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2016-03-15 08:48胡思琪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宣传教育海南省海南

胡思琪

(广东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湛江 524088)



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胡思琪

(广东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湛江 524088)

建设海洋法治文化对于海南建设海洋强省、加快国际旅游岛开发、推进海洋文化创新和促进人海和谐都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但法制建设不健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研究不充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进程。需要从路径探索角度,针对问题,寻求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未来发展之路。

依法治国;海洋法治文化;海南省;路径探析

引 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海南省也响应国家的号召,落实国家战略,在五届省政府第八十四次常务会议上提出建设海洋强省的战略。21世纪已成为海洋世纪,海洋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沿海城市的经济和未来发展。“海洋文化是人类认识、理解、把握、开发海洋,调整人和海洋的关系,在利用海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成果。”[1]“强国必先强海,也成为各沿海国家的共识。”[2]物质财富积累每达到一个新的层面都需要新的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如果我们忽视了先进海洋文化的培植,不可能给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带来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呼唤海洋意识,同样,海洋意识的增强,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文化作为海洋新理念的强有力支撑。”[3]

海南作为一个海洋大省,强省必先强海,海洋文化在建设海洋强省中具有关键性的支撑作用。在海洋文化建设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融合的海洋法治文化建设是其重要内容。不同的学者对法治文化有不同理解,有学者认为“法治文化是指法律的意识形态及其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组织机构”[4]。也有学者认为法治文化是指“熔铸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一个法治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5]。在国家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海洋法治文化建设更具有鲜明的时代需求和对海洋文化的核心支撑作用。“海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在长期的涉海活动中形成的海洋法律法规、法治机构、人们的海洋法治意识及其涉海活动的总称。”[6]因此,大力发展海南海洋法治文化,需要在明确其时代价值基础上,分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发展路径探索。

一、 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优势

(一)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成

建设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对海南省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成需要依托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201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于2020年初步建成海南国际旅游岛的目标,要实现世界一流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这一目标,需要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支撑。海南省是一个海洋旅游大省,但目前海南的海洋旅游业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海洋生态恶化、海洋环境污染、旅游者的环保意识差、海洋旅游管理体系不完善、海洋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等。只有加快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更好地解决海南海洋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成。

2.有利于海南海洋强省的建设

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后,海南省也响应国家的号召,在五届省政府第八十四次常务会议上提出建设“海洋强省”的战略。海南省有着2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疆,在全国的省份中,海南省统领海疆域面积最大,是中国的海洋大省。而海南省要从海洋大省转为海洋强省,需要海洋法治文化的支撑。经济基础的转变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建设海洋强省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海洋文化。传统的大陆文化对海洋强省的建设不能起到促进作用,先进的海洋法治文化是先进海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设海洋法治文化在建设海洋强省中占有重要位置。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对海南社会稳定及南海权益保护起到促进作用。所以,建设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对海南省自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有利于海南海洋文化发展创新

海南的海洋文化多集中在海洋生产和生活习俗文化、海洋历史与航海文化、海洋旅游与资源文化、海洋区域与民俗文化、海洋信仰与海洋文学艺术文化等的发展*参见陈智勇《海南海洋文化的基本内涵》,载《新东方》,2008年第8期,第47-49页。,在海洋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结合上仍存在空缺。要实现海南的海洋文化发展创新,就应该把海南的海洋文化发展与海南的法治文化发展结合起来,补充海南海洋文化在法治文化层面上的空缺,海洋法治文化的发展对海洋其它文化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能够促进海洋其它文化的建设。要实现海南海洋文化的发展复兴,需要对海南海洋文化进行创新,建设海南海洋法治文化。

4.有利于实现人海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缺乏海洋法律制度的约束及公民海洋法治意识的淡薄,无节制地过度开发、开采海洋资源的现象屡见不鲜,如部分游客在西沙旅游时出现非法海钓的现象,组团钓濒危长尾鲨、捡十分罕见的大型红珊瑚。海洋生物、海洋矿物等海洋资源和旅游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海洋难以进行可持续的发展。要实现人海和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依托海洋法治文化的发展。有计划有规划地协调地开发,才能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发展海洋法治文化能够实现海洋产业、南海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海南省的海洋资源在目前是比较丰富的,但它同样具有资源的稀缺性特质。如果海南的海洋资源不加以合理开发,资源稀缺这一特性仍然会显露出来,在我们还不能很好地利用技术进步来降低资源稀缺程度的情况下,通过发展海洋法治文化的制度建设和观念建设来实现人海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显得十分重要。

(二)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优势

1.雄厚的海洋资源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海洋文化土壤

海南在建设海洋法治文化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海南岛的海洋优势体现在海洋面积、海岸线、浅海、滩涂面积等海洋资源上。海南拥有制殊的海洋面积,海南省的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本岛面积就占有3.39万平方公里。而且海南岛海洋线长1618公里,浅海、滩涂面积广大,滩涂面积有490万平方公里,*参见360百科《海南岛海洋经济区》,上传时间为2013年9月6日,引用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网址为http://baike.so.com/doc/7020549.html。四周都被海水包围。海南的海洋优势在海南这片土壤上孕育出优秀的海洋文化,提供了海洋文化的土壤。而海洋法治文化是海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特殊的海洋位置为海南提供了优秀的海洋文化土壤,建设海洋法治文化就具有较大的优势。

2.南海中特殊的位置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更好的国际背景

海南省处于南海中的关键性位置,海南岛是我国南海最大的岛屿,也是我国在南海能源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战略基地,同时也是我国在南海维权的重要基地。“在南海渔民中流传了六百年的《更路薄》是我国南海维权的重要历史和法理依据。”[7]当前,周边越来越多的国家介入南海争端中,南海问题越来越复杂。在当前南海关系的处理中,海洋法治的建设越来越紧迫,尤其是处于南海关键性位置的海南省,海洋的立法、执法、司法更显得刻不容缓。因此,处于南海中特殊的位置这一优势为海南建设海洋法治文化提供了更好的国际背景。

3.国际旅游岛的定位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文化发展的动力和支持

201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将国际旅游岛定位为世界一流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这一定位让海南文化更具有开放、包容、创新的特点,促进了海南文化软实力的提高。海南国际旅游岛这一定位给海南的旅游业发展带来更多动力,给海南饮食文化的开发带来了更多的支持,为海南的经济、文化发展带来了契机,提供了文化发展更多的动力和支持。*参见梁红蕾、栾锦红、徐云升《论国际旅游岛背景下的黎族饮食文化开发》,载《琼州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第32-34页。

4.海南省对海洋文化的重视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保障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海洋强国”的战略,海南省政府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大力建设海南海洋文化与发展海南海洋文化产业,海南省政府力争把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发展。同时,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海南省政府有序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海南的法治建设。海南省政府对海洋文化和法治文化方面的高度重视,为海南省建设海洋法治文化提供了智力的支持和资金的保障。

二、 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不健全

海洋的法律法规是海洋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省的海洋法制建设取得初步成就,关于海南省的海洋专项立法有12项,推动了海南海洋法治环境不断优化。颁布了《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海洋废弃物普通许可证申办管理程序须知》等涉海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虽然海南海洋法制建设取得初步成就,但在总体上看海南海洋法制建设仍表现出不健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首先是海南海洋法律法规不完整和海南政府执行力不足。海南的海洋法制在海洋环境、海洋生态环境、海域使用和海洋废弃物利用方面有立法,但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要求相契合的法律法规仍存在很多空白的地方。如关于《南海渔民的权益维护法》《南海海洋国土资源开发保护法》《海南海洋旅游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都还没有颁布,健全海南海洋法律体系有待加强。其次是海南政府在海洋法制上的执行力不足、动力不足。海南政府并没有真正落实海洋法制文化的宣传教育,出现很多形式主义的情况,并非实事求是地进行法制文化的宣传教育,没有体现务实精神,没有做到法律至上、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等海洋法治原则。

(二)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不到位

海南对海洋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不彻底、地区宣传教育的不平衡、宣传方式的单一性。主要表现在:首先是海南省对渔民的宣传教育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忽视了其它群体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海南边防派出所党支部通过送书上渔船、建立“海上流动图书箱”、举办“渔民大讲坛”等方式对渔民进行宣传教育,加强了渔民对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认同。而海南省举办全民阅读活动,在经费上投入50多万元印发海洋法制讲座和论坛等资料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参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全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大会在海口举行》,上传日期2011年3月27日,引用日期2015年1月13日,网址http://www.hainan.gov.cn/hn/yw/jrhn/201103/t20110327_429865.html。因为没有对儿童、青中年等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也没有对农民、商人等不同职业的人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其次是海南海洋法治地区宣传教育的不平衡,文艺活动的宣传教育上尤为突出。海南省关于海洋文化活动、文艺活动、学术活动、体育活动在三亚、海口等大城市开展得比较丰富,但在海南省的二三线城市却有欠发展。然后是海洋的法治宣传教育是以书籍、讲坛为载体进行海洋法律知识的宣传为主,忽视了海洋法律信仰态度、法治理念和维护海洋法律的能力的培养教育,忽视了在海洋法治教育的同时加强海洋道德的教育。

(三)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研究不充分

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研究不充分主要表现在研究人才的缺乏和研究成果的稀少。关于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主要是以盛清才、盛楠为代表的几位学者在进行,研究成果也主要体现在盛清才的《弘扬海洋法治文化 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实施海洋法治文化战略 引领广东“海洋强省”建设》《广东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研究 》《广东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障碍性因素分析》和高建平的《舟山群岛新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舟山群岛新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等几位学者的研究。从研究文献可以发现目前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和舟山群岛,研究海南省海洋法治文化的专家学者寥寥无几,还没有关于海南海洋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文献。一方面的原因是海南省政府没有高度重视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在海南还没有形成海洋法治文化的热点话题,同时政府缺乏与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海南省教育部门没有在高校开设海洋法治文化的相关课程,忽视了海洋法治文化的人才培养,缺乏这方面的人才输出导致了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学者匮乏与研究成果不足。

(四)海南海洋法治文化设施不完善

海南海洋法治文化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为:首先是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图书馆不足。主要是关于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相关图书的缺少;其次是海南的海洋类院校和专业不多。只有海南大学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洋院校的稀少也是海南海洋法治建设不足的表现之一;最后是海洋文化研究机构少。2010年海南省海洋文化学会成立,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和海洋经济研究所成立,这对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起到一定的作用,“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研究机构的成立有助于为国家海洋管理决策和海洋管理提供科学服务和支撑,促进海洋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8]但是对于海南建设海洋强省的目标而言,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研究机构显得非常单薄,研究机构数量少、起步晚,还不足以支撑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

三、 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健全海南海洋法制体系

海洋法治文化的外部表现为海洋法治制度,完善海洋法律法规、健全海洋法制体系是建设海洋法治文化的基础条件。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宪法规定的《海洋法》,但是根据海南发展国际旅游岛和建设海洋强省的需要,不断加强海南立法工作,防止法律真空的出现,健全海南海洋法制体系具体化的措施如下:

(1)海南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和内容,制定完善的海南海洋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台《南海渔民的权益维护法》《南海海洋国土资源开发保护法》《海南海洋旅游保护法》,以确保海南在建设海南强省、国际旅游岛时能做到有法可依;

(2)尽快制定海南海洋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解决海南政府执法不严的问题,防止政府部门制度的漏洞;

(3)加快制定海洋法治建设政府绩效考核的相关政策,使海南省政府能遵循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海洋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解决海南政府在海洋法治文化建设中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4)制定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党委统筹领导、人大监督、各级政府实施共管、全民共同参与的整体建设机制。

(二)创新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方式

创新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方式,就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道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学习、工作的时间、地点进行宣传。通过以下两点具体化的措施来创新海洋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方式:1.对不同的群体、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民使用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多样性、具体性地宣传,因材施教地推进海南海洋法治的宣传教育。如儿童的宣传教育层面上,可以通过制作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动画片、动画书吸引儿童的关注;青中年的宣传教育层面上,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这一传播载体,利用论坛贴吧、搜索引擎、web2.0网站、微博、P2P数据传播、网络电视、楼宇电视、移动电视、数字广播以及MSN、QQ、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创新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层面上,应该有专门的宣传人员送法上门,耐心为老年人讲解海洋法治文化知识,多在社区、乡村、街道等生活区开展海洋法治文化的文娱表演,开展海洋法治文化的咨询有奖问答活动。从而形成广大人民对海洋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吸收,增强对海洋法治文化的认同感,实现海洋法治的教化功能。2.在时间上循序渐进地宣传教育、地点上全覆盖地宣传教育,借鉴连云港市《法治周末广角》和“法治连云月月宣”等普法宣传的成功经验,海南省应定期在各市、区、街道、乡村开展类似的讲座论坛活动。在地点上要全面覆盖各市、各镇、各区、各街道、各乡,把海洋法治文化送进单位、送进企业、送进农庄、送上渔船、送进工地、送进学校,使各行各业、每个公民都享受到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建设成果。

(三)加强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研究

加强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需要依靠政府、高校、社会研究机构的共同努力。政府需加强对海洋法治文化的重视,高校应加强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研究人才的培养和输出,研究机构应加强对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海南政府应制定关于海南海洋法治文化方面的政策,通过人才输入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研究海南海洋法治文化,为海南建设海洋强省和海南国际旅游岛提供理论的指导,促进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发展复兴。2.海南的高校应开设更多海洋法治文化的相关课程,更多地开展海洋法治文化与海南省海洋情况相结合的课程探讨,作为海南省海洋大学排头兵的海南大学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海洋法治文化的课程理论学习、课程探讨与海洋实践等全方面的学习,培养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人才,通过人才培养的方式扩大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研究。3.政府重视海洋法治文化研究机构的智囊作用,多与海南海洋法治研究机构合作,开设更多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相关的课题让研究机构人员申报并研究。研究机构成员对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每一申报项目组建研究小组,研究小组采用矩阵式的组织管理方式,通过调研与理论结合的方式提出更多的创新建议。

(四)完善海南海洋法治文化设施

完善海南海洋法治文化设施就是要建设海南海洋法治文化完整的惠及全民的服务体系。连云港市在建设法治文化中创新地建成了法治文化的服务体系,对海南省建设海洋法治文化的服务体系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因此,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海南海洋法治文化设施:

(1)海南省政府加大经费的投入,建立更多海洋法治文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设施。

(2)创办更多的海洋法治学校、海洋法治基地,并对现有的海洋院校——海南大学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进行适应性改革。

(3)在促进海洋法治文化机构的茁壮成长中推进海洋法治文化的发展,成立海洋文化研究机构、研究学会的分支机构,对海洋法治文化进行深入专业研究。如专门针对海洋法治文化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等进行研究,推动海洋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使海洋法治文化的理论从目前海南省海洋法治文化的现状中得到启发进行创新,创新的理论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实事求是的理论创新能推动海南省海洋法治文化向前迈进一大步。

(4)创建海南海洋法治文化的景观,根据海南省各地的特色,因地制宜地创建海洋法治文化的主题公园、文化长廊、文化广场、文化展示厅、文化教育中心、文化园、文化风光带、文化休闲公园、文化游廊等海洋法治文化景观。

[1]于洪志.构建我市海洋文化内涵[N].秦皇岛日报,2005-03-04(7).

[2]吴记彬.海洋文化:促进广东迈向文化强省的关键[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1):99-102.

[3]王诗成.建设海洋强国(省)需要先进海洋文化支撑[C]//中国海洋文化论文选编.北京:海洋出版社,2007:85-95.

[4]刘作翔.法治文化的几个理论问题[J].法学论坛,2012(1):5-10.

[5]刘斌.中国当代法治文化的研究范畴[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6):5-11.

[6]盛清才,盛楠.广东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障碍性因素分析[J].南方论刊,2011(3):38-41.

[7]周伟民,唐玲玲.《更路薄》是我国南海维权的重要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J].琼州学院学报,2015(8):18-24.

[8]海南省人民政府.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和海洋经济研究所成立[EB/OL].(2008-09-28)[2015-01-13].

http://www.hainan.gov.cn/hn/yw/zwdt/tj/200809/t20080928_764592.html.

(编校:党 阳)

The Path Exploration of Establishing Culture of Ocean Law in Hainan

HU Si-qi

(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Zhanjiang Guangdong 524088, China)

Establishing culture of ocean law has great time value in constructing wealthy and prosperous Hainan, accelerating the pace of developing international tourism island, and improving the creativity of ocean culture and the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 However, many factors, such as the unsound legal system, inadequate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 deficient research, and incomplete facilities, block the process of establishing the culture of ocean law in Hainan. Facing those problems, we are required to explore the path to establish culture of ocean law.

rule by law; culture of ocean law; Hainan; path exploration

2016-01-17

胡思琪(1992-),女,广东惠州人,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

D927

A

1008-6722(2016) 01-0030-06

10.13307/j.issn.1008-6722.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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