and Urban Development (2010-2030) depicts the grand blueprint in the 20 years for Hubei Province, and has achieved obvious results. But the financial support system lags in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progress.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status quo of the new urbanization in Hubei Province, discusses the innovation path of financial support for Hubei new urban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inancial suppor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innovation path and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new urbanization; finance; path; model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2016)01-0056-03

作者简介:何源(1976-),男,湖北武汉人,讲师,金融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5Y170)

收稿日期: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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