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 重庆 401120)
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发展历程哲学思考
□王勇(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 重庆 401120)
在体育法治全球化实践与理论中,力图探讨体育全球化与体育法治变迁、互动和体育法治全球化诉求,体育全球化发展存在落地实施诉求。需要解决的是“全球体育法”的仲裁实践与法理依据的问题。引进国际先进的体育仲裁经验,使我国体育事业得以旺盛蓬勃发展。
体育法治 国际体育仲裁法院 全球化
近年来,体育界兴奋剂的事件层出不穷蔓延不止。如2015年11月11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索契召开的体育界负责人会议上对俄田径兴奋剂风波作出回应,称;“与兴奋剂斗争形势紧迫,应展开国际调查,协同国际组织保持最公开专业的合作”。11月15日,国际田联理事会投票讨论结果,俄罗斯田径协会暂时遭到全球禁赛的严厉处罚,这将意味2016年俄罗斯的运动员将无法参加奥运会的比赛。这一影响不言而喻。一方面,兴奋剂事件的出现对竞技体育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另一方面,纠正体育中的歪风要从反兴奋剂做起,而反兴奋剂法治的全球化正是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前奏。
2.1、体育全球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生存在一个联系越来越紧密的地球村全球化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体育领域也全球化,体现在全世界一年当中举行N多项体育比赛,如2002年后,除奥运年外,体操世界锦标赛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即每四年举行三次,增加了比赛的频率。人们在体育中人们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体育全球化加速度中。
2.2、体育法治化
比赛频率增加和关注度的提升要求全球的体育运动需要在透明化下进行,而法治是保障体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石。法治化是体育运动发展的一个方向。何为法治化?法治化具体而言有两层含义:首先,要有“良好”的体育领域之法律;其次,“良好”的体育领域法律必须被严格落实执行,使体育竞赛更加规范化。
2.3、体育法治全球化
体育全球化和体育法治化相结合便产生了体育法治全球化。大多学者将体育法治全球化分为两个大的方面:反兴奋剂法治的全球化与国际体育仲裁的实践。从法治角度来分析,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最大的不同在于“良法”的性质差异,国际体育比赛遵约的是国际社会的体育法律规范,且要有专门机构来执行相关法律规范,这是国内体育运动不可比的地方。正是此差异的存在,更需要深入地探究。
3.1、体育反兴奋剂规则与主体的发展历程
在世界体育反兴奋剂规则方面,有两个重要的文件《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至今,已有超过660个运动组织接受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包括: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会、所有奥运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及各国的国家奥委会、残奥会、国家反兴奋剂组织。1999年11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成立,它的宗旨是致力于科学研究、教育以及提升反兴奋剂识别能力,同时还监督《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实施。其目标在于使得世界上所有运动员都在无兴奋剂环境氛围内公平比赛,实现诚信比赛之宗旨。
3.2、国际体育仲裁院主体与规则的发展历程
随着国际体育赛事争议事项越来越多,迫切需要一个独立机构来解决。1981年,时任国际奥委会(IOC)主席的萨马兰奇先生提议成立一个专门解决体育争议的司法机构,便于提供一个快速、经济的解决方法。随后便成立了国际体育仲裁法院。
4.1、存在的问题
(1)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独立性问题。
自体育仲裁法院成立以来,就饱受诟病,首要问题便是独立性,是否依附国际奥委会。因为它是国际奥委会的一个附属机构,人们怀疑它有可能沦为国际奥委会的傀儡,受国际奥委会指挥。而根据一般法理,法院应当是独立的,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的干预。相反如果不独立,则与一般法理不符,如果独立,又如何解释其与国际奥委会关系呢?
(2)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权威性问题。
体育仲裁法院的裁决是否得到了当事人甚至是国际社会的认可 ,这是因为,国际法治的达成要求需解决发生于不同国家间的纠纷,这就需要对法律的适用、司法管辖权等作出说明。如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裁决得不到承认,那么体育何来公正之言?
4.2、问题初步解决
1993年3月15日的一个裁判中,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国际体育仲裁法院是一个真正的仲裁机构。至于国际奥委会与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关系,该裁判如下表述:法院的资金来源是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主席还有任命国际体育仲裁法院成员的权力,国际奥委会还有权修订国际体育仲裁法院规约。所以,要使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独立,必须从财政和组织上入手。正是这次裁判,促使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改革。2003年5月,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国际体育仲裁法院并非国际奥委会的附属,其所作的裁判等同于国家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2015年9月17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安道尔生效后,目前共有156个成员国,使大部分国家对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裁决持支持态度,也解决了与缔约国国内法律冲突的问题。
5.1、国际体育领域法律逐步形成“全球体育法”
在《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等各项国际体育领域法律生效后,又有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完善。国内外学者认为,在国际体育领域,“全球体育法”的概念正逐步形成。所谓“全球体育法”,即制定一个全球的统一法律制度。这一称谓有个专门的词汇对应:Lex Sportiva,在实践中规则不断成为一门自治的法律。
5.2、各相关机构完善自身结构,并通力合作
在俄罗斯田径队兴奋剂丑闻爆出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暂停莫斯科反兴奋剂中心的认证资格,禁止莫斯科反兴奋剂中心实施任何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相关的反兴奋剂行为,包括分析尿液样本和血液样本。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与相关的国家机构密切沟通,加强更紧密的合作。从法理上来讲:一个国家的国内法院是不能够审查某国际法院的裁判。虽然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典》对该事项作出了规定,但难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自治”将成为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特色。
5.3、国际体育领域主体与法律相互促进,共同优化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与国际体育仲裁法院是国际体育界的两大主体,连接两者的是“全球体育法”,包括全球性质的《世界反兴奋剂法典》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典》。法律中规定了主体的组成、特征、及相关事宜,法律是主体生存和运作的依据;同时,法律也是有关主体进行制定与修改的依据。主体与法律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也就是说,体育法治全球化不仅要求主体之间协调,还要求主体与法律间相互作用,共同开创新局面,它们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充分保障运动员各项权利。
(本论文受西南政法大学教改项目:项目专项基金支持,课题批准号:2010-XQZN40。)
[1]姜世波.Lex Sportiva.全球体育法的兴起及其理论意义[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WADA.WADA Acts Immediately to Suspend Accreditation of Moscow Laboratory[EB/OL].https://www. wada-ama.org/en/media/news/2015-11/wada-acts-immediatelyto-suspend-accreditation-of-moscow-laboratory,2015,11.
[3]缔元信.2014年巴西世界杯大数据全景呈现球迷画像[EB/OL]. http://www.199it.com/archives/261090.Html,2015,11.
[4]谭小勇.向会英等.体育法学概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5]教育部.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EB/OL].ht 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161/201 001/81307.html,2015,11.
[6]World Anti-Doping Agency.Who we are[EB/OL].https:// www.wada-ama.org/en/who-we-are,2015,11.
[7]姜世波,张奇.新版国际体育仲裁法典之修改述评[J].山东体育科技.
[8]中国仲裁在线.纽约公约缔约国达156个[EB/OL].http://w ww.cnarb.com/Item/7534.aspx,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