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课题组
(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河南 郑州 450000)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科学戒毒若干问题的思考
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课题组
(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河南 郑州 450000)
摘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由原劳教场所转型而来,延续原有工作理念和方式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面对新形势,探讨如何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对促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司法行政;科学戒毒;思考
一、司法行政戒毒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戒毒面临的形势
1.从宏观层面看,毒品已成国际公害、人类公敌
据统计,全球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当前,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各种因素影响,我国毒品问题已进入加速蔓延期,吸毒人数持续增长。[1]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人,实际人数估计超过1400万人。[2]毒品泛滥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破坏家庭幸福、导致家破人亡,还会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诱发大量违法犯罪,导致社会动荡。
2.从微观层面看,场所收治戒毒人员构成日趋复杂,呈现出“四多”特点
“四多”,即患病人员多、“二进宫”人员多、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多、精神异常类人员多。据统计,患病人员占在所人数的80%以上,二次戒毒以上人员占50%以上,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占50%以上,精神异常类人员占患病人员的3%以上。加之戒毒人员维权意识强、抵触抗戒情绪明显、毒性顽固复吸率高等特点,使得教育戒治难度极大,场所发生自伤自残、突发重病猝死,特别是合成毒品致幻导致精神异常等问题十分突出,给安全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安全管理压力倍增。
(二)司法行政戒毒存在的问题
由于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由原劳教场所转型而来,因此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体系建设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和问题。
1.理念转变不够彻底
突出表现在法治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不能从戒毒人员是违法者、受害者、特殊病人的“三重”属性出发定位、谋划工作。
2.管理执法不够规范
存在着收治不规范、戒毒人员信息采集和使用不科学、分期分类分级管理落实不到位、功能区域划分不明显、后续照管缺乏有效措施等问题。
3.治疗康复不够专业
普遍存在着不具备戒毒医院资质,缺乏全科医生、精神科医生、体能康复训练师等专业人才,缺乏医疗设备、体能康复训练设施,缺乏体能康复训练制度和有针对性的体质评价标准等问题。
4.教育矫治不够深入
存在着教育矫治理念亟待转变、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教育矫治队伍专业化不强、教育矫治方式方法单一、利用社会资源参与戒毒戒治不足等问题。
5.诊断评估不够科学
存在着诊断评估标准实操性不强、诊断评估方法不科学、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诊断评估设备单一陈旧、卫生计生部门参与评估缺位、诊断评估结果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
6.队伍素质不够适应
队伍建设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能力不足、定力不足、动力不足、年龄老化”等问题,导致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培训不够、专业化人员短缺,不能很好适应当前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对科学戒毒工作的思考
针对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课题组认为:
(一)加强理论学习力度,牢固树立“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的执法理念
1.牢固树立依法执法的理念
戒毒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我们要认真学习掌握《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规范和约束戒毒人员的行为,确保一切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
2.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的理念
要在建立健全戒毒工作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戒毒工作规律、符合戒毒人员特点的场所安全、戒毒执法、考核评价、分级处遇、场所建设等工作标准,形成健全完备的戒毒工作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规范化。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时时有规范,处处见规范,无处不规范”的戒毒工作管理目标。
3.牢固树立科学执法的理念
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有其内在的规律,必须树立科学戒毒的理念,必须探索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通过对戒毒人员依法进行戒毒治疗,科学规范用药,采取“生理+心理+行为+家庭”的综合矫治方法,借鉴运用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医学、心理学、体育运动学等专业知识,提升戒毒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的理念
文明执法是戒毒工作的内在要求。通过规范警察执法活动,杜绝情绪化执法、凭感觉执法、随意性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行为,禁止一切超越法律的特权行为。将人文关怀、帮扶救助贯穿于戒毒工作全过程,充分尊重和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激发戒毒人员主动戒毒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
(二)加强戒毒执法管理,切实筑牢场所安全底线
维护安全稳定是戒毒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严格规范执法是实现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与关键。探索科学的戒毒管理方式方法是推动戒毒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
1.严守两个底线
(1)坚决杜绝毒品流入所内。在建立完善制度和做好排查防范的基础上,提高毒品检查的技术手段,配备准确快速检测毒品的检测仪、缉毒犬;加强关键环节的管控,入所时实行戒毒人员“净身入所”,统一配发戒毒人员服装、被褥和生活用品等,戒毒人员个人物品一律不准进入管理区;研究制定戒毒人员服药后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药品目录,建立戒毒人员服用目录药品的管理规范。
(2)严防戒毒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加强直接管理,严防戒毒人员脱管漏管,防止其脱逃和所内发案;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严防戒毒人员自杀等非正常死亡事故发生;加强所内急重病号的处置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2.规范执法管理
(1)严格依法接收在公安机关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三至六个月后的戒毒人员,审核相关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文书。
(2)规范戒毒人员基础信息管理。科学采集和使用戒毒人员信息,对戒毒人员的信息做到全面采集,然后甄别分流建档,为分别戒治打好基础。
3.探索戒毒管理方式方法
(1)设置分类管理的标准和方法。以戒毒人员吸食毒品种类不同、吸毒时间长短、戒毒次数多少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分类管理和矫治,实践中建议以吸食毒品种类为标准分类。
(2)设置分级管理的标准和方法,科学运用分级管理结果。根据戒毒人员各阶段行为表现和戒毒效果评定管理等级,实行“三期五级管理”。结合考核诊断评估结果,明确戒毒人员升降级标准,在购物额度、探访次数、通信范围、活动范围等方面实行递进式处遇。入所适应期为一级,采取集中封闭式管理方式,以医疗戒护为主要手段,享有最低处遇;身心康复期分二、三、四级,采取相对逐步宽松的管理方式,以身心康复训练为主要手段,享有逐步宽松的处遇;回归适应期为五级,采取最宽松的管理方式,设立模拟社区,以逐步适应社会生活,掌握社会技能为主要手段,享有最自由的处遇。
(3)探索探视管理制度。对戒治效果好的戒毒人员试行探视,即实施每月允许戒毒人员一定天数的探视制度,既能考验戒毒人员对毒品的抑制能力,又能使戒毒人员与社会形成较为密切的联系,始终保持与社会的同步状态。
(三)加强医疗戒护机制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医疗戒护是治疗毒品性脑病、躯体并发症、戒断生理依赖的直接手段,也是促进心理康复的间接手段和确保场所安全的保障条件,是整个戒毒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解决医疗资源不足问题,建立戒毒人员疾病诊治和突发重大疾病应急救助方案,保障戒毒人员生命安全。
1.实行政府购买医疗服务
由地方政府出面,将相应的财政补助直接拨付给对应医院,由对应的医院每天派驻一定数量的医生坐诊或长期在戒毒医院工作。
2.建立合作医院,开通绿色通道
与社会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对一些疑难杂症尤其急、危、重症,所内无条件诊断或治疗的,立即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所外就诊。
3.整合系统内医疗资源
按照建立戒毒医院要求,各省市采取多个场所就近整合的原则弥补医疗资源不足,通过整合系统内医疗资源,建立专业戒毒医院,按卫生系统定位级别,完善硬件设施及配备医护人员,培训专业医护人员,组建专业戒毒医疗团队,实现系统内医疗资源共享,以保证戒毒人员日常的基本医疗,最大限度降低戒毒人员突发重大疾病的死亡率。
(四)加强康复训练工作,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康复训练是帮助戒毒人员降低吸毒造成的身心损害、逐步恢复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戒治质量的重要环节。
1.强化体能康复训练
(1)全面采集戒毒人员体能基础信息。参照北京“PDCA”运动康复戒毒模式,通过健康测试、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采集戒毒人员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身体机能等基础信息,为制定体能康复训练个案提供依据。[3]
(2)制定体能康复训练方案。康复训练师对戒毒人员身体状况进行分析后,对照《2010年国民体质公报》检测标准和依据,确定戒毒人员在速度、力量、耐力、柔韧、平衡等身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体能康复训练方案。
(3)适时修正体能康复训练方案。通过对戒毒人员的阶段性测试结果进行分析,适时调整方案,即方案在实施中不断修正完善。
2.强化心理康复训练
(1)做好心理康复基础工作。建立“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基础,以团体心理辅导为重点,促进个别咨询案例深入有效开展”的工作模式,帮助戒毒人员增强抵抗诱惑的意志品质,引导戒毒人员塑造积极人格,增强拒毒能力,强化戒毒效果。
(2)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危机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戒毒人员发生或出现的行凶、自伤、自残等危险倾向和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干预,避免极端事件和危及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3)复杂疑难个案按规定及时转介,健全相关保外就医机制。
3.强化劳动康复训练
(1)结合戒毒人员身体特点,选择适宜的生产劳动项目。
(2)设置合理的劳动强度,逐步恢复戒毒人员正常身体机能,增强抗复吸能力。
(3)将职业技能培训与习艺劳动相结合,帮助戒毒人员获得回归社会的再就业能力。
(4)强化劳动创造价值体验,通过发放劳动报酬引导戒毒人员重建自尊自信的正常人格,增强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的康复效果。
(五)加强教育工作创新,全面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全面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既是教育矫治最根本的职能,也是体现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地位和作用的必然要求。
1.完善个别教育
根据戒毒人员个体特点和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治方案并及时调整,切实提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收集个案教育对象的基本信息、吸毒史、成长史、身心状况、现实表现和目前思想状况等,参照心理测评结果和诊断评估标准,为制定个案化教育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方案。结合方案实施中教育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思想状况,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方案。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对每名戒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为后续照管提供指导。
2.打造戒治文化
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基础上,着重激活戒毒人员戒毒的内在动力。
(1)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组织戒毒人员开展经典诵读、国学研究、“中华文化大学堂”,让戒毒人员知荣辱、明事理。
(2)注重精神戒毒。开展日常性的瑜伽冥想练习、打坐静心、“内视观想”心理体验活动,激发主动改变的内驱力。
(3)开展戒毒动机常态教育。通过专题性的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忏悔教育、兴趣教育等活动,培育戒毒人员有价值、有尊严、有希望的全新生活方式。
3.创新帮教模式
构建社会化帮教网络,实施所内教育与社会帮教一体化工程,通过亲情探视、亲情电话、亲情就餐、亲情寄语、亲情救助等方式,利用电脑网络、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手段,构建“戒毒场所、家庭、社区、相关政府部门”四位一体的立体帮教模式,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的对接。积极落实十一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巩固所内戒治成果。
(六)加强生活卫生工作,提升戒毒人员生活服务保障水平
生活卫生工作作为大戒毒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戒毒人员特殊情况和分期分级管理处遇,切实落实人文关怀,提高戒治质量。
1.优化实物量标准,科学配备营养食谱
在确保戒毒人员吃营养、吃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基础上,针对戒毒人员的体质特点,实行戒毒人员配餐制,三餐采取“基础餐+配餐”形式。在部颁实物量的基础上,改变戒毒人员饮食结构,达到优化组合戒毒人员实物量标准和科学合理配备戒毒人员营养食谱的目的,以增强营养帮助戒毒人员恢复健康。
2.改变戒毒人员餐厅运作模式
采取外聘厨师的模式运作,禁止戒毒人员参与餐厅食物制作或服务,以保证全体戒毒人员的正常康复。相比于使用戒毒人员,降低了管理难度,减少了安全隐患,有利于场所安全管理,有利于餐饮质量,有利于防范食物中毒。
3.加强生活环境卫生指导
针对戒毒人员自身免疫力低下、属于高危人群的特性,注重指导自管会加强日常卫生和消毒防疫,提高戒毒人员卫生标准,激发戒毒人员的戒治积极性。
(七)加强诊断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科学公正
诊断评估事关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执法的公正性,要严格遵循戒毒工作规律,按照戒毒工作流程,结合实际,细化诊断评估标准,认真开展考核评估工作。
1.坚持依法科学公正公开原则
实施诊断评估,以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目标,以维护戒毒人员权益为前提,以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为保障,对戒毒人员戒治效果进行全方位的客观评价。
2.完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考核实施细则
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主观判断与客观测评、静态状况与发展变化相结合,科学界定评估标准和内容,根据戒毒人员个体差异量化评估考核分值。实际操作中,行为矫治方面采取日常考核与行为规范考核的方式,戒毒治疗方面采取体检、查看就医记录、询问身体状况等方法,心理治疗方面采取心理测量、毒品考验和心理访谈等方式,体能康复方面采取笔试、问卷调查和体能测试等方式,确保诊断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加强协调机制建设
加大与公安机关、卫计委等部门的协调力度,严格按照三部委共同制定的《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落实诊断评估标准和内容,严格评估程序和流程,保证诊断评估在系统化专业化的机制下顺利运行,实现诊断评估相关数据材料共享与交接、诊断评估结果相互认可、提前或延期标准达成一致。
(八)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全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警察队伍
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加大专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戒毒警察队伍。
1.科学分类
对现有警察按照工作职能和岗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型、执法管理型、专业技术型、服务保障型四种类型,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警察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工作需要、成长空间等因素,采取分层次、分专业的教育培训。
2.系统培训
对警察进行戒毒业务系统化培训。一是普及日常的医学常识,使警察具备对戒毒人员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相关症状的辨识能力;二是开展毒品识别和成瘾机理培训,促使警察明确分清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的种类、特性、成瘾机理及其危害等;三是开展毒品戒治的一般方法和技术培训,以帮助戒毒专业管理人员从事一些辅助性戒治工作。
3.培育队伍
积极培育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医疗戒治三支专业队伍,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建立符合戒毒工作特点的戒毒系统警务技术职称序列,从待遇上吸引优秀人才到专业岗位。
(九)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提高戒毒工作保障能力
强有力的保障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要不断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切实提升场所保障水平。
1.调整内设机构设置,更改内设机构名称,强化专业化戒毒特色
按照司法部“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压缩管理层级,理顺管理体制,将有限的警力资源安排到关键岗位,安排到戒毒工作第一线”的意见,科学拟定机构设置。一是设置3类12个职能科室和若干个强戒区。增设心理咨询室、康复训练室;撤销警戒科、生活卫生科,设立警戒护卫部、后勤保障部;撤销“大队”建制,设立强戒区。二是按照戒毒警察和戒毒人员25%的比例增加警力配备。三是规范强戒区设置和警力配备。
2.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戒毒工作大数据,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1)建立和完善戒毒人员信息的采集、储存、分析、使用机制,对戒毒人员的信息做到全面采集,进行甄别后分流建档,为分别戒治打好基础,戒毒人员出所后建立信息反馈网络,定期对出所戒毒人员进行回访。
(2)建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戒毒资源数据库,整合全国戒毒教育、康复、管理等资源(比如相关教学视频、教材、量表资料等),实现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资源共享。
(3)将禁毒委戒毒人员信息管理库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库、社区信息库,进一步整合建立全国统一共享的戒毒工作大数据。
参考文献:
[1]吴爱英.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戒毒职责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J].中国司法,2014(10):6.
[2]孙春英.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N].法制日报,2015-06-01.
[3]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系统打造“PDCA”运动康复戒毒模式[J].中国司法,2014(8):96.
(责任编辑王守明)
收稿日期:2016-03-22
中图分类号:DF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6)02-0111-04
Some Issues on Scientific Drug Treatment at Compulsory Isolation Drug Treatment Place
The Program Team of the Drug Treatment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Henan Justice Department,Zhengzhou, Henan 450000)
Abstract: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rehabilitation centers comes from transformation of the original labor and education place, continuation of the original work idea and methods exist in different degrees. Facing the new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and drug treatment, promot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rehabilitation work,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judicial administration; scientific drug treatment; thinking
课题组简介:组长:郭震威(1963-),男,河南孟津人,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政委;成员:贺占元(1963-),男,河南巩义人,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教育矫治处处长;王普辉(1977-),男,河南遂平人,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副主任;李莉莉(1982-),女,河南新郑人,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教育矫治处副主任科员;杨克存(1975-),女,河南邓州人,洛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