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霜+++周银新+++林逸
【摘要】翻转课堂教学理论是一种基于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创新与发展。其实际上指的是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老师将教学的主动权给与学生,通过具体学习内容的设置,帮助学生从根本上充分利用好整个学习时间和环境,结合学生的兴趣导向,实现学生对知识的自我探索,在整个课堂教学中,学生所发挥的作用是主体作用,可以说学生的学习状况决定了《商务英语翻译》课堂教学质量。本文拟从翻转课堂理论实施的意义入手,结合具体的应用实践,实现该课程教学目的。
【关键词】翻转课堂 商务英语翻译 教学应用
【课题项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级课题。课题名称:高职《商务英语翻译》“翻转课堂”的设计与研究。课题编号:Y201552。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1-0129-02
一、引言
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充分给与学生自主权。翻转课堂理论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让学生说了算,这不仅符合教学改革方向,同时也是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的必然要求。通过在这一教学过程中实施翻转课堂理论,能够有效弥补以往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缺乏实践教学这一不足。因此,完善翻转课堂教学思路,大大丰富了教学内容,完善了教学体系,对高职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发挥了重大作用[1]。
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应用“翻转课堂”理论的作用分析
首先,随着我校《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体系不断完善,如今这一平台体系能够实现学生自主学习、测验,同时完成与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友好沟通。起到了完善教学理论,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目标,有效解决了以往英语实践教学的问题和不足。
其次,“翻转课堂”教学理论是一种全新教学理论。将其与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相结合,是教学活动的一次创新和发展,更是对教学改革的大胆尝试, 随着教学要求的不断提升,如何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实践主动性,就成为教学的焦点和核心,通过实施“翻转课堂”教学理论,能够将课堂教学的核心由教师“交给”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互动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以往《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学生积极性不够,与社会实践需求相脱节的问题。
最后,将该理论融入课堂教学,能有效推动《商务英语翻译》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更能通过经验分享和模式探索,为其他学科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通过这一精品课程的构建,实现了本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2]。
三、“翻转课堂”在《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的应用思路分析
1.探索全面完善的“翻转课堂”应用思路
想要将翻转课堂理论与该教学模式紧密融合,需要根据目前《商务英语翻译》课程的相关要求,设置符合“翻转课堂”教学理论的教学计划和内容。通过充分结合“翻转课堂”理论的一系列具体要求,设置以培养学生知识储备、实际应用、岗位要求能力等于一体的教学结构,通过课堂教学的灵活实用特色,达到《商务英语翻译》课程对人才的衡量标准与客观要求。
2.结合教育技术的创新与发展,融入全新教学元素
商务英语翻译课程在应用“翻转课堂”教学理论时,充分借鉴视频资源、语音课件等一系列能有效补充传统教学内容的素材,增加学生对商务英语翻译实际应用的印象和认知。通过分析这一教学理论的应用背景及现状,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从而创新《商务英语翻译》课程开展形式,以教学资源的丰富,教学形式的创新弥补以往教学过程中社会实践相对不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实现课堂教学的价值和意义。
3.3 完善教学反馈机制,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
以往整个教学活动都是以老师为主导,学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结合本课题所探索的教学思路和模式,在商务英语教学中,率先应用翻转课堂教学理论,通过教学互动反馈机制的有效完善,从根本上实现学生学习成绩的提升和综合能力的显著培养。
3.4 结合教学要求,设置切合实际的课堂教学方案
结合现阶段社会实践对高职教育的具体要求,根据相关教学理论,设计满足《商务英语翻译》“翻转课堂”教学的相关模式,通过满足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的充分融合,实现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发展。通过探索翻转课堂教学理论与《商务英语翻译》融合思路与模式,发挥学生的实践性与主动性,从而有效培养人才,达到课程教学的预期目的。
四、结语
随着教学环境的不断变化,如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优化教学环境,提升学生主动性,成为当前教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将翻转课堂理论与商务英语翻译有效融合,不仅能够优化课堂教学效果,同时也对学生掌握课堂教学内容提出了全新要求,从客观上实际上看,目前“翻转课堂”教学理论应用仍然存在较大不足,无论是该理论与课堂教学的融合模式,还是教学素材的丰富创新等等,都很难满足现代高职教育的创新与发展。因此,如何创新高职教育,就成为将“翻转课堂”教学理论与英语教学相结合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刘思岑.浅谈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劳动保障,2013,14 :22-28
[2]赵敏.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反馈发展机制研究[J].电子商务,2014,4: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