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低级需要的满足问题及应对措施

2016-03-14 23:29:07
关键词:监护人留守儿童对策

郭 明 月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留守儿童低级需要的满足问题及应对措施

郭 明 月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摘要: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依据,分别从生理、安全、归属和爱的需要等方面,对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不同监护类型在监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监护人方面提出应对各类需要的对策。

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人;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对策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60405.1125.012.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6-04-05 11:25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转移。然而,由于受到城乡二元体制和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些农民在自己进城落脚的同时,却无力解决孩子进城将要面临的诸多问题。他们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并托付给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等代为照看,形成了农民工父母与子女分隔两地的局面,并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中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 102.55万,占农村儿童总数的37.7%,占中国儿童总数的21.88%,与2005年中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5年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人只有在低级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其高级需要才有可能得到满足。然而,留守儿童留在农村由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照看,由于这些监护人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不同,在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问题,使留守儿童低级需要的满足面临威胁。

一、概念解释

留守儿童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单方或双方长期在外打工(单次持续时间为半年以上)而不得不被交由父母单方或者长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或他人抚养、教育和管理的16岁以下的儿童。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低级需要指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分别表现为能够维持个体生理机能正常及良好的运转,人身安全、健康保障和道德保障等基本安全需要得以满足,能够与家人、朋友及他人进行交流并体会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拥有归属感。

二、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及存在问题

一般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包括单亲监护、隔辈监护以及上辈监护,下文将对各监护类型的具体内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详述。

(一)监护类型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都是由父母一方或父母委托其他人作为临时监护人行使监护权。总体来看,可以分为3种情况:第一种是单亲监护,监护人是母亲或父亲,更多的是母亲监护,文中指母亲监护;第二种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第三种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主要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二)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及存在问题

依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将生理、安全、归属和爱这3种需要界定为低级需要,将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界定为高级需要,只有在低级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高级需要才有满足的可能。因此,首先要关注留守儿童的低级需要,并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3方面分析各监护类型存在的问题。

1.单亲监护存在的问题

生理需要方面。母亲照顾子女,由于更了解自己孩子的需求,会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孩子。同时,在外地打工的一方会将赚取的工资寄回家中以保障和提高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但是,在家留守的一方在照顾留守儿童的同时,也要肩负繁重的家务和田地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儿童的饮食是否科学营养。

安全需要方面。首先,由于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妻子留守料理家中的一切事物,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又由于农村的社会治安较差,她们在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又无人可以商量时,内心就会非常困惑、焦虑和不安。由于母亲自身缺乏安全感,导致留守儿童缺乏安全感。其次,农村家庭大都有1个以上的子女,母亲要同时照顾几个子女,会由于心有余而力不足出现小孩被人偷走的现象;母亲除了照顾小孩,还要忙于田间农活,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而孩子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往往会分担部分农活,难免有意外发生。

归属和爱的需要方面。儿童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对母亲和父亲的依赖和模仿程度不同,单亲监护造成儿童依赖和模仿的一方对象缺失,长期由母亲照顾的男孩易缺乏阳刚之气,导致角色错位,这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父母双方都在家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既能起到沟通的作用,又能达到教育子女的目的。但只有母亲照顾孩子时,要担负家中的一切事务,身体和精神方面承受巨大压力,再加之“单亲”家庭父母之间面对面交流频率低,容易心情烦躁,对孩子缺乏耐心,经常实施打骂教育,久而久之儿童不愿与其沟通,形成心理隔阂。

2.隔辈监护存在的问题

生理需要方面。由于成长环境的影响,老年人大多会依据自己的标准来抚养教育留守儿童,只要儿童“吃饱穿暖”即可。由于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地,老年人在照顾儿童的同时还要忙于农活,没有足够的精力照顾孩子。且老年人年龄较高,普遍存在一些慢性疾病等,他们不但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些生活的照料,相反,留守儿童还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监护人,这就出现了逆向监护的问题,留守儿童的逆向监护不但给他们的生活增加了很大的负担,也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安全需要方面。留守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公安部获得的信息显示,目前打击拐卖儿童群体中居第一位的是流动儿童,居第二位的是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而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弱,处于此种监护类型下的留守儿童容易成为人贩子的拐卖对象。老年人受自身年龄、精力和身体健康状况的限制,平时较少关注儿童的卫生情况,儿童容易生病。

归属和爱的需要方面。首先,(外)祖父母是除了父母之外最亲近的人。因此,儿童的归属感较强。但是由于老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思想观念较落后,与儿童之间因为年龄及辈分的差别而缺乏共同语言,导致沟通不畅,长此以往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其次,由于隔代监护人年龄较高且大多患有慢性疾病,在子女外出打工时,要肩负多项职责,受身体条件和精力的限制,同时出于儿童的安全考虑,他们往往限制留守儿童的交往范围,以便于对留守儿童的看管。

3.上辈监护存在的问题

生理需要方面。上辈监护人主要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此类监护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既要抚养自己的子女又要赡养老人,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更多的是满足其生理需要。

安全需要方面。此类监护人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帮别人照顾小孩时,因对其没有对自己的孩子那样了解,所以会格外小心,但由于还要同时照顾自己的小孩和忙于工作,很难有足够的精力顾及所有孩子的卫生状况,孩子容易发生健康问题;又因为留守儿童不是自己亲生,在孩子犯错时会有所顾虑,不敢过度纠正与批评,长此以往导致孩子出现道德问题。

归属和爱的需要方面。留守儿童的父母将孩子托付给同辈监护,显示出父母对临时监护人的信任。但临时监护人的身份非常尴尬,不严格对待小孩时,家长会认为其没尽到监护责任;严格对待小孩时,若小孩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就会心生不满。同时,此种监护人大多拥有自己的小孩,孩子之间难免会有矛盾,如果监护人处理不当,小孩就会产生心理隔阂,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归属感较弱;由于大人平时忙于工作,有时不知怎样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导致孩子所有心事都憋在心里或是记在日记里,长此以往,对儿童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也埋下安全隐患。

三、对策与建议

通过分析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及监护人角度提出相关对策,以保证儿童低级需要的满足。

(一)国家层面

导致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出现的原因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限制,从长远来看,只有改革这种结构体制,实行城乡一体化,使外来人口具有同等的就业机会与受教育机会,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留守儿童问题,保证他们低级需要的满足。从目前来看,为保证留守儿童低级需要的实现,应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国家要从食品、水和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保护。首先,贫困山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4/5以上。饮水多数来源于地面水和地下水以及积蓄雨水,细菌含量较高,且留守儿童家庭大多数较贫困,不能保证食品的充足多样。因此,国家要保证食品及水供应的充足、多样和安全,以保障留守儿童饮食均衡。其次,国家在保证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对留守儿童保障的基础上,应成立应对留守儿童问题的专门机构,在积极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同时,加强针对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留守儿童保护法》,保障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

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需要,国家要从医疗和交通方面进行建设。首先,国家要在继续推进现行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将更多儿童易患的疾病,如:手足口病、腮腺炎、麻疹等和意外伤害纳入保障范围之内,同时实施疫苗免费接种制度;其次,对于贫困山区的留守儿童,由于地势原因,家与学校之间的道路崎岖,上学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且非常不安全。因此,国家要积极改善贫困山区的道路状况。对于非山区的留守儿童,国家要颁布法律法规,保障其交通安全。

针对留守儿童的归属和爱的需要,国家要立足长远并关注现在。首先,长远来看,留守儿童只有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才最能感受到归属感,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儿童的心理负担。因此,国家要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让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将孩子带在身边,解决孩子的生活及教育等问题;其次,为缓解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国家应颁布政策要求各地村委会建立详细的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及其家庭的收支情况和父母务工地点的稳定状况。为留守儿童父母办理“留守证”,让其享受火车票半价优惠,为其回家探亲减少一份顾虑。

(二)社会层面

社会力量作为国家力量的重要补充,也应该对留守儿童问题引起重视。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企业及非政府组织等要发挥榜样作用,积极满足留守儿童的低级需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带动各种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的保障问题尽力。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社会志愿者应积极成立保护留守儿童的非正式组织,通过募捐活动和为企业宣传或劳动的方式,让企业出资出物资助农村留守儿童。

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需要,全社会要树立关爱留守儿童的观念,坚决抵制拐卖儿童行为。医生可成立流动医疗小组,赴农村无偿为留守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

针对留守儿童归属和爱的需要,通讯公司应推出留守儿童优惠套餐,让留守儿童父母享受通讯优惠。即使不能回家看望孩子,也能够经常电话联系,与留守儿童进行沟通。

(三)学校层面

留守儿童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学校不仅是学习知识的地方,更是他们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环境的好坏对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学校在认真执行国家对留守儿童餐食补助规定的同时,要保证伙食与饮水的充足供应,并尽最大努力改善住宿条件。

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需要,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健康档案,记录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监护人及家长联系,进行医治;加强学校餐厅的卫生管理,要求其使用安全优质的原材料,并定期对餐厅进行消毒,保证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同时,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对留守儿童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

由于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他们更易对自己喜欢的老师产生依赖之情,并将其作为榜样进行模仿,班主任负责整个班级的事务,与学生的接触最多。因此,学校应该选取那些有知识有耐心的老师担任班主任,以便更好地帮助留守儿童。

(四)家庭层面

家庭是个人的生存和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并且能够憩息的港湾。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家庭温暖的缺失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外出务工的父母都应该积极主动地关心留守在家的孩子,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家长要关注孩子的饮食状况,定期向临时监护人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保障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得到满足。

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需要,父母在选择临时监护人时,应尽量选择卫生状况好的亲属;在无法进行选择的情况下,父母要积极与孩子沟通,让孩子养成好的卫生习惯。

针对留守儿童的归属和爱的需要,夫妻之间要经常交流,针对孩子的学习及生活各方面问题进行沟通。父母双方都要积极与孩子进行交流,让其体会到浓重的父爱和母爱;在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的同时,还要注意孩子的内心情感,判断其是否适应与临时监护人在一起的生活,并询问其生活状况,让其学会适应别人的生活,积极与临时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

(五)“监护人”层面

监护人受留守儿童父母的委托对其进行监护,担负着照顾和教育多方面的职责。同时,由于角色的特殊性,监护人也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其克服困难,采取措施,保障留守儿童低级需要的满足。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需要,“监护人”应在保障留守儿童吃饱的基础上让儿童吃好,依据不同的成长阶段和健康状况,为其搭配饮食。同时,“监护人”要将国家对儿童的补助全部用在儿童需要的满足上,而不是变相地贴补家用。

针对留守儿童的安全需要,“监护人”要注重留守儿童的卫生状况,经常换洗衣物,让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监护人要加强自身修养,保障自身身心健康。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与留守儿童积极正确地沟通,防止其心理扭曲。

针对留守儿童的归属和爱的需要,“监护人”要树立正确的榜样,尤其是上辈监护类型,儿童不免会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这时就需要监护人表现出关爱与耐心,积极与留守儿童进行沟通,让其感受到家的温暖,保证其归属和爱的需要的满足。

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角度分析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监护人方面提出相应对策。但是,由于缺乏严密的实证调研和数据支持,所提对策较为浅显,尚需对这些问题进行专门和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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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华网.全国妇联: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6000万[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c_11 5720450.htm/2013-05-1/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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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阳辉,陈新明.农村留守儿童“隔代教育”问题探析[J].文史博览,2008,(10):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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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熊江英.浅析贫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措施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9,(17):100.

(责任编辑薛志清)

The Problems of the Meeting of the Lower Needs of the Left-behind Children and the Solutions

GUO Ming-yue

(School of Management Science,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Sichuan 637002,China)

Abstract:Based on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the paper analyzes the types of guardianship of left-behind children and presents problems in children’s needs for physiology,security,belonging and love.The solutions are suggested concerning the nation,society,the school,the family and the guardian.

Key words:left-behind children;guardian;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solution

收稿日期:2015-12-14

作者简介:郭明月(1988-),女,河北张家口人,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 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62X(2016)02-00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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