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玲
(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政府行政决策优化中的大数据运用
陈玲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摘要:政府行政决策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危祸福,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必须不断完善和改进。当今时代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政府行政决策带来极大的机遇和挑战。在传统思维束缚、大数据人才匮乏、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因素影响下,政府大数据决策观念、挖掘利用大数据能力以及大数据信息管理方面问题重重。面对这些挑战,更新大数据决策观念、培养大数据人才、健全大数据法律法规、加强决策信息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政府决策优化,对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至关重要。
关键词:大数据;政府行政决策;决策优化
一、大数据对政府行政决策的影响
(一)大数据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了更大的信息支持
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政府必须就公共事务的管理以及公共物品的提供作出一系列行政决策,这些行政决策必须要有绝对的信息来给予支持,因此政府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信息的完整性极大地影响着政府行政决策的准确性。而作为海量、多样、高速度、高价值的数据集合的大数据,能够帮助政府较为全面地、及时准确地获取其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并通过数据处理技术的应用整合信息,进而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更进一步的信息支持。
(二)大数据极大扩宽了公民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渠道
符合民意、体现民意的政府决策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合法性。当今时代,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民主意识不断提高,这都强调了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传统的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公民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十分有限。而在如今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等数据已经成为政府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利益表达屡见不鲜。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网络互动平台也为公民与政府决策信息的互动提供了极大便利。
二、大数据背景下政府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大数据意识欠缺
中国是一个文化大国,几千年的文化沉淀容易给社会造成一种思维定势和思维惯性,传统的意识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那么培养或者说转变一种思维意识较为困难。大数据时代,行政决策系统中的大数据意识明显不足。大数据意识要求人们必须认识到大数据的价值,在思考事情时注重大数据这一重要的因素。很明显在行政决策系统中,充分将大数据运用到决策系统的案例较少,决策主体并没有把大数据上升到一定的战略高度。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虽然是数据的创造者,但是也很少能过通过大数据参与到行政决策之中。“麦肯锡公司于2011年针对全球大数据分布做出的研究和统计表示:在2010年,美国的新增数据量约为3500PB,欧洲约为2000PB,而中国只有250PB。而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中国互联网用户约为美国的2倍,手机用户约为美国的3倍。”数据证明我国的大数据意识明显存在不足。
(二)挖掘大数据能力不足
数据的支持是行政决策的基础,没有来自社会数据的铺垫,政府所作出的行政决策很有可能是盲目的、不科学的,甚至是违反民意的。因此在大数据时代,必须充分挖掘大数据,以确保行政决策合理性与科学性。挖掘大数据就必须运用到较强的大数据挖掘能力,但是目前政府挖掘大数据的能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大量数据资源未被利用。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国使用手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的人口可谓是庞大的,由此产生的大数据也是相当巨大的,把这些来自社会的大数据收集、整合、利用,是政府行政决策优化的重要步骤。作为权威机构,政府本身比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具有利用这些大数据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政府行政决策中利用的还是其中较为少数的资源,大量的数据资源处于待开发状态。其次是开发大数据资源的质量不高。作为行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至关重要,大数据资源的质量高低与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密切联系。大数据的海量、高速增长、涉及范围广的特性,使得大数据资源的开发极具挑战性,再加上目前开发客观条件限制以及开发主体主观意识的干扰,大数据资源开发容易陷入不系统、不连续、时效性不强等困境。综上可以看出,我国政府行政决策所需要的挖掘大数据的能力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大数据管理有待提高
当今大数据时代,数据即是价值的说法已经获得了认可,数据资源一方面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了信息支持,另一方面数据管理也为政府行政决策带来了挑战。当前我国政府在大数据管理能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信息来源的多样性、传播的广泛性以及数据存储的集中性,使得数据信息安全面临巨大的危险,政府行政决策系统中的信息数量及价值使得其受到的安全威胁更大,当前行政决策系统中的信息安全系统一定程度上未能够完全解决其信息安全问题。第二,数据涉及的个人隐私问题。政府行政决策所有收集整合的数据大多是来自于社会公民所创造的数据,因此这就涉及到个人隐私。大数据的公开性使得个人隐私暴露在公众面前,与公民隐私权与公民自由不符。政府行政决策利用大数据进行优化必须解决好大数据的管理能力问题,否则将带来极大的危害。
三、大数据背景下政府行政决策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的思维影响大数据意识培养
意识先行,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政府需要在行政决策系统中引入大数据,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大数据意识,意识到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重要价值。但是当前我国政府行政决策时的大数据意识较为欠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惯性的传统政治思维是影响大数据意识培养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由于几千年历史文化的影响,社会科学在我国的治理之道中占据重要地位,自然科学相对来说就较为次要,这种深深植入人民的观念显然不利于大数据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倡导平庸的为官之道也制约着大数据意识的培养。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理论上应该成为改革的先锋,但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往往存在着一种循规蹈矩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行政决策系统中工作人员要想突破固有的意识,去接受新事物、培养新意识的几率甚小。这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平庸为官之道往往容易成为接受新事物、培养新意识的阻碍。
(二)人才的匮乏制约大数据挖掘能力
当今时代,大数据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府行政决策系统引入大数据已经成为了趋势所在,通过与数据技术的结合,能够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确保行政决策能最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以达到政府行政决策的优化。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大量数据未被挖掘,开发数据质量有待提高,这都显示着政府行政决策系统中大数据挖掘能力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缘于种种条件的限制,但是技术人才的匮乏是当前制约大数据挖掘能力的主要原因。从公务员考核录用来看,政府行政决策系统中的人员,主要还是来源于相对的专业对口方面,即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文科专业,而掌握应用性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人才本身就少,进入行政决策系统的更是少数。在一些情况下,政府行政决策为了适应时代发展,也聘请了相应的大数据专家,但是这些专家在具体的决策咨询中一方面没有具体参与决策之中,造成形式化,另一方面容易被利益集团吸纳,成为特定利益集团的发言人。这些现象表明了真正研究大数据人才的匮乏,而人才的匮乏最终严重制约大数据的挖掘能力。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束缚大数据管理能力
大数据涉及到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以及个人隐私问题,数据的利用、存储都存在着一定的隐患,特别是在互联网极其发达的条件下,数据的泄露危及到了个人信息权利及个人隐私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侵犯如果处理不当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特别是由政府行政决策系统所引发的数据威胁。在科技极其发达的时代,通过单纯技术手段来控制网络隐私的安全是相当困难的,必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强力控制。但是我国大数据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不完善的,甚至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关于数据的收集、存储、整合、利用以及再利用等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给予保障。这种法律上的保障缺失,使得政府在进行大数据管理时得不到法律的依据,无法可依,从而束缚了大数据的管理能力。
四、政府行政决策优化中的大数据利用
(一)转变传统理念,培养大数据意识
传统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新事物的接纳,难以进行改革,特别是在政府行政决策系统之中。如果不对传统政治理念进行转变,那么接纳新事物、新意识,进行行政据决策系统的改革和优化将会遇到重重阻碍。转变传统政治观念,培养大数据新意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社会基础之上的各层面进行综合努力。首先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大数据战略,自上而下引导传统政治理念的转变及大数据意识的培养。大数据的重要价值已经得到认可,大数据关系到社会的经济生活,国家需要在宏观层面与时俱进,制定大数据战略计划,正确引导大数据意识的培养。其次需要政府行政决策系统各层面加强大数据知识的学习,自下而上作出传统政治观念的转变以及大数据意识的培养。政府行政决策各层面特别是基层层面才是具体行政决策的制定层面,只有这样一个制定层面做出了转变,才能真正意义上培养大数据意识。在这一层面上,应该加强有关大数据意识的基本学习以及大数据时代下行政决策转变的紧迫性、必要性,通过系统的了解与认知,才能进行传统政治意识的转变与大数据意识的形成与培养。
(二)培育专门人才,发挥大数据专长
社会中每个人每天都在制造大量的数据,但在实际中,特别是政府行政决策系统中,大数据的利用相对属于少量。庞大的人口以及现代科技、互联网的普及无一不在显示着中国数据的海量,由此可见,中国缺乏的不是数据,而是对数据的开发利用,数据的开发利用离不开人才的培养。通过利用大数据进行行政决策的优化,打造一支高质量的数据专业人才是当前的重要任务。首先通过高校设立相关大数据课程及专业来进行人才的培训,高校教学一方面可以向社会普及大数据的重视,有利于大数据意识的培养;另一方面,高校能够使得大数据知识更加系统,并有利于大数据研究气氛的形成。其次,政府特别是政府行政决策系统,必须在大数据背景下,以政策优惠、高薪聘请的鼓励方式,做好引进大数据人才的工作,并切实保证大数据专业人才在行政决策优化中真正起到作用,防止人才进入行政决策系统的形式化。最后,政府带头营造大数据应用氛围,通过政策优惠鼓励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开展大数据人才培养与引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大数据运用氛围。
(三)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大数据管理
在当今民主的时代,社会公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大数据由社会的每一个公民创造,进而也牵涉到公民的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的安全。单纯依靠技术手段来解决个人隐私问题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难以实现,需要法律法规对整个社会的网络隐私问题进行强力的法律保障。针对我国在大数据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相关部门应该大力健全大数据法律法规,在大数据管理基本原则即“数据主权原则、数据保护原则、数据自由原则和数据安全原则”基础之上,形成由“总则、司法机制、刑法机制、行政法机制和国际法机制等五大部分组成”的一整套完整的大数据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为大数据管理竖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作为信息化社会的产物,大数据正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以及最大的公共服务提供者,政府必须认识到大数据应有的价值,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利用大数据来进行行政决策的优化,以确保行政决策的进一步民主化与科学化。在利用大数据改革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既遇到了极大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让行政决策顺畅适应大数据环境,有效利用大数据资源优化政府行政决策,是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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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杰)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in Optimization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CHEN Li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541006, China)
Key words:Big data; Government’s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Decision-making optimization
Abstract:Administrative decision is related to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country and the safety of the public.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government’s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must be improved and developed continuously. Nowadays, big data is gradually penetrated into all aspects of society activities,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are brought to the government’s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In future, it’s necessary to update the decision-making concept about big data, to train skilled talents on big data, to perfec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big data and to enhance management of decision-making information.
收稿日期:2016-05-12;
修订日期:2016-06-06
作者简介:陈玲(1990— ),女,广西钦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4476(2016)06-00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