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楷
(黑龙江大学 法学院,哈尔滨 150080)
俄罗斯远东联邦区有组织犯罪研究
徐楷
(黑龙江大学 法学院,哈尔滨 150080)
摘要:俄罗斯远东地区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涉及的重要区域,也是俄罗斯优先发展的地区,在中俄两国未来的战略合作中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非常猖獗,俄罗斯政府虽然非常重视打击有组织犯罪,可是效果一直不好。中国投资者在向俄罗斯投资合作时要充分考虑这一负面因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俄罗斯远东地区;有组织犯罪;打击
我国在2015年开始大力推行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亚欧非各国的联系,使我国同亚非欧沿线国家的关系更加紧密,加强互利合作。在沿线国家中,俄罗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俄罗斯同样意识到国家东西发展不平衡的严重问题,着力开发俄罗斯远东地区,为此专门成立“远东发展部”。为了配合远东地区的开发,2015年7月普京签署了设立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的法案。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在2015年10月12日生效,2016年1月1日起允许外国公民在自由港内停留八天。同时,俄罗斯方面将博彩业作为吸引投资的首要产业,首家赌场“水晶虎宫殿”在符拉迪沃斯托克附近开业。
从中俄两国对未来的发展趋势的设计来看,俄罗斯远东联邦区必将成为两国未来投资的重点。因此,中国方面的投资和俄罗斯方面的吸引外资将面临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痼疾——俄罗斯有组织犯罪,这个社会痼疾将为两国未来的投资合作带来障碍。在这种经济发展趋势下,了解俄罗斯远东联邦区有组织犯罪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将为我国的投资提供参考,使我国的投资行为更加慎重,尽量避免受到有组织犯罪的侵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现状
2015年国家杜马安全和反腐败委员会召开的《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立法和实践》圆桌会议上再次强调:有组织犯罪仍然是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安全产生负面影响的关键因素之一。有组织犯罪集团干扰政府的活动,同跨国犯罪组织建立联系,同极端组织和恐怖组织密切交织在一起。根据种族特征形成的犯罪组织,严重加剧了国内一些地区的犯罪情况。那些“钻法律漏洞者”、“权威”、“看护者”、“领导者”以及在犯罪层级中有着很高地位的人在协调犯罪中的作用和积极性得到保存。有组织犯罪团伙实施的绝大多数犯罪是在非法的贩卖毒品、武器、伪钞、盗窃机动车和其他物品,其中包括实施诈骗、抢夺、抢劫和勒索。
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雇凶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已经引起了社会恐慌。大量刑满释放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没有走上悔改之路,而是在自己周围召集年轻人建立新的犯罪集团。这些犯罪分子被释放后加剧了有组织犯罪集团数量的增长,分化出来的有组织犯罪首领中,开始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实施了多起用武器实施的杀人、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案件。俄罗斯经济的持续低迷也造成卢布大幅度贬值,很多家庭的生活困难,严重的失业导致很多年轻人没有工作机会,受有组织犯罪集团的诱惑加入其中,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俄罗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工作由内务部负责,但是内务部没有设立专门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机构,而将打击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工作分给3个不同的机构,导致在侦查活动中的措施不系统,降低了分化有组织犯罪集团、预防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对有组织犯罪情况控制措施工作的效率。打击有组织犯罪专门机关的缺失严重影响到对于预防、鉴别、抑制、侦破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犯罪的有效性。
二、未来俄罗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措施
1.确定打击有组织犯罪工作的组织机构。俄罗斯国家杜马安全和反腐败委员会准备通过立法和设立组织机构的方式来加强有效打击俄联邦有组织犯罪。首先,授权俄联邦政府组织跨部门工作组,制定俄联邦打击有组织犯罪国家计划。其次,授权俄联邦内务部、俄联邦调查委员会、俄联邦安全局、俄联邦反毒品局、联邦刑罚执行机关、联邦海关、联邦移民局、联邦财务监控局,在统一技术设备基础和协调司法活动评价标准基础上,组织联合监控在俄罗斯联邦和地区层面上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状况,甚至在经济行业领域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表现。
2.明确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工作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重点是以下领域:贩卖人口和非法移民;贩卖人口的途径和通道;以贩卖人口为目的从事国外的职业介绍和非法旅游活动;生产和销售用于国际流通的伪造文件;借助互联网传播的儿童色情制品;非法转移儿童给外国人收养的活动;在互联网上贩卖人体器官和组织;强迫贩卖人口的被害者劳动;非法的跨国婚姻中介活动;非法介绍公民境外就业;组织的非法移民;贩毒;生产毒品、心理药品和它们原料的非法实验;查处犯罪组织成员从非法贩毒中获得的财产和收入;摧毁非法毒品作物的种植,以及野生毒品植物的进口;打击犯罪集团在互联网上宣传和出售毒品的活动;打击犯罪集团在经济和金融领域的活动;打击犯罪集团在燃料和能源综合体中的活动;控制犯罪集团在公共部门,建筑综合体,住房和公共服务中的活动;控制犯罪集团在非法贩运毒品、酒精和烟草制品中的活动;打击进行非法贩卖宝石、有色和黑色金属,及其废料和废物的犯罪集团;打击在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过程中专门侵占资产的犯罪集团;核查属于犯罪集团成员的外国资产和财产;控制犯罪集团成员在俄罗斯和境外银行体系中的洗钱行为;打击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极端组织;打击犯罪和极端组织非法生产和运输武器、弹药、爆炸物和爆炸装置的活动;辨别和跟踪极端组织现金流,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来源,其中包括利用非正规的金融核算体系——哈瓦拉体系(英文Hawala,俄文Хавала);确定作为极端和恐怖组织成员训练营的基地;打击极端和恐怖组织成员侵入内务部的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数据库;确定负责进行招聘、培训、组织偷渡到境外参加恐怖和极端活动的人的恐怖和极端组织成员;抑制俄罗斯犯罪集团和境外宗教、民族和纳粹倾向的极端组织以及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彼此合作的途径。
3.制定《俄罗斯联邦打击有组织犯罪(草案)》。国家杜马的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打击有组织犯罪(草案)》主要条款有:确定打击有组织犯罪领域的国家政策基本方向;明确有组织犯罪的相关概念;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国家机关体系,明确它们的职能和权力,提供财政、后勤、技术支持的保障;预防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措施;破坏和清除有组织犯罪集团活动后果的机制;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保障;有组织犯罪状况的监控组织。
4.修改相关法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更好的打击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需要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执行法、行政违法法、民法、联邦侦查活动法和俄联邦其他法律,为《打击俄罗斯联邦有组织犯罪(草案)》获得通过进行准备。与俄罗斯联邦有关行政机关合作,确保积极参与实施《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际义务。组织从事打击有组织犯罪问题的国际组织以及外国国家机关,加强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同俄罗斯部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1]。
三、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有组织犯罪
远东联邦区(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ый Федеральный округ,缩写ДФО)是俄罗斯最大的联邦区,占俄罗斯国土总面积的36%,共计616.9万平方公里,人口6 211 021人,占俄罗斯总人口数的5%*远东联邦区包括:萨哈共和国,人口956 896人,城市化率65.28%,每平方公里0.31人;阿穆尔州,人口809 873人,城市化率65.4%,每平方公里2.24人;滨海边疆区,人口1 933 308人,城市化率76.89%,每平方公里11.74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人口1 338 305人,城市化率60.4%,每平方公里3.1人;马加丹州,人口148 071人,城市化率95.44%,每平方公里0.32人;勘察加州,人口317 269人,城市化率77.52%,每平方公里0.86人;萨哈林州,人口488 391人,城市化率81.36%,每平方公里5.61人;楚科齐自治州,人口50 540人,城市化率65.4%,每平方公里2.24人;犹太自治州,人口168 368人。。在2001年的时候做了关于远东联邦区未来数据的预测,在“不可救药”的经济体系下,近20年来远东联邦区对于居民来说是最不适宜居住的地区。因为远东联邦区受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影响很大,整个地区有很高的犯罪化趋势。司法机关、组织、公民个人都受到了来自那些有巨大影响力的犯罪团伙的干扰。根据正式的信息来源:现在各级立法会代表、内务部、联邦安全局、海关、检察机关的高官们和犯罪集团的首领们接触,帮助他们组织走私海洋生态资源、森林资源、金属到中国和日本,再从中国和日本走私毒品、汽车和日用必需品到俄罗斯。有的俄罗斯学者尖锐指出:俄罗斯的主要问题是司法机关和有组织犯罪紧密结合的后果——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化,俄罗斯成为“黑手党国家”。远东联邦区是“黑手党”最强大和有力量的地区,这里的“黑手党”拥有先进的武器、设备,通过收买官员,给很多犯罪行为披上“合法性”外衣[2]。
远东联邦区传统的经济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是腐败、走私和欺诈,近年在这几个领域的犯罪数量没有减少,但是实施的方式和性质逐渐发生变化。随着一些有专业知识的法律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近10年来这些犯罪手段更为高超,呈现一种独特的进化趋势,从以前明目张胆的掠夺发展为更为隐蔽的方式。跨区域、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利用同腐败官员们建立的联系,试图建立起对该地区主要经济领域的控制。根据内务部资料,现在在滨海边疆区有6个犯罪集团,3个是普通刑事犯罪集团,3个是经济犯罪集团,成员总数为390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集团138人,经济犯罪集团252人。除此之外,在滨海边疆区还活跃着104个犯罪团伙,56个是普通刑事犯罪团伙,48个是经济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的人数超过500人(262名普通刑事犯罪团伙成员,317名经济犯罪团伙成员)。与此同时,在滨海边疆区还积极活动着种族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团伙[3]。
远东联邦区有组织犯罪集团主要从事的犯罪种类有:
1.走私木材犯罪。远东联邦区犯罪团伙最大的利润就在于走私木材、海产品、黄金和钻石。走私木材按照规模排在石油、海产品之后的第三位。远东联邦区的森林面积占俄罗斯第一,木材储备量仅次于东西伯利亚地区位居第二。众所周知,有组织犯罪集团追求经济活动中的利益最大化。现在远东联邦区走私木材差不多达到85.6%。
哈巴罗夫斯克边境区的木材产量位居远东地区的第一位,但是1/3的木材出口都是通过犯罪集团进行的,现成了巨大的“影子经济”规模。现在,走私木材的犯罪有所下降(2008年700起、2009年600起、2010年220起、2011年211起)。
滨海边疆区的“森林黑手党”的存在降低了亚太地区国家木材的价格。滨海边疆区被认为是俄罗斯最不好的地区,走私木材业务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近年来达到巨大规模。滨海边境区非法木材贸易占到整个远东联邦区的66%,每年出口到中国的木材价值15亿卢布。可是在滨海边疆区登记的森林犯罪呈现数量下降的趋势:2008年发生689起,2009年发生475起,数量下降1/3;可是犯罪涉及木材价值却增长了:2008年为14.5亿卢布,2009年超过14.6亿卢布。有组织犯罪团伙给整个自然生态带来了巨大的损害,遗憾的是,被破获的有组织犯罪还处于很低的程度,滨海边疆区法院在2009年只审理了107起刑事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人只有143人,和整个有组织犯罪团伙的猖獗活动极不相称[4]。
2.走私日用必需品。在远东联邦区的中俄边境有一个趋势:中俄两国犯罪团伙相互勾结,这些团伙成员在积极寻找安全通道用来走私日用必需品和原材料,拉拢腐蚀国家和联邦区相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偷逃海关税收和费用。俄罗斯联邦海关的腐败众所周知,走私非常猖獗,据俄罗斯海关新闻处宣布,截至2015年12月30日,俄罗斯联邦海关局2015年总收入为49 100亿卢布,2014年俄罗斯海关的收入是7万亿卢布,低于预期的7.5万亿卢布,俄罗斯2014年进出口贸易下滑7%,可是2014年卢布的平均汇率是高于2015年20%以上的,所以2015年俄罗斯海关的收入按照美元计价可能只有2014年的一半。因此,2016年1月16日普京签署总统令:将联邦海关总署划归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直管,限期3个月。可见,普京总统对于海关已经失去信任,伴随着俄罗斯整体经济形势的下滑,俄罗斯的走私犯罪可能会更加猖獗。
3.毒品犯罪。远东联邦区的贩毒有一些特点,现在联邦区主要的毒品是大麻和大麻油,阿塞拜疆人、茨冈人和达吉斯坦人的种族性质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垄断了贩毒[3]。远东联邦区的毒品的种类是以大麻和大麻油为主,新型毒品冰毒、麻古等的市场占有率并不高。
俄罗斯从事贩毒的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的特点在于:首先,建立“犯罪企业”,用来满足职业犯罪人通常要求的必要的组织结构,作用是能够获得来自于犯罪领域的高收入(贩毒、走私汽车、组织卖淫、贩卖人口、走私武器和生态资源),保障财产安全;第二,成立毒品辛迪加,将一些类似的团伙和企业集中起来。通过对已经破获的19个贩毒集团的分析可以发现:(1)组织机构严密,每个集团都有2~5个分部,分别负责生产、运输、保存、销售;(2)与从事其他犯罪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紧密联系,阿塞拜疆人、茨冈人和达吉斯坦人是大多数种族性犯罪集团的组织者,具体的执行者各个民族的人都有;(3)毒品工厂都有自己的自动化生产线。因此,贩毒集团是专业化的犯罪团伙的联合,联合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密切合作来获得高额利润。
4.不动产市场的犯罪。对于来自中国的投资很多会进入不动产市场,因此针对不动产市场的有组织犯罪尤其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从2005年开始俄罗斯就不断出现建筑投资公司的违法行为,这些公司将自然人和法人的钱财收上来以后,投入到建筑高层住宅上,但是不能完成合同义务、长期拖延房屋完工时间,甚至完全停工、一房两卖等。在2010年至2011年俄罗斯不动产合同数量增长较快,同时与不动产诈骗有关的犯罪数量也增长了2倍。这种犯罪在近8年时间里逐年增长,近年增长了15%。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合同诈骗不动产、伪造文件、虚假合同骗取钱财。
司法实践证明,实施与夺取居民现有住宅相关的犯罪的措施是:获得能够控制和管理住宅权利的文件;获得证实被害人身份的文件和住宅钥匙;将住宅据为己有;办理出售;把被害人从住宅中赶出。在俄罗斯也存在“一房多卖”现象,公证处是这类犯罪的积极参加者。
有组织犯罪集团经常采用欺诈勒索的方式,要求被害人转交不动产或者财产权,或者暴力威胁不动产所有人的人身安全,实施转让财产权的行为(签署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同时运用欺诈方式,当犯罪人把房子卖给被害人的时候,拒绝提供。有组织犯罪集团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将犯罪行为合法化,还在很多大城市开办了大量的代表处,从事不动产领域的犯罪[4]。
总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随着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赌博业的兴盛,与之相关的色情、洗钱、贩毒等伴生犯罪必将发展,中国边境地区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应该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有所预判,加强应对未来犯罪的能力。来自于中国的投资者无论是在不动产投资、资源投资等领域都将不可避免的与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集团产生关系,投资者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精确计算可能增加的成本,早有预防,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中俄两国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两国都应该加强打击本国的有组织犯罪,为合作提供优良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徐楷.俄罗斯“法治反腐”过程中的问题及启示[J].学术交流,2015,(12).
[2][俄]В·А·诺莫克诺夫.远东地区有组织犯罪:20年来的发展趋势和特征[M].符拉迪沃斯托克:远东联邦大学出版社,2013:78.
[3]龙长海.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族裔化发展态势及原因[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1).
[4]苗梅华.“普京时代”的“民间治理”及其对俄罗斯法治进程的影响[J].浙江社会科学,2014,(6).
[责任编辑:范禹宁]
中图分类号:D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16)02-0121-03
作者简介:徐楷(1974-),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博士后,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
基金项目:2012年度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LBH-Z12221);第5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2013M540307);2013年第46批“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